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医疗改革的深入,国家对药品的监督体制进行了完善,对药师的职责有了更高的要求,这就促使药师的职能发生变化。我国临床药学不断在发展,将药学应用到临床上需要坚实的经验和科学基础,这就要求药师要转变观念,鼓励专业药师在社区开展药学服务,促进临床经验的积累。为了了解目前药学的发展过程和水平,了解当前临床药学的应用水平,掌握药师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各类信息和服务,包括日常生活中如何用药、药物类型的选择、具体的应用知识等。本文通过了解药师对公众的药学知识的普及,以此来发现药师在社区开展临床药学的水平和成果。
1临床药学服务的发展现状
2药房药师的药学服务工作内容
3药师在社区开展临床药学的意义
3.1可以加快转变药师的职能
3.2使病人尽快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不再满足于过去的用药水平,公众更注重药品的质量。药师在社区开展药学服务可以充分利用他们的专业知识,使他们可以实现和医生的良好沟通,控制药品的流通,向合格的生产厂家购买药品,减少不合格的药物在市场上的流通(这句话最好改一下,药品是医院统一采购的)。药师虽然和医生不属于统一阵营,但是他们有着相同的理念———“以患者为中心”,一心为患者服务,致力于改善病人的健康状况。
3.3有利于培养药师的责任感
4药师在社区的工作职责
4.1药师的专业职责
在开展临床药学服务的过程中,药师要充分利用已有自己的医药知识,并积极吸取临床经验中的教训,熟练掌握国内国际药品的信息和抗病原理[2]。在选药、配药时,要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配药标准,不能擅自规定用药量。对每个患者的情况,对患者进行选药、配药,保证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同时要尽量减少患者的费用,对患者遇到的问题要及时给出回答,提供人性化的服务。药师还要不断丰富现有的药学知识,拓展自己的知识层面,为病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4.2药师全方面服务的职责
4.3药师要把药学知识提供到临床
药师相比较临床医生来说具有更专业的药学知识,对药物间的相互作用掌握得更加熟练,这是临床医生所欠缺的地方。因此,药师应该把自己在社区中药学知识及时和临床医生进行沟通,增加临床医生的专业知识,在临床中使其得到有效的'应用,改善病人的健康情况。比如外科医生在处理外伤性创口时,通常让患者涂抹油性软膏,但油性软膏不能和伤口的渗出液更好地融合,因此影响油性软膏对伤口的治疗效果。针对这种情况,药师可以和医生进行沟通、交流,建议医生利用甘油剂,以替代油性软膏,促进患者伤口的愈合[4]。
4.4药师要全面认知药房的用药情况
5提高临床药学的服务质量
5.1药师要及时和患者进行沟通
5.2药师主动和医师形成合作关系
6小结
药师对药学有着较深刻的理解,在临床中可以及时对药学知识进行推广。在社区活动中,药师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服务,但在“以患者为中心”的理念之下仍存在偏差,药师在社区用药服务中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为医院临床治疗积累丰富的经验,以更好地改善病人的健康状况。
参考文献:
[2]钟跃腾.社区药师在临床药学服务中的作用[j].大家健康(学术版),2014,23:334.
