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条件下如何才能坚持与发展唯物史观,在当前可能更为当务之急。瞿林东指出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1、进一步营造研读马克思主义原著的理论氛围。2、运用唯物史观进一步总结、阐释中国史学的理论,使其成为当今中国历史进程的养料和助力。3、在唯物史观指导下,从中国历史和中国史学实际出发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获得新的结论,是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的有效途径。[7]
王和尖锐指出,从方法论上讲,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最本质处在于,它是一种实事求是地解释人类发展过程的历史观。能够使唯物史观重振雄风的唯一途径,就是脚踏实地、切切实实地多出有说服力的研究成果,而不是进行空洞的理论说教。唯物史观绝不可能主要依靠“批判唯心史观的影响”来实现振兴,把“批判唯心史观”作为提升唯物史观地位的猛药良方,从主观意愿讲仅为一厢情愿,从客观效果看实为南辕北辙。[8]
近代以来,前辈学人在相激相荡的多种学术思潮中,选择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指导建立了现代学术话语体系。时过境迁,当今学术研究范式多元并存,马克思主义面临着其他学术思潮的严峻挑战。唯物史观如何丰富和发展其内涵,如何结合当代中国实践生发出新的形态,如何在史学研究中进一步深化其方法论意义,成为史学理论工作者必须加以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
王伟光指出,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没有因时代的变迁而丧失理论光彩。从学术的角度看,作为人类社会演进的基本历史趋势,马克思主义关于五种社会形态的概括,只反映了人类历史发展的普遍性规律,而具体的历史发展不是单一的、直线的、绝对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存在特例、偶然的情况。马克思主义从来不以认识历史过程的一般规律为满足,而是努力进一步探索不同民族、国家和地区符合一般规律的特殊发展道路。[14]庞卓恒亦认为:马克思所列举那些形态和更迭顺序都只是作为“大体上”讲的历史例证,用以说明人类社会形态有一个从低级向高级发展的普遍规律,而不是认定其中每个形态和更迭顺序都是各个民族“普遍必经”的阶段,也不是要描绘那样一个“一般发展道路”的公式。[15]
王伟光、庞卓恒等学者强调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科学性及其对历史研究的指导意义,对“五形态理论”持肯定态度。但他们同时均强调,不能将“五种社会形态”做为历史研究的教条和图式,而应立足于各个国家的历史实际,揭示其具体发展道路和模式。
总体说来,对于五种社会形态理论,持坚持与反对态度的两派学者,仍缺少从学术层面的对话与交锋。欲获得共识,仍需要进行更多的理论探讨。由于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重要性,可以想见,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它仍将成为学术界讨论的焦点问题。
中国近代社会的性质问题,在20世纪30年代曾展开一场持续近十年的论战,近代中国的社会性质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论断(简称“两半论”)获得相当程度的认同。其后经毛泽东在其著作中进一步阐发,[18]“两半论”成为唯物史观派中国近代史诠释体系的理论基石与核心命题,也是中共民主革命理论的基本出发点。长期以来在学界被视为定论,无人提出异议。但这种一致并无牢固的基础,对此概念也并无深入探讨。1980年代中期起,不少学者对此提出质疑和挑战。但一直众说纷纭,难有定论。[19]不过坚持“两半论”仍不在少数。张海鹏认为,这个问题可以从学理上去分析,也可以从历史实践上去分析。但是任何学理的分析,都只能基于历史实践。脱离了历史实践的分析,都是书生之见。自历史实践来看,“两半论”应该是切合近代中国实际的。[20]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学界对于秦汉以后为“封建社会”的质疑,则使“两半论”中的“半封建社会”受到根本意义的冲击。因为,近代中国是由古代中国发展而来,“封建社会”既然名不符实,则“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自也无从谈起。
关于“封建社会”名实问题的讨论,依然无定论。而此问题的认识,无疑又与近代社会性质问题关联起来,近代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则又事关中共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这其中学术与政治的纠结,的确相当复杂。因而有学者呼吁“请为‘封建社会理论研究’松绑”,对古代社会性质重新加以概括,提出新的概念,“学术研究必须跨越政治,突破已经凝固的框架,才能获得长足的发展”。[28]
二、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之争
郑师渠提出,引进“范式”这一主要应用于自然科学的概念,固然有助于开拓视野,但在历史研究中若刻意强调整齐划一的范式及其更替,却难免简单化。所谓“现代化范式”在当下还仅是一种新的研究视角与新的探索,而远非业已形成的客观存在。同样,所谓“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的争鸣,还仅是部分研究者范围内的一种概念上的讨论,而非在实践层面上两种范式的真正角力。[29]
