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要的公正,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补偿”

“爱党忠诚担当干净”,当事人老谭今年7月相送的一面锦旗,端正地挂在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二庭综合指导组组长禹爱民的办公室。

民事案件当事人不服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申请再审,案子才可能转到高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庭。这一类案子大多纠缠多年,当事人矛盾已十分激烈。如何拨清迷雾,直抵老百姓心中的公平正义?

记者向禹爱民询问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

忠于事实和法律,一点都不能含糊

2021年10月13日起,老谭与娄底某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从事小区保安员工作,工资每月2400元。合同中有一条约定:任何一方可提前30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且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一个月后,他上班时因清洗地面不慎摔倒,被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

2022年3月6日,小区内摩托车被盗,还有人聚众赌博,物业公司认为他收取好处费,给赌博人员“望风”,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还可能涉嫌违法犯罪,将他强行辞退。老谭值班到3月10日,便没再到岗。

没有离职证明,带着伤残又不好找工作,无奈之下老谭将物业公司一纸诉状告到法院。

参照湖南省职工工伤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一审和二审法院判决老谭停工留薪期为1.5个月,劳动关系于2022年4月5日解除,限物业公司5日内开具离职证明,补发2021年12月起至2022年4月止少发的工资共5487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收好处费是根本没有的事,却让我丢了饭碗。”老谭不服,向湖南高院申请再审。案子分到了审监二庭。

“本案的关键是认定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恶意拖欠工资。”禹爱民认为。

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法律采用的是列举式的规定。不属于法律列举的情形,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就不属于4种法律明确列举可以由用人单位单方面提出解约的情形。劳动合同中‘任何一方可提前30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与法律相抵触,不当扩大了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解除权。”禹爱民说。

老谭3月6日被通知辞退,3月10日后不再上班,双方主观上已无履行劳动关系的意愿,客观上也无履行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关系应自3月10日起解除。没发的工资应补偿到3月,共3087元。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以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老谭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不到6个月,按平均工资数额的0.5个月计算赔偿金,赔偿金额是2400元。

补发工资3087元和赔偿金额2400元加在一起,还是5487元,与一审判定的补发工资数额相比,一分不多、一分不少。但法院对物业公司违法事实的认定,让老谭吃了一颗定心丸。

7月22日,湖南高院判决书发出,双方均再未提出异议。

“这个案件给了我一个启示。当事人要的公正,不仅仅是物质上的补偿,有时候是精神上的。人的利益诉求是多元的,法官办案子要看懂各方的诉求。”禹爱民说。

对于“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他有着自己的理解:“不是如原告在诉,也不是如被告在诉,而是公平公正地厘清事实和法律关系,才可能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条原则一点都不能含糊。”

秉持这一原则,禹爱民收获了当事人送来的二十多面锦旗。这些老百姓的感激与鼓励,将会议室的墙面装点得满满当当。

再多替当事人想一步

“新就业形态雇佣关系灵活、用工模式复杂,劳动关系认定难。”禹爱民讲述了前不久调处的一起外卖员工伤赔偿案。

衡阳市“00后”外卖员肖某由某生活商务公司招聘入职,按公司要求与案外的外卖平台签订外卖配送员协议,工作十几天就出了车祸,造成九级伤残,但该商务公司以未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付工伤赔偿金。肖某将该公司诉至法院后,一审、二审都确认,肖某与被告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如果这样判决,损害的不仅是他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而是千千万万‘外卖小哥’的合法权益。”肖某的代理律师闫珍介绍,此案并非个例,假借与外卖平台签署协议、逃避用工单位法律责任这种企业行为较为常见,众多“外卖小哥”都是被这种违法用工形式损害了权益。

审监二庭再审过程中认为,被告公司对肖某有考勤、接单强制性要求,向肖某发放工资、扣奖金,为肖某购买雇主责任保险,应当认定为存在劳动关系。

到这一步,法官本可以结案,因为高院确认劳动关系存在后,针对工伤赔偿肖某可以另行起诉。但禹爱民没有就此止步。

“外卖员这个工作很辛苦,为了减少他的诉累,我组织了调解。”经禹爱民多次释法析理,肖某自愿解除了与被告公司的劳动关系,公司同意支付肖某2022年4月22日工伤事故依法应享受的全部工伤待遇17万元,企业财务当天打款9万元,企业代理人当场签字。

