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界逐渐被西方渗透?中国传统道德行难路艰伦理法条条文

最近,网上经常出现一些争议非常大的案例,通过这些案例的判决引发了我的思考。不知道从何时开始,我国的法律逐步西方,一些法律界人士的观点和观念逐渐向西方倾斜,这一现象不得不引起我们警惕。虽然说文化入侵很容易辨别,也更容易引发人们的抵制,但是法律不一样,我们不但不能够抵制,而且还必须遵守,必须加以宣传发扬,让全国的人民群众都知法懂法,这就非常可怕了。这就是从根子上来改变人们的思想和传统的道德观念,相比之下,文化入侵远没有法律入侵的危害更大,毕竟别的事情我们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但法律不行,法律就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你即便一百个不乐意,但你却绝对不能抵制,否则你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我们只能被动的去接受,去适应。那么等到我们已经适应的时候,一些优秀的传统道德观念也就失去了。

我们先来看一看近些年来对传统道德冲击较大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不是挑战了优秀传统道德,而是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道德观念,让我们不自然的就踏上了西化的道路,让我们的价值观和世界观逐渐向西式观念靠拢,而这种观念的变化并不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的,也不是根据现今社会发展的实际主动变化的,而是通过法律这个手段强制我们接受西式观念和观点,从而给传统道德观念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以及于很多优秀的传统伦理道理沦陷,产生了大量的社会问题,给我国今后的发展与稳定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我举两个例子,大家可以讨论一下。

第一个具有争议的法条:儿媳不赡养公婆,女婿不赡养岳父母。自古以来,养儿为防老,夫妇一体的观念早已深入人心,也由此产生了一系列围绕家庭美德和社会道德的优秀传统。我们都知道,两个男女才能组成一个家庭,多个家庭构成了社会,而稳定团结的社会形成了国家的雏形。所以说国家的安全稳定其根源是建立在家庭稳定的基础之上的,一个家庭父慈子孝,共享天伦之乐是炎黄子孙追求的共同目标,也是建立一个和谐家庭的首要条件。作为儿媳妇,是子女的母亲,按照传统观念来看,也算是公婆的半个女儿,为什么说半个呢?是因为前半生是亲生父母抚养,后半生将随着丈夫跟公婆一起共同生活。所以说儿媳女婿赡养公婆和岳父母是一个家庭和谐稳定的基础,也是中国社会所倡导的家庭美德,更是中华文明上下几千年以来的优秀传统。

但是社会发展到今天,居然能够从法律上否定了这个传统,把儿媳或者女婿没有义务赡养公婆或者岳父母写进了法律之中,这就从根本上改变了家庭的性质,破坏了中国几千年的优秀传统,造成了家庭的不稳定;从另一方面来说,这种观念与中国传统观念相违背,而与西方崇尚个人利益的价值观念相吻合。为此,我们是不是有理由相信,我国的法律界和法治观念是不是也已经受到了西方的入侵?

从另外的角度来讲,这种观念既不符合我国的国情,也不符合中国人民的认知,更不是当前所急需改变的法律条文,那么为什么这一条会悄悄的进入了我国的法律条文之中呢?我始终觉得不可思议。虽然说中国的婆媳矛盾由来已久,但这点绝不是改变的理由,毕竟婆媳关系再不和,那也属于家庭矛盾,再怎么样,也是一家人,那也是自己亲孙子孙女的妈妈。我们试想一下,只要有人的地方就会存在矛盾,不能因为有矛盾就否定他们之间的关系,这样一来人们的家庭责任感就会大大降低。那么一个人连家庭的责任感都没有了,还会对自己的国家,自己的民族能够有着深厚的感情么?