步平认为,两种范式之所以产生争论,与对中国近代史上“现代化历程”与“革命历程”孰轻孰重的判断有紧密关系。而这种孰轻孰重的判断并非产生于主观性的政治立场的动摇,而是源于客观的时代变化。两者并不是对立与排斥的关系。他也指出,“范式”是具有一定价值取向的理论框架,所以需要将“范式”的讨论加以一定的学术限制,否则就会产生负面效果。[30]
还有学者力图超越研究范式的争议,认为“革命史范式和现代化范式之争在本质上是不同的现代化道路之争,现代化范式所批判的只是教条主义化的革命史范式,而革命史范式所能反击的也是教条主义化的现代化范式。此两种范式的合理性限度固然都应该继承和发扬,学科体系的有效进展又要求对之皆予超越”。[36]更有学者力图以唯物史观对“范式”之争加以整合:“所谓革命史观,所谓现代化史观,都不是指导历史研究的正确的史观。指导历史研究的正确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37]
“范式”之争的始作俑者德里克亦表示:“在史学领域,出现一种支配性范式是既无可能又不可欲的。”[38]他明确提出,“就目前来说,最有可能的结果是两种范式的共存,”虽然这种共存可能“不太和谐”。他由此又阐述了中国近代史研究范式的“扩散”问题。[39]
“革命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并存似成共识,但以何者为主,仍存在争论。《近代史研究》杂志主编徐秀丽评判说,“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均试图以己为主体而包纳对方。这种争论持续有年,“事实上不大可能说服对方,达成共识。而且,任何解释系统都应该有自身的界定,‘无所不包’常常导致自身意义的稀释”。[40]
也有学者对这两个范式都提出批评。李怀印认为,“现代化”叙事与“革命”叙事都是“历史学家集体想象的产物”。[41]胡成认为:“对反帝反封斗争和发展资本主义的强调都是在基于侵略/反抗,或在近代/传统的二元对立,这多少是在重复当年殖民统治者在被殖民者中蓄意设置的‘文明’/‘愚昧’;‘肮脏’/‘干净’;‘先进’/‘落后’;‘开放’/‘保守’的简单区分,不管其主观目的怎样,客观上都在中华民族内部制造了分裂,以及随之而来的歧视、对立和仇恨,而对实际历史自然也有太多的歪曲、遮蔽。”[42]
李怀印则提出“在时与开放”史观:“重写中国近现代史不仅仅意味着在中国发现过去曾被目的论史学所遗弃的一面,更重要的是要抛却型塑现存叙事的结果驱动之视角,而将近代中国不同时期的各种暂时‘结果’解释为一系列发展迹象,代表着引导中国迈向其‘近现代史’之终极目标的多种可能性,尽管此一目标尚未被明确定义。我把这种方法称为‘在时和开放’的历史。”在时、开放史观的长处,在于它“在解释近现代中国不断演进中的各项发展之原因时具有包容性,使其有能力更加接近于过去的客观实际。”[44]
赵庆云则认为,“在时、开放史观”只是提供了一个新的制高点来重新观照近现代历史、现实中国及其未来,提示了一种构建近代中国叙事的思考方向,而并未给出某种确切的诠释方案。而且“开放”史观同构建“主叙事”之间似存在某种固有的矛盾:若欲构建中国近代史主叙事,又难免需要对现实及未来作某种判断。将“开放”作为思考方向的“开放”史观似仍缺乏建设性。他进而指出,“新的主叙事还需从过去历史事实出发来提炼概括,整合‘革命’与‘现代化’似仍可以成为选择之一。”[45]
正是在近代史的范式之争中,人们看到两种范式的局限,开始探寻建构新范式。“尽管这些新范式还不够成熟甚至有较大缺陷,但其在全球化视野下重建中国特色理论的方向是值得肯定的,也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为进一步建构成熟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的新范式提供了借鉴。中国学者沿此方向继续探索,会在为时不太长的将来建构起全新的更加符合历史真相的中国近代史解释框架和叙事方式。”[46]
三、对“中国中心观”的反思与批评
吴怀祺则指出:柯文的“中国中心观”其实还是以“冲击与回应”为基本思维框架,不可避免牵涉到内因与外因问题。与内因、外因论相通是其合理之处,能丰富我们对中国近代社会变化的认识。他同时认为,柯文未能对内因、外因的辩证关系作深入探讨,其“矛盾的内心也是缺乏一以贯之的理念”,因而“思想活跃有余,但缜密不足”。[47]
耿云志指出,“中国中心”模式“过分高估了传统文化内部某些变动的程度及其意义”;“外因与内因的关系,绝不是某一个总是主要的,另一个总是次要的。何者为主,何者为次,完全要看具体的情况。”[48]
罗志田所强调者实为相当关键的一点,即必须考虑柯文提出“中国中心观”主要为纠正美国学界中国近代史研究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论”之偏,以展现中国历史独特的一面,有其特定的学术语境和针对性。作为“局外人”的西方学者试图用“移情”之方法而以中国为主体研究中国近代史,与中国本土学者研究中国近代史天然具备的主体意识,二者实不可同日而语。
近年来,学界仍有对“中国中心观”的讨论,且学理批评逐渐走向深入。夏明方结合社会史、思想史等方面的研究实践,对“中国中心观”展开反思和批判。他指出,在“中国中心观”的理论主导下,学界走上了对18世纪中国现代性的“发现之旅”。即采用愈益宽泛的现代性定义,发现中国历史内在自发的“现代性”。在他看来,这种作法“与其反映了历史的真实,不如说是这些学者的思想对中国历史的发明”。[51]而且,这类研究“又无不以反西方中心论为旨趣,却因其针锋相对的逻辑,一方面难免滑向‘中国中心主义’的老路,另一方面又为西方中心的延续提供了合法的外衣”;“就国内学者而言,这样一种力求在中国本土寻找现代性的努力,使用的却是地地道道的美国中国学理论,结果在冲击以往的马克思主义教条的同时,又逐渐走上了一条新教条主义的道路”。[52]
