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注会经济法备考指导:法律基本原理

在最近3年的考试中,本章的平均分值为2.5分,2019年试卷一的分值为2分,试卷二的分值为2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本章分为三个单元,共计9个考点。这些考点需要准确理解,不需要死记硬背,复习难度不大。复习本章需要3个小时左右。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表

题型

2017年

2018年

试卷一

试卷二

2019年

单选题

1题1分

2题2分

多选题

1题1.5分

合计

2.5分

3.5分

2分

历年试题涉及本章的主要考点

考点

年份/题型

我国的法律渊源

2012年单选题、2014年单选题、2015年多选题、2016年单选题、2018年多选题

法律规范

2015年单选题、2017年单选题、2018年单选题

法律关系的概念

2016年多选题

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2015年多选题、2017年多选题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013年单选题、2015年单选题、2018年单选题、2019年单选题

法律关系的客体

2017年多选题

法律事实

2014年多选题

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2019年单选题

本章核心考点解读

第一单元法律基本概念

【考点1】我国的法律渊源(★★★)

1、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法律

(1)基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一般法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

【解释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带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总则》。

【解释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的,调整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社会关系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属于一般法律。如《公司法》、《证券法》。

【解释3】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对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3、法规

(1)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

(2)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

【解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4、规章

(1)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

(2)地方政府规章: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

【解释1】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解释2】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解释3】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5、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者决定。

【解释】法律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6、国际条约和协定

【解释1】我国的法律渊源主要表现为制定法,不包括判例法。

【解释2】效力等级:(1)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2)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例题1单选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属于()。(2012年)

A、法律

B、行政法规

C、部门规章

D、司法解释

【答案】C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各种法律渊源效力层级由高到低的排序中,正确的是()。(2014年)

A、宪法、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法律

B、宪法、法律、部门规章、行政法规

C、宪法、行政法规、法律、部门规章

D、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答案】D

【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2015年)

A、联合国宪章

B、某公立大学的章程

C、《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案例

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答案】AD

【解析】(1)选项A:属于“国际条约”;(2)选项C: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判例不属于我国的法律渊源;(3)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6年)

A、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部分修改由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

B、部门规章可以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C、地方性法规是指地方人民政府对地方性事务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总称

D、除最高人民法院外,其他国家机关无权解释法律

【答案】A

【解析】(1)选项B: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2)选项C:地方性法规由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3)选项D:法律解释权归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法律渊源的有()。(2018年)

A、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结算办法》

B、《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D、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D:属于“部门规章”;(2)选项B:属于“司法解释”;(3)选项C:属于“法律”。

【考点2】法律规范(★★★)

1、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具体规定主体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准则。

2、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

(1)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2)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主要内容,但法律条文的内容还可能包含其他法要素(如法律原则)。

(3)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解释1】《公司法》第1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只是说明了立法目的,不属于法律规范。

【解释2】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中。例如《公司法》第171条规定: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公司法》第201条规定: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解释3】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例如《公司法》第147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7年)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B、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C、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D、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

3、法律规范的种类

这是根据法律规范为主体提供行为模式的不同方式进行的区分。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令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

②命令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规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作出一定积极行为的规范。命令性规范的立法语言表达式为“应当……”、“必须……”、“有……义务”等。

③禁止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的立法语言表达式为“不得……”、“禁止……”等。

【解释3】《票据法》第10条:“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此规定属于命令性规范、义务性规范。

【解释4】《婚姻法》第15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此规定属于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

(2)强行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强行性规范是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

【解释1】《婚姻法》第20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此规定属于强行性规范。

【解释2】《婚姻法》第22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此规定属于任意性规范。

(3)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

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者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非确定性规范是指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者法律后果,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者补充的规范,具体包括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①委任性规范是指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具体内容由有关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者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

②准用性规范是指本身没有具体的规则内容,而是规定可以援引或者参照其他有关规定内容的法律规范。

【解释1】《婚姻法》第6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此规定属于确定性规范。

【解释2】《反垄断法》第9条:“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此规定属于委任性规范。

【解释3】《合同法》第184条:“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属于准用性规范。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

