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基本原则解读:损害担责原则法律咨询百科

无论世界各国的环境立法,还是环境法专家的学术论著,很少规定或论及“保护优先原则”,我推测这一表述应该是我国立法起草者自创的。鲜见的近似境外立法如2002年的《俄罗斯联邦环境保护法》第三条,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其中第12段的列举为“自然生态系统、自然景观和自然综合体的保全优先”,但此处的原则也并非着眼于环境法全局的基本原则。

在新环保法已经专条分别确立“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立法目的,确立“保护环境”为国家基本国策,并纠正后规定“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情况下,作为排列于后的第五条中的“保护优先”,应无须重复厘清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谁优先的问题,这样才能符合体系揭示的一般惯例。

风险防范原则最早出现于原西德,早期的国际实践主要集中在国家海洋环境保护领域。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了《联合国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其原则15规定,“为了保护环境,各国应按照本国的能力,广泛适用风险防范方法。遇有严重或不可逆转损害的威胁时,不得以缺乏科学充分确定证据为理由,延迟采取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防止环境恶化”。此后,该原则应用于一般环境保护领域,这是目前国际上较为认可的风险防范原则的经典表述。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

我国环境法学界有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作为“预防原则”表述的,也有称之为“以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防治原则”的。例如吕忠梅教授就认为,“预防为主原则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原则的简称,其涵义是指国家在环境保护工作中采取各种预防措施,防止开发和建设活动中产生新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而对已经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要积极治理”。蔡守秋教授则主张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原则”统称为“污染综合防治原则”,并将之定义为“是指对污染的整体的、系统的、全过程的、多种环境介质的防治”,并认为该原则与欧共体的“综合污染控制”原则非常相似。

新环保法所规定的“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应理解为一项统一的环境法基本原则,其在学理上的表述就是预防原则,指对开发和利用环境行为所产生的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环境破坏等,应当事前采取预测、分析和防范措施,以避免、消除由此可能带来的环境损害。我国环境法体系中,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限期治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等都体现了这一原则的要求。

公众参与原则

新环保法让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这项环境法律上的基本原则从教科书真正上升为我国的实然立法。可以预见,在我国未来长期坚定、充分、有效地动员公众依法参与到环境保护的事业中,这条原则将有助于逐步形成和完善“政府-企业-公众(社会)”互动的新型环保格局。

损害担责原则

从环保法修订二审稿、三审稿到四审稿的变化来分析,“损害担责”是“污染者担责”的“缩略语”而已。从学理上解读,该原则是发展了的污染者付费原则,解读该原则,须从考察污染者付费原则的产生、发展历史出发。

随着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加剧,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投资越来越大。于是,有人开始对这种做法提出质疑和反对,认为国家投资实际上是全体纳税人的投资,凭什么个别人造成的环境污染或破坏要由全体社会成员来为其买单针对这一问题,OECD环境委员会于1972年首次提出了“污染者负担原则”。但是,OECD也认为该原则不仅针对污染,也包括“鼓励合理利用稀缺环境资源的管理措施”,绝对“不是污染损害的赔偿原则”。

新环保法中的“损害担责原则”,其中“担责”是指要承担责任,承担恢复环境、修复生态或支付上述费用的责任;而“损害”描述的是对环境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利用环境致使环境自身恢复能力退化的行为。因此,“损害担责原则”指对环境造成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人,应承担恢复环境、修复生态或支付上述费用的法定义务或法律责任。

当然,在环境法基本原则立法发展的喜悦中,我们还须客观、冷静地分析新环保法第五条在未来实践中的科学解读、有效贯彻和继续发展问题,如:

就法律解释而言,如何科学界定“保护优先”、“损害担责”的内涵与外延;如何使“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对环境法治实践产生影响。

就法律执行而言,如何发挥环境法基本原则对下位法原则的约束和引导作用,以及对环境法律制度的制定、解释、执行、司法的约束和引导作用;如何通过立法和解释活动,理清内生于环境法律渊源体系的环境法原则体系。