夏明方进而将“中国中心观”体现于近代中国史观的三大核心内容归结为“柯文三论”:在历史变化动力上的“去冲击论”,在历史变化方向上的“去近代(化)论”,以及在历史变化主体上的“去帝国主义论”。“中国中心观”对中国史自身之“剧情主线”的揭示,意在通过一种看似超然的历史连续性把人们习惯上理解的中国近代化过程化解于无形,亦即在打破“传统”与“近代”的界限的同时,又将“近代”与“传统”一起从现实与理论中统统抹掉。“中国中心观”“如此针锋相对,势必矫枉过正,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以致在激发人们历史想象力的同时,又严重束缚了人们的思想。”在夏明方看来,柯文的理论存在着内在困境:他以打破传统与近代二元对立的所谓欧洲中心论模式为目标,但他用以破解这一模式的逻辑工具却是“极其纯粹的导引近代化潮流的现代科学分析方法”,因而“这实际上是以一种方法论上的现代性来消解现实历史中的现代性”。“中国中心观”自身潜在的矛盾,是其走上新教条主义的内在根源。[53]
李学智认为,历史研究的根本原则是从史实出发,如果过分强调某种“模式”,则很难避免用公式去剪裁历史的弊端,具有很大风险。即使要运用某种模式,这种模式也应该是建立在对这一阶段历史深入全面研究的基础之上。柯文的“中国中心观”弱化乃至否认近代西方世界与中国之间存在的重要差异,否认西方列强的侵略对近代中国所造成的冲击,模糊甚至混淆了“晚清中国的改革思想与活动”与此前中国历史上的改革所具有的重大区别,对中国近代史和近代中西关系做了背离史实的阐释,因而难以成立。中国近代史研究还是要从历史事实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不应预设某种取向,限制住研究者的视野和思维。[54]
朱浒则通过分析“中国中心观”指导下的研究实践,以把握这一取向达致的研究后果及其缺陷:追寻内在连续性的迷途、作茧自缚的地方史路径、以及反东方学的东方学措辞。“中国中心观”在看待中国历史的时候,无非是将自己从原先东方学式命题中的西方立场,转移到中国一边,它既没有真正顾及中国自身的问题,也没有放弃那种作为代言人的身份。“中国中心观”对原有认识框架的挑战,在实践上更多采取了某种单向度逆反立场。它其实未能形成对外部与内部、整体与局部、上层与下层、西方与东方等一系列二元对立的超越,而是从一个极端跳向另一个极端。从迄今为止的研究实践观之,“中国中心观”所累积的认识误区,必须引起研究者的警惕。[55]
熊月之研究指出,柯文介绍的“中国中心观”,无论是1949年以前还是以后,都可以说是固有家法。“中国中心”的理路追溯至1949年前的陈衡哲、王毓铨、陈翰笙等人的研究,后来华裔学者何炳棣、萧公权、张仲礼、瞿同祖等人的研究亦一脉相承。因此“中国中心”实际上可以概括为陈翰笙——何炳棣——孔飞力的脉络。从学理上来说,“冲击——反应”与“中国中心”并不构成互为否定、截然对立的两极,二者实际上可以并行不悖。柯文将本是共时并存的两种研究取向,处理成新陈代谢、截然不同的两个阶段。中国学界对“中国中心观”不假思索的仿效、移用,是一种盲目受容、缺少批判的懒汉做法。[56]
对“欧洲中心论”的反思与警示无疑是必要的,但如果仅以“中国中心”取而代之,势必产生以偏纠偏的问题。夏明方、李学智、朱浒、熊月之等人对“中国中心观”的反思与批评,剖析柯文方法与逻辑的内在矛盾,指陈其理论上存在的根本缺陷,确实“表明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学者在与外国学者进行学术对话时的心态,与改革开放初期相比,已经成熟和深刻了许多。”[57]就中国近代史的研究取向而论,巴勒克拉夫的论述或许不无助益。他认为,推进当代历史研究不仅在于集中批判“欧洲中心论”,而且“还必须在其他方面付出同样巨大的努力去克服民族和种族的局限性”,必须“抛弃中心和边缘的观念,不论这个中心是位于欧洲还是位于中国”。[58]
四、后现代思潮对史学研究之影响
后现代主义思潮对历史研究的客观性形成了严峻挑战,在西方学术界曾有过激烈的争论。后现代史学以实践效用而不以客观存在的过去作为真实性标准,易走向随意虚构历史的极端。后现代主义者提出了很多极端性的结论,但我们更应该重视后现代史学对现代史学的认知范式的反省、批判和对新的人文知识认识论基础的更新与探讨,即应更多看到其“立”的方面。
赵世瑜认为,中国大陆学术界虽然也先后有一些关于后现代主义史学的介绍和讨论,但只是死水微澜,未能引起学者们的重视。他认为,后现代史学的意义并不在于它关于历史认识论的惊人之语,而在于它对近代以来主导性历史话语的批判意识,其意义不容忽视。值得对这一史学思潮进行深入探讨。[59]张耕华认为,后现代史学理论的某些结论,看似“颠覆”和“解构”性的,但其实际的影响,毋宁说是建设性的。借助后现代的挑战,正好有助于我们重新阐明历史学的学科牲和史学演变的本质,为史学史找到一个新的视角。[60]
近年来,在人们的争议声中,后现代思潮已然对中国近代史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其带来的挑战也引起中国史学界的深入反思。《历史研究》2013年组织以“史学中的后现代主义”为主题的笔谈,不少学者各抒己见,不乏观点碰撞与交锋。
于沛指出,后现代主义全盘否定理性主义和启蒙运动,将理性主义的历史认识论引入困境,彻底推翻了历史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在当下的中国学界,后现代思潮对以唯物史观为理论基础的历史认识理论构成挑战,后现代史学否定历史的客观实在性,否定历史矛盾运动的规律性,随心所欲地解读历史,导致历史研究中的“宏大叙事”消失,是一种倒退。[61]
黄进兴认为,后现代主义史学呈现“语言迷恋”或“文本崇拜”的倾向,与历史实在论唱反调,与中国传统的“秉笔直书”及西方“陈述事实“的史学精神也迥然不同。后现代史学虽有其偏颇之处,但绝非一无是处,譬如它能激发史家重新去省思文本与史实之间的关联,尤其在开发新的史学领域方面功不可没。[62]
董立河认为,后现代主义取消了历史叙事与文学虚构的分野,否定重构真实过往的任何可能性,从而使历史写作的客观实在性不复存在。但是他强调“后现代主义历史哲学对于史学实践是具有积极意义和价值的”,后现代主义有助于打开认识和书写历史的多种可能性。因而不能将后现代主义历史哲学作为虚无主义加以抨击。而应对之加以辩证的批判或“扬弃”。[63]
