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条例办法规定的区别

在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实施权限范围等上不同。

狭义上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最高,其名称就常常是《××法》;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行政法规效力次于法律,其名称常常是《××条例》,《××办法》,《××规定》;地方立法机关,国务院各部门等制定的地方立法和部门规则,效力等级更低,其名称也常常是《××条例》,《××办法》,《××规定》。而这些条例、办法、规定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只能在其权限范围或地域范围内施行。

法律法规的效力从其名称上可见一斑,但他们之间主要的区别在于位阶不同,这个时候就不能仅仅看是条例还是办法了。国务院的规定可能叫办法,而部门规章也可能叫办法。这时要看的就是制定该法律法规的部门的权力了。

全国人大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般法律;

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

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制定部门规章;

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发生冲突时效力如下:

上位法效力大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发生无法判别其效力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由各有权部门裁决。

条例、规定、办法间的区别

制度中的规定、办法、细则的区别

简单来说规定是个限制,对在规定内的内容或事项是不能违背的;办法则是手段,对一些事情发生了应该按照办法的要求来做;而细则则属于补充性的。

规章分为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部门规章由国务院各部委制定,地方行政规章由省级地方政府和较大的市政府制定。

条例只是法规或规章的名称,有民族自治条例,和规章性质的条例。

法规分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由国务院制定,地方性法规有省级人大及常委会、较大市的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区别:制定主体不同,如上所述。

效力也不同:地方性法规高于规章(部门规章和地方行政规章),与行政法规是平级的。

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的各部委制定部门规章;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省级和较大市的政府制定地方行政规章。

我国的法律体系是由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组成的。下位法低于上位法,法律是由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条例一般形式就是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是由国务院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法律;地方性法规是由省级人大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城市人大经省级人大批准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是中央各部委制定的,其法律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

法律……办法……条例的区别

在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实施权限范围等上不同。狭义上的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效力最高,其名称就常常是《××法》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即国务院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行政法规效力次于法律,其名称常常是《××条例》,《××办法》,《××规定》。

地方立法机关,国务院各部门等制定的地方立法和部门规则,效力等级更低,其名称也常常是《××条例》,《××办法》,《××规定》。而这些条例、办法、规定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只能在其权限范围或地域范围内施行。

全国人大制定宪法和基本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一般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办、局制定部门规章;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政府规章。

发生冲突时效力如下:上位法效力大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发生无法判别其效力时,按照《立法法》的规定由各有权部门裁决。

附:我国法律法规的主要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宪法的起源:

“宪”、“宪令”、“宪法”等词在中国古代典籍中与“法”同义,日本古代“宪”也指法令、制度,都与现代“宪法”一词含义不同。19世纪60年代明治维新时期,随着西方立宪政治概念的传入,日本才有相当于欧美的概念出现。1898年,中国戊戌变法时,以康有为为首的维新派要求清廷制定宪法,实行君主立宪。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从此“宪法”一词在中国就成为国家根本法的专用词。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UnitedStatesConstitution),是指1787年由美利坚合众国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1789年3月4日生效的美国联邦宪法,是世界上最早的成文宪法,由序言和7条正文组成。序言以谋求“正义”、“国内安宁”、“共同防务”、“公共福利”和“自由”,说明了制宪的目的。第1条规定了联邦国会两院议员的产生,国会的职权以及对国会和州的权力的限制。第2条规定了总统、副总统的产生,总统的职权范围,以及对总统、副总统和其他文职官员的弹劾。第3条规定联邦法院的组织、职权和有关叛国罪的审理。第4条规定州与州之间的关系,建立新的州以及联邦对州的义务。第5条规定宪法的修正程序和要求。第6条规定涉及以前政府债务和条约的效力,以及联邦宪法、法律与州宪法、法律之间的关系。第7条规定宪法的批准程序。宪法确立了三权分立与制衡、人民主权、限权政府、联邦和州的分权等原则。迄今为止,已通过了27条宪法修正案。

THE END
1.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制定规章,应当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相同或者相近的职能应当规定由一个行政机关承担,简化行政管理手续。 第六条规章的名称一般称"规定"、"办法",但不得称"条例"。 第七条规章用语应当准确、简洁,条文内容应当明确、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规章原则上不作重复规定。 http://www.moa.gov.cn/gk/zcfg/xzfg/200601/t20060123_540890.htm
2.中央军委法制局负责人就《军事法规军事规章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中央军委制定了司令部条例、政治工作条例、后勤条例、装备条例和新一代共同条令、作战条令等一百三十多件军事法规。各总部、军兵种、军区还制定了二千五百多件军事规章。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初步建立起与国家法律制度相适应,基本满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军事法规体系,https://www.lawyers.org.cn/info/084f5a2327d845899a1152774a72b971
3.浅谈《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主要亮点人大立法核心提示:今年9月对外发布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提高备案审查制度协调性 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浅谈《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主要亮点 今年9月对外发布的《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2023年12月发布的《全国http://www.mzyfz.com/cms/rendalifa/lifagongzuo/lifadongtai/html/1151/2024-10-09/content-1632959.html
4.技术学院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它是国务院财政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会计方面的法律规范,包括各种会计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 如2001年2月20日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会计规范性文件是指主管全国会计工作的行政部门即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发布的《企业会计制度》、《http://www.hnlgzy.net/861/866/content_45185.html
5.新闻出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汇编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从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编印和发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是指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不https://tuanwei.wxc.edu.cn/2020/1016/c5485a12978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