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参考》(2014年第5辑,总第100辑)
[第1028号]王某1盗窃案-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判决作出时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的情况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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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问题
刑罚执行期间发现漏罪,判决作出时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的情况如何处理?
三、裁判理由
一种意见认为,本案漏罪作出判决时,前罪原判刑罚已执行完毕,不需要再将漏罪判处的刑罚与前罪原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直接将漏罪判处的刑罚按照我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并罚即可。
另一种意见认为,应当将漏罪判处的刑罚和前罪原判的刑罚按照刑法第七十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我们同意后一种意见。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无论漏罪判决作出时前罪原判刑罚是否已执行完毕,均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主要基于以下两点理由:
(一)符合刑法第七十条规定的立法本意
(二)符合法律规定的确定性
综上所述,在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漏罪,无论漏罪判决作出时前罪原判刑罚是否已执行完毕,均应依法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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