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教学大纲

课程编码:07A11411学分:4课程类别:专业必修课

计划学时:64其中讲课:64实验或实践:0上机:0

适用专业:法学

推荐教材: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版。

参考书目:江必新主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国法制出版社2013年版。

课程的教学目的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是法学专业本科阶段一门重要的核心必修课,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法学体系中居于基础地位,是三大程序法之一。让学生系统、完整而有重点地学习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够比较深入地理解刑事诉讼法的理念及其基本精神和基本原则。要求学生掌握学习的基本方法,引导学生逐步学会应用法律规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基本技巧、方法和能力,能够学以致用

课程的基本要求

3、通过学习,要求学生对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在了解现存的规则和制度的基础上,对其存在的问题也应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认识内在的不足与缺陷以及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各章节授课内容、教学方法及学时分配建议(含课内实验)

第一章:概论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刑事诉讼法与其他诉讼的异同;掌握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教学重点与难点]刑事诉讼特点;刑事诉讼法的特点和性质;保障人权和惩罚犯罪的关系、司法公正、控审分离、控辩对等、诉讼效率。

[授课方法]以课堂讲授为主,课堂讨论和课下自学为辅。

[授课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

一、刑事诉讼概念、特征

二、刑事诉讼阶段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二、三大诉讼法的异同

第三节刑事诉讼法学

一、刑事诉讼法的研究对象

二、刑事诉讼法的研究方法

第四节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念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结合

二、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动态并重

三、控审分离、控审平等对抗、审判中立

四、诉讼效率

第五节刑事诉讼的制定目的、根据和任务

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外国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沿革历史和证据制度,我国近现代以前的刑事诉讼立法历史,掌握外国近现代以来的诉讼模式。

[教学重点与难点]什么是诉讼模式;职权主义与对抗主义诉讼模式的区别。

第一节外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一、立法沿革

二、诉讼模式

三、证据制度

第二节中国刑事诉讼法的历史发展

第三章: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的性质与职能、组织体系;了解各种改革动向。

[教学重点与难点]法院的性质、职能、组织体系及领导体制,法院组织体系的改革。

第一节概述

专门机关的概念

第二节人民法院

一、性质、地位、职权

二、组织体系和监督体制

三、审判组织

四、人民陪审员制度

第三节人民检察院

一、检察院的性质、地位、职权

二、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

三、检察委员会

第四节公安机关

一、性质、职权

二、组织体系

第五节其他专门机关

第四章:诉讼参与人建议学时:3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刑事诉讼中参与人的概念和分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了解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教学重点与难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的诉讼权利。

一、诉讼参与人的概念

二、分类

第二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概念区分

二、诉讼地位

三、诉讼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被害人

一、诉讼地位

二、诉讼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其他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

一、自诉人

二、附带民事诉讼法原告人、被害人

三、法定代理人

四、证人

五、鉴定人

六、翻译人员

第五节单位参与人

第五章: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一些基本原则,掌握法院独立、检察院独立原则、配制约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教学重点与难点]法院独立原则、检察监督原则。

一、性质和功能

二、国际通行的刑事诉讼原则

三、我国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体系

第二节侦察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第三节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第四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五节法律监督原则

第六节审判公开

第七节依照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管辖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什么管辖,掌握法院管辖的种类及原则。

[教学重点与难点]法院的审判管辖和特殊管辖。

一、概念

二、原则

三、意义与分类

第二节立案管辖

一、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二、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三、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

第三节审判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区管辖

三、指定管辖

四、专门管辖

五、管辖权异议

第七章:回避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回避的种类,掌握回避的使用人员及回避理由。

[教学重点与难点]回避的理由以及适用范围。

第二节回避的范人员范围、理由和人员种类

一、回避的人员范围

二、回避的理由

三、回避的种类

第三节回避的程序

一、回避权的告知

二、提出回避而申请

三、回避的审查、决定和宣布

四、复议

五、回避的效力

第八章:辩护与代理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辩护的意义,掌握辩护人的主要权利义务;了解代理的基本内容;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意义,掌握刑事法律援助的主要内容。

[教学重点与难点]辩护人的辩护权、不得自证其罪权利、法律援助的价值意义。

第一节辩护

一、辩护制度概述

二、辩护制度的基本内容

第二节代理

一、概述

二、刑事代理制度的种类

第三节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二、刑事法律援助制度

第九章:证据制度的一般理论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什么是证据,证据制度的理论基础;掌握什么是证明,我国刑诉法对证明对象、证明标准的法律规定,了解国外证明标准。