B、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C、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D、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答案】B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法律规范中,属于确定性规范的是()。(2018年)

A、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B、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

C、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

D、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解析】(1)选项AB:属于准用性规范;(2)选项C:属于委任性规范;(3)选项D:属于确定性规范。

第二单元法律关系

【考点1】法律关系的主体(★★★)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是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特殊的社会关系(如合同关系)。法律关系包括三个要素:主体、内容和客体。

【解释】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均属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如夫妻关系)是以相应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的社会关系,没有相应的法律规范就不可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同学关系、恋人关系,因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

【例题多选题】甲、乙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甲、乙之间的下列约定中,能够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的有()。(2016年)

A、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B、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C、二人共进晚餐

D、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解析】(1)选项AD:《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租赁合同、赠与合同中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2)选项BC:因不存在相应的法律规范,也就不存在相应的法律关系,无从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2、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2)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国家

【解释1】自然人既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居住在一国境内或者在境内活动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人。

【解释2】国家可以直接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国内法律关系(如发行国债)。

3、法人的分类

(1)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2)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

(3)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4)特别法人包括特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4、非法人组织

(1)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2)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15年)

A、有限责任公司

B、国家

C、无国籍人士

D、公立医院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人的有()。(2017年)

A、北京大学

B、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C、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解析】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选项C)、非营利法人(选项AD)和特别法人(选项B)。

【考点2】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1)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它反映了权利主体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行为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2)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3)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4)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法人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消灭。

(5)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自然人为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解释】劳动收入应当是固定的收入(如工资收入),不能是偶然的、不确定的收入(如继承遗产)。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以及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解释】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表1-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

具体情形

民事行为能力

≥18周岁

一般情况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X<18周岁

①16周岁≤X<18周岁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

无论能否辨认自己的行为

【例题1单选题】小明今年3岁,智力正常,但先天腿部残疾。下列关于小明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3年)

A、小明无民事权利能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B、小明无民事权利能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小明有民事权利能力,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D、小明有民事权利能力,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解析】(1)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2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是()。(2018年)

A、刚出生的甲

B、8周岁的乙

C、15周岁的少年天才丙

D、18周岁的大学生丁

【解析】(1)选项A: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BC: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例题3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关系主体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5年)

A、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同时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B、作为法律关系主体的自然人不包括外国人

C、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D、法律关系主体既包括权利人,也包括义务人

【解析】(1)选项A:法律关系主体“自己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时,才需要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选项C: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3)选项D: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例题4单选题】下列关于法律主体权利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2018年)

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

B、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可分为完全权利能力、限制权利能力与无权利能力

C、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与特别法人均具有权利能力

D、权利能力以行为能力为前提,无行为能力即无权利能力

【解析】(1)选项A:权利能力是指权利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能力;(2)选项B: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3)选项C: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4)选项D:行为能力必须以权利能力为前提,无权利能力就谈不上行为能力。

【例题5·单选题】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无民事权利能力的是()。(2019年)

A、刚出生的婴儿

B、智能机器人

C、植物人

D、病理性醉酒的人

【解析】(1)选项ACD: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2)选项B: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智能机器人尚不能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考点3】法律关系的客体(★★★)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法律关系的客体通常包括:

1、物

物(如土地、机器设备、货币、有价证券)是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2、行为

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如竞业禁止合同的客体是不从事相同或者相似的经营活动)。给付行为是债权法律关系(如合同之债)的客体。

【解释】旅客运输合同的客体并非旅客,而是运送旅客的行为。

3、人格利益

人格利益(如公民的肖像、名誉、人身)是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也是诸多行政、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4、智力成果

智力成果(如文学艺术作品、科学著作、专利、商标)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2017年)

A、建筑物

B、自然人的不作为

C、有价证券

D、人格利益

【考点4】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客观现象。根据是否以权利主体的意志为转移,法律事实分为行为和事件两类。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1)人的出生与死亡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如订立合同)

(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如创作行为、侵权行为)

【案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订立有效合同(法律行为)而发生合同关系(法律关系);(2)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事实行为),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因甲死亡(事件),其继承人乙继承了房屋的所有权。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导致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者消灭的有()。(2014年)

