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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间法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谢晖

行政过程中的先行为效力柳砚涛

类型化界定涉“借”案件中的买卖合同性质吴昭军

理论前沿

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客观标准之构建郑佳宁

疑难案件裁判的中国特点:经验与实证孙海波

体外胚胎在我国民法上的应然属性及其价值考量马丁

网络法治

论网络交易犯罪惩治中电子数据的保全何邦武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的理解适用与制度创新刘金瑞

“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著作权案件中的刑法适用谢焱

专题笔谈

党内法规问题研究

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的关系沈国明

科学定义“党内法规”概念的几个问题李林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重在实效莫纪宏

党内法规的制度定位王耀海

司法改革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地方样本阐释林喜芬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侦诉关系的反思与重构黄翀

青年论坛

论科技进步与治理转型中的新兴(新型)权利白利寅

论民间法对法律合法性缺陷的外部救济

关键词:民间法法律合法性合法性缺陷外部救济司法视角的民间法

作者:谢晖,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行政过程中的先行为效力

关键词:行政过程先行为推进力阻止力

作者:柳砚涛,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类型化界定涉“借”案件中的买卖合同性质

——兼论法释〔2015〕18号第24条之所指

内容摘要:民间借贷与买卖合同混合的案件复杂多样,宜对案例进行类型化区分研究,立足合同解释论视角,对混合案件中买卖合同的性质作出判定。其主要可分为四种基本案型:让与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型、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型、买卖合同型。以物抵债协议系无名合同,目前已形成代物清偿型、代物清偿预约型、债之更新型、新债清偿型等子类型。法院在识别时应首先按照让与担保型—以物抵债协议型—名为买卖实为借贷型—买卖合同型的顺序予以检索。其次采用合同解释方法审视个案,综合个案的具体情况,最终确定买卖合同性质。法释〔2015〕18号第24条的“担保”性买卖合同并非担保,更不是让与担保,而是指以物抵债协议型案件(不包括代物清偿型案件)中的买卖合同。

关键词:担保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买卖合同让与担保代物清偿

作者:吴昭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客观标准之构建

内容摘要:目标公司董事履行信义义务的认定一直是公司收购理论和实务上探讨的焦点。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特殊性,恰恰在于对收购决策行为的判断。构建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客观标准十分有必要。具体而言,对目标公司董事的忠实义务,在类型化的基础上区分对待,采取以不当利益为中心的判断标准;对目标公司董事的注意义务,采取以职能权责为中心的判断标准,再适时引进经营判断规则。通过客观标准的构建,完善目标公司董事信义义务的判断体系,实现目标公司董事行为的能动性和控制性的平衡。

关键词:公司收购董事信义义务客观标准目标公司

作者:郑佳宁,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疑难案件裁判的中国特点:经验与实证

内容摘要:中国司法语境中的疑难案件有其特殊性,除了严格意义上的由法律自身因素所引发的疑难案件之外,还包括事实、社会影响、关系等诸种因素所导致的难办案件。与此相应,中国司法在应对这些疑难案件的过程中也发展出了一些独特的方法,其中包括审委会集体讨论、司法批复、案例指导等正式制度,以及个案请示、审判长联席会议、寻找和参照类似案件、向他人学习请教等非正式制度。这些制度的产生和运行有其深刻、复杂的原因,从而使得中国司法在疑难案件裁判的问题上展现出了一种自上而下的制度建构,与自下而上的经验探索并存、由科层权威与集体智慧共同保证裁决正确的特点。

关键词:审判委员会司法批复个案请示科层权威集体智慧

作者:孙海波,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讲师,法学博士。

体外胚胎在我国民法上的应然属性及其价值考量

——基于国情和社会发展趋势的分析

内容摘要:体外胚胎的民法属性是我国司法实践中不容回避的待决难题。现有各种学说或者不符合我国国情,或者未能充分尊重体外胚胎的生理价值和社会意义,难以合理地解决问题。以现阶段我国的国情为出发点,围绕辅助生育技术利用人和体外胚胎间的关系这一关键问题展开分析,认为后者应属于民法意义上的权利客体,而权利人对于体外胚胎享有的权利的核心是一种准身份性的利益。为了有效地保护这种利益,应将这种权利界定为准身份权。出于保护胚胎创造者、胚胎可能发展成的人以及社会生育秩序的目的,需要明确行使和让渡该权利时的一系列特殊规则。

关键词:体外胚胎法律属性权利客体准身份利益准身份权

作者:马丁,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论网络交易犯罪惩治中电子数据的保全

内容摘要:网络交易犯罪的智能性、隐秘性和无界性以及电子数据自身复杂易变的特点,在客观上决定了建立电子数据保全制度的该当性。而刑事司法实践中有关电子数据的收集、保管概念复杂纷呈,因而确立统一的电子数据保全制度很有必要。已有的研究和域外既存的制度也为该保全制度的设立提供了可能。在设立网络电子数据的保全制度时,应坚持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和刑事证明的基本原理这一刑事诉讼和证据制度的共性,并在此基础上探究网络电子数据取证、保全的个性,以克服我国既有的各部门电子数据立法与上位法的《刑事诉讼法》之间相互龃龉的弊端,为网络电子数据领域立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必要和正当的学理。