目的:探讨设计性实验对提高预防医学实验教学的重要性。方法:抽取预防医学专业一个教学班,开展设计性实验,课后进行调查问卷。结果:学生对设计性实验开设的必要性以及设计性实验有助于加深对预防医学课程内容的理解、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持肯定意见的达100%。认为设计性实验有助于提高学习预防医学课程的兴趣和培养团队协作能力的学生达98.3%。结论:开展设计性实验,有助于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预防医学;实验教学;设计性实验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换,以及国家建设“健康中国”规划纲要中预防为主方针政策的实施,预防医学在医学教育体系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1]。实验课程作为预防医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培养学生的实际动手能力、理论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但是,目前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仍拘泥于传统的教学观念和陈旧的教学模式,教师主导包括选题、实验方法的确定和仪器试剂的准备等整个实验过程,学生缺乏参与,难以激发兴趣,严重影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提高[2]。因此,适应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对新型人才的需要,改革现有预防医学教育模式的要求迫在眉睫。近年来,为适应教学改革的需要,笔者在预防医学实验教学中开展了设计性实验教学,以利于拓宽学生视野,加强创新型人才的培养。
1.1对象
本项目以武汉科技大学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2019级预防医学专业一个教学班为研究对象,开展预防医学设计性实验教学,遴选的前提条件为该班已进行过医学科研设计和医学文献检索等课程的教学,对科研工作有初步认识。
1.2方法和步骤
(1)实验内容不能超出学生基本操作能力和知识水平;
(2)实验题材易激发学生的兴趣,有利于学生主观能动性的发挥;(3)实验开展应基于实验室现有的条件。
1.2.4评价:听取汇报的评委由系部非指导教师组成,评委现场打分,其他组同学可以提问,实验组同学当场回答,答辩成绩纳入学生毕业论文
对回收问卷的整理分析,结果见表1。调查显示学生对设计性实验开设的必要性以及设计性实验有助于加深对预防医学课程内容的理解、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意识、提升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有了统一认识,持肯定意见的达100%。而认为设计性实验有助于提高学习预防医学课程的兴趣和培养团队协作能力的学生达98.3%。
[3]周美娟,江丽红,欧程山,等.设计性实验在放射生物学实验教学中的探索〔j〕.山西医科大学学报:基础医学教育版,2019,11(1):78-80.
医学论文格式篇三我国作为一个拥有数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蕴藏的文化资源和民族传统都极其丰富,特别是其中的民间文学艺术,它不仅是我国文化遗产缺一不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而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作为民间文学艺术组成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在精确反映社会现象和生活的方面,更有着重要的传承意义。近些年来,很多民间口头文学被不断的歪曲和损害,甚至出现自生自灭的现象,基于此,对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已刻不容缓。
一、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发展
民间口头文学的传承是通过口头语言的方式,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形成。众所周知,人类最古老的文学之所以能够产生,就是因为依赖口头语言。在文学发展历程的社会背景下,民间口头文学渐渐成为民间文学的主要流传方式。
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在如此丰富的土壤里生根发芽,汲取着千百年来的日月光辉与群众智慧,经过历史长河的沉淀,越发熠熠闪光。在如今躁动的现代社会,在快餐文化的对比下,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社会价值显得更为突出。因其自身含有巨大的商业价值,其被侵权的案件层出不穷,如神话传说纠纷《盘古之神》案、《乌苏里船歌》案等等;但是同时蒙尘的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就如遗落在民间的明珠,日趋衰落,濒临后继无人的危机,需要国家、社会、有关艺术群体对其进行发掘、保护及传承发展。
二、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现状