[教学重点与难点]证明的对象、难点是证明的标准的把握。

第一节证据与证据法

一、证据与特征

二、证据裁判原则

第二节证据制度的基础理论

一、认识论

二、价值论

三、诉讼真实论

第三节证明

二、证明的对象

三、证明责任

四、证明标准

五、证明过程

第十章:证据规则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传闻证据规则、最佳证据规则、补强证据规则;掌握关联性规则、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意见证据规则。

[教学重点与难点]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第二节各种证据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二、传闻证据规则

三、最佳证据规则

四、意见证据规则

五、补强证据规则

第十一章:证据的种类和分类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证据的分类,掌握证据的种类。

[教学重点与难点]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难点是如何正确看待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被害人的陈述,电子证据的种类。

第一节证据的种类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第二节证据的分类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

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第十二章:强制措施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什么是刑事强制措施,它与民事强制措施的区别,掌握强制措施的种类及各自的适用条件。

[教学重点与难点]重点:取保候审的使用条件,与监视居住的区别;难点:拘留与逮捕的适用。

一、概念和特征

二、区别

三、体系

四、适用原则和应当考虑的因素

五、意义

第二节拘传

一、概念和意义

二、程序

第三节取保候审

一、概念和种类

二、适用对象

三、程序

第四节监视居住

一、概念和性质

三、适用程序

四、监视居住的场所

五、被监视居住人应当遵守的规定及违反规定的处理

六、期限及解除

第五节拘留

一、概念特点

二、条件

第六节逮捕

二、权限

三、逮捕的条件

四、逮捕的程序

五、监督

第十三章:附带民事诉讼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掌握: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了解: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及意义。

[教学重点与难点]附带民事诉讼的特点及成立条件。

第一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条件

一、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条件

二、原告必须具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能力

三、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程序

四、诉因是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北海热造成了物质损失

第三节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

一、提起

二、保全和先于执行

三、审判

第十四章:期间与送达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各种期间的规定,掌握重要期间的计算。

[教学重点与难点]难点:期间的重新计算。

第一节期间

一、计算

二、期间的回复

三、法定期间

第二节送达

第十五章:刑事诉讼的中止和终止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什么是中止和终止以及二者的区别;掌握二者的适用情形。

[教学重点与难点]终止的各种情形。

第一节刑事诉讼的中止

第二节刑事诉讼的终止

第十六章:立案建议学时:1

[教学重点与难点]立案的条件;难点是立案监督。

二、立案的条件

第三节立案的程序

一、立案材料的接受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

三、对不立案决定的申请复议与检察监督

第十七章:侦查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侦查行为的种类,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工作性质;掌握特殊侦查的内容;侦查终结的条件和程序;补充侦查的几种情况。

[教学重点与难点]特殊侦查措施的种类、适用条件和程序。

第二节侦查行为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

二、询问证人、被害人

三、勘验、检查

四、侦查实验

五、搜查

六、查封、扣押

七、查询、冻结

八、鉴定

九、辨认

十、特殊侦查措施

十一、通缉

第三节侦查终结

一、侦查终结的条件和程序

二、撤销案件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节人民检察院的对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

第五节补充侦查

一、不同诉讼阶段的补充侦查

二、补充侦查的方式

第六节侦查监督与救济

第十八章:起诉建议学时:3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起诉的概念、任务;公诉的概念;不起诉的概念、种类和意义;掌握自诉案件的范围和提起自诉的条件提起公诉的条件;不起诉的各种情形。

[教学重点与难点]起诉的条件;不起诉的意义及种类;自诉案件的范围。

第二节审查起诉

二、受理移送起诉的案件

三、审查的内容

四、审查的步骤和方法

五、审查的期限

六、审查后的处理

第三节提起公诉

第四节不起诉

一、不起诉的意义及价值

二、不起诉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三、不起诉的程序

第五节提起自诉

一、自诉案件的概念及范围

三、提起自诉的程序

第十九章:第一审程序建议学时:4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掌握一审程序的流程、自诉案件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和特点。

[教学重点与难点]一审案件的流程。

一、审判的概念

二、任务

三、第一审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第二节公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一、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二、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三、法庭审判阶段

四、与法庭审判有关的几个问题

五、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案件的核准程序

第三节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一、自诉案件的受理

二、自诉案件审理的特点

第四节简易程序

一、简易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三、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

第五节判决、裁定、决定

一、判决

二、裁定

三、决定

第二十章:第二审程序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二审程序的特点和意义,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掌握上诉、抗诉的主体及理由、期限,二审程序的基本原则,审判程序和二审案件的处理。

