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得到了一些心得体会以后,可以将其记录在心得体会中,这样可以不断更新自己的想法。你想好怎么写心得体会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习经济法的心得体会(通用1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在学习经济法之前,我对经济法的了解是模糊的,哪些经济行为或事情可为或不可为,哪些行为或者事情符合规定,哪些行为或者事情会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都不了解。通过本学期对经济法概论的学习,我对经济法的基本概念、原理和制度有了初步了解。
在我国,经济法是随着新中国的诞生、成长而产生和发展的。中国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性质,要求国家对整个社会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对于经济管理和经济协作中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需要有一个从全局出发,以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和总量平衡为基础,直接作用于社会生产和再生产活动的法律制度来调整,这种法律制度就是经济法。我国经济法的蓬勃发展,直接源于改革开放,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经济法将发挥更为重要的积极作用。
我感觉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定经济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一门独立而重要的法律部门,有特定的调整对象和范畴。
在经济法课本上每章前都设计了引子,列举了许多有助于我们理解和掌握的内容与示例,随后是“重要概念和术语”和部分知识点,这些内容是学习经济法的基础。
通过老师多年的教学实践和积累的经验,在讲解中穿插引用了许多生动的关于经济法不同方面的案例,让我们在听的同时,看到了许多的真实纠纷实况。经济法包括企业法、公司法、证券法、合同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而三资企业法是重点等的内容。我们学得津津有味,让我们真切的感受到经济法对维护社会的正常稳定所起到的`贡献,也了解并体会了法律究竟是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在听过老师授课以后,我明确了曾经模糊不清的经济法的印象,经济法所要调整的社会关系是研究经济法所立足的社会基础关系,在当下,这个基础关系就是市场经济关系。所以,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从分析市场经济的属性开始。重新建立了经济法的概念,全面认识了经济法的功能。
我说一下我对经济法的了解:
首先是为什么实行经济法。
要实行市场经济,必须建立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培育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要求各种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坚决打破条条块块的分割、封锁和垄断。这就需要国家介入,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在国家进行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就是市场监管关系。市场监管关系应该由经济法调整。这有助于完善市场规则,有效地反对垄断,制止不正当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实现市场功能。
其次是我国经济法的重要社会地位。
我国经济法律的调解范围已经涉及社会、管理、经济协调、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权利制约、国际经济纠纷仲裁等十分广阔的领域,并与社会道德标准相辅相成,成为了整个社会的调解器。但人类的经济行为是复杂多变的,经济法律由于在制定时需要严谨的思考和斟酌。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有着不可比拟的独立性、优越性和特定性等。他有其自身的独立特点,与其他法律不同;但是,经济法与其他法律有着密切联系,离开了其他法律,他是无法独立生存下去的。他作为独立的一个法律部门,虽然他只是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但是经济法在社会中的地位却越来越重,在社会中通过其作用而完善其不完备的地方,使得其越来越完善。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其次我国经济法之所以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是因为,当我们遇到了经济纠纷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在签合同的时候有这个法律我就知道什么地方应该是有规定的,什么地方规定是违法的,意义很大,要不然学校怎么会有专门的一个课程是让我们学习这个的。
我通过学习了半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仅仅通过一个学期的经济法的学习想获得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可以发自内心的大声说:我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种意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通过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有一些自己的感想和体会,虽然我不是法律专业的,但我还是抱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来对待。它使我对法律法规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更正了自己以前许多错误的观点,对我自身的经济法律知识是一种很好的补充。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同时也是法律社会的背景下,这样的一门课程的学习使我受益匪浅。
经济法中的《公司法》和《合同法》是让我印象比较深刻的,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阐述一下我的学习心得。首先,从我个人说起,我自己比较喜欢了解一些新闻,获取一些当前国内外的大事和报道,更喜欢对事件有深层次的了解。但是由于我个人知识的限制,我很难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如果事件涉及到经济法律知识,我就更不能做到从深层次了解经济现象了。
法条加案例的教学方式是我欣赏这门课的原因,它有效地避免现在其他经济学科那种全是xx经济学家的xx经济理论,说实话,那种课程不仅枯燥而且给我一种与现实社会严重脱节的感觉。所以我庆幸我学的时候老师没有教科书式的教学,脱离了本本主义。
其次,从课堂上,我明白了公司是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的组织形式,也是资本和人力资源有效利用的组织形式。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如果要成为公司的经营者,你就应该要认识到----公司法是公司的生命线.公司法既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保护公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仅所有投资者,包括社会公众投资者,经营者、董事们、监事们、经理们都应该认真地学习公司法。必须用公司法的精神来发展公司、经营公司,使公司在健康的道路上不断地向前发展。
学习公司法的目的是为了学以致用,用于我们经济生活的实践,如果我们能把公司法的知识,与我国当前正进行的国有企业的改制,以及其他企业比如集体企业的改制联系起来,和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涉及公司法的一些案件联系起来分析,那么学习公司法就真的是很不错。
仅仅通过不到十八周的经济法课的学习就想获得足够的法律知识那是不可能,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我还是可以发自内心的大声说:我收获很多,因为它让我收获了一种意识,一种自我保护的意识!
