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有13部税收法律税收法定进行时
国家宪法日,一起来看看税收法律都有啥。
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1980年9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17年12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0年8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结语:中央就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作出具体部署以来,税收法定进程紧锣密鼓、稳步推进。税务部坚持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治体系不断完善法治基础不断夯实,税收执法更加规范,为构建法治化税收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2017年9月的解析——
我国十九个税种认定标准
“税收种类”的简称,构成一个税种的主要因素有征税对象、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缴纳方法、减税、免税及违章处理等。不同的征税对象和纳税人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也往往是税种名称的由来。同时,每个税种都有其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其存在依赖于一定的客观经济条件。目前我国税收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资源税、财产税、行为税五大类,共二十多种。
中国税种
目前中国的19个税种1、增值税2、消费税3、营业税4、企业所得税5、个人所得税6、资源税7、城镇土地使用税8、土地增值税9、房产税10、城市维护建设税11、车辆购置税12、车船税13、印花税14、契税15、耕地占用税16、烟叶税17、关税18、船舶吨税19、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我国按课税对象为标准分类:
·流转税:以商品生产流转额和非生产流转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和关税等)。
·所得税:又称收益税,是指以各种所得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我国税制结构中的主体税类,包括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财产税:是指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财产为课税对象的按课税对象分类的一类税(包括遗产税、房产税、契税、车辆购置税和车船税等)。
·行为税:是指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行为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诸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印花税、屠宰税和筵席税等)。
·资源税:是指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类税(如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