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策、实施行政管理、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等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程序,遵循法定权限和方式,不得任意创设或滥用行政权力。
法不禁止即可为(民事、商事、刑事)
“法不禁止即可为”则是适用于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一般行为原则,它主要体现在民事、商事甚至部分刑事领域(如犯罪构成要件的界定)。这一原则意味着:
1.行为自由:在法律未明确规定禁止的情况下,公民、法人享有广泛的自主行为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从事某项民事活动或商事交易,无需寻求法律的特别许可。
2.契约自由:在民商事活动中,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并订立合同,只要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法律即承认其效力。
3.创新空间:在商业创新、科技研发等领域,只要不触犯现行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市场主体可以积极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开发新产品或服务,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4.责任自负:尽管“法不禁止即可为”,但民事主体需对其行为承担相应责任。一旦行为造成他人损害或违反其他法定义务,仍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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