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重点:法的起源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一、法的起源的各种学说及其与法的本质学说之间的关系

3.契约说(17、18世纪的古典自然法学者大部分都持此说。)

4.发展说(1)人的能力发展说

(2)精神发展说:黑格尔就认为绝对精神在自然界产生之前就已存在,绝对精神发展到自然界阶段,才有了人类、人类精神的发展产生法。

5.合理管理说(美国当代法的社会学家塞尔茨尼克认为,一个群体的法律秩序,是基于合理性管理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

二、原始社会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

1.在原始社会,通过道德规范、宗教规范特别是习惯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氏族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中逐渐形成和演化,世代相传,成为氏族成员内在需要和外在自觉的行为模式或行为惯性。

2.马克思主义认为原始社会的社会规范与阶级社会的法是根本不同的。

三、法产生的过程与标志

(一)法产生的根源

1.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产生是法产生的经济根源。法是为了维护某种所有制、调整一定经济关系和秩序的需要而产生的。

2.阶级的产生是法产生的阶级根源。法是为了维护和调整一定阶级关系的需要而产生的,它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

(二)法产生的主要标志

1.特殊公共权力系统即国家的产生。

2.权利和义务观念的形成。

(1)权利和义务的分离首先表现为财产归属上有了“我的”、“你的”、“他的”之类的区别;

(2)其次,在利益(权利)和负担(义务)的分配上出现了不平等,即出现了特权;

(3)再次,在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上出现了明显的差别。

3.法律诉讼和司法的出现

(三)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两者有着许多共同点:

(1)两者都属于社会规范;

(2)都要求人们普遍遵守,并且有一定约束力;

(3)都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经济基础所决定;

(4)都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2.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2)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规范反映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

(3)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保证实施的。

(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原始社会规范只适用于同血缘的本氏族部落成员。

四、法产生的一般规律

1.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个别调整到规范性调整

2.法的产生经历了从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的发展过程。(最早的制定法,主要是习惯法的整理和记载,还有个别立法文件和最主要的判决的记载。)

3.法的产生经历了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浑然一体到法与宗教规范、道德规范的分化、法的相对独立的发展过程。

THE END
1.法则之门揭秘法律基本知识的奥秘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跨国公司合作日益频繁,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国际争议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国际私 法即解决不同国家之间冲突中的适用法律问题,以及国际商事律师如何协助企业处理这些复杂的情况,对于任何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人来说都是非常必要且宝贵的技能之一。 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248885.html
2.刑讯逼供与合理诱导的区别是什么证据审查刑事证据(一)从观念层面矫正刑讯逼供产生的思想根源 首先要清除刑讯逼供产生的历史根源。要使公安司法工作人员认识到,刑讯逼供是封建司法特权的产物,是与封建纠问式诉讼有罪推定相伴生的一种副产品。刑讯逼供是违反现代刑事诉讼所奉行的无罪推定的基本理念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法院宣判有罪前,从法律上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是https://www.471.cn/falvzhishi/194418.html
3.中国文化概论第一章2.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着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 3.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一,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二,同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三,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四,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五,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https://www.360wenmi.com/f/filecpv5qkmf.html
4.的经济根源B.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依据马克思主义法学观,下列关于法起源的表述,正确的是( )A.私有制是法律起源的经济根源 B.从存在形态看,国家先于法律产生C.法起源时就有别于道德、家教等规范 D.从一般调整到个别调整及法起源的基本规律https://www.koolearn.com/shiti/dx-st-7257.html
5.“小三”现象折射的法律问题关于台商在大陆找小三引发的相关法律一、 现象与产生的根源 近年来中国大陆“包二奶”、“找小三”现象严重,包括台商在内许多外商,在中国大陆包二奶已经成众所周知的秘密,“包二奶”一词是广东一带的俗称用语,也就是台湾民众较熟悉的“养小老婆”,上海称“养金丝雀”。 令台湾社会不安的是,“小三”们不再像过去那样躲躲闪闪,而是纷纷高调挑战社会https://china.findlaw.cn/lawyers/article/d118925.html
6.浅谈行政滥用职权的监督制约三、产生根源 行政滥用职权产生的根源错综复杂。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立法不够完善健全 我国的立法建设与有着几百年的立法历史的西方国家相比实在太短,在许多领域和方面,仍存在一些法律空白。 从方便执法和限制权力滥用的角度讲,法律法规应当尽可能缩小自由裁量权,我国的《刑法》、《民法》、《行政处https://www.fwsir.com/fl/html/fl_20061124195628_6393.html
7.社区自查自纠整改报告(精选15篇)3. 挖掘问题根源:通过自查,我会寻找问题产生的原因和根源,并且深入分析背后的逻辑和动机,以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4. 提出改正措施:针对发现的问题,我将制定具体可行的改正措施,并且制定明确的时间表和计划,以确保改正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5. 严格自律执行:我将全力以赴地执行所制定的改正措施,并且严格要求自己http://www.ycd999.cn/detail_content.php?db=gzbg&id=2358
8.民营上市公司第二类代理问题2025年高会考试辅导免费论文本文分析了民营上市公司第二类代理问题产生的根源、表现,并提出治理措施。 一、民营上市公司第二类代理问题产生根源——所有权与控制权特征分析 所有权是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对股东的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并由此产生不同的代理问题。以下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我国民营上市公司因所有权和控制权特征所引发的第二类代理问题。http://www.kjlww.com/m/article-310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