(一)现有立法的效力范围有限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保护方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但时至今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在2011年颁发施行,其中主要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工作做出的相应的程序性规定,对于一些实质性的权利内容并无涉及,关于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保护只能期待《民间文学艺术作品著作权保护条例》的出台。
《云南省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作为我国第一个保护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地方性法规,它的颁布和实施为保护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在这样的影响下,我国贵州省、福建省等许多地区也分别根据自己地区的实际情况,将保护本地的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列入了本地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并通过颁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例,来完善现有的立法,对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不可否认,在保护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方面,这些地方性的立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仅靠这样的行政管理手段,无法从根本上达到保护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目的。
其主要原因是地方性的法律法规规定并不完善,在不明确权利主体的情况下,权利保护的范围也不够明确,加之地方性立法本身比较零散,保护民间口头文学的措施也相对较少,再加上各地区对保护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立法不够统一,现有立法的效力范围有限,很难对民间文学艺术进行全方位的保护。比如,在每个地区和民族都广为流传的神话故事《盘古之神》经常被改编并出版发行,有关部门对其权利主体也不是十分明确,又因为各地对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立法不相同,由此引发的权利纠纷无从解决。
(二)著作权与知识产权被侵权等问题时有发生
众所周知,民间口头文学具有特殊性,所以针对普通作品保护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全适用于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对于我国民间口头文学的保护立法模式一直都存在着争议。有些人认为,可以通过对现有法律进行完善和扩大,以此来进一步针对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进行保护。也有一些人认为可以继续颁布发行新的法律法规来对民间口头文学艺术进行重新的定义及传承保护。
鉴于民间口头文学艺术自身的特性,笔者认为制定专门法对其进行保护是比较可行的,因为其与普通作品在权利主体方面不同,普通作品主体单一,而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主体也许是一个人,也许是一群人;权利内容方面也不同,与普通作品相比,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不只是属于其主体,也属于其所在的民族和国家,所以其转让权不宜任意使用,以免民族财产流失;权利保护期限也不同,一般的作品主体有存亡期限,而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主体也许有存亡期限,也许千百年来这个群体一直存在,不存在死亡一说,另外其本身也许一直处于创作传承阶段,不能简单地用几十年来定期保护。
三、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法律保护途径
(一)建立许可和收费制度
国外已有很多发展中国家开始实施对民间文学艺术的保护,如突尼斯等国规定,使用民间文学的人或者部门必须到指定机构办理许可证,并且采取了保护民间文学的收费制度。这样的做法不仅保护了民间文学艺术,也对民间艺术创造者的文化财产进行了保护。
参照已有先例,我国可以针对保护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建立许可和收费的制度。对于仅供娱乐范围内使用的民间口头文学,如新闻媒体对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报道等,不需要经过许可,也不须支付报酬。当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作品被用作教育方式,则需要支付报酬,但是不需要经过许可。对于出于公益使用的民间口头文学,其目的为让广大人民群众在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作品中获得创造新的作品的灵感,这样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费,但是需要经过许可才可以对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作品进行使用。而那些诸如通过表演民间口头文学来赚钱、出版发行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作品以取得盈利的使用,不仅需要获得许可,而且必须支付相应的报酬。