钱乘旦则从历史认识论角度阐发了自己的思考。他并不认同一些后现代论者的立场,强调历史研究的出发点仍然是“求真”。但也须认识到,“过去发生的事”通过记录与叙述留下许多混杂的“碎片”(即史料),历史学家在写历史时是依据某种特定的标准有选择地去挑选“碎片”的。人们所看到的“历史”就不是一个纯客观或纯“真”的“过去”,而是主观和客观的交融,是现在与过去的对话。写历史是一个人类智慧的创造过程,不是单纯的还原,也不是简单的“归真”;写历史是人类对“过去”的梳理与重新认识,是人类对“过去”的挑选与判别,体现着每一代人对“过去”的不断理解与不断思考。[64]
王路曼通过梳理后现代主义在中国史学界的研究实践,着重指出:后现代主义为历史研究带来了积极影响。在认识论上,通过不断质疑和挑战现有历史叙事的“真相”,并重视被传统历史叙事所忽视的事件与弱势群体,从而有助于更客观地还原历史真相;就方法论而言,后现代史学鼓励研究者透过史料表面挖掘其背后权力构建与对真相的掩盖。总而言之,以语言学和文化学转向为标志的后现代主义给历史研究注入了新鲜血液,扩充了历史写作的视野和维度。同时其消极影响也不可忽视。[65]
继《历史研究》2013年组织以“史学中的后现代主义”为主题的笔谈后,2014年关于后现代主义的讨论进展到了“后-后现代史学理论”阶段。所谓“后-后现代史学理论”,指的是反思“语言学转向”影响下的后现代主义史学理论,提出若干需要进一步辨析的基本概念。
五、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
对于中国学界是否已呈现如多斯所批判的“碎片化”,换言之,来自西方学界的“碎片化”概念多大程度上能切中中国史学界的弊病,学者们的认识存在一定分歧。
一些学者认为,就目前的中国近代史研究状况而言,所谓“碎片化危机”言过其实。郑师渠指出,“碎片化”的语义有两层理解:一层是指将物体打破,使之化为碎片;二是指先将物体打碎,使之成为待铸新体必需的材料或过程。二者的区别,在价值取向上不同:前者的目的只在于碎片化本身;后者的目的却在于追求新的综合化。缘于史家的个性与秉赋,事实也不可能要求人人都做综合与宏观的研究。当下我国近代史研究中出现的所谓“碎片化”,是新旧思潮更替在特定阶段上的应有之义,本质是积极的。因此,所谓“碎片化”,并非“危机化”,它恰是近代史研究酝酿大突破的征兆。多斯提出的“碎片化”给我们最重要的启示,是必须坚持历史的总体性。但就当下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实情来看,“依然坚持追求总体史的传统,因之,不存在多斯所批评的现象”。因而,在当下的语境下,应慎重使用“碎片化”的提法。但同时也应看到,历史家作为个人,研究什么以及如何研究是他的自由;但历史学界作为整体,若大多数人都对总体性、综合性与理论问题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失去兴趣,只满足于具体细碎问题的研究,也会使历史研究偏离正确的方向。[68]
罗志田认为,现在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不能说已在很大程度上呈现出“碎片化”的面貌,因为并非每一史家的每一题目都必须阐发各种宏大论述。越来越多的近代史研究涉入更具体的层面,或许是一种欣欣向荣的现象。在他看来,第一,史料本有断裂和片段的特性,则史学即是一门以碎片为基础的学问。第二,即使断裂的零碎片段,也可能反映出整体;需要探讨的,毋宁是怎样从断裂的片段看到整体的形态和意义。[69]
王笛也认为,在现阶段的中国历史学界,碎片化未必真的成为了一个值得我们担忧的问题。整体化研究是近代中国史学的传统,1949年后的中国历史学界,史家们或热衷于发现历史规律,或实现指点江山的抱负,而将复杂、丰富多彩的历史简化成若干重大课题。纵观现存的中国史学研究成果,我们会发现其实我们对历史的“整体”了解得多,而“碎片”或细节了解得少。而缺乏细节或“碎片”的整体史,经常是一种有偏差甚至谬误的整体史。从中国历史研究的传统和弊病来看,应该容忍或者说宽容所谓“碎片化”的研究。“碎片化”并不是消极的,它与整体化共存。总体说来,“碎片化”在目前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语境中,本身可能就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中国研究小问题、研究“碎片”的历史,不过才开始,到目前为止,中国学者研究的“碎片”不是多了,而是还远远不够。等十几二十年以后碎片的研究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了,再来纠正也不迟。[70]
李金铮提出,只有当历史研究陷于琐碎、微观,且缺乏整体史观念时,才是碎片化;反之,如果具有整体史关怀,碎片研究就不是碎片化。碎片与碎片化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碎片是整体形成的基础;碎片与整体不是完全对立,而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项成功的碎片或微观史研究,不在研究对象之大小,而是取决于是否增加了普遍联系和以小见大的整体史意识。宏观史学仍是整体史的最高追求,它强调对碎片研究的整合。大多数人从事碎片研究,少数偏重宏观史学,这是常态。目前来说,碎片研究不是应该削弱而是应该进一步增强。随着碎片研究的扩大,宏观史学才能水到渠成。一个真正的历史学者及其作品,会遵守历史研究的基本规则,基本不存在所谓碎片化问题。现在真正最应该治理的,应是大量没有学术味道的“垃圾”。[73]
与此同时,也有不少学者对当前史学研究——尤其是社会文化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深感忧虑,并呼吁回归总体史,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
章开沅认为,就学术评价而言,宏观研究与微观研究并无高下之分。历史研究的对象是由成千上万的细节组成,然而组成历史的细节毕竟有主次与层次之分,随意摭拾罗列的细节仍然难以重现真实的历史情景。袭取后现代皮毛者,将原本已清晰完整的历史撕裂成为碎片,然后又给以随心所欲的“解构”。这是学术工作流于商业化与娱乐化的可悲结果。有必要严格区分严肃的“细节研究”与刻意追求的“碎片化”。因此要重视细节研究,同时拒绝“碎片化”。[74]