要把经济法学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门新学科,它与我们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法的概念、作用范围、具体实施等认真分析与比较。
首先是卖方义务最小的为EXW(工厂交货)即是由卖方到卖方的工厂去提货,只要买方出了卖方的工厂大门货物所产生的一切风险与所有的一切费用均由买方负责,卖方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它适用于海(水)路、陆路、空中运输的国际货物,它给予买方的风险是最大的,买方除了承担把货物运至装运地和运到目的地的货物运输费用外还要承担货物在卖方国家的出口手续等费用,另外为了货物的安全买方还要买一份保险,若是卖方所在国家不允许该货物出口,其风险亦是由买方承担。所以EXW除了特种货物买卖、折价销售货物合同买卖外在国际商事贸易中很少用。当买方无力办理出口清关手续时,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与EXW相对应的是DDP(完税后交货)这组贸易术语正好与EXW相反,它是要求将货物送上门后才算履行完交货手续。即货物从卖方所在国出发卖方需承担对所有费用分别是:将货物运至装运地的费用、办理所在国货物出口的一切费用、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费用、货物在途中的风险及保险费用、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和进口所要承担的一切费用。所以DDP与EXW相反为卖方所设对义务是最大的,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把货物送上门才算完,之前的所有费用及风险均由卖方承担。所以这种贸易术语一般在经济萧条时期企业利润下滑时卖方主动出击时,卖方薄利多销时选用。在卖方无力办理买方所在国进口结关手续时,同样也不宜选择这一贸易术语。
在此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来说明这三个术语中的具体运用和这一个术语告诉了我们什么信息。例如:“中美之间签订了300吨的钢材买卖合同,约定FOB上海。”就这么短短的一句话就告诉了我们11个信息。分别是:1、中国是卖方,美国是买方。2、钢材是从上海装运。3、有买方(美国)自己负责运输。4、卖方无买保险的义务,为了钢材安全由买方自己买保险。5、卖方(中国)负责钢材出口手续和结关费用。6、由买方(美国)负责钢材进口手续和结关费用。7、钢材在装运上船之前风险由卖方承担,在装运上船之后由买方承担。(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8、买方付给中国的价格只有钢材的'价格。9、只能由海路或运输。10、买方租船后给卖方充分通知以便卖方货交承运人。11、卖方交货时给买方。充分通知以便买方及时投保。
另外,在介绍两个贸易术语。分别是:DAP和DAT。这两个贸易术语是《20xx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新增的,是到运合同即卖方均需将货物运到指定的目的地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个人认为DAP合同和DDP合同大部分是相同,唯在办理进口关手续和承担费用时DDP是由卖方承担,而DAP依旧是买方承担。就这么一点区别。DAP和DAT在运费承担、保险承担、运输方式上是一样的,它们最大的区别是:在DAP下卖方只需在指定目的地把货物处于买方控制之下,而无需承担卸货费;而在DAT下卖方需承担把货物由目的地的运输工具上卸下来的费用。另外二者也不仅仅适用于海(水)路还适用于陆路、空运、多式联合运输等。
以上这7个贸易术语是我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课程中通过看书和听视屏课学得的,这7个术语也是司法考试中要求必须掌握的。上面仅谈的是自己对它的理解与认识。若有不足与缺漏之处,望广大法学同仁不吝赐教。我认为从司法考试的角度来说掌握这些几个术语已经足够了,但国际经济法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国际商事的发展也是日新月异的,我等在此坐而论道实际上是没有多少发言权的。所以真希望以后有机会亲自参与国际商事实践,从而好好体会国际贸易术语在国际商事来往中的魅力。
以前,我只是大致简单地对一些法律常识有一些了解,知道法律作为一种无形的“鞭子”无时无刻伴随在我们身边,它约束了我们一些权利并规定一些指责,但同时它赋予了我们很多权利,它促使着整个社会健康有序地发展。但是,真正第一次学习一门专业化的法律学科是从学习《经济法学》开始的。
我认为学习《经济法学》这门课的过程是一个愉快、享受的过程,更是一个提高自己能力的过程。
要把经济法学好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因为对于我们来说它是一门新学科,它与我们以前了解的民法、行政法等有区别也有联系,因此我们应该对经济法的概念、作用范围、具体实施等认真分析与比较。在短暂的学习过程中,课本知识教会我很多经济法常识,让我受益匪浅印象最深的有三个内容:一、公司法、二、企业破产法、三、合同法。
一、公司法:
二、企业破产法: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一种客观经济现象,它是指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由于各种原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通过重整、和解、或者清算等法律程序,使得债权债务关系依据重整计划或者和解协议得以调整,或者通过变卖债务人财产,使得债权人公平受偿,企业破产法是规范企业破产制度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三、合同法:
