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规定

1、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应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且不得在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2、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3、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除此之外,还有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等其他权益。

女职工劳动强度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9条的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女职工“三期”劳动特殊保护

1、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产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假期。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7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女职工“三期”劳动合同的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另《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三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能以女职工处在“三期”为由解除劳动合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若处于“三期”的女职工的行为属于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

1、凡男女职工从事同样的工作时,享有领取同等劳动报酬的权利;

2、对女职工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拒绝录用,或解除劳动合同或降低其工资待遇;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4、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6、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8、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也不得终止合同,须延续至哺乳期满方可终止合同。

9、女职工依法享受生育保险。

10、应设立托儿所、妇女卫生室等。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受什么保护

1、工作上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安排怀孕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不适宜在原岗位继续工作的,女职工可以根据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证明,要求单位调整岗位。

4、解除劳动合同和裁员的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也不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以裁员的形式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THE END
1.我国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我国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央视网消息:3月8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我国有女职工1.37亿人,中华全国总工会积极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https://news.sdnews.com.cn/gn/202203/t20220308_3998554.html
2.浅析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相关法律问题往期节目嘉宾为我们分享过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其实作为女职工,除了作为劳动者所享有的合法权益外,国家法律法规还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作出了一些特别规定,那么今天我们请隋律师和我们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女职工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 主持人:隋律师,什么是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呢? https://www.shantou.gov.cn/sfj/qwpfzt/qwpfzt/yasfdxpfalk/content/post_2218977.html
3.我国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3月8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我国有女职工1.37亿人,中华全国总工会积极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从3月8日起,贵州省、湖北省两省地方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开始施行。《规定》围绕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生理https://newscdn.hndnews.com/hb/html/mobile/512804.html
4.我国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央视网消息:3月8日是“三八”国际妇女节,我国有女职工1.37亿人,中华全国总工会积极推进《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维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从3月8日起,贵州省、湖北省两省地方性《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开始施行。《规定》围绕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https://web.shobserver.com/wx/detail.do?id=459171
5.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8篇(全文)4、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受到的法律保护包括: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那些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种或者工作岗位以外,均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与女职工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不得在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https://www.99xueshu.com/w/file281t88hi.html
6.女性权益保护(精选七篇)(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中育龄女性的基本劳动权益 我国《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虽然也规定了在劳动就业中不得有性别歧视的行为,但是没有具体的法律明文界定歧视的行为和表现,对于育龄女性在实际就业中的保护作用不明显,在事后也不能依法进行制裁。要想切实保护育龄女性,尤其是即将生育“二孩”的育龄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28px332.html
7.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主要有: 法律依据 《宪法》、《民法典》总则编及婚姻家庭编、《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以及地方的《女职工保护条例》等。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采取有效https://m.64365.com/tuwen/qzqvc/
8.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范文件法律法规黑龙江龙房川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88年7月21日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同时废止。 http://www.55577555.com/news.aspx?n_id=557
9.女职工权益保障法知识讲座.pptx工会有责任代表女职工发声,参与制定和修改涉及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 工会应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女职工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工会应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企业整改。 监督企业执行 工会可以为女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帮助女职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4/0131/7141013136006035.s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