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惠奕:法律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王惠奕。受访者供图

一名与王惠奕年纪相仿的女孩,身上被一道又一道如同蜈蚣般的红色的疤痕盘踞。她是一起燃气爆炸案件的受害人,因被认定负直接责任,几年来她没能拿到民事赔偿。

“第一次,我觉得法槌是那么沉,承载着她对未来、对人生的勇气。”经过王惠奕反复研究,查看资料,走访各方,最终支持了女孩提起的行政诉讼。

这场改变当事人一生的判决,却是王惠奕的日常工作。王惠奕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从事审判工作20多年,她公正高效审结各类行政及国家赔偿案件2000余宗,努力用公正和真诚解开当事人心结,同时全程参与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优化行政审判运行机制,改革经验获最高人民法院的多次肯定。

撰文:邓子良丰雷肖波

“不管是哪一方,不合法的都会输”

王惠奕的司法理想始于上世纪90年代,那时香港律政剧热播,看到剧中维护正义的法官她欣羡不已。2002年,大学毕业的王惠奕如愿进入深圳中院任职,成为一名行政审判庭法官。

行政案件俗称“民告官”,这类案件因其特殊性,往往较为棘手,如果处理不当就会让当事人对法院产生不信任。面对这样的情况,王惠奕用自己的智慧和坚持维护法律的公正性,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她常说:“不管是哪一方,只要不合法的都会输。”

王惠奕总觉得不对劲,如果单纯因为没有期限规定就可以迟迟不做,法律设定的强制执行制度又有什么意义呢?老百姓的居住环境又何以保障呢?

最终合议庭判决,即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行政机关依然需要在合理期限内履行强制执行义务,不作为违法。这个案件后来被最高法院公布为全国十大行政不作为典型案例,专家这样点评:“人民法院以裁判方式昭示了合法生效的行政决定必须得到执行。不以法律强制作为后盾的处罚决定,就像无焰的火、不亮的光,最终损害的是公众对法治的信仰。”

有位70多岁的老先生,案件历时十年历经四级法院多次审理,隔几天就会传真来厚厚一沓材料。王惠奕十余次调查核实情况,加了一个月的班,几万字的审理报告,最终依然没有支持他。想到老先生可能难以接受判决结果,王惠奕约他来法院。

四个多小时,老先生拍桌子,王惠奕就给他倒上杯温水;老先生高声不满,王惠奕就认真倾听;老先生说累了,王惠奕就解释判决的理由。送老先生离开法院,已是晚上九点多,老先生终于说了句,“王法官,虽然你判我输了,但你是我见到的最认真最负责的法官。”

“法律不是工具,是公正和善良的艺术。”这是王惠奕从业以来一直奉行的职业信念。她说,做法官的不易之处在于,要考虑到情、理、法的融合,法官要用自己的智慧、工作经验和责任心,为市民解决困难,用公正和真诚解开心结。

“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每位公民”

她发送的司法建议促使政府部门对文书模板进行检视,更正58处错误,完善执法流程,保障老百姓说话的权利;她连续9年组织向社会公开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个人先后开展法治讲座50多场,足迹遍布全市主要行政机关;她先后执行编撰《法治政府建设与司法监督实践》《深圳市行政典型案例评讲》丛书,被指定为深圳市公务员普法教材。

王惠奕一直在行政审判领域深耕多年,参与、推动、见证了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八年来飞跃式的变化。

2015年6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深圳法院作为试点,由盐田法院承担起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任务。自此,王惠奕全程参与、实施、推进了深圳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

担任集中管辖改革法院盐田法院副院长后,王惠奕带领集体共同推行繁简分流、全国首家网上行政诉讼服务平台“法智云端”、行政审判中心文化建设、多元纠纷化解、巡回审判等多项改革举措。盐田法院行政案件收结案比96%,巡回审判179宗。

八年来,深圳通过试点并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探索出一条行政诉讼体制机制优化的有效路径,为法治城市示范提供了坚强保障,也让深圳的行政诉讼体制改革在全国起到了先行示范的作用。

“这么多付出,都值了”

“法治,从来都不是遥远的理想,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2019年,王惠奕发现住房公积金追缴案件突然间井喷3倍,她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

“法官要信守法律,也要坚持人民情怀。”王惠奕表示。

2021年,她收到了一个行政协议案件。两兄弟来起诉要求政府履行21年前的拆迁补偿协议。“21年已经过了最长起诉期限,21年前签协议的机关也已在数次机构改革中消失了踪影。但不能让老百姓吃亏,我下定决心要管上这件事。”

案件的审理并不顺畅,为此,她先后开了四次庭,两次通知被告负责人出庭。

收到协议时已是晚上9时,原告方由衷地说,王法官,你真是个真心为我们的好法官。“那一刻,我觉得,这么多付出,都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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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手机爱问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张*** 举报 全部回答 傅*** 2018-02-15 44 0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它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 法律就像天平一样,衡量着两边的重量,只有重量一样时两边 才会平衡,法律也是一样,只有保证公平公正时,社会才会和 谐,我们的生活才会有序。 当天平的一边发生倾斜时,法律就会及时地做出https://m.iask.sina.com.cn/b/iRNxh4C5jcbX.html
2.法律没有公平一说,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来自互联网家长里短法律没有公平一说,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吗?答案是趋向于公正,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的少数地方做不到,尤其是执法方面。1公平是相对的,世间很难达到真正的公平。对于劳工、摊贩来说,他们生在农村辛辛苦苦却一直贫困不公平,对于商人和中产阶级来说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大把大把的给山区和贫困县也不公平呀,贫困https://weibo.com/2618200173/IsivWcpum
3.正义的天平当法律失衡,我们如何自处?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本应是公平公正的象征。然而,现实中的法律却常常因为种种原因,偏离了其应有的轨道。这种偏离,有时是因为法律本身的不完善,有时则是因为执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不论是哪一种,都会导致法律的公信力受损,让普通民众感到绝望。https://www.jianshu.com/p/9d0b60391de3
4.法律是最公平的吗辩论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参考文章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 法院真的公平公正吗 简述法律对公平正义的保障 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4f1245ac4a06d7001021
5.法经济学视野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探析[摘要]本文认为,公平的基本含义是:社会制度的公正、社会运行的平等、社会利益的平衡。在法经济学视野中,公平与效率是内在统一的,公平与效率是社会经济发展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也是评判法律制度优劣的根本尺度。法律公平与经济公平存在着差异,二者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原则与“法律价值中公https://illss.gdufs.edu.cn/info/1043/5356.htm
6.法律是如何实现对公平正义的保障的律师普法法律实现对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将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及其重要的社会关系纳入法律之内,使得正义融入法律规范与制度之中,实行法治化治理,严格依法办事,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机制公正地分配社会的利益和负担,并设定公正的程序来,使得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得以立法来落实。 3.https://www.110ask.com/tuwen/15018592442105981280.html
7.实质公正实质公正指诉讼中对控诉和争议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符合正义。与“形式公正”相对称。它不满足于程序上的公正,而追求通过程序公正进一步实现结果公正。又称“实体公正”。要求裁判者不受当事人主张的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主动措施,查明事实真相,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裁判运用法律正确。http://www.110.com/info/baike/ssf/630.html
8.略论制度公正与招考公平的关系但是,由于现有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区域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加上高考模式的多变、考试诚信的缺失、考试法律的缺位等等,使得招考制度设计的公正和合理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图从招考制度设计公正的角度,探索实现招考公平的路径。 一、制度公正是实现招考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