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出口管制改革法案》重要内容解读
1.完善美国出口管制规则的立法
2.新增对“新兴和基础技术”的出口管制
《出口管制改革法案》最重要的变化是要求识别并建立对“新兴和基础技术”(emergingandfoundationaltechnologies)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让适当的监管措施2。
“新兴及基础技术”
《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同时明确以下因素将作为识别“新兴及基础技术”的重要考量因素3:
强化许可审查要求—各种形式的安排将被要求披露
在现行的出口管制体制下,两个美国公司间转让受EAR管制的技术不受任何限制,即使受转让的美国公司由非美国人拥有或者控制。4
《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和《外国投资风险评估现代化法案》的双重审查
可以预见,未来就“新兴和基础技术”领域,无论是股权投资,还是技术出口或者国内转让都将受到新的严苛的管制和双重审查。
3.着重加强对禁售武器国家的许可审查
《出口管制改革法案》要求商务部长、国防部长、能源部长和其他联邦机构加强对向美国和联合国禁售武器国家的出口、再出口或者国内转让许可申请的审查。
目前在美国禁售武器名单上的国家主要包括:中国、白俄罗斯、缅甸、伊朗、古巴、朝鲜、叙利亚和委内瑞拉。
因上述武器禁运国家中只有中国是美国的主要贸易伙伴,因此该规定被普遍认为是对中国“量身定制”的出口管制要求。
4.加大对违反出口管制行为的处罚
《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同时修改了对违规行为的民事处罚条款。修改前的最高民事处罚是:每次违规罚款295,141美元或者交易价值的两倍,以较高者为准。《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将最高民事处罚修改为:每次违规罚款300,000美元或者交易价值的两倍,以较高者为准。最高刑事处罚保持不变,即为20年监禁,或罚款100万美元,或者两者并罚。
三、中国企业应重视和评估风险
我们的建议
在此大环境下,我们建议:
1.Sec.1768.TransitionProvisionsofECRA
2.Sec.1758.RequirementstoIdentifyandControltheExportofEmergingandFoundationalTechnologiesofECRA
3.Sec.1758.RequirementstoIdentifyandControltheExportofEmergingandFoundationalTechnologiesofECRA
4.根据现行的美国出口管制规定,美国公司将受管制技术转让给其非美国人雇员或者境外(母)公司依旧受管制。
5.Sec.1758.RequirementstoIdentifyandControltheExportofEmergingandFoundationalTechnologiesofEC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