将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列为公共文化财产,民间口头文学作品的使用者需支付相应费用,让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不再走以往被无偿使用的道路,这样不仅可以激励创作者继续进行民间口头文学作品的创作,也可以对现有的民间口头文学资源进行保护和传承。
(二)明确民间口头文学艺术的保护期限
(三)有关部门应当积极推动有关立法工作
我国有关部门如人大或其他常委会应该积极推进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保护的立法工作,在完善现有法律法规的同时,起草和制定新的法律来保护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如《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保护法》《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等。[5]有关法律出台之后,有关部门还应该加大宣传和组织学习来推动法律法规的施行,让各地区针对我国民间口头文学艺术保护的法律法规得到相应的统一。
对贫困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帮助他们摆脱疾病困扰,维持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的医疗救助形成了一套比较全面的实施制度。医疗救助主要通过国家、地方财政拨款、彩票公益金、社会捐助等方式进行筹资,并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地在自身财政收入情况,需要医疗救助的对象数量基础上制定救助标准,按照按照“广覆盖,低标准”原则对贫困人员进行救助。
在民政部2017年发布的《关于农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对象为“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户家庭成员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农民”。但是在实际制度的运行过程中,地方各级政府和民政部门通常是以政府定期发布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主要依据来确定救助对象,虽然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是固定的救助标准和动态的救助对象之间就形成了矛盾。另外也容易导致申请者设法隐瞒自己的实际收入,以获取救助的行为。
目前,中国的高级卫生技术人员和先进仪器设备都集中在大中城市,农村的卫生资源十分欠缺。2017年底,全国1633个县共有综合医院仅2009所,县妇幼保健院(所、站)1526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1586所。每千农业人口有乡村医生和卫生员1.05人,2017年中国各类医疗机构人员达542.7万,其中卫生技术人员446.0万,平均每千人有医疗人员3.59人。即便是有限的农村卫生预算和卫生费用,也越来越向高层次医院转移,中、下级的医疗机构却无人问津,进一步降低了农村医疗服务体系的运作效率,导致贫困农民无力就医、无处就医,引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1)传统的安全范式对internet的“复杂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安全最麻烦的问题所在是“复杂性”。
2)以往(例如欧洲)对于信息安全所采取的措施是建立防火墙、堵漏洞,但没有从整体性、协同方面构建一个信息安全的网络环境。可以说网络的安全问题是组织管理和决策。
1、电脑是人脑研制出来的,在解决问题时,两者应互相配合,以人为主,充分发挥两者的积极作用。我国的一位哲学家熊十力曾经把人的智慧(humanmind,心智或称脑智)分为性智与量智两类;性智一个人把握全面、定性的预测、判断的能力,是通过文学艺术等方面的培养与训练而形成的;我国古代的读书人所学的功课中,包括琴、棋、书、画,这对一个人的修身养性起着重要作用。
性智可以说是形象思维的结果,难以用电脑模拟,人们对艺术、音乐、绘画等方面的创造与鉴赏能力等都是形象思维的体现。心智的另一部分称为量智,量智是通过对问题的分析、计算,通过科学的训练而形成的智慧。人们对理论的掌握与推导,用系统的方法解决问题的能力都属于量智,是逻辑思维的体现。所以对青少年的培养来说,艺术与科学是两个十分重要的方面。分析现在的电脑的体系结构,用电脑对量智进行模拟是有效的。人工智能的研究表明了用电脑对逻辑思维的模拟,可以取得成功;但是用现在的电脑模拟形象思维基本上是行不通的。电脑毕竟是人研制出来的,是死的不是活的,我们用不着一定要电脑做它做不到的事。总而言之,明智的方法是人脑与电脑相结合;性智由人来创造与实现,而与量智有关的事由电脑来实现,这是合理而又有实效的途径。从体系上讲,人作为系统中的成员,综合到整个系统中去,利用并发挥人类和计算机各自的长处,把人和计算机结合起来形成新的体系。
2、以“实践论”为指导,把认识从定性提高到定量
面对未知的问题,采用综合集成法进行分析与解决的过程如下:首先由专家或专家群体提出解决该问题的猜想,根据以往经验性认识提出意见,这种意见或见解属于“定性”性质;再利用精密科学中所用的建模方法(数学建模或计算机建模),用人机结合的方法建立和反复修改模型,达到从定性认识上升到总的定量的认识,这也可以说是专家们的大胆假设通过电脑包括信息网络加以细心求证的过程。这一过程需要计算机软硬件环境,各种数据库、知识库以及信息网络的支持,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体现。