关键词:网络犯罪电子数据证据保全保全程序

作者:何邦武,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责任的理解适用与制度创新

关键词:网络食品安全第三方平台责任社会共治技术手段监管

作者:刘金瑞,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著作权案件中的刑法适用

内容摘要:网络著作权案件的特殊性是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侵犯著作权情形,在刑法适用领域应秉持谦抑精神,坚守罪刑法定阵地。“以营利为目的”在第217条侵犯著作权罪和第218条的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中的性质不同,前者是短缩的二行为犯,后者是断绝的结果犯。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论证了只有在侵犯著作权罪案件中,间接故意的认定与目的犯并不矛盾;“以营利为目的”包括直接营利和间接营利,但仅限于积极获利的情形,消极利益的获得如商业使用盗版软件的行为尚不能用现行刑法规制。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情形无需特殊举证,销售本身即可反制“营利目的”。

关键词:以营利为目的网络著作权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作者:谢焱,同济大学上海国际知识产权学院助理教授,同济大学德国研究中心研究员,法学博士。

论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的关系

关键词: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规治党党内法规

作者:沈国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科学定义“党内法规”概念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党内法规国家法律邻近属概念依规治党依法治国

作者:李林,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党内法规体系建设重在实效

内容摘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一次明确地提出了“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的要求,并将“党内法规体系”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之中,使得“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各项法治工作的重要目标和任务。党内法规体系建设要注重实效性,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强党内法规实效性机制建设:要强化党内法规实施的组织保障体制建设。解决上下党内法规的效力等级关系问题,根据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原则,通过及时修改《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的方式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党委制定党内法规的权力。依据科学和合理的分类方法,建立比较科学和完善的“部门党内法规体系”。消除国家立法与党内法规两张皮的问题,确保党内法规简明扼要、实用高效。加强党内体系建设必须要从抓党内法规的规范体系的源头出发,确保党内法规真正在管党治党方面发挥自身的行为指引作用。

关键词:党内法规体系党内法规性文件党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实效性

作者:莫纪宏,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党内法规的制度定位

——马克思主义法学探索之四

关键词:党内法规政党本性法治中心制度位置

作者:王耀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地方样本阐释

——L、S、H三个区速裁试点规则的分析

内容摘要:速裁程序试点是我国进一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经验基础。我国刑事速裁程序的试点背景可归结为“普通程序趋于正当化,挤占司法资源”、“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增加,导致简者不简”、“刑法典新一轮修正,导致刑法圈扩张”,以及“后劳动教养时代的司法圈拓展”四个方面。在司法实务中,我国地方性刑事司法规则表明基层试点的速裁程序在启动要件、运行流程、权利保障等环节具有多元复杂性的特质,进步与局限共存。从中长期讲,如何避免因过度简化而导致程序不公,有赖于一系列配套机制的完善,如注意区分公安机关的合理取证与非法诱供行为,完善当事人和解和审前社会调查制度,推行更精密化的量刑建议实践。

关键词: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试点规则程序角色

作者:林喜芬,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侦诉关系的反思与重构

内容摘要:侦诉功能和主体分化后,根据诉讼中心的不同,侦诉之间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互动模式。以侦查为中心,侦诉相对隔离、诉服从于侦、侦实诉虚;而以审判为中心,则显现出侦诉协同、诉主导侦、侦诉制约等特征。对照以审判为中心的理想型侦诉关系,我国的侦诉关系存在着侦对诉协同不足、诉对侦制约不力、审前检察中心未建立等不足。适应以审判为中心改革,应立足检察监督职能,促进更为合理的侦诉配合制约机制生成;通过强化以辅助控诉为内容的侦查实战训练、凸显专业性的刑事警力资源配置、完善侦查内部审核等重置侦查机制以对接刑事指控;通过推进驻所检察开展侦查讯问合法性监督、创新完善类案检察规范和引导、打破检察内部藩篱聚力公诉等变革检察工作机制来服务审判。

关键词:以审判为中心侦查公诉侦诉关系检察工作机制

作者:黄翀,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干部,法学博士。

论科技进步与治理转型中的新兴(新型)权利

内容摘要:连续三届“新兴(新型)权利与法治中国”学术研讨会的成功召开标志着新兴(新型)权利研究已成为法学研究的固定领域,并在研究中坚持实践导向。梳理2016年新兴(新型)权利研究成果,以大数据、科技进步与现代治理转型等权利生成背景与实践需求为权利分类标准,统合研究具体类型的新兴(新型)权利及其法律问题,旨在厘清各类权利本质内涵、建构权利保障制度体系、弥合理论与实践距离,这也是深化权利研究之实践导向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新兴(新型)权利科技进步治理转型实践导向