[教学重点与难点]二审终审制度;上诉不加刑原则、全面审查原则。

一、两审终审制

二、第二审程序的概念和特点

三、第二审程序的任务和意义

第二节第二审程序的提起

一、提起第二审程序的主体

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三、上诉、抗诉的理由

四、上诉、抗诉的期限

五、上诉、抗诉的方式和程序

第三节第二审程序的审判

一、对上诉、抗诉案件的审查

二、全面审查原则

三、对第二审案件的审判方式和程序

四、对第二审案件的处理

五、第二审案件的审判期限

第四节上诉不加刑原则

一、上诉不加刑的概念和意义

二、上诉不加刑的适用问题

第五节对扣押、冻结财物的处理

第二十一章:死刑复核程序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我国死刑案件复核权的历史、意义,掌握两种死刑复核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最高法院复核死刑案件的程序和高院复核死缓案件的程序。

第一节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和意义

一、死刑复核程序的概念、特点和任务

二、死刑复核程序的意义

第二节死刑核准的权限

一、死刑核准权的概念

二、死刑核准权的变化

三、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行使的重要意义

第三节死刑复核的程序

一、死刑案件的报请核准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报请核准

三、复核的报请、复核内容和复核后的处理

第二十二章:审判监督程序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与意义,申诉的审查;掌握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和理由,审判监督案件的重新审判程序设计。

[教学重点与难点]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主体和提起理由。

第一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特点和意义

一、审判监督程序的概念

二、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三、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

四、确立禁止双重危险规则问题的探讨

第二节申诉材料与审查处理

二、申诉的理由和效力

三、对申诉的受理和审查处理

第三节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一、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

二、提起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

第四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按件的重新审判

一、重新审判的方式

二、重新审判案件的程序

三、重新审判案件的审理期限

四、重新审判后的处理

第二十三章:执行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检察院对执行的监督;掌握不同判决、裁定的不同执行方式,刑罚的变更情况,尤其是监外执行、减刑、假释。

[教学重点与难点]个孩子判决、裁定的执行,执行的变更;减刑和假释的程序。

第一节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

一、死刑立即执行判决的执行

二、死刑的停止执行

三、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拘役判决的执行

四、有期徒刑缓刑、拘役缓刑的执行

五、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判决的执行

六、罚金、没收财产判决的执行

七、无罪判决和免除刑罚判决的执行

第二节执行变更与其他处理

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变更

二、暂予监外执行

三、减刑和假释

四、对新罪、漏罪的追究程序

五、对错判和申诉的处理

第三节检察院执行的监督

一、对执行死刑的监督

二、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监督

三、对减刑、假释的监督

四、对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

第二十四章: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程序的方针、政策,掌握该程序的一些重要制度、以及该程序的特点。

[教学重点与难点]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封存制度、社会调查制度。

第一节方针、原则和重要制度

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

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

三、分案处理制度

四、审理不公开制度

五、社会调查制度

六、隐私特别保护制度

第二节程序特点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点

二、未成年人案件的诉讼程序

第二十五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和解程序的概念和意义,掌握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以及和解程序的具体操作。

[教学重点与难点]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程序的适用范围。

一、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的概念与意义

二、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程序创建的背景

第二节和解的适用范围与诉讼程序

一、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的适用范围

二、公诉案件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

第二十六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没收程序的目的及意义;掌握该程序的适用条件,案件的管辖、公告程序、审理方式和程序。

[教学重点与难点]没收程序的适用条件,上诉、抗诉。

第一节程序的适用条件

一、适用的案件范围

二、被追诉人不能到案

三、有追缴财产的需要

四、程序启动要件

第二节案件的审理

一、违法所得案件的审判管辖

二、违法所得案件的公告程序

三、利害关系人的参与

四、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方式

五、违法所得案件的审理结果

六、对裁决结果的上诉、抗诉

七、没收案件的终止审理

八、没收案件的国家赔偿

第二十七章: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和审理、复查和监督,掌握强制医疗程序的适用对象。

[教学重点与难点]强制医疗程序的前提条件和社会危险性。

第一节适用对象

一、前提条件

二、医学条件

三、社会危险性条件

第二节程序

一、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

二、有权采取强制医疗措施的决定机关

三、强制医疗案件的审理

第三节复查和监督

一、定期复查制度

二、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机构

三、申请解除强制医疗权

四、对解除强制医疗意见和解除强制医疗申请的处理

五、检察机关对强制医疗的监督

第二十八章:涉外刑事诉讼程序与司法协助制度建议学时:1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涉外刑事诉讼遵循的特有原则,掌握涉外刑事诉讼的管辖、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教学重点与难点]涉外刑事诉讼管辖以及强制措施的适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

