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最新草案:婚姻家庭起草了这些新规(20条新亮点)法律常识在线法律知识查询

《民法典》每部草案共分6个部分,1034条。提交一审的民法典草案共有6个部分,每个部分的顺序是:财产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和侵权责任,共1034条。具体来说,让我们来看看《婚姻家庭丛书(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的亮点:亮点一:为了尊重当事人的婚姻自主权,疾病不再禁止结婚,草案规定,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可以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根据现行婚姻法,患有医学上认为不适合结婚的疾病的人被禁止结婚。在实践中,存在一些障碍,即使当事人知情,也应遵循意思自治原则。

视为近亲属:同居的公婆、公婆、儿媳、女婿;

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近亲属。突出七:“其他劳动报酬”和“投资收益”也是夫妻共同财产,扩大了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草案增加了“其他劳动报酬”和“投资收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分割共同财产:(一)夫妻一方有隐匿、转移、变卖、毁损等行为的,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

亮点十:亲子关系认定的诉讼解决。

亮点11:分居已成为离婚的重要参考依据。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一方又分居一年,又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亮点十二:离婚后,抚养子女的原则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对于离婚后抚养子女的问题,草案明确提出“离婚后,两岁以下的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对已满二周岁的子女,因抚养争议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有利的原则判决。”。

亮点十三:祖父母有权在离婚后探望子女

关于离婚后探望子女的问题,草案增加了祖父母探望孙子孙女的规定,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探望子女的规定。协议不成时,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亮点十五】离婚赔偿救济不再局限于“财产分割制”下的离婚赔偿,草案扩大了适用范围,取消了现行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的限制条件《婚姻关系法》明确规定“一方抚养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费用由一方负担”,义务较多的,离婚时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具体办法由双方约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亮点16:符合条件的18岁以下未成年人可以领养。《草案》放宽了“无子女或者只有一个子女”的条件,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个子女;有一个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子女”。现行收养法规定,“无配偶的男子收养妇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相差应当在40岁以上”。草案规定,在男女平等的前提下,“无配偶的男子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在40岁以上”。

亮点19:在两种情况下,配偶一方可以单方领养

亮点20:收养八岁以上未成年人,须经收养人同意。

收养人和寄养人的收养应当基于自愿原则。八岁以上的被收养人必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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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任职某大型交通行业国企法务多年,对公司内部治理有丰富经验,擅长宅基地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合同纠纷,劳动合同纠纷,离婚继承纠纷等各类民事诉讼纠纷的解决,以及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为多家大型国企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客户保驾护航。

THE END
1.关于民法典新婚法21条新规(意见征集)的看法对于一个暂时的不婚主义者而言,研究法律对婚姻的规定是没有意义的。但既然我把它看作一个问题,那么我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为了方便谈论该问题,以下对“民法典婚姻方面21条新规(意见征集)”简称为“新21条”。 新婚法21条新规主要内容(图片源自网络) https://www.jianshu.com/p/602a8e06d4ab
2.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什么注意,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后,该条规定将被汇编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声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69315.html
3.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http://www.gzslsxh.cn/news/4252.html
4.继承法司法解释有几个(民法典中有关继承法新规)虽然《民法典》第 1072 条第 2 款规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适用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无论原《婚姻法》和原《继承法》,还是《民法典》本身,均未将继父母子女关系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拟制血亲关系。 首先,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民法典》第 1093 条、第 1094https://www.77cxw.com/fl/75225.html
5.常见婚姻家庭18问题详细解析(含《民法典》及婚姻家庭司法解释新规)妻子未经丈夫同意终止妊娠,虽可能对夫妻感情造成伤害,甚至危及婚姻稳定,但丈夫并不能以本人享有的生育权对抗妻子享有的生育决定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3条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http://www.tongrunlawfirm.com/h-nd-492.html
6.关于2021婚姻家庭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有哪些?民法典婚姻家庭篇新规有哪些: 1、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诉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离婚设置冷静期: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http://lylaw.m.xiaoheiniao.cn/nd.jsp?id=214&id=214
7.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40407/be8400eba68242049e2a2641595c6bb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