第二个有争议的法条:遗产不分给子女。其实这条与上面那条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自古以来,子女继承祖辈财产那是一个传统,也是一个家庭能够得以延续并且发扬光大的必要条件之一。我们现行的法律规定了个人的完全自由,也就是说每一个老人有权力处置自己的财产,可以不顾亲情,可以不顾道德伦理,而把自己的财产以赠送或者捐赠的方式送给他人。这是什么观念?这同样是西方的观念,这种观念的危害当然也非常大,一是淡化了血缘亲情;二是淡化了家庭观念;三是强调了个人的自由;四是对传统价值观念造成极大的冲击。我们从网上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老人出现类似的情况,有的把财产捐赠给一些组织;有的把财产赠送给亲人之外的其他一些人。

由此,也产生了一些婚外情和伦理观念问题。当我们有的子女们辛辛苦苦赡养了老人一辈子,最后发现所有的努力都是一场空,得不到父母家人的认可,把原来自己家庭的财产转手送给了别人,这对某些子女是不公平的,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是不利的。我们也看到很多类似的二奶,小三事件,多数都是由财产问题而引发的。当然,对于一些不赡养老人的不孝子女,我们可以采取适当的方法加以处罚和教育,但是绝不能因噎而废食,因为极个别不孝子女而否定了全体子女的利益。长此以往,家庭观念就会受到冲击,人人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社会之中,连最起码的血缘关系都淡化了,还能够有多少的责任感?对国家对民族能够有多少的认同感?

我始终认为,既然是法律,既然是约束大多数人的行为规范的法律,必须能够让大多数人理解并认同,这样的法律才有实际意义。而且,法律是中国的法律,不是外国的法律。法律的制定必须结合中国的国情,不能够与中国传统道德相违背,只有这样的法律,才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添砖加瓦,才能早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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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热点09中西方法律的发展由于中国和西方两条法律文化长河所蕴含的内容实在博大精神,因此很难全面的描述,但是我们可以从上述对两种文化传统的提炼中看出一些宏观上的差异:第一,以礼法为主要内容的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等级现和西方文化传统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平等观的差异。第二,中华法律文化传统中集体本位观和西方法律文化传统中个人本位观的https://zujuan.xkw.com/thematiclist/17pt3446ct10064n275610.html
3.中西方饮食文化差异比较分(通用8篇)【摘要】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对饮食的认识、饮食内容以及饮食特点等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 【关键词】营养、中餐西餐、餐桌礼仪 一、中西方不同的饮食社会风俗 饮食与文化密切相关,不同的名族缔造了不同饮食文化,所以饮食习俗也反映了名族的观念、意识和文化。中国与西方国家在对饮食的认识、饮食内容以及饮食特点等方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115qlwg.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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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我国在亚太地区反腐追逃的基本途径法律困境及其对策这些差异和分歧延伸到国际刑事司法领域,使西方国家对中国的人权法治状况存在不同程度的疑虑,担心外逃贪腐人员回国后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受到不公正的司法审判等。因此,亚太地区的美国、加拿大等西方国家往往基于法律传统和法律文化差异,从意识形态出发,以所谓的“人权”、“不公正判决”等为借口,为反腐追逃合作设置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53508
10.我与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差异"就是要探讨中国和西方法律文化的不同;"变迁"这部分就是要谈谈中国和西方法律文化在它们各自的历史系统中经历的过程,以及它们内在的动力是什么,机制是什么,它们的基本精神和去向是什么。第三部分是想探讨晚清以来中西法律文化的冲突与融合。当时没有考虑到中国法律文化,比如说中国的文官制度对西方有什么影响,http://iolaw.cssn.cn/gdfls/200511/t20051125_45974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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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国文化启蒙了西方,也必将领导世界重归大道他认为中国在政治、法律、文化、伦理、道德、宗教各方面均优于西方国家。在西方人还处在野蛮的偶像崇拜之中时,中国这个古老的国家早已培养良俗美德,制订法律,成为礼仪之邦。“由于它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民族,它在伦理道德和治国理政方面,堪称首屈一指。”http://www.wyzxwk.com/Article/lishi/2022/04/452563.html
13.中西法律文化比较研究学术著作二、从氏族/上帝到个人: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大发展 三、从社会到个人:西方个人本位法的再次确立第三章 法的文化属性:公法文化与私法文化 第一节 公法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属性 一、中国传统法律的刑事性(刑法化) 二、中国传统法律刑事性的哲学基础与社会原因 第二节 私法文化:西方法律文化的传统属性 一、私法的http://www.cuplpress.com/index.php?m=book&a=detail&id=6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