对于合同法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案例。
案例一:刘先生被一家网络公司聘为部门经理,转正后月薪6000元,一年后,他的薪水被降到了3100元,这让他无法接受,他与单位发生了争执,又过了一个月,单位以“工作不负责任、消极怠工”为由通知他待岗,待岗工资600元,刘先生愤而辞职,很快这起纠纷闹到了法院。
案例二:柯先生在南京一家电子设备公司从事销售业务,这些年来他的业绩在公司一直名列前茅,可是去年单位的一纸调令让他感到无法理解。原来,单位声称要拓展外地业务,将柯先生调往河南担任销售负责人,并且每年给300万元的销售任务
一、知识产权法、劳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对我个人以后的工作和生活影响最大
知识产权即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依法享有的权利,产权内容是指民事权利主题基于创造性劳动产生的对其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一种民事权利。这对我以后更加有意识的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提供了依据,会对自己的劳动成果给予积极的保护,被侵犯的时候会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我仍相信,《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更好地维护劳资双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侧重于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利于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劳动合同法》在维护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同时,侧重于维护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实现双发利益的相对平衡,从而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企业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它是劳动者捍卫自身利益的有效手段,是企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依据。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法》、明确劳企关系不仅有利于个人、组织,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健康发展。
二、新时期经济全球下经济学的影响使我站在国际的角度认识世界经济发展
在今天的世界上,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加快本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提高本国经济的运转效率和国际竞争力。封闭经济由于
缺少外部资源、信息与竞争,而呈现出经济发展的静止状态。计划经济体制则由于存在信息不完全、不充分、不对称和激励不足等问题,而导致资源配置与使用的低效率。所以,不管是传统的封闭经济,还是起源于前苏联的计划经济都不约而同地走上了向市场经济转型的道路。
由此而造成的各国在经济体制上的趋同,消除了商品、生产要素、资本以及技术在国家与国家之间进行流动的体制障碍,促成了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新时期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竞争是发展的动力源泉,竞争有利于最大限度地调动市场经济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消费者和全社会引致空前的财富和极大的福利。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已经初步形成,但市场在资源配置和经济结构调整中的基础作用还须进一步加强。首先,要加快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规则,真正实行政府与企业职责分开,政府只负责保证经济总量平衡和重大经济结构的布局与协调,以及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其次,要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富有生机、活力的经营管理体制,提高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创造开放、公平、竞争、有序地多元市场环境。经济全球化使得世界范围内各国之间经济紧密联系在一起,发展中国家国内经济稳定与否,不仅取决于国内因素,还要受到国际因素的巨大影响。因此,发展中国家在经济转型过程中充满了变数。
在成为国际经济法博士研究生之前,我看过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国际法的书,但都基本上限制在教材上,而教材的内容基本上差不多,在准备考博的2个月里,也确实看了一些专门的著作和论文,有点提高,但心里是茫然的,因为不知道自己将来会写什么论文,和写什么博士论文。
