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解读三:解读和列举相关修订内容条文法律婚姻法

法律规定及内容变更,随之进行的修订

一、《修订意见稿》第1条:《民法典》等是法律依据。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替代了《婚姻法》的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意见稿》第1条修订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制定本条例”。

二、《修订意见稿》第9条: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

该条款删除了原规定的第5项,前4项没有修订。《2003年版条例》第6条第5项规定的不予结婚登记的情形,与《婚姻法》第10条第3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的规定,是一致的。

《民法典》实施后,根据《民法典》第1053条第1款:“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的规定,患有重大疾病却登记结婚的,特定情况下属于可撤销的婚姻,但一定不属于无效婚姻,因此,删除该项规定,与《民法典》的规定相一致。

其他增删的条款和内容

按《修订意见稿》条文的顺序进行列举。

一、《修订意见稿》第2条(《2003年版条例》第2条),新增了一款作为第3款,确定了“非内地居民的中国公民在内地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由民政部门另行制定。

二、《修订意见稿》第4条: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这样的措施有助于婚姻当事人正确认识婚姻家庭的一些规定,特别是该条款提到的“平等、和睦、文明”。

三、《修订意见稿》第6条:当事人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该条款是新增条款。这个条款的意义之一,着重强调了婚姻登记机关仅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虽然婚姻登记机构因信息共享而具有权限去核实婚姻登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类似于公安机关可核查的权利),但信息的更新可能会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就必然要求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对自己提供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修订意见稿》第20条:离婚后要恢复婚姻关系的规定(复婚)。

该条款修订了2处,第一处是“夫妻关系”的表述修订为“婚姻关系”,更加准确。第二处修订“依照本条例规定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前后表述更加简洁、直接。

五、《修订意见稿》第21条: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和查询利用。

《修订意见稿》第21条(《2003年版条例》第15条)修订的内容不多,新增了“并按规定提供查询利用”的内容,只要按照规定,即可提供查询利用。

六、《修订意见稿》第22条:与法院判决的对接。

七、《修订意见稿》第23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补领的规定。

《修订意见稿》第四章标题修订为“婚姻登记档案和补领婚姻登记证”,《2003年版条例》原为“婚姻登记档案和婚姻登记证”。

《修订意见稿》第五章标题修订为“法律责任”,《2003年版条例》原为“罚则”。

简单的文字修订,较小的内容变化

一、将“证明材料”修订为“书面材料”:《修订意见稿》第10条(《2003年版条例》第7条),《修订意见稿》第18条(《2003年版条例》第13条)。

没有修订的内容(包括条文和标题)

1、没有修订的条文:《2003年版条例》第8条、第19条、第20条。

《修订意见稿》第11条(《2003年版条例》第8条)、《修订意见稿》第26、27条(《2003年版条例》第19、20条)内容没有修订。

2、没有修订的章节标题:第一章至第三章,第六章。

《婚姻登记条例》全文共计六章,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结婚登记)、第三章(离婚登记)、第六章(附则),标题均未修订。

THE END
1.关于民法典新婚法21条新规(意见征集)的看法对于一个暂时的不婚主义者而言,研究法律对婚姻的规定是没有意义的。但既然我把它看作一个问题,那么我也想发表一下自己的看法。 为了方便谈论该问题,以下对“民法典婚姻方面21条新规(意见征集)”简称为“新21条”。 新婚法21条新规主要内容(图片源自网络) https://www.jianshu.com/p/602a8e06d4ab
2.新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了什么注意,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后,该条规定将被汇编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声明:找法网对图文享有独家版权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69315.html
3.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本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现向社http://www.gzslsxh.cn/news/4252.html
4.继承法司法解释有几个(民法典中有关继承法新规)虽然《民法典》第 1072 条第 2 款规定,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适用该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无论原《婚姻法》和原《继承法》,还是《民法典》本身,均未将继父母子女关系等同于真正意义上的拟制血亲关系。 首先,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于生父母子女关系。《民法典》第 1093 条、第 1094https://www.77cxw.com/fl/75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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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为正确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统一法律适用,依法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起草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http://www.xinhuanet.com/legal/20240407/be8400eba68242049e2a2641595c6bb8/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