第一节特有原则

一、国家主权原则

二、诉讼权利和义务平等原则

三、信守国际条约原则

四、使用中国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

五、指定或委托中国律师参加诉讼原则

第二节特别规定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外国国籍的确认

二、涉外刑事诉讼管辖

三、涉外刑事诉讼强制性措施的适用

四、涉外刑事诉讼文书的送达

五、涉外刑事诉讼案件的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第二十九章:刑事赔偿制度建议学时:2

[教学目的与要求]了解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刑事赔偿案件的提起的程序,受理和处理;掌握刑事赔偿的条件和范围以及赔偿的计算标准。

[教学重点与难点]刑事赔偿的条件和范围;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

THE END
1.刑事诉讼中,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397 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在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 398 刑事诉讼中,在哪些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泸西天平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29577281
2.《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对象,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民法所指的债权是请求他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说人身利益(如姓名权的客体不是姓名,而是姓名权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https://www.360doc.cn/article/46816755_10980073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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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师实务考试试题8篇(全文)C.进行刑事辩护D.申请取保候审 6、下列各项中,违反律师执业纪律的情况是BCD。 A.胡律师发现其委托人有意隐瞒案件事实,因而拒绝继续在某经济纠纷中担任其代理律师 B.赵律师拒绝律师事务指派其担任一件法律援助案件中的代理人 C.为提高工作效率,周律师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 D.颜律师在与原委托人https://www.99xueshu.com/w/filei7h464fe.html
5.在我国法律援助是刑诉法哪条?法律援助在刑事诉讼法的三十四条、三十七条、二百六十七条以及第二百八十六条都有提及。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细节https://law.iask.sina.com.cn/jx/sh/10inNflBxAFp.html
6.刑事法律援助中的辩护律师【出处】载严军兴、侯坤主编:《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问题与完善》,中国方正出版社2008年版,第258-275页 【关键词】法律援助;辩护律师 【写作年份】2008年 【正文】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简述 (一)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概念 法律援助通常是指国家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予以减免费用提供法律援助,以保障其合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75279.html
7.刑事辩护的种类都有哪些律师普法刑事辩护的种类有: 1、自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 2、委托辩护,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律师进行辩护; 3、指定辩护,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辩护人的义务是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https://www.110ask.com/tuwen/16317907084442943976.html
8.辩护人害被追诉人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第48条规定,当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可见,在法律援助辩护(以下简称“法援辩护”)和委托辩护的冲突解决机制上,《法律援助法》坚持“委托辩护优先于法援辩护”的原则(以下简称“委托辩护优先原则”)。然而,该原则因缺乏具体制度保障,在实践中往往https://www.fx361.com/tags/8/5/91e308f481240ebc/1.html
9.在下列哪种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某班举行数学测验,试题全部是选择题,共10题,每题1分,得分的部分统计结果如下:得分为10、9的2人,得分为8的4人,得分为2的5人,得分为1的3人,得分为0的8人。已知:得分至少为3分的,人均2%分;得分最多为7分的,人均x分。这个班级总人数是()。https://www.shuashuati.com/ti/685b503aa9594b0eae7d84ae62b87325.html?fm=bdbdsf70e9581f0e4a06b5c3cfb5cbdc11396
10.2024辩护的类型有哪几类?我国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指定辩护包括: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因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提供辩护。最高人民法院《解释》对“可以指定”辩护人的情况作了具体规定,包括:(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2)本人确无https://www.64365.com/zs/1099052.aspx
11.我国法律援助现状(精选十篇)建立刑事法律援助辩护质量的控制机制是提高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辩护质量的有效途径。一是设立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资格准入制度。目前, 只要是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律师即可进入法律援助工作的行列, 其中不乏缺乏诉讼经验、专业能力不高的律师, 这样就不能很好地实现法律援助的功能。只有建立准入制度, 对律师的重要方面进行考查, 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q0dim5h.html
12.辩护(法律术语)但有三个限制:1,只能在法律指定的可以充当辩护人的人员范围内进行选择;2,委托的人最多为两人;3,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辩护。 3:指定辩护 指定辩护,指对于没有委托辩护人的被告人,人民法院在法律规定的某些特殊情况下,为被告人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协助被告人进行辩护。 我国https://baike.sogou.com/m/fullLemma?lid=64466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