作者:白利寅,山东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法学博士。

THE END
1.百条法则之谜揭秘那些隐藏在法律深处的未解之谜在遥远的古代,法律就像一把坚不可摧的剑,它们用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人民权益。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些法律被不断地修订和完善,最终形成了我们今天所知的一系列完整而复杂的法律体系。但即使是最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也存在一些未解之谜,隐藏在其字里行间。 https://www.382hl43py.cn/news/439692.html
2.中国法律网站的现状及缺陷其他中国法律网站的现状及缺陷 自1994年我国正式接入互联网,经历了13年的风雨、起落, 如今互联网产业在我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法律网站作为互联网产业的一种表现形式,并不是网络业的先锋,它是伴随着法治和互联网时代的来临而逐步兴起。 现如今,法律网站得到了迅猛发展, 从法律网站的数量、规模、网站内容等方面来看,法律http://www.uslawchina.cn/new_content.asp?xw_id=1740
3.法律缺陷严重不足中国的法律就是狗屁!来自啵啵上路法律缺陷严重不足。中国的法律就是狗屁! #腾讯新闻# 男子房屋拆迁获56万元补偿款,消失18年前妻现身分走21.6万http://t.cn/A6oUzYnj# 来自@腾讯新闻 https://weibo.com/7455601710/M8VWB1KAC
4.中国宗教法律体系的缺陷分析与宗教法治化的路径探讨(1)中国宪法关于宗教自由的规定存在内部的规范性冲突,这是中国宗教法律体系缺陷性的根源,需要宪法修改或宪法解释来澄清其主导性或优先性的原则。 (2)《宗教事务条例》以宪法第36条第3、4款为规范依据,未能准确体现中国宪法对于宗教事务的优先性原则,涉嫌违反该条第1、2款。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69585.html
5.产品缺陷认定标准的法律适用及完善缺陷产品 认定标准https://cdmd.cnki.com.cn/Article/CDMD-10053-1011116100.htm
6.法律制度缺陷范文12篇(全文)一、我国村民自治的法律缺陷 1. 对村民自治程序规定存在缺陷。 作为民主自治重要组织形式的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制度还未建立或很不规范;还没有制订发展经济、减轻农民负担、壮大集体经济及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和计划;村级财务制度、村民参与民主监督、村委会加强自身建设等尚无章法, 缺乏制约机制, 或者制度虽已经写在https://www.99xueshu.com/w/ikey88m5vp4f.html
7.中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的缺陷及其健全/郁雷中国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制度的缺陷及其健全 郁雷﹡ 【摘 要】随着全球经济交往的加快与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跨越国界的产品责任案件日益增多,而中国当前还没有调整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专门制度,只是笼统地采用了侵权行为法律适用规则,结果却使特殊复杂的涉外产品责任案件的法律适用简单化、机械化,忽视和掩盖了其他与产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2029
8.根据法律规定如何判断产品缺陷?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6条对产品缺陷做了明确规定: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和该标准。但中国立法并未对产品瑕疵作出明确规定。《产品质量法》在第26条第2款中使用了瑕疵一词,该条表述为产品存在实用性能的瑕疵。《消费者https://www.64365.com/zs/878279.aspx
9.现有“法律思维”的缺陷及矫正大咖说法现有“法律思维”的缺陷及矫正 我们的研究发现,中国现有的“法律思维”存在一些问题。大家非常习惯于在文义解释基础上展开“根据法律的思考”,把法治的实现寄托在依法办事、依法决策等思维方式上,甚至在有一个时期强调依法办事是法治的核心。从法律方法论的角度看,这是把法律规范体系当成了法治实现前提;把文义解释方法http://www.mzyfz.com/html/1335/2019-03-19/content-1387840.html
10.朱腾:从君主命令到令律之别清华法学202002正因为此,沈家本在其总结传统中国法制的巨著《历代刑法考》中专列《律令》九卷;日本学者中田薰则于1951年先后发表了《古法雑観》《支那における律令法系の発達について》二文,正式提出“律令法”的概念并将其引入中国法律史研究中。之后,国内外学者也广泛接受了这一概念。应当指出,任何概念都具有主观建构性及由此https://dy.163.com/article/F8J657FI0530W1MT.html
11.浅谈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的缺陷与完善目前我国的群体性纠纷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但在司法实践中几乎没有启动代表人诉讼程序,究竟是什么原因呢?或者说是什么因素制约着代表人诉讼程序的有效启动和运行。 (一)代表人诉讼制度本身存在缺陷 设计一个法律制度,不仅要在法理上有依据,同时还要在实践上有基础。如果一个法律制度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哪怕在法理上再自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8/12/id/338207.shtml
12.中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分析中国行政主体理论的缺陷分析 我国现有的行政主体理论虽对大陆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制度产生了卓有成效的影响,但是通过对中国行政主体制度的阐释以及中外之比较,不少学者指出了传统理论的不少不足之处。概括其中内容,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一)行政主体理论内在的逻辑矛盾https://www.66law.cn/laws/60300.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