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23日)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决定自2021年6月23日起施行。
这个决定有什么内涵?浦东新区法规有什么权限,如何来制定?
上海为何要作这个法律性决定?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陆晓栋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性问题决定,对于担负起浦东新区法规这一新的重要立法任务,为浦东高水平改革开放提供法治保障,具有重要意义。
“浦东新区法规”如何制定?
由此,也创设了一个新的名称——“浦东新区法规”,这是前所未有的。那么,浦东新区法规怎么制定?有哪些权限?这在此次决定中都有明确。
“可以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作出变通规定,这是对浦东改革开放的更大力度的支持。”陆晓栋说。
决定第二条规定了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工作机制。即“市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与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相适应的立项、起草、审议等工作规程和制度安排,会同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需求征集、重要制度论证等工作。”丁伟表示,这体现了在于法有据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浦东重要作用的原则。而本条第二款则对浦东新区法规的报送备案提出了要求。
为了保障转化机制的畅通有效,《决定》要求浦东建立健全管理措施的执行评估机制,提出转化为法规的建议;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管理措施探索形成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法规。
第四条强调了“合力”。《决定》明确,对市和浦东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统筹衔接,共同做好法治保障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旨在充分调动市和区两个积极性,形成整体合力。
决定名称背后有什么涵义?
丁伟说,决定的名称由两句话组成,前面一句“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彰显了贯彻党中央和全国人大决策的立法目的,提升了上海作出该决定的政治站位。
浦东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田春华说,决定为浦东推进更高水平改革开放注入了更为强劲的法治动力,为建立完善与支持浦东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相适应的法治保障体系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浦东新区人大将在市人大和区委的指导和领导下,不断梳理法治需求的保障清单,不断完善法治保障体系,更好地推动浦东各项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