第二个月开始,我就暂停了看英文原著,开始四处看国际法的书,以国际经济法为主。我发现三个事实:第一,我的基础薄弱。我大学学英文教育,硕士是法律硕士专业,而且写的是法理学的硕士论文,博士的考上,可说是侥幸,只看了2个月,怎么就考上了?而且还是导师名下的第一名。我把自己定义为基础薄弱的国际经济法博士生。第二,我的素质不错。我发现我在学习的.过程中,非常善于思考和联系,通常我能从一本书中,看出很多个论文题目的火花。虽然目前我还不能系统地进行论文的写作,也无自信和基础去写作,但我已经发现,我是一个做学问的材料。第三,虽然我离37周岁仅剩17天的年纪才开始读博士,但之前17年的工作经验和人生阅历,却使得我能够脱离纯粹学术人的作风,不拘泥于套套,能够以一个比较奇特的视角来思考学术问题,这是任何一个没有多少社会实践经验的教授所不能比拟的。学术作品如果不能对实际工作产生指导,或者不和实际工作血脉相通,这种学术作品是要被淘汰的。我来自社会,我将我所浸淫的实践环境所产生的要求带到了学术圈子,如果我向懒散的方面走,我将写出套式论文或平淡的论文,如果我向勤奋的方面走,我将写出理论和实际完美结合的好论文。
我在看书的过程中,思想的火花不断爆发,使得我不得不经常停止,先把我想要写的论文题目记下来,写了20来个。我知道我现在还不能动笔,因为论文光有思想火花是不够的,没有足够的素材和知识基础,等于没有足够的柴火,这样思想的火花恐怕闪烁了几下,就会熄灭。所以,我现在非常清醒而谨慎地准备着。
作为博士研究生才2个半月,但我已经看到了希望的曙光。我真的为自己高兴。虽然我走了很远的弯路,才回到学术的圣地,但我只感叹我的青春和爱情在弯路上受到了摧残,我却不遗憾那些在痛苦和彷徨中折腾的过往,我唯一祈望我能够继续健康和不必要为经济担忧,我想我是能够成为中国国际经济法的一个学者的,也许还是一个有名的学者呢。
第二天起来确实静了心下来,又认认真真的看了一章。就这样坚持了一个假期,开学的前一晚上看着自己假期的成果,开心极了,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做到的。虽然假期仅仅看了13章,距离看完还有2章,可我尽力了。
多半年的学习给我带来了许多。压力是形成动力的根源,而动力是前进的助推器。对未来美好的憧憬是我看完它的唯一动力。“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真是一点都没有错,假期的汗水和劳累换来了现在的轻松,回想起来还会觉得很开心。
现在的我明白了很多,沉着冷静,耐心有毅力是办成一件事的好朋友,而动力则是将这些好朋友连起来的纽带。通过这次的历练使我成长了许多,希望这种势头可以保持下去。
通过一个学期《经济法》的学习,让我们意识到经济法对我们生活以及将来步入社会工作的作用是非常大的。通过开设这门课程,让我们长了不少见识,应该说学到了很多应该懂得的生活知识和法律知识,增强了我们维护自身利益和权益的意识,为我们将来步入社会作了一定的铺垫。
虽然法律不是我们的专业课,但它的实用性实在太强了,所以我们还是希望可以尽可能地把它学精,希望能从老师这里加上我们自身的学习而更加知法、懂法,以及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通过学习这一个学期的经济法。知道它不仅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也让我们知道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好经济法可以让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我们以后的经济行为提供可行的模本。
首先我回想起在第一节课上,老师谈的关于经济法的概况,知道并了解了它有助于我们了解和认识国家干预经济生活、调节市场的法律原则和理论基础;经济法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法律有机联系、整合统一的纽带,学习经济法更有助于我们运用法律武器规避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风险,从而确保国家经济健康稳步快速发展。这都让我印象很深,但是有一点很让我疑惑,原本我以为法律应该是一板一眼的,有理有据的。但是经济法从其萌芽至今已走过了100多年风风雨雨的历程,它的产生以至发展都伴随着争吵,但是到目前为止学界还没有统一的定义。所以说给经济法下定义是当今经济法研究学者的首要任务,这也让我小吃了一惊。然而在当今时代,特别是像中国这样的日益发展的经济民主社会,公权力应该在一定的地方适可而止,不应过多的涉入私权利,因此,现在大多数定人的观点是经济法应定义为是调整国民经济的管理和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正所谓“百闻不如一见”,经过这次自身的切身实践,我才深切地理会到了“走出课堂,投身实践”的必要性。平时,我们只能在课堂上与老师一起纸上谈兵,思维的认识基本上只是局限于课本的范围之内,这就导致我们对会计知识认识的片面性,使得我们只知所以然,而不知其之所以然!这些都是十分有害的,其极大地限制了我们会计知识水平的提高。虽然我们已经历了会计模拟的磨砺,但那毕竟只是个虚拟的业务处理程序,其与实际的业务操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的,这是会计模拟所替代不了的,是要我们“走出去”才能学到的。
这次实训,通过借助网络了解了不少关于大学生创业的知识,有利于今后的创业、就业。在创业时,需要慎重选择创业模式,选择创业模式是创业者用来保障自身的创业理想和权益,是对各种创业要素的合理搭配,即创业的组织形式、创业的方式确定、创业的行业选择组成了创业模式。我们经常能够了解的创业模式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制、代理加盟、依附合作等等。但是各种模式都有其利弊,如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在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且设立条件及程序也较之其他形式更为简单,而劣势在于投资人的无限责任,及个人独资企业还会容易发生筹资问题。因此同学们在创业之前要认真根据自身的资金及其他条件,选择合适自己的创业模式,创业是有风险的,是有可能失败的,在这个过程中,创业者不但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调整心态,更要豁达的面对失败和挫折,只要不畏艰辛、锲而不舍的沿着创业之路走下去,创业就一定能够成功。