“如我在诉”需要兼具善意与公心

在调解现场“一手签字、一手交钱”,是禹爱民实质化解纠纷、避免诉讼程序“空转”的“秘诀”。

调解是门艺术,时机和技巧二者缺一不可。对此,禹爱民颇有体会:“时机不成熟调不成,时机成熟了,还要讲求有效的沟通方式。法官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谈话中要把握一个度,这需要责任心和同理心。”

说起同理心,禹爱民还告诉记者,不久前,他指导一起曾经改判的抚养权纠纷案的原告、一名十几岁的女孩填报了高考志愿。因为当事人家庭条件不好,他帮助女孩和两个弟弟争取了湖南高院的“爱之光阴”公益基金,还自费寄过去几床棉被。看到一条条暖心的聊天记录,听到手机里传来弟弟稚嫩的语音说:“叔叔,你让我们看到了光。”记者不禁被打动。

作为人民法官,不仅要看明法理,更要看懂人情。如果能秉持一颗公正而善良的心,“如我在诉”可以融于日常、化在点滴。

“我们不仅要抚平情感的褶皱与冲突的风暴,更要在通往正义的路上,随时播下良善的种子。”禹爱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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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手机爱问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吗?张*** 举报 全部回答 傅*** 2018-02-15 44 0 法律是正义的化身,它对我们每个人都是公平公正的。 法律就像天平一样,衡量着两边的重量,只有重量一样时两边 才会平衡,法律也是一样,只有保证公平公正时,社会才会和 谐,我们的生活才会有序。 当天平的一边发生倾斜时,法律就会及时地做出https://m.iask.sina.com.cn/b/iRNxh4C5jcbX.html
2.法律没有公平一说,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来自互联网家长里短法律没有公平一说,可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吗?答案是趋向于公正,但在立法、司法、执法上的少数地方做不到,尤其是执法方面。1公平是相对的,世间很难达到真正的公平。对于劳工、摊贩来说,他们生在农村辛辛苦苦却一直贫困不公平,对于商人和中产阶级来说政府拿纳税人的钱大把大把的给山区和贫困县也不公平呀,贫困https://weibo.com/2618200173/IsivWcpum
3.正义的天平当法律失衡,我们如何自处?法律,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本应是公平公正的象征。然而,现实中的法律却常常因为种种原因,偏离了其应有的轨道。这种偏离,有时是因为法律本身的不完善,有时则是因为执行过程中的人为因素。不论是哪一种,都会导致法律的公信力受损,让普通民众感到绝望。https://www.jianshu.com/p/9d0b60391de3
4.法律是最公平的吗辩论参考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条 对任何人犯罪,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参考文章 法律是维护公平正义的 法院真的公平公正吗 简述法律对公平正义的保障 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4f1245ac4a06d7001021
5.法经济学视野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探析[摘要]本文认为,公平的基本含义是:社会制度的公正、社会运行的平等、社会利益的平衡。在法经济学视野中,公平与效率是内在统一的,公平与效率是社会经济发展所追求的两大价值目标,也是评判法律制度优劣的根本尺度。法律公平与经济公平存在着差异,二者不是同一层次的概念。“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经济原则与“法律价值中公https://illss.gdufs.edu.cn/info/1043/5356.htm
6.法律是如何实现对公平正义的保障的律师普法法律实现对公平正义的保障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将社会生活的主要领域及其重要的社会关系纳入法律之内,使得正义融入法律规范与制度之中,实行法治化治理,严格依法办事,从而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 2.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机制公正地分配社会的利益和负担,并设定公正的程序来,使得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得以立法来落实。 3.https://www.110ask.com/tuwen/15018592442105981280.html
7.实质公正实质公正指诉讼中对控诉和争议事实的认定和裁判符合正义。与“形式公正”相对称。它不满足于程序上的公正,而追求通过程序公正进一步实现结果公正。又称“实体公正”。要求裁判者不受当事人主张的约束,在法律规定范围内,采取主动措施,查明事实真相,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裁判运用法律正确。http://www.110.com/info/baike/ssf/630.html
8.略论制度公正与招考公平的关系但是,由于现有高等教育资源的相对短缺,区域间教育发展的不平衡,加上高考模式的多变、考试诚信的缺失、考试法律的缺位等等,使得招考制度设计的公正和合理问题越来越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图从招考制度设计公正的角度,探索实现招考公平的路径。 一、制度公正是实现招考公平的题中应有之义https://www.cqksy.cn/site/ShowArticle4.jsp?ArticleID=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