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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
个体防护用品的管理规定
一、目的和范围
1.1、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基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银鸽二基地各车间、科室。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
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励根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
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t14497-20xx企业制度体系技术制度体系
gb/t14498-1003企业制度体系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体
系
gb/t1.1-20xx制度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制度结构和编写规则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
三、具体内容
3.1、本规定所称个体防护用品,是指由基地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
的个人防护装备。
3.2、基地对个体防护用品自行采购。
3.3、基地必须配备专(兼)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员,负责本基地企业内部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3.4、基地应当按照《河南省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为员工免费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3.5、基地应当按规定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各下属基地不得以货币形式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3.6、基地为员工提供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各下属
基地应当督促、教育员工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7、基地采购部门必须到具备下列条件的经营单位进
行采购:
3.7.1、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7.2、主要负责人和采购人员应具有个体防护用品知识,并获得劳动防护用品监管证书方可上岗。
3.7.3、有经营劳动防护用品验收、保管、定期检查和
失效报废等管理制度,并能为基地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7.4、经营的产品有生产单位的备案证书或有合格的
产品检测检查报告。
3.8、购买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经基地安全科或者监管
人员检查验收,不经安全部门或者个体防护用品监管员检查验收的不得发放给员工使用。无个体保护用品的备案证书、无安全性能鉴定证或安全标志、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等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发放给员工使用。
3.9、对特种防护用品应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各种劳动
防护用品均不能超期使用,无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报废,基地应积极为员工配发新的劳动防护用品。
篇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规定,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有效预防职业病,
制定本管理制度。
1、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1.1、负责指导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制定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规定,包括使用、保存、维护、更换周期等内容。
1.2、负责制定个人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确定各工作岗位配置的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型号、使用人员名单,个人防护用品的防护参数应符合要求。
1.3、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含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内容的标志,张贴位置应符合《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bgz158)的要求。
1.4、对采
购部门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验收,保证采购的个人防护用品质量合格,有生产许可证、合格证与安全认证标志。
1.5、指导仓储部门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登记,做好个人防护用品的出入库记录。
1.6、定期对工作场所劳动者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检查结果记录及存档,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
2、各类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性质、浓度或强度选择符合卫
生要求的下列物品:劳动防护2.1、安全头盔
高空作业或有可能产生高空坠物的作业场所必须佩戴
安全头盔。
2.2、护目镜
可能产生粉尘、金属碎悄、有毒有害液体飞溅的作业场所必须佩戴护目镜。如打磨、碎料、金属切割、装卸各种液体原料或有毒原料等。
2.3、口/面罩(防有机气体、防尘、防酸碱)
对有机气体的防护,应选择活性炭口/面罩,如3m8577型防护口罩,对粉尘的防护,若粉尘性质为非油性颗粒特,可选择n、r、p系列防尘口罩,如焊锡、熔铅作业产生的铅烟防护可使用3m8233、8512、8514型防尘口罩,如3m8247型防护口罩,对酸性气体的防护可选择3m8576型防护口罩,在多种危害共存的环境下,应选择具有多重防护效果的口/面罩,如3m8576型防护口罩可用于防护酸性气体和油性颗粒物、3m8577型防护口罩可用于防护有机气体和非油性颗粒物。
2.4、护耳器
8h等效噪声强度大于或等于85db(a)的为噪声作业,劳动者在此环境下作业须佩戴护耳器。8h等效噪声强度小于或等于95db(a)的,须佩带降噪值(r)至少为25db(a)的护耳器,8h等效噪声强度大于95db(a)且小于或等于105d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