长期从事新文化史研究的学者李长莉指出,中国史学出现了“碎片化”趋向是不争的事实,这种“碎片化”尤其在近二十多年来新兴的社会史和社会文化史领域表现得最为突出。随着越来越多的学人进入这些新兴领域,纷纷选择具体而微的专题作为初入学术的门径,群相跟进,势成风气,使这种“碎片化”倾向有愈演愈烈之势。“碎片化”的具体表现为:1、论题小而微,缺乏大关怀与大问题。2、论题细碎而零散,缺乏大联系与大序列。3、论题小而平面化,缺乏大理论与大阐释。如何矫正“碎片化”的方法?李长莉提出,在具体实证研究的基础上,还要加以一定的抽象“建构”,以描述和展现具体事象背后的隐性、无形、抽象的社会结构和文化形态。这种“实证”与“建构”结合有以下几种路径:1、“微观实证”与“宏观联系”相结合。2、强化联系观点,多作综合性研究。3、强化问题意识,多作中观研究。4、加强“建构性”思维,力求理论概括与提升。[77]
以上所列近代史学界关于“碎片化”的讨论,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既有一定共识,也有分歧。对于“碎片化”这一现象的判断,见仁见智在所难免,且各人论述自有其侧重和针对性。窃以为,综合上述学人的看法,有几点值得注意:
1、肯定“碎片”研究,或曰细节研究对于历史学发展的基础性价值。对“碎片”与“碎片化”应有所区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史学碎片化类似于“剪刀加浆糊”的堆砌史料的做法。只有经过一番“连缀编排”的功夫,“碎片”才会变成整体结构中的要素。史学的任务之一便是整齐碎片,使之条理化。
2、在新兴的社会文化史领域,确实一定程度存在“碎片化”现象,研究论题过于琐屑,而完全放弃对于历史总体性认识,对于历史意义的追寻,这确属后现代主义所导致的偏颇。虽然这种现象在中国史学界可能还并不十分严重,但若由高明者提醒其偏蔽,纠正其风气,指示治学的正途,对于新进学人有所裨益。
3、不应完全放弃对于历史总体认识的追求。虽然从终极意义上,历史整体认识只是理想,可能永远存在于追求的过程之中,但毕竟不可放弃这一理想。碎片、细节研究自当构成推进整体历史认识努力的组成部分。
六、公众历史学与大众化问题
陈新认为,相对于社会公众对高质量历史内容的渴望,历史学界的努力是有限的。一方面,史学界作为整体,对于公众的历史需求是相对冷淡的;另一方面,史学界在从事艰深的学术研究之时,对于知识生产和传播的方式变迁如此迅速未能很好地适应。长此以往,会加剧史学界与公众之间的鸿沟。[79]在他看来,自媒体时代的到来,对于历史学学科带来的机遇要远大于危机。公众史学产生的大量涉及历史内容的文化产品需要一个去芜存精的筛选过程,这需要职业历史学家来完成。职业历史学家也可以直接介入公众史学领域,将历史研究中的史实实证分析、历史事件源起来影响的专业阐释,通过运用公众易于接受的表现手法,直接为公众提供可读、可思、可感的历史作品。[80]
王利红亦指出,全球化、多媒体使历史知识社会化的主体最大化。人们在将研究历史与写作历史当作一种乐趣时,也在瓦解职业历史学的权威性。历史知识社会化的主体是全体社会成员。但在此进程中,历史学家可以成为重要的引领者。历史学家需放下“精英”的架子,以更平和和更切实的行动推进历史知识大众化。[81]公众史学与传统史学发展相辅相承,并不矛盾。职业历史学有方法和技能仍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历史知识的批判、分析、比较,需要长期严格的专业训练。历史的严谨、客观并不能因公众的参与和自媒体的介入变成消遣。[82]
张文涛强调,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新兴分支学科,公共史学的价值目标不应当在于为某一个人、某个组织、某个团体提供什么样的服务,而在于以一种新的认知与表达手段增加人们的历史认识与体验”。[83]焦润明则着重提出了网络史学的问题。他认为,网络史学是“从资料到成品皆直接或间接通过互联网运作的一种新兴的历史学边缘交叉学科”。网络史学适应互联网时代,将在互联网上传播的被虚拟化的历史内容纳入研究对象,扩充了传统史学的研究范围。同时,网络史学更热心于公共史学领域的研究,这与它的研究对象的特点有密切关系。[84]
2014年年底,《史学理论研究》杂志针对近年来成为热点的公众(共)史学,组织了一辑学者笔谈。王希认为,公共史学想要在中国史学界立足,最为关键之处是得到专业史学界的支持。公共史学落地生根的起步阶段,一方面要仿效美国,利用好博物馆、展览馆、档案馆、历史遗存、方志办公室等已有的基础设施和资源,使上述资源迅速成为传播信息、提供公共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平台。另一方面可先考虑利用现有的教学体制开展“公共史学”的教学和人才培养。口述史研究作为公共史学的一个内容,也可循此思路进行。[85]
徐善伟认为,在高校发展公共史学大有可为。中国史学一向有“求实”和“致用”的追求,公众史学即是“致用”的一种途径。过去,高校史学学科的高度专业化,导致了史学人才的“就业危机”,开设公共史学专业,则能打破史学高度专业化的樊篱,推动学院史学向新的方向发展。
口述史具有公众史学的特征,近年来日趋兴盛。左玉河认为,历史记忆是呈现口述历史真实的一种主要方式,口述历史的真实性主要取决于历史记忆的真实,而历史记忆储存及其呈现方式的局限,则影响了口述历史的真实性。经过历史记忆加工、历史叙述呈现及口述文本整理三重阻隔后而形成的口述历史文本,与历史记忆有较大的距离,与客观的历史真实距离更远。但是,口述历史工作者不应悲观,因为历史的真相或许是惟一的,但对它的记忆及其呈现出来的面相则是多样的。口述历史不能呈现全部的历史真实,只能反映部分的历史真实,历史学家应该着力发掘记忆之真而减少记忆呈现的阻隔,无限逼近历史的真实。[86]
七、数字技术在史学研究中的运用