合同在签订过程中,暗藏着不少的风险,因此在签订、履行合同时,有关单位应加强资信调查,查看有关证明文件,以免上当受骗。资信调查是信用风险管理中的一项最基本的业务,是专业机构代替客户对合作伙伴或潜在合作伙伴的资质、实力、信用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并形成书面报告,供客户在选择合作伙伴、确定结算方式或处理纠纷等决策过程中参考,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在签订合同是要注意,
合同风险防范的方法:
1、建章立制
2、严把合同签订关
3、要强化履约意识
4、运用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
合同风险防范的措施
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
2、认真审查签约对象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能力
3、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要一致
4、注意价款支付及其方式
5、用词要严谨
6、明确规定双方应承担的义务、违约的责任
7、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8、合同条款必须对等
9、约定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和诉讼管辖地要明确具体
10、充分重视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
在接触这门课程后,发现经济法是理论法较强的一门课程,所以经济法基础理论部分应注重实用性。经济法也是一门实践性较强的课程,所以我们需要提高能够运用法律理论进行分析,提出解决的方案的能力。这样既可以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即知法,又可以运用法律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即守法,还可以减少学习过程中的枯燥,提高学习兴趣。不得不说实践是检验我们所学知识的好方法,所以希望可以开展这类的实训。学生和老师可以增加交流,老师可以准备探讨的题目,让学生分组来讨论、发言,老师就发言进行点评,纠错,解答疑难问题,可以提高学生的参与意识。
学习经济法有很大的社会现实意义,首先是因为我国颁布和施行了大量的重要的经济法法律。这些法律是适应国家经济调节的需要而颁行的,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重要方面和重要部位,关系到社会经济的总体结构和运行,而且同其他部门法性质的法律规范相分离,独立组合为性质较纯一的法律规范性文件。
经过这一周的实训让我掌握了一些表格的填制,同时也让我锻炼自己的动手操作能力,使我更深一步了解到里面的乐趣,让我对它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也让我学了很多,更重要的是让我发现了自己的不足之处,它使我全面系统地掌握会计操作一个完整的业务循环,从而对企业的一些表格填制形成一个完整的概念。也让我了解到这一年来到底要学些什么,使更加我爱好这个专业。
本人按照本学期的教学计划安排,认真参加学习,认真进行课后复习消化,通过对《经济法》课程的学习,我对经济法有了更深的了解。
以下是学习《经济法》后对其的一些心得体会:
一、经济法的概念
(一)经济法的概念: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三方面的基本含义: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属于国内法的体系,但他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
二、经济法的本质
经济法的本质属性:经济法的本质属性是“社会本位法”、“利益和资源分配法”和“经济发展法”。而这三个本质属性从三个方面一起共同构建出了经济法的本质。
(一)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
所谓“社会本位”不能简单理解为“社会(公共或整体)利益本位”或者“社会责任本位”之一,它的内涵有机地包括了后两者,又远比后两个概念机械的叠加要来得深远。
一方面,“社会利益”是相对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而独立提出的概念,是为了调和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对立的需要而出现的,与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并非处于矛盾状态。
另一方面,“社会责任本位”则强调:对经济法主体而言,社会的存在不仅意味着主体可以得到在社会环境中进行经济行为的权利,还意味着它们要同时承担起对社会负责的义务,这里的“责任”在经济法律制度中占有优先的地位,已非传统意义上的“行为责任”和“事后责任”。
所以,“社会本位”的内涵应主要包含以下方面:以社会整体利益为基础并偏重“社会公利性”,主体权利义务的设定以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为准则。经济法主体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通过经济行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同时,其合力能够首先实现社会整体利益;而主体在承担自己那份责任的同时,也有权利和义务激励和敦促其他主体承担自己的责任,以共同完成社会责任的合理分担。