3、以internet为基础,体现民主集中制,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综合集成研讨厅”可以看成是总体规划信息革命思维工作方法的核心。它实际上是将我国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运用于现代科学技术的方法之中,并以internet为工具系统,寻求科学与经验相结合的解答。
一些从事网络安全的专家的看法归纳为:
3、internet的安全管理,不是一般管理手段的叠加和集成,而是综合集成(metasynthesis)。两者的本质区别在于强调人的关键作用,是人网结合、人机结合,发挥各自的优势。
在信息社会中网络将逐渐成为人们离不开的工作与生活中的必须品。众多网民(上网的人)的行为必须有所规范,理所应当的必须遵循“网络道德原则”。下面引用北大出版《信息科学技术与当代社会》中,有关“网络行为规范”与“网络道德原则”的论点,作为进一步思考的参考。
(一)网络行为规范
到目前为止,在internet上,或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种全球性的网络规范并没有形成,有的只是各地区、各组织为了网络正常运作而制订的一些协会性、行业性计算机网络规范。这些规范由于考虑了一般道德要求在网络上的反映,也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目前网络发展的基本需要,因此很多规范具有普遍的“网络规范”的特征。而且,人们可以从不同的网络规范中抽取共相同的、普遍的东西出来,最终上升为人类普遍的规范和准则。
国外研究者认为,每个网民必须认识到:一个网民在接近大量的网络服务器、地址、系统和人时,其行为最终是要负责任的。“internet”或者“网络”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网络,它更是一个由成千上万的个人组成的网络网络“社会”,就像你驾车要达到某个目的地一样必须通过不同的交通路段,你在网络上实际也是在通过不同的网络“地段”,因此,参与到网络系统中的用户不仅应该意识到“交通”或网络规则,也应认识到其他网络参与者的存在,即最终要认识到网络网络行为无论如何是要遵循一定的规范的。作为一个网络用户,你可以被允许接受其他网络或者连接到网络上的计算机系统,但你也要认识到每个网络或系统都有它自己的规则和程序,在一个网络或系统中被允许的行为在另一个网络或系统中也许是受控制,甚至是被禁止的。因此,遵守其他网络的规则和程序也是网络用户的责任,作为网络用户要记住这样一个简单的事实,一个用户“能够”采取一种特殊的行为并不意味着他“应该”采取那样的行为。
因此,既然网络行为和其他社会一样,需要一定的规范和原则,因而国外一些计算机和网络组织为其用户制定了一系列相应的规范。这些规范涉及网络行为的方方面面,在这些规则和协议中,比较著名的是美国计算机伦理学会(computerethicsinstitute)为计算机伦理学所制定的十条戒律(thetencommandments),也可以说就是计算机行为规范,这些规范是一个计算机用户在任何网络系统中都“应该”遵循的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它是从各种具体网络行为中概括出来的一般原则,它对网民要求的具体内容是:
1、不应用计算机去伤害别人;
2、不应干扰别人的计算机工作;
3、不应窥探别人的文件;
4、不应用计算机进行偷窃;
5、不应用计算机作伪证;
6、不应使用或拷贝你没有付钱的软件;
7、不应未经许可而使用别人的计算机资源;
8、不应盗用别人智力成果;
9、应该考虑你所编的程序的社会后果
10、应该以深思熟虑和慎重的方式来使用计算机。
再如,美国的计算机协会(theassociationofcomputingmachinery)是一个全国性的组织,它希望它的成员支持下列一般的伦理道德和职业行为规范:
1、为社会和人类作出贡献;
2、避免伤害他人;
3、要诚实可靠;
4、要公正并且不采取歧视性行为;
6、尊重知识产权;
7、尊重他人的隐私;
8、保守秘密。
1、有意地造成网络交通混乱或擅自闯入网络及其相联的系统;
2、商业性地或欺骗性地利用大学计算机资源;
3、偷窃资料、设备或智力成果;
4、未经许可接近他人的文件;
5、在公共用户场合做出引起混乱或造成破坏的行动;
6、伪造电子函件信息。
(二)网络道德原则
网络道德的三个斟酌原则是全民原则、兼容原则和互惠原则。
网络道德的全民原则内容包含一切网络行为必须服从于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个体利益服从整体利益;不得损害整个网络社会的整体利益,它还要求网络社会决策和网络运行方式必须以服务于社会一切成员为最终目的,不得以经济、文化、政治和意识形态等方面的差异为借口把网络仅仅建设成只满足社会一部分人需要的工具,并使这部分人成为网络社会新的统治者和社会资源占有者。网络应该为一切愿意参与网络社会交往的成员提供平等交往的机会,它应该排除现有社会成员间存在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差异,为所有成员所拥有并服务于社会全体成员。
全民原则包含下面两个基本道德原则:第一,平等原则。每个网络用户和网络社会成员享有平等的社会权利和义务,从网络社会结构上讲,他们都被给予某个特定的网络身份,即用户铭、网址和口令,网络所提供的一切服务和便利他都应该得到,而网络共同体的所有规范他都应该遵守并履行一个网络行为主体所应该履行的义务。第二,公正原则。网络对每一个用户都应该做到一视同仁,它不应该为某些人制订特别的规则并给予某些用户特殊的权利。作为网络用户,你既然与别人具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就不要强求网络能够给你与别人不一样的待遇。
