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宏大格局下,司法活动已不再是传统司法中一味冷峻严酷的面孔,而是刚与柔的紧密结合,刚柔相济,内在的刚与外在的柔共同展现出维护正义、司法为民、服务大局的时代价值和永恒追求。
司法之刚,是程序之刚。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根本保障,严格按照诉讼程序法律规定裁判案件,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在程序上得到同等尊重和保护。司法之刚,是纪律之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遵守司法机关的各项纪律规章制度,坚决严明纪律,以制度约束行为,严厉惩治司法腐败行为。
司法之柔,是方法之柔。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注重司法工作的方式方法。着力打造大调解格局,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司法之柔,是形象之柔。司法需要表现出亲和力,要强化司法公开,倡导司法透明,提高司法效率,坚持司法文明,以开放的姿态积极服务公众。
第
四
期
唐静
少家庭法官助理
让人民群众切实
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回归本质思考:司法公平正义的内涵
“法”,古时写作“灋”,由“水”、“廌”和“去”组成。《说文解字》记载: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平之如水,意味着公平;“廌”,即獬豸,是古代的神兽,它善于明辨是非,守卫公平正义,古代法庭上用它来辨别罪犯,它会攻击无理者使其离去。从“法”的字面解释即可发现,“法”本质就是辨别是非,守卫公平正义。
正义可以被理解为个人德行的正义,也可以被理解为一种调整关系和规制行为之制度的正义。但是上述基本都是静态的正义,而实现正义仅仅依靠静态的制度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将静态的法律制度运用到司法实践中,即努力通过法律秩序经由司法审判达成目的。
司法机关在司法过程中保障了公民的平等,使其实现了权益的合理分配,在程序上保证了公平,进而实现司法公平正义。
二、回问初心思考: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意义
维护司法公平正义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是社会层面,能够提升司法公信力,获得人民群众信赖。司法公平正义的实现,能够让人民群众产生对司法的信任,当其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其会主动寻求司法的救助,而非运用其他途径进行权利自我救济。这样的良性循环,能够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保持司法权威的螺旋式上升,形成积极的循环态势。
另一方面是个体层面,能够增强人民尊严感,保障人民合法权益。通过司法公平正义的实现,人民群众能够在诉讼过程中获得尊严,感受到其作为一个人所享有的平等与自由,当其合法权益通过诉讼得到保障,尊严感是伴随的。
三、回到工作思考:让人民群众感到司法公平正义的途径
维护司法的公平正义并不是一句口号,不是空中楼阁,而是应当切切实实地让每一个人民群众感受到的。我认为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坚持程序正义:以严谨细致的态度办案
正义区分为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曾有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即司法中不仅要求案件判决要符合实体法的规定与精神,更重要的是要让当事人感受到判决的过程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培育典型案例:以创新敏锐的眼光办案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呈井喷式增长,人案矛盾逐渐尖锐,法官的办案数量逐年攀升,在各类纷繁复杂案件中,不乏一些新型案件与典型案件,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有善于发现案例的慧眼,将一些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或者具有类案规范裁判效果的案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培育。
在本院优秀法官审理的案件中,就有很多典型的案例。例如因孙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撤销赠与案,该案例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也被多家媒体报道。还有一些典型案例,例如“不刷脸不让进小区案”,则是本院审结适用人脸识别司法解释的首案。这些案件,有些宣传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价值指导意义;有些明确了法律适用,具有法律指导意义。
(三)畅通建议渠道:以赤忱廉洁的方式办案
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还必须进一步拉近与群众的距离。要广泛收集群众建议,畅通建议反馈的多种渠道。法院收集当事人意见的渠道很多,包括在立案、送达过程中发放廉政监督卡,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监察部门的投诉接待等。我们青年干警定期前往诉讼服务中心值班,不仅能协助处理一些案件事务性工作,更重要的是能够真实地感受人民群众的建议、心声,在解决群众问题的过程中加强问题甄别能力。另外,院庭长值班制度能够让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来到一线与群众保持沟通,从源头化解矛盾,也是畅通民意的良好途径。
文:唐静
编:李鲜
审:马俐
原标题:《司法的刚与柔|唐静: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