(二)经济法是利益和资源分配法
任何法律都必须以保障主体利益并对各种利益进行协调为基础,唯有通过利益保障和协调机制才能引导和规范主体的行为,达到法律调整的目的,而经济法具有突出的经济性和政策性,因而承担着在经济法主体间分配有限经济利益的重要职能。市场经济则要求政府和市场在法治环境下合理分配经济资源,既符合市场经济自发规律之理,又符合国家社会自觉调整之理,而经济法具有现代法气息的综合性和协调性,保障了市场之手和国家之手协同并用对稀缺经济资源的合理分配。
因此,经济法本质意义上的分配有两方面内涵:利益分配和资源分配。前者揭示了经济法通过法律所特有的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间接引导主体的经济行为,以最终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
后者揭示了经济法通过确认和规范国家在不影响市场正常发挥作用的前提下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与参与,以实现国家和市场两种资源配置手段的有机结合,同样是为了保障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经济法是承担起规范国家和社会对利益和资源进行有意识分配职能的重要法律部门,相对于传统部门法而言,经济法是增量利益生产和分配法。
(三)经济法是经济发展法
经济法具有经济性的突出外在特征,因此其本质属性自然也具有相应的经济内涵。所以,确定经济法的本质为“经济发展法”,这种发展是社会整体财富和总体可利用资源的增长,但又不是单纯的、摒弃代际利益、生态利益的经济发展法,是在稳定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稳定的辩证的逻辑统一,是对可持续发展理念内涵的进一步深化。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具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干预、管理和调控的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关系,不是一切经济关系,更不是经济关系以外的其他社会关系。财务赠予关系、财产继承关系等虽然是经济关系,但不归属经济法调节对象的范围;经济法令关系、个人生命关系等不是经济关系,更不归属经济法调节对象的范围。
四、经济法的地位
经济法是独立的法的部门,因为他的调整对象有特定的范围,他只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而且其调整对象同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是可以分开的。
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它所具有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
(四)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
五、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作为一个新兴的法律部门,以社会(公共)利益为本位,是任意性规范与强行性规范的统一体,经济法价值理念的基础,在于公私法在深层次上的相互渗透和交融,在于法的时代精神对传统法律价值理念的革新。所以,经济法的价值核心是自由和秩序、效益和公平之间的一种和谐状态,其基本理念是站在社会本位的高度追求对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平衡协调。
为实现以人的最终全面发展为核心的社会经济持续性发展。经济法应具备以下基本原则:营造平衡和谐经济环境原则、合理分配经济资源原则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原则。三大原则并非互不干涉、独立适用,而是互为条件、相互依存。
六、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经过长时期的发展,已经形成了一个多层次。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通常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应采取如下的结构:
1、企业组织管理法
2、市场管理法
3、宏观调控法
4、社会保障法
企业组织管理法:企业组织管理法是调节在企业内部设立、变更、终止过程当中发生的经济办理关系和企业内部办理过程当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市场管理法:市场管理法是调解在市场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宏观调控法:宏观调控法是调解在宏观调控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社会保障法:社会保障法是调解在社会保障过程当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令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包括市场管理和宏观调控两大部分。
市场管理法究其本质是国家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依法适度干预,而其根源则是市场失灵。它的宗旨在于重现和复制公平的市场交易活动,自由竞争是市场经济的根本属性、主要优点和发展动力,要发展市场经济必须促进和维系市场自由竞争,而要实现这一点,最根本的在于赋予和保障市场自由竞争权,作为市场管理法核心和基础的市场竞争法很好的承担了这一职能,它的建立旨在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通过禁止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和限制竞争行为,为社会各主体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提供给大家公平竞争的机会,在全社会实现竞争民主。