网络道德的兼容原则认为,网络主体间的行为方式应符合某种一致的、相互认同的规范和标准、个人的网络行为应该被他人及整个网络社会所接受,最终实现人们网际交往的行为规范化、语言可理解化和信息交流的无障碍化。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要求消除网络社会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的网络行为主体间的交往障碍。
当我们今天面临网络社会,需要建立一个高速信息网时,兼容问题依然有其重要意义。“当世界各地正在研究环境与停车场的时候,新的竞争的种子也正在不断地播下。例如,internet正逐渐变得如此重要,以至于只有windows在被清楚地证明为是连接人们与internet之间的最佳途径后,才可能兴旺发达起来。所有的操作系统公司都在十万火急地寻找种种能令自己在支持internet方面略占上风,具有竞争力的方法。”
兼容原则要求网络共同规范适用于一切网络功能和一切网络主体。网络的道德原则只有适用于全体网络用户并得到全体用户的认可,才能被确立为一种标准和准则。要避免网络道德的“沙文主义”和强权措施,谁都没有理由和“特权”硬把自己的行为方式确定为唯一道德的标准,只有公认的标准才是网络道德的标准。
兼容原则总的要求和目的是达到网络社会人们交往的无障碍化和信息交流的畅通性。如果在一个网络社会中,有些人因为计算机硬件和操作系统的原因而无法与别人交流,有些人因为不具备某种语言和文化素养而不能与别人正常进行网络交往,有些人被排斥在网络系统的某个功能之外,这样的网络是不健全的。从道德原则上讲,这种系统和网络社会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排斥了一些参与社会正常交往的基本需要。因此,兼容不仅仅是技术的,也是道德的社会问题。
网络道德的互惠原则表明,任何一个网络用户必须认识到,他(她)既是网络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使用者和享受者,也是网络信息的生产者和提供者,网民们有网络社会交往的一切权利时,也应承担网络社会对其成员所要求的责任。信息交流和网络服务是双向的,网络主体间的关系是交互式的,用户如果从网络和其他网络用户得到什么利益和便利,也应同时给予网络和对方什么利益和便利。
互惠原则集中体现了网络行为主体道德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从伦理学上讲,道德义务是“指人们应当履行的对社会、集体和他人的道德责任。凡是有人群活动的地方,人和人之间总得发生一定的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就产生义务问题。”作为网络社会的成员,他必须承担社会赋予他的责任,他有义务为网络提供有价值的信息,有义务通过网络帮助别人,也有义务遵守网络的各种规范以推动网络社会的稳定有序的运行。这里,可以是人们对网络义务自学意识到后而自觉执行,也可以是意识不到而规范“要求”这么做,但无论怎样,义务总是存在的。当然,履行网络道德义务并不排斥行为主体享有各种网络权利,美国学者指出,“权利是对某种可达到的条件的要求,这种条件是个人及其社会为更好地生活所必需的。如果某种东西是生活中得好可得到且必不可少的因素,那么得到它就是一个人的权利。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生活得好是必须的、有价值的,都可以被看作一种权利。如果它不太容易得到,那么,社会就应该使其成为可得到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药房管理的机制、体制必然会向科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法制化管理转变,真正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安全、价廉的药品。
门诊药房、病区药房、药库等医院药房系集技术、管理、经营于一体的综合性机构。
应该来说,药房在医院的经济活动和医疗业务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药房的管理渗透于药房服务活动的全过程。
会效益的前提下,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阐述了提升药房管理水平的具体途径,提升药剂人员素质的具体措施,提升药剂人员服务水平的具体内容。
现报告如下。
1提升药房管理水平
1.1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医院药房药品质量的重要保障渠道就是着力规范药品采购行为。
医院药房所购进的药品其供应商、生产商必须要具备药品经营生产资格。
尤其要优选gmp认证企业生产的药品,建立药品购进与验收制度,要把gsp认证的药品经营企业作为主供货渠道,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坚决杜绝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药品。
药品采购必需专人负责,专人审批,医院其他人员都不得擅自购入药品。
1.2规范药品管理措施。
首先要规范有效期药品管理。
认真执行药品有效期登记制度,药房工作人员须定期检查库存药品的有效期,以书面化的形式,列出即将在本月过期的药品,从而为药物的调配使用提供最新的信息。
其次要规范药品存贮管理。
药品存贮要采取先进先出、推陈贮新的原则,避免发生药品的积压过期的情况,确保医院临床用药的安全性。
第三要规范贵重药品的管理。
药房必须要清点库存贵重药品数量、使用量,库存贵重药品必须做到登记数量与实际数量数目一致,做到账物相符。