就环境法基本原则的内容及其立法技术的完善而言,如何更好地确定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未来还需要补充、调整哪些原则入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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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解释的原则政策解读法律解释的原则如下: 1、忠实立法原意原则。法律解释违背法律的基本精神,没有法律效力; 2、准确明晰原则。法律解释必须对需要解释的法律规范作出准确明晰的解释; 3、及时原则。法律解释来源于法律适用实践的需要,应及时作出; 4、慎重原则。国家机关所作的规范性法律解释,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必须特别慎重,以尽量避免和https://www.110ask.com/zhengce/8887895103836534659.html
2.民法典学习笔记——关于基本原则解释及法律适用旭坤在公序良俗原则中,借鉴德国司法实践中“情妇遗赠”的处理,用真正的法律思维重新分析了“泸州二奶案”,认为当事人的这个遗嘱不应该被认定为无效,公序良俗原则不可随意迁移。 总之,基本原则这一讲适合法律人把民法典学个大概之后来听,可能感触会很深。https://blog.sina.com.cn/s/blog_7a5ff7590102yqhk.html
3.2022年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自命题620《法学要求考生具有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法律专业素养,具备分析、判断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具体包括: 一、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知识。 二、理解和掌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基本定义、特征、内容。 三、准确把握法理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基本原理、基本理论、基本原则,以及相关的法律https://www.ibudding.cn/a/129889.html
4.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绿色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在法律解释中,应考虑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促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法规 综上所述,法律解释的基本原则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这些原则共同构成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qadetail?id=020bad9b12759d000712
5.法律的本质及解释的原则任何社会的法律,如果不以该社会成员长期普遍认同基本情感倾向为基本前提,就不可能继续存在;如果不以该社会成员长期普遍认同基本是非标准为核心内容,就不可能真正成为人们判断善恶是非的标准;如果离开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就不可能成为现实中维护民众权利的力量;如果离开了民众发自内心的认同,法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http://www.kunlunce.com/e/wap/show.php?classid=16&id=104270
6.《中国法学》2022年总目录&各期目录《中国法学》行为市场失灵及其法律应对 应飞虎 6-70 □生态法治研究 生态环境修复责任的体系化构造 刘长兴6-92 环境法典基本原则条款构建研究 曹炜6-113 □ 学术专论 符合法律的宪法解释与宪法发展 杜强强 1-119 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内涵 朱全宝 1-137 行政协议变更、解除制度的整合与完善 http://www.fxcxw.org.cn/dyna/content.php?id=25011
7.基本原则与概括条款的区分:我国诚实信用与公序良俗的解释论构造/3.一个容易想到的思路,是把第7、8条仅仅看作后面诸多概括条款的法理念的抽象概括,但并无法律操作上的意义。若依这种解释论路径,民法基本原则就成了纯粹的价值宣示;自徐国栋教授在著作《民法基本原则解释》中提出并为民法学界普遍认可的理论发展,如民法基本原则是填补法律漏洞、授予法官自由裁量权、克服成文法局限性https://cpcivillaw.dlmu.edu.cn/info/1018/1862.htm
8.民法典学习之七:民法典总则编基本原则解读及法律适用本文系对于飞教授讲座《民法典总则编基本原则解读及法律适用》的笔记总结,亦是自己对民法典的学习笔记之一。本讲座的内容非常基础,比较适合初探法律行业的人员学习。 本讲座从《民法典》总则编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开始,即第133条。民事法律行为系法律的基础,通过体现私法自治来规范人们日常的行为,签订合同、订立遗嘱、日https://www.douban.com/note/768845535/
9.网络空间适用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法律路径由于效果标准固有的缺陷,以及在解释和适用方面存在多重法律不确定性,国际社会应谨防过早将其转化为实证法的倾向。“实证主义路径”的法律困境需要“情境主义路径”来化解。综合考虑相关因素的“情境主义路径”强调个案分析,在现阶段较为适合对网络攻击进行客观准确的定性。基于禁止使用武力原则适用于网络空间这一基本立场,https://www.secrss.com/articles/40792
10.概述这种解释在立法权和司法权分立的制度里是不允许的:这种解释行为更类似进一步的、具追溯效力的立法行为,是一种限制司法机构判断具体案例的行为,因此在许多国家是不允许的。而行政机构对法律进行解释一般必需在法律所授权的范围内进行,是一种受权立法行为。基本原则 条文的意义 由于成文法无法完全明确而且具体的对所有https://m.allhistory.com/detail/59242aef55b54278ac013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