李中清等学者高度评价利用数据库进行历史研究的价值,认为量化数据库推动的是“求是型学术”,即通过统计分析从大规模系统数据中挖掘新事实、产生新认识。量化数据方法对分析大规模的系统性、连续性历史材料非常有效,在扩展史学研究门类材料范围的同时,为克服史料繁芜提供重要思路,对“大人口”、“长时段”的整体史学研究颇有帮助。这种新的研究范式不仅有助于历史学科自身发展,更能够促进跨学科、跨国界的学术交流与融合,并为全面深入认识中国社会历史特征、平衡东西方学术发展作出贡献。[88]
在不少学者对数字史学给以欢呼的同时,更多学者对此抱持更为谨慎的态度,提醒学界必须重视并正确处理系统读书和按需搜集资料之间的关系。
陈爽更是直言不讳地表示,当我们以数字化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穷尽史料之后,我们所期待的“史料大发现”的时代却并没有到来,我们依旧要在那几部最基本史著的字里行间寻求突破。技术手段的更新,也并没有带来终极意义上的学术思维革命。数字化时代的史学论著呈几何级增长,学者成为批量生成“个案研究”的工匠。借助先进的电脑网络手段,我们可以快速、便捷地检索到大量史料,而受到知识结构、学术积累和理论修为的局限,我们却无法确保自己能够准确分析鉴别和合理地运用史料。因此,在数字化时代,我们有必要提出回归传统:其一,“读书得间”,数字检索不能替代读书,电脑网络所能够检索到的,只能是研究者预设了关键字词标签的“显性史料”,而那些出乎研究者预设范围之外的“隐性史料”往往深藏于史籍的字里行间。其二,要有意识地探究史源。其三,要重视异说,消化反证。要对电脑检索搜集到的庞杂资料做细致的筛滤工作,不利自己论战的史料,不能忽视或忽略。其四,慎用数理统计。其五,要强化文献学的知识训练。其六,要重视文法。计算机技术有利于我们获得史料,但从占有史料到驾驭史料,还有很长的路要走。[94]
无须讳言,重实证、轻理论是近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的主要趋向。但理论与实证本为史学之两翼,可以有所侧重,却不宜偏废。如前所述,近十年来学界对近代史的理论问题仍不乏深入探讨与争鸣,这一定程度得益于《历史研究》、《近代史研究》、《史学理论研究》、《史学月刊》等几个有影响的史学刊物的组织、引导。学术刊物在理论争鸣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是我们应充分认识并给予肯定的。
注释
[1]参见徐秀丽:《从引证看中国近代史研究(1998-2007)》,《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5期。
[2][美]李怀印著,岁有生、王传奇译:《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第270页。
[3]谢维:《中国近代史研究三十年-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可能走向》,《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2期。
[4]金冲及、张燚明:《金冲及先生治学答问》,《史学月刊》2014年第5期。
[5]张海鹏:《六十年来中国近代史学科的确立与发展》,《历史研究》2009年第5期。
[6]步平:《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可能走向-中国近代史研究三十年(1979-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
[7]瞿林东:《在唯物史观指导下,推动中国史学走向新的发展》,《史学理论研究》2015年第1期。
[8]王和:《再论历史规律——兼谈唯物史观的发展问题》,《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l期。
[9]吴英:《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唯物史观》,《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2期;吴英:《重新解读唯物史观的紧迫性与可能性》,《史学理论研究》2015年第1期。
[10]刘克辉:《第二届史学理论前沿问题春季论坛综述》,《史学理论研究》2010年第4期。
[11]薄洁萍:《唯物史观与历史研究》,《光明日报》2010年1月5日第12版。
[12]其中王和具代表性,连续发文提出质疑。王和:《再论历史规律》,《清华大学学报》2008年第1期;《实事求是是唯物史观的基本原则-以“五种社会形态理论”为中心的探讨》,《史学月刊》2008年第11期。
[13]叶文宪:《走出“社会形态”的误区,具体分析社会的结构》,《史学月刊》2011年第3期。
[14]王伟光:《深人研究中国发展道路和发展经验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理论》,《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5]庞卓恒:《马克思社会形态理论的四次论说及历史哲学意义》,《中国社会科学》2011年第1期。
[16]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近代史研究》2008年第4期。
[17]黄敏兰:《质疑“中国古代专制说”依据何在——与侯旭东先生商榷》,《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6期。万昌华亦撰《一场偏离了基点的“知识考古”——侯旭东〈中国古代专制说的知识考古〉一文驳议》(《史学月刊》第9期)与之商榷。
