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法院行政审判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
同志们:
我们这次会议,是经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批准召开的,既是行政审判基层基础工作座谈会,也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的首次会议。召开这种形式的会议,在我国行政审判工作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当前三项重点工作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要求,以建立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人民法院“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积极作用。
多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更新行政审判司法观念、增强行政审判司法能力、创新行政审判工作机制、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各高级人民法院推荐的联系点法院,都是行政审判工作整体水平较高、各项工作走在前面的法院。在此,我代表江必新副院长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对大家的辛勤努力和取得的优异成绩,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时,对各级人民法院长期以来对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行政审判的百年大计
最高法院党组和王胜俊院长对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高度重视,前不久,王胜俊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学习贯彻“两会”精神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要充分认识基层法院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主力军的重要作用,在加强基层建设上要倾注更多的精力”。王院长的讲话对中、基层人民法院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寄予厚望。各级人民法院要深刻领会王院长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加强行政审判基层基础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首先,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夯实行政审判工作根基的需要。我国80%以上的人民法院在基层,80%以上的行政案件在基层,80%以上的行政审判人员也在基层。行政纠纷源头性和根本性的问题都在中、基层人民法院。中、基层法院的行政审判工作搞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行政诉讼法的全面正确贯彻实施,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行政审判工作的整体评价,直接影响到行政审判工作的发展水平。
其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有效化解官民矛盾的需要。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绝大多数行政案件由中、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基级人民法院处于化解官民矛盾的第一线,直接接触群众、服务群众,也最熟悉群众、了解社情民意。人民群众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哪些需求,采取何种方式可以有效化解矛盾,中、基层人民法院也最清楚、最有办法。因此,只有充分发挥中、基层人民法院的作用,才能及时有效化解官民矛盾,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保证公正廉洁司法的需要。中、基层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和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人民法院公正廉洁的整体水平,影响着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整体形象。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对于筑牢公正司法的根基、巩固廉洁司法的防线至关重要。因此,保证并坚持公正廉洁司法,必须始终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地抓好。
第五,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实践证明,纠纷和矛盾的初始解决是否合法、公正和有效最为重要,中、基层人民法院处于化解官民矛盾的最前沿,一、二案件审判程序和裁判结果是否公正合法,直接影响到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关系到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程度,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中、基层人民法院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面临的压力最大,遇到的困难最多,始终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主战场和生力军。
二、当前行政审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机遇
在看到问题和挑战的同时,也要看到行政审判工作的有利条件和难得机遇也很多:
一是有宪法和法律的有力保障。人民法院依法行使行政审判职权是宪法和法律明确赋予的,也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方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是依法行政,要实现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实现依法行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订了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这些法律规范80%以上是由各级人民政府和各类行政机关在执行。从这个意义上说,行政机关能否做到依法行政,能不能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职权,直接关系到我们国家整体法治水平,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现。历史的经验表明,任何一种权力都有自我扩张的特点和被滥用的可能,为了防止权力的滥用,就必须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这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规范行政行为和推进依法行政,不仅需要加强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更需要建立并实行一套行之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行政诉讼对于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因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而引发行政争议的情况在所难免,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将承担更加繁重而光荣的任务。
二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和谐社会首先要理顺各种社会关系,协调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在影响和谐稳定的诸多因素中,政府与人民群众、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关系至关重要。近年来,许多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直接原因看起来很简单,但分析其深层原因,往往与官民关系紧张、矛盾长期积累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疏导化解有关。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协调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的有效机制,是观测政府法治状况的“晴雨表”,是协调化解官民矛盾的“灭火器”、“减压阀”和“化解器”。充分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作用,对于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改善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关系,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四是党和国家对行政诉讼高度重视和支持。2006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就依法行政、行政诉讼和化解行政争议问题,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到坚持标本兼治,政府要严格依法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减少矛盾;法院也要研究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力求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从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分别采取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还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充分表明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审判工作的高度重视并寄予厚望。国务院对于构建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心和力度也非常大,不仅出台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而且还抓紧清理了一大批各类规范性文件,政府法制建设的步伐在不断加快。国务院颁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尊重和保护公民知情权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对于这一重大进步,有学者认为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一次革命。这也预示着行政审判工作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总之,当前行政审判工作虽然面临的困难很多,但是有利条件和机遇也是明显的,其发展趋势必将与国家法治建设一样,是不可逆转的。我们应当以饱满的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紧紧抓住机遇,勇于迎接挑战,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完成历史和时代赋予的庄严使命。
三、当前需要注意解决的几个问题
(一)继续坚持“一把手工程”
(二)加大诉权保护力度
(三)努力降低行政案件申诉率
目前,行政案件申诉率高居三大诉讼之首。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因素所致,而且有些问题并不是法院所能解决,但从法院自身原因加以分析,案件质量和效率不尽如人意也是不能回避的。因此,必须从分析查找自身原因和问题入手,切实解决裁判不公、效率低下等问题,力争尽快将行政案件申诉率降下来。要严格依法受理行政案件,防止因告状难导致申诉上访;严格对案件的质量和效率进行把关,切实提高行政案件的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绩效评估、案件流程管理等制度,实现对案件审理多方位、全过程的有效监督、正确指导和准确评价;严格执行案件评查、抽查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严格执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及违法裁判的,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给予严肃处理。
(四)致力于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
四、关于建立行政审判联系点
同志们: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重点在基层,希望也在基层。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和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精神,紧紧抓住影响行政审判工作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把基层夯实,把基础打牢,把基本功练好。我相信全国法院行政审判联系点法院一定能很好地发挥积极的带头作用,为推进行政审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