A、人的出生

C、侵权行为

D、自然灾害

【解析】法律事实分为事件(选项ABD)和行为(选项C)。

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考点1】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1、全面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具有基础性、保障性作用。

2、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和完善法治,可以使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受到平等保护;可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可以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3、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强调要坚持加强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处理好全面依法治国的辩证关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发展道路、工作布局、重点任务。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必须长期坚持、不断丰富发展。

4、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考点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障。

2、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3、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

4、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5、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考点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1、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首要的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法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需要建立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首先是要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加强宪法实施。同时,需要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3、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大监督力度,把党内监督同国家机关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4、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健全法治保障体系,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5、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统筹推进、一体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机制体制,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内法规的执行能力和水平。

【例题·单选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2019年)

A、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B、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C、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D、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同步强化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部门规章”。

2、下列关于法律渊源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解释法律,其作出的法律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B、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

C、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D、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如果有原则性的分歧,应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解释或者决定

【解析】选项D:应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或者决定。

3、《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该法律规范属于()。

B、命令性规范

C、禁止性规范

D、任意性规范

4、《反垄断法》第9条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组成和工作规则由国务院规定。”该法律规范属于()。

B、确定性规范

C、委任性规范

D、准用性规范

5、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主体中,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A、基金会

B、有限责任公司

C、事业单位

D、合伙企业

【解析】(1)选项AC:属于“非营利法人”;(2)选项B:属于“营利法人”。

6、赵某,15周岁,某省体操队专业运动员,月收入8000元,完全能够满足自己生活所需。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关于赵某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赵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B、赵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C、赵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D、赵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7、下列自然人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是()。

A、15周岁的小赵,先天腿部残疾

B、70周岁的老钱,已经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

C、8周岁的小孙,智力超常

D、20周岁的小李,先天智障,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解析】(1)选项A:腿部残疾不影响能否辨认自己的行为,15周岁的小赵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B:18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3)选项C:8周岁的小孙,无论智力是否超常,均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4)选项D:18周岁以上、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自然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8、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承兑汇票

B、签订合同

C、人的出生

D、侵权行为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律行为;(2)选项D:属于事实行为。

9、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实行为的是()。

A、人的死亡

B、签发汇票

C、创作行为

【解析】(1)选项AD:属于事件;(2)选项B:属于法律行为。

10、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承租乙公司一台挖掘机,租期1个月,租金1万元。引起该租赁法律关系发生的法律事实是()。

A、租赁的挖掘机

B、甲公司和乙公司

C、1万元租金

D、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

【解析】法律事实(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直接原因。

二、多项选择题

1、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下列事项中,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的有()。

A、外商直接投资

B、城乡建设与管理

C、环境保护

D、历史文化保护

【答案】BCD

【解析】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有权就“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2、下列关于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B、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中

C、一个法律条文中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D、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可能包括法律原则等其他法要素

3、《公司法》第51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该法律规范属于()。

A、禁止性规范

C、强行性规范

D、确定性规范

【答案】ACD

4、下列各项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有()。

A、物权法律关系

B、人身权法律关系

C、知识产权法律关系

D、债权法律关系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相对法律关系”。

5、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A、无国籍人

C、合伙企业

D、社会团体

6、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非营利法人的有()。

A、社会团体

B、基金会

C、国家机关

D、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答案】AB

【解析】(1)选项AB:属于“非营利法人”;(2)选项CD:属于“特别法人”。

7、下列关于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C、法律关系主体要自己参与法律活动,必须具备相应的行为能力

D、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法人,其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其行为能力伴随着权利能力的产生而同时产生

8、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B、7周岁的王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C、18周岁的周某,能够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D、20周岁的赵某,完全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答案】CD

【解析】(1)选项A: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选项B:7周岁(年龄是硬伤)的王某,无论能否辨认自己的行为,均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9、下列自然人中,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有()。

A、杨某,13周岁,系大学少年班在校大学生

B、范某,20周岁,有精神障碍,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C、孙某,7周岁,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D、周某,15周岁,系体操队专业运动员