[18]1938—1940年间,毛泽东相继发表《战争和战略问题》、《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新民主主义论》,对近代中国社会性质作了系统论述。他指出:“自从一八四0年的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一步一步地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毛泽东:《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26页);“中国的特点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民主的国家,而是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国家;在内部没有民主制度,而受封建制度的压迫;在外部没有民族独立,而受帝国主义压迫。”(毛泽东:《战争与战略问题》,《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542页)。
[19]倪玉平:《近20年“两半”问题研究述评》,《学术研究》2008年第10期。
[20]张海鹏:《60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有关理论与方法问题的讨论》,《历史研究》2009年第6期。
[21]何新:《中国古代社会的重新认识》,《读书》1986年第11期。
[22]冯天瑜、何晓明、周积明著:《中华文化史》(上),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26-230页。
[23]主要有周东启:《中国有封建社会吗》,《求是学刊》1993年第5期;方兢:《走出史学研究的樊篱—论中国历史上没有封建社会》,《文化中国》1998年第2期;叶文宪:《封建和“封建社会”新论》,《浙江学刊》2000年第4期;赵利栋:《近代中国的封建与封建主义》,《浙江社会科学》2002年第4期等;侯建新:《“封建主义”概念辨析》,《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3期。
[24]冯天瑜:《“封建”考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2007年扩充至52万字再版。
[25]李根蟠:《“封建”名实析义—评冯天瑜<“封建”考论>》,《史学理论研究》2007年第2期。
[26]郭世佑:《“封建”、“半封建”的理解与近代中国社会的性质》,《史学月刊》2008年第3期。
[27]黄敏兰:《“封建”:旧话重提,意义何在?—对“封建”名实之争的理论探讨》,《史学月刊》2009年第8期。
[28]刘志琴:《请为‘封建社会理论研究’松绑》,《读书》2009年第6期。
[29]郑师渠:《近代史教材的编撰与近代史研究的“范式之争”》,《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2期。
[30]步平:《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可能走向-中国近代史研究三十年(1979-200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9月版。
[31]王也扬:《“革命史观”和“现代化史观”并不对立》,《北京日报》2008年3月31日第19版。
[32]曾业英:《实现了本所几代人的夙愿—读<中国近代通史>有感》,《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5期。
[33]步平:《改革开放与中国近代史研究》,《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5期。
[34]蔡礼强:《中国近代史研究的两大基本理论范式》,《甘肃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35]马克锋:《近五年来中国近代史研究述评》,《教学与研究》2010年第11期。
[36]纪宝成、刘大椿主编:《中国人民大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研究报告(2010-2011)文理渗透与方法创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91页。
[37]张海鹏:《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基本评价和方法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12月14日第7版。
[38]【美】德里克:《革命之后的史学: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当代危机》,《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5年春季卷。
[39]【美】阿里夫·德里克:《欧洲中心霸权和民族主义之间的中国历史》,《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2期。
[40]徐秀丽:《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革命史范式”与“现代化范式”》,《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6年5月30日第7版。
[41][美]李怀印著,岁有生、王传奇译:《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78页。
[42]胡成:《全球化语境与近代中国半殖民地问题的历史叙述》,《中国学术》2003年第1期,第161—162页。
[43]夏明方:《中国近代历史研究方法的新陈代谢》,《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2期。
[44][美]李怀印著,岁有生、王传奇译:《重构近代中国——中国历史写作中的想象与真实》,中华书局2013年版,第278-279页。
[45]赵庆云:《近代中国主叙事的源起流变与重构》,《近代史研究》2015年第2期。
[46]左玉河:《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范式之争与超越之路》,《史学月刊》2014年第6期。