第四要规范特殊药品管理。
毒、麻药品是药房管理的重点,管理上要实施专用处方、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人登记、专用帐册[1]。
1.3强化药库与临床的信息构通机制。
首先要做好新药的宣传工作。
在此基础上,还应该建立药物、制剂、药检、科研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的书面档案;并建立信息库,收集各种药物疗效、新药资料、不良反应以及新的剂型、老药新用、新的给药等方法。
其次是接受临床科室的信息反馈。
定期与临床医生接触,加强同临床科室的联系,听取一线医务工作人员对药房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批评,特别要掌握和了解所供药品的疗效和不良反应,从中收集多方面的信息,使医院药房处于不断调整的状态,从而更好地改进医院药房的工作。
1.4加强药房工作人员管理。
对人的管理是第1位的'管理。
医院管理者必须引导和帮助药房工作人员树立良好的从业态度、规范的工作意识。
在管理实践中,要推行和实施量化考核措施,重点考核定期检查处方调配差错率、药品帐物相符率、患者满意度等指标,然后进行综合考评,对考核结果要优奖劣惩,以适度、适当、合理、科学的奖罚措施促进药房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从业主动性。
2提升药剂人员素质
表面上药房药师的职责是配方发药,更重要的是给患者提供更多的专业服务。
因此,提升药师专业素质显得尤为重要,应该重视和加强药剂人员的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的力度,促进药师队伍的终身教育、继续学习,不断进取转型,提高药师队伍的全员素质[3]。
在引进人才的过程中,要多考虑引进一些能胜任现代药房业务的高层次药师,在引进药学人才时优先考虑学历层次高的专业药学人才。
通过政策性导向,不断鼓励现有药学人员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从而促进药剂师业务知识结构的变化和改善,全面增加知识的积累和有效提升业务水平。
有条件的医院可逐步推进药师参与临床工作,适度合理地指导用药,并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工作态势。
,有效地密切药师与医生及患者之间的关系,同时又便于药师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能。
3提升药剂人员服务水平
医院药房是对外服务的窗口,服务水平的高低、服务质量的好坏、服务效能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形象。
所以,药房工作人员要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能,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和行风建设,积极主动地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和各项工作规范,严格执行院规院纪,挂牌上岗,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自身地位,维护单位形象。
要定期开展行风调查,提高社会满意度和知名度。
在切实做好本职岗位工作的同时,要热情接待患者及其家属的药品信息咨询。
摘要: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各部门所需信息既相互交错,又相对独立。这就要求各部门所用的数据库既能高度自治地工作,又能进行信息共享。本文主要介绍多dm3数据库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机制。不同dm3数据库系统间的信息共享通过协调器实现。所有这些被协调器连接在一起的数据库系统组成了一个联邦数据库。这样既能较好地满足企业的需要,也能在保证效率的前提下,提高数据的可用性。
关键词:dbms复制联邦数据库
1、引言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规模越来越大,其积累的信息也越来越多。存在着各部门所处理的信息多数只对本部门有效,仅有少数信息需给其它某些部门共享的问题。这种信息的分布性和独立性要求对所处理的数据进行分类,使各部门既能独立地处理本部门大多数数据,也使部门间能协调处理跨部门的事务。在这种情况下,对整个企业建立一个完全的紧密耦合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很困难的,也是没必要的,特别是大型企业,这样的数据库的效率往往是很低的。
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采用以下策略:每个部门使用一套紧密耦合的数据库系统,而在存在跨部门事务处理的数据库系统间用一个协调器联起来。这样就组成了一个横跨整个企业,各部门高度自治的联邦数据库系统。
为弥补以上不足,在dm2的改进版本dm3中增加了协调器,用以联接各个独立的dm3数据库子系统,并协调各子系统间的各种关系,使各子系统既能高度自治地工作,又能进行有效的信息共享。
2、体系结构
本系统可看作多个数据库子系统被协调器联起来的,高度自治的一个联邦数据库系统。其中,每个子系统独立处理本系统内部的事务,而子系统间的信息共享由复制技术提供,副本间的一致性由协调器协调处理,处理所需的信息在初始化时写入协调器的组间数据字典中。当对某子系统中的一份数据副本进行修改时,该子系统会将修改通知协调器,由协调器对该数据的其它副本进行修改,从而保证了所有副本的一致性。
