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和地位日渐重要,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的认识、了解的需求也日益增大
文|尹超
责任编辑|尹丽
在法律界,澳门大学法学院讲座教授、澳门大学人文社科高等研究院院长於兴中与其兄於治中共同主编《汉英中国法律词汇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和《汉英中国法律词典》(以下简称《词典》),一时传为佳话。这两本书先后于2018年和2023年出版,对于中国法律的外译乃至世界法律的融通,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前不久,就《手册》与《词典》的编纂初衷与历程以及其特点等问题,於兴中教授接受了笔者的专访。
■《汉英中国法律词典》
主编:於兴中於治中
出版社: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汉英中国法律词汇手册》
让国际社会更了解中国法律
Q
尹超:能否请您介绍《手册》和《词典》编写的缘起、背景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於兴中:编写一本《词典》的念头,早在20多年前我在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工作时就已萌动。当时我的工作牵涉到英汉、汉英法律文件的翻译或校译,时常会碰到一些表达上的困难,或是表达不地道,或是不够专业,或是缺少权威性。尤其是校对出自不同译者之手的翻译时,往往会碰到近似但又不甚准确的选择,令人难以确定。当时就觉得很需要一本可资参考的中国法律术语汉英词典。
编纂本《词典》的最初想法来自我在麦坚时律师事务所工作时的需要。当年事务所的两位资深合伙人陶博(PrestonM.Torbert)先生和赵稼女士组织我们每周五早上业务学习的情景至今历历在目。陶博先生在繁忙的律师业务之外,研究法律翻译和法律语言学卓有成效。他特别强调法律翻译的权威性。本《词典》赖以成编的动因部分来自他的启发。
然而,坊间现有的大多是英汉法律词典,其词条选自英美法律或现成的英语法律词典,也有几本冠名为汉英法律词典者,但词条并不是选自中国法律,而是将英美法律中的词条汉译后再还原为英语。此类词典是从事英汉法律翻译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但仍常常无助于中国法律词汇的英译。因此,尽管多年过去了,仍有编纂《词典》的必要。
于是,编者从200多部中国现行法律中选出18000多条主要词汇及其英译,涵盖主要程序法和实体法,编成《手册》,并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于2018年出版。《词典》是在修订该《手册》的基础上,增加了例句,将其扩充而成。例句的增加便于使用者更准确地把握词汇,在翻译工作中更加方便参考。
从选词到成型历时8年
尹超:对于这样一项浩大的学术工程,想必《手册》和《词典》的编纂过程也充满艰辛。
编者呕心沥血,从着手选词到基本成型,历时8年之久。从全国人大网站上下载7大类300多部法律文本,参考中国政府网公布的现行法律中有英文版本的法律文本作为编辑蓝本。根据英汉对照版本,从中选取近两万词汇,依法选词条,借词找例句,以一部法律为基本单位,以条、款、项、目甚至句和段落为最小单位,把所选的每部法律,从每条着手,按照法务实践应用,结合法理研究需要,选词择句,保留法律词条,删除生活及其他词汇,校对英语翻译,并按汉字注音规则给词目注上汉语拼音。最终选词15000多条,约360万字。
《手册》和《词典》的出版得益于曾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工作的庞从容女士的关心支持。在她的努力下,《手册》获得中国出版集团专项资助并由她担任责任编辑,《词典》入选为2016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庞贺鑫担任责任编辑,两本书前后于2018年、2023年最终得以顺利出版。
《手册》和《词典》的问世实是集体努力的结果。
尹超:可以看得出来,为了尽可能实现《手册》和《词典》的良好使用效果,主编老师在编纂设计上花了不少心思。能否请您介绍一下《手册》和《词典》的编纂体例、结构形式和基本内容?
於兴中:本《词典》由序言、凡例、汉语拼音索引(汉语拼音音节表、汉语音序索引表)、正文及附录构成。正文组成:包括汉语词目、词目拼音注音、词目英语翻译、词目在法律中的应用中英文例句、该法律的出处等。在收词方面,本着收词量大面广的宗旨,编者从中国现行法律中选出主要词汇及其英译,涵盖主要程序法和实体法。内容涉及宪法类、民商法类、刑法类、行政法类、经济法类、社会法类和诉讼及非讼程序法类等7大类。汉语注音以词条为对象,力求符合规范。例句以按法律条文为基础,精心选取法律条文中相应的条、款、项、目,满足词条应用需要,从而精编荟萃了中国法律基本精髓。在时效性方面力求最新。所选用的每部法律都采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当时颁布的最新修订版本。
权威性与本土性是两大特点
尹超: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之后,伴随着中国对外交往的迅速增加以及中国法律法规外译工作的开展,市面上先后出现过几种以汉英法律词典冠名的工具书。能否请您介绍一下,与坊间现有汉英法律词典相比,《手册》和《词典》有什么显著特点?
於兴中:本《词典》的一个特点是其权威性。本《词典》所选法律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汉语法律文本不容置疑,英语翻译在应用与研究中都具有最高权威。英译准确具有指导意义。法律的翻译最重要的要求是权威性。中国法律的翻译有不同的版本,有的由不同的非官方机构,比如,律师事务所或研究机构翻译,但主要的翻译机构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本《词典》的英译选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翻译发行的版本。故此,也应该是最权威的翻译。
本《词典》的另一个特点是本土性。我们编的《手册》和《词典》取材于中国法律的翻译,与现有的汉英法律词典截然不同。我们的是原汁原味的中国法律词典,在实践应用中会发挥更大作用。
尹超:能否请您介绍《手册》和《词典》在功能设计上的适用范围?
於兴中: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中国在国际事务中的作用日渐重要,国际社会对中国法律的需求也日益增大。准确翻译中国法律有助于国际社会,包括政治、经济、贸易等方面的组织及个人更好地了解中国的法律制度与中国有关的交往和业务。
本《词典》中的例句出自法律文本,可以查词循法、辨法释理,成为法律工作者和研究人员手头案边断律析例的宝典。其主要对象是从事涉外中国法律实务的人员和从事中国法律研究的中外学者和学生。它也可以作为研究生和本科生法律英语教学的参考资料。因此,考虑到它的实用性,编者在选词时并不完全以专业术语为主,而是既包括了专业术语,也收入了表面上看似乎与法律无关但又常用于法律中的说法和词汇,以使它的参考价值范围更为广泛。
尹超:能否请您谈一谈,读者在使用《手册》和《词典》时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於兴中:需要指出的是,中国法律处在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一部法律会有不同的版本,新法取代旧法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法律的变化并不完全影响法律词汇的使用。故此,本《词典》收录的词汇,也包括一些选自已经不再适用的法律。同时,由于中国法律的制定与更新的速度非常快,本《词典》未能收录近一两年来制定的法律中的词条。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本《词典》中收入的例句,只供理解相应词条之用,不可作为引用法律条文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