【解析】选项BC: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10、下列选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森林

B、运送旅客的行为

C、公民的肖像

D、专利

11、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应坚持的基本原则包括()。

THE END
1.法律解释的原则政策解读法律解释的原则如下: 1、忠实立法原意原则。法律解释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没有法律效力; 2、准确明晰原则。法律解释必须对需要解释的法律规范作出准确明晰的解释; 3、及时原则。法律解释来源于法律适用实践的需要,应及时作出; 4、慎重原则。国家机关所作的规范性法律解释,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必须特别慎重,以尽量避免和https://www.110ask.com/zhengce/8887895103836534659.html
2.民法典学习笔记——关于基本原则解释及法律适用旭坤在公序良俗原则中,借鉴德国司法实践中“情妇遗赠”的处理,用真正的法律思维重新分析了“泸州二奶案”,认为当事人的这个遗嘱不应该被认定为无效,公序良俗原则不可随意迁移。 总之,基本原则这一讲适合法律人把民法典学个大概之后来听,可能感触会很深。https://blog.sina.com.cn/s/blog_7a5ff7590102yqhk.html
3.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620《法学要求考生具有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法律专业素养,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一、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 二、理解和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定义、特征、内容。 三、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https://www.ibudding.cn/a/129889.html
4.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绿色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法律解释中,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法规 综上所述,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这些原则共同构成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020bad9b12759d000712
5.法律的本质及解释的原则任何社会的法律,如果不以该社会成员长期普遍认同基本情感倾向为基本前提,就不可能继续存在;如果不以该社会成员长期普遍认同基本是非标准为核心内容,就不可能真正成为人们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如果离开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就不可能成为现实中维护民众权利的力量;如果离开了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法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http://www.kunlunce.com/e/wap/show.php?classid=16&id=104270
6.《中国法学》2022年总目录&各期目录《中国法学》行为市场失灵及其法律应对 应飞虎 6-70 □生态法治研究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体系化构造 刘长兴6-92 环境法典基本原则条款构建研究 曹炜6-113 □ 学术专论 符合法律的宪法解释与宪法发展 杜强强 1-119 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内涵 朱全宝 1-137 行政协议变更、解除制度的整合与完善 http://www.fxcxw.org.cn/dyna/content.php?id=25011
7.基本原则与概括条款的区分:我国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的解释论构造/3.一个容易想到的思路,是把第7、8条仅仅看作后面诸多概括条款的法理念的抽象概括,但并无法律操作上的意义。若依这种解释论路径,民法基本原则就成了纯粹的价值宣示;自徐国栋教授在著作《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提出并为民法学界普遍认可的理论发展,如民法基本原则是填补法律漏洞、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克服成文法局限性https://cpcivillaw.dlmu.edu.cn/info/1018/1862.htm
8.民法典学习之七:民法典总则编基本原则解读及法律适用本文系对于飞教授讲座《民法典总则编基本原则解读及法律适用》的笔记总结,亦是自己对民法典的学习笔记之一。本讲座的内容非常基础,比较适合初探法律行业的人员学习。 本讲座从《民法典》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开始,即第133条。民事法律行为系法律的基础,通过体现私法自治来规范人们日常的行为,签订合同、订立遗嘱、日https://www.douban.com/note/768845535/
9.网络空间适用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法律路径由于效果标准固有的缺陷,以及在解释和适用方面存在多重法律不确定性,国际社会应谨防过早将其转化为实证法的倾向。“实证主义路径”的法律困境需要“情境主义路径”来化解。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的“情境主义路径”强调个案分析,在现阶段较为适合对网络攻击进行客观准确的定性。基于禁止使用武力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这一基本立场,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40792
10.概述这种解释在立法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制度里是不允许的:这种解释行为更类似进一步的、具追溯效力的立法行为,是一种限制司法机构判断具体案例的行为,因此在许多国家是不允许的。而行政机构对法律进行解释一般必需在法律所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受权立法行为。基本原则 条文的意义 由于成文法无法完全明确而且具体的对所有https://m.allhistory.com/detail/59242aef55b54278ac013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