由以上可知,子系统彼此并不直接接触,而是各自都与协调器直接相联,由协调器统一管理子系统间的通信。这样,当子系统对副本进行修改时,不必关心相应的子系统处于何种状态,也不必等待回应消息,以及异常处理,所有这些都由协调器进行管理。因此,既提高了系统运行的效率,也保证了子系统的独立性。其体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协调器主要有三大功能,首先,它对协调器和服务器进行初始化,并将有关信息存入组间字典;其次,它管理不同子系统间的通信,维护副本的一致性;最后,它在子系统出现崩溃时,进行异常管理及恢复工作。
图1dm3多数据库系统体系结构
3、主要策略
多个dm3系统间的信息共享是通过副本实现的,副本的一致性是由协调器来维持的,是一种弱一致性。通常,多数据库系统间的一致性是通过协调器周期性地访问服务器的日志来完成的。由于副本的更新带有随机性,因此,若采用这种方法,可能数据被修改多次,但其相对应的副本仍未被修改,这样就损害了数据的一致性;也可能数据并未被修改,但协调器已多次访问了服务器的日志了,这样就降低了系统的效率。
为了使协调器正常工作,我们对底层数据库管理系统dm2进行了修改。在基表控制块tv_ctrl_block中增加一项isreplication。建表时,该项初始化为false;当为该表建立一个副本时,该项赋值为true。具体算法如下。
3.1初始化算法。
协调器:
从用户或应用程序接收待连接的两个系统中的服务器名,需复制的表名;
向存有待复制表的服务器发预复制消息;
等待服务器消息;
若失败,发一条失败的消息给服务器和用户或应用程序,转11);
若成功,调数据转移程序,进行数据复制;
将有关信息写入组间字典。
退出。
服务器:
当服务器收到预复制消息后,将基表控制块tv_ctrl_block中的isreplication赋为true。同时,取出待复制表的有关信息,组成应答消息发给协调器。
当服务器收到失败的消息后,将基表控制块tv_ctrl_block中的isreplication赋为false。
3.2维护算法。
等待消息;
若失败,定时重发;
转2);
1)等待消息;
若不是,转7);
若是,向协调器发修改消息;
继续执行服务器程序的其它部分。
3.3恢复算法。
若协调器所联接的系统中有一个跨掉了,则对副本的修改无法及时地反映到跨掉的系统中来。这时,需要恢复算法来进行处理。
当协调器发现有一个系统已经崩溃后,采取以下步骤。
打开记时器;
将存储的消息依次发送过去,转9);
4、结论
主要参考文献:
1、周龙骧等,分布式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技术,科学出版社,1998。
2、郑振楣,于戈,郭敏,分布式数据库,科学出版社,1998。
3、王珊等,数据仓库技术与联机分析处理,科学出版社,1998。
是医学论文开篇的一段短文,主要介绍本文的背景、理论依据、论文的范围目的与工作的收获、结果、意义等。可根据论文的需要或长或短。要求言简意赅,点明主题。如“我院内科1992年2月至1995年10月应用盐酸纳络酮治疗镇静催眠药急性中毒48例,与同期未用纳络酮治疗的42例对照比较,疗效满意,报告如下。”不可言过其实,尤其是诸如国内外罕见,未见报道,无先例,属最新水平之类,必须有充分证据,否则一般不用。
资料中如数字较多可用统计图表表示。统计表应有表题和序号(一个表不用序号,列为附表)。统计表应按统计学原则制作,表格两端开口,不用纵线,只用一条纵线说明主语与谓语,表格左上角不用斜线。表格内避免繁杂,更不能与正文重复。
医学论文的中心部分。即实验研究、临床研究、分析观察、调查的各种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归纳,经必要的统计学处理后所得的结果。这是决定论著质量是否严谨,数据是否准确可靠,要求高度真实和准确,实事求是的撰写。失败就是失败,成功就是成功,不要人为地夸大成功率,且要消灭统计方面的误差。
讨论的深浅、正确与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掌握文献的多少和分析能力。因此,必须了解本专业的近况及动向,才能比较客观的得出正确的结论。
医学论文格式篇九在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着一大批因经济困难而不能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贫困农民,这些人一旦患病后,需要支付的医药费是低保救济金的数倍,疾病让他们陷入“贫困—疾病—治病—更加贫困”的恶性循环之中。因此,对贫困人群实施医疗救助制度,帮助他们摆脱疾病困扰,维持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中国现行的医疗救助制度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因此,医疗救助水平的高低不取决于疾病的种类,而是以各个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作为最终的决定因素。由于受救助资金不足的限制,各地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一般都确定了救助的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救助病种。较高的起付线使得患一般疾病的贫困农民不能享受救助,较低的封顶线对患大病的贫困农民来说杯水车薪,将某些大病、重病作为主要救助病种的做法又将一些患有病种规定之外、亟须救助的重病贫困农民和患有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贫困农民除在救助范围之外。医疗救助体制中的这些门槛,已经让很多的贫困农民处于贫困疾病交加的状态中,给贫困家庭带来严重的经济压力和心理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