[48]耿云志:《近代中国文化转型研究导论》,四川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5、6页。
[49]罗志田:《近三十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变与不变》,《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6期。
[50]罗志田:《近三十中国近代史研究的变与不变》,《社会科学研究》2008年第6期。
[51]夏明方:《十八世纪中国的“思想现代性”-“中国中心观”主导下的清史研究反思之二》,《清史研究》2007年第3期。
[52]夏明方:《十八世纪中国的“现代性建构”-“中国中心观”主导下的清史研究反思》,《史林》2006年第6期。
[53]夏明方:《一部没有“近代”的中国近代史-从“柯文三论”看“中国中心观”的内在逻辑及其困境》,《近代史研究》2007年第1期。
[54]李学智:《冲击-回应模式与中国中心观-关于<在中国发现历史>的若干问题》,《史学月刊》2010年第7期。
[55]朱浒:《“范式危机”凸显的认识误区》,《社会科学研究》2011年第4期。
[56]熊月之:《研究模式移用与学术自我主张》,《近代史研究》2016年第5期。
[57]步平:《改革开放与中国近代史研究》,《近代史研究》2009年第5期。
[58]巴勒克拉夫著、杨豫译:《当代史学主要趋势》,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48-149页。
[60]张耕华:《后现代与史学史的新视角》,《学术研究》2008年第3期。
[61]于沛:《后现代主义和历史认识理论》,《历史研究》2013年第5期。
[62]黄进兴:《后现代主义与中国“新史学”的碰撞》,《历史研究》2013年第5期。
[63]董立河:《后现代主义之后的历史理性与史学实践》,《历史研究》2013年第5期。
[64]钱乘旦:《发生的是“过去”写出来的是“历史”——关于“历史”是什么》,《史学月刊》2013年第7期。
[65]王路曼:《后现代主义历史学五十年述评》,《史学月刊》2013年第11期。
[66]董立河:《后-后现代史学理论:一种可能的新范式》,《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67]彭刚:《历史记忆与历史书写——史学理论视野下的“记忆的转向”》,《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2期。
[68]郑师渠:《近代史研究中所谓“碎片化”问题之我见》,《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69]罗志田:《非碎无以立通:简论以碎片为基础的史学》,《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70]王笛:《不必担忧“碎片化”》,《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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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张太原:《个体生命与大历史》,《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
[73]李金铮:《整体史:历史研究中的“三位一体”》,《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
[74]章开沅:《重视细节,拒绝“碎片化”》,《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4期。
[75]行龙:《克服“碎片化”回归总体史》,《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
[76]王学典:《重建史学的宏大叙事》,《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
[77]李长莉:《“碎片化”:新兴史学与方法论困境》,《近代史研究》2012年第5期。
[78]《公众史学的中国式境遇》,《社会科学报》2014年1月2日第5版。
[79]《公众史学的中国式境遇》,《社会科学报》2014年1月2日第5版。
[80]陈新:《自媒体时代的公众史学》,《天津社会科学》2013年第3期。
[81]王利红:《试论历史知识社会化》,《历史教学问题》2013年第5期。
[82]李娜:《美国模式之公众史学在中国是否可行——中国公众史学的学科建构》,《江海学刊》2014年第2期。
[83]张文涛:《在场感与公众史学》,《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84]焦润明:《网络史学与公共历史问题》,《甘肃社会科学》2014年第1期。
[85]王希:《把史学还给人民——关于创建“公共史学”学科的若干想法》,《史学理论研究》2014年第4期。
[86]左玉河:《历史记忆、历史叙述与口述历史的真实性》,《史学史研究》,2014年第4期。
[88]梁晨、董浩、李中清:《量化数据库与历史研究》,《历史研究》2015年第2期。
[89]周兵:《历史学与新媒体:数字史学刍议》,《甘肃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
[90]周祥森:《空间转向:电子传媒技术与当代史学形态》,《史学月刊》2015年第1期。
[91]王子今:《“史识”与计算机“利器”》,《史学月刊》2015年第1期。
[92]乔治忠:《历史研究电子资源运用的兴利除弊》,《史学月刊》2015年第1期。
[93]王文涛:《信息时代的文献阅读和史料检索》,《史学月刊》2015年第1期。
[94]陈爽:《回归传统:浅谈数字化时代的史料处理与运用》,《史学月刊》201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