宏观调控法其本质是国家通过经济政策间接影响市场主体经济行为的法律手段,和市场管理法不同的是他的干预是间接的,他主要通过一些诸如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等经济性的政策来影响市场主体的具体经济行为选择。市场经济不是放任自流的无政府主义经济,宏观调控可以校正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协调市场经济的总体平衡,调节市场经济的发展态势,维护市场经济的宏观秩序,抑制市场主体的贫富差距,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七、经济法的价值
经济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学部门,它的价值如法的价值一样有如下三层含义:
1、经济法所要表现的价值,即经济法的目的价值,它要表现和促进哪些价值。
2、经济法自身的价值,即经济法作为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本身的特殊价值。
3、经济法所具有的工具性价值,即经济法在其所调整的领域内发生利益冲突时,它所发挥的评价作用如何界定各方利益。
作为一门重要的社会科学,经济法的学习对于每一个想要了解现代经济运作机制的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在我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了它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以下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
学习经济法需要具备良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经济法的知识点往往非常复杂,需要我们进行抽象思维和逻辑分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掌握。
学习经济法需要具备实践意识。经济法的学习不仅仅是理论上的掌握,更需要我们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和工作中。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经济法的作用。
经济法是一门涵盖经济和法律的学科,它不仅要求我们具备法律知识,还需要了解经济方面的知识。学习经济法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济现象和法律制度之间的关系,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经济素养。
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我深刻认识到经济法的重要性和实用性。它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和解决经济纠纷,还可以为我们的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和指导。例如,在进行商业合作时,经济法可以为我们提供合同的起草、审核和执行等方面的指导,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同时,学习经济法也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经济制度和政策。经济法不仅仅是对个人行为的规范,也涉及到企业和国家层面的经济制度和政策。通过学习经济法,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更好地理解市场经济的规则和秩序。
在学习经济法的过程中,我也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谨性。经济法不仅仅是对个人行为的规范,更是对社会行为的规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必须遵守法律。同时,经济法的制定和执行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则,保证其权威性和严谨性。
总之,学习经济法不仅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和经济素养,还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制度,提高我们的经济活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我相信,在未来的工作和生活中,经济法将成为我们必备的法律知识之一。
作为一名学习经济法的学生,我认为学习经济法需要有一定的方法和技巧。以下是我个人的一些心得体会:
实践操作:除了理论学习和案例分析外,我们还需要通过实践操作来巩固所学知识。可以通过参加模拟法庭、参与社会实践等方式来实践操作。
不断学习和更新:经济法是一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学科,因此我们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可以通过阅读最新的法律法规、参加培训和研讨会等方式来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