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03062卫生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自考

摘要:许多自考生正在备考2022年自学考试。自考课程的试卷遵循一个原则,以自考教材大纲为主,参考辅导资料为辅。下文是希赛网自考频道整理的2022年自考03062卫生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供各位考生参考。

自考复习需要重视考试大纲,考试命题是围绕大纲来的,所以复习一定要紧扣考试大纲,再结合考试大纲来弄懂重点、难点、疑点。因为考试大纲一般都是含有命题来指导思想工作、考试范围、命题要求等重要信息。为了辅助各位考生学习,希赛网自考频道为各位考生整理了2022年自考03062卫生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2年自考03062卫生政策与法规复习资料

一、课程性质及其设置目的与要求

(一)课程性质和特点

(二)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1、了解并掌握卫生法学的基本概念和理论知识

3、能够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分析和处理实践中遇到的卫生法律问题

4、养成法律思维习惯,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四)自学教材

本课程使用教材为:《卫生法学概论》,石俊华主编,浙江工商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

二、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章法理学概述

1、课程内容

本章主要介绍法的概念与特征、法的效力、法律规范及法律体系的法学基础理论。

2、学习目的和要求

3、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1)领会:法的概念、法的特征,法律部门与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宪法与部门法概述(不列入考试范围)

第三章卫生法学概述

(1)领会:

卫生的概念、卫生与法的一般关系、卫生发展对法的影响、法对医药卫生发展的作用,研究卫生法学的目的、意义与方法

(2)掌握:

第四章卫生社会关系的法律调整

本章主要介绍卫生社会关系与卫生法律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卫生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手段、目的要求与调整范围等内容。

卫生社会关系的概念,卫生法律关系的概念,卫生法律关系的主要特点,卫生法律关系的分类

卫生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概念,卫生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手段,卫生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目的要求,卫生社会关系法律调整的范围

第五章卫生法概述

本章主要介绍卫生法的一般理论,包括卫生法的概念、本质和特征,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律关系,卫生法渊源,卫生法渊源,以及卫生法的历史发展等。

卫生法的概念、本质与特征,卫生法在中国的历史发展、新中国成立后卫生法的重大发展,国际卫生立法与发展

卫生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法的基本原则,卫生法的渊源。

(3)熟练掌握:

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及卫生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六章卫生法的制订与实施

熟悉我国卫生立法的基本状况,掌握我国卫生立法的主体、依据及基本原则等问题。

第七章卫生行政关系的法律调整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卫生行政关系理论,卫生行政法基本理论,卫生执法理论,以及卫生行政主体的法律责任等问题。

掌握卫生行政法律关系、卫生行政法、卫生行政执法等理论及具体法律规定,正确判断行政法律关系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服务。

卫生行政法律关系概念、特征与卫生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卫生行政法的概念、特征与卫生行政法的调整对象,卫生行政执法概念与特征

卫生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卫生行政法律责任的概念,卫生行政主体的行政法律责任

卫生行政执法主体,卫生行政相对人,卫生行政执法行为

第八章卫生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卫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和构成,卫生民事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基本原则,卫生民事法律责任概念、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及承担方式等内容。

掌握卫生民事法律的基本原理,在卫生执法活动及其他医疗事务中能够积极运用卫生民事法律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卫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特征,卫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卫生民事法的概念,卫生民事法的调整对象,卫生民事法律责任的概念与特征

卫生民事法的基本原则,承担卫生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

卫生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卫生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九章卫生刑事关系的法律调整

卫生刑事关系与医药卫生犯罪的概念,医药卫生犯罪的范围,医药卫生犯罪的种类,医药卫生刑事责任的概念,医药卫生刑事责任的特征,医药卫生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

医药卫生犯罪的构成,医药卫生犯罪的典型罪名,刑罚的种类

第十章卫生国际关系的法律调整(不列入考试范围)

第十一章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学校卫生监督、放射防护卫生监督等卫生监督制度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法律制度等内容。

熟悉各项卫生监督制度或处理制度,适应卫生监督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工作需要。

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的各项内容,学校卫生监督法律制度的各项内容,放射防护卫生监督法律制度各项内容,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各项内容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法律制度的各项内容

第十二章疾病预防与控制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传染病、职业病、地方病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的法律规定。

疾病预防与控制立法概况,职业病、地方病防治法律制度、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控制的法律规定

传染病防治监督的法律规定,几种常见传染病防治的法律规定

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的法律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精神卫生法律制度

精神卫生、精神疾病、精神障碍的概念,精神卫生立法概况,精神疾病的司法鉴定。

心理健康促进和精神障碍预防法律规定,精神障碍康复法律规定。

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法律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

注:《精神卫生法》已于2013年5月1日实施,指导用书修订工作滞后,请同时结合《精神卫生法》条文学习本章内容。教材内容与法律条文冲突的,以法律条文为准。

第十四章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

本章内容主要介绍医疗机构管理的一般性规定、医院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妇幼保健机构、美容医疗机构、个体医疗机构、急救医疗机构等特殊医疗机构的法律规定。

掌握医疗机构的概念分类、特征,医院的概念、任务、工作制度,各类医疗机构的特别规定。

我国医疗机构管理立法概况,医疗机构的概念与特征,医疗机构的分类,医院的概念和任务,医院的组织结构和编制原则,急救医疗机构概述,急救医疗机构的设置

医院分级管理和评审,医院工作制度,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妇幼保健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美容医疗机构管理的法律规定,个体医疗机构的法律规定,急救医疗机构的组织管理

第十五章医药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法律制度

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医师的执业规则,护士执业及其执业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章传统医学管理法律制度

掌握国家关于传统医学管理的基本规定。

传统医学及中国传统医学的概念,中西医并重的原则,中医医疗机构的概念,传统医药人员发展概况,民族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民族医药管理法律规定,气功医疗管理法律规定,中药资源开发利用保护的法律规定。

中医医院管理,中医专科管理,中医坐堂医诊所管理,中医从业人员管理,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管理。

第十七章生命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人口与生殖健康立法概况,我国的初级卫生保健制度,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立法概况,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原则,社区卫生服务的制度保障,妇幼卫生保护立法概况,妇幼卫生工作的任务,妇幼(母婴)保健机构及其准入,残疾人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未成年人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老年人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生育调节法律制度,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法律责任,妇幼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的法定职能与服务内容,病人健康权益保护法律制度

第十八章医疗保障法律制度(不列入考试范围)

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法律制度,临床用血管理的法律规定

第二十章医药卫生事业发展保障法律制度(不列入考试范围)

第二十一章红十字会法与国际卫生公约(不列入考试范围)

第二十二章医疗损害争议处理法律制度

本章介绍的主要内容是医疗损害争议的概念、特征及法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的法律规定,医疗损害责任法律规定,医疗损害争议的法律处理,以及医疗损害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等内容。

医疗损害争议的概念及特征,医疗损害争议处理的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医疗损害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

医疗事故的概念、特征及分级,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与要求,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医疗损害争议的法律处理

医疗损害民事责任的概念、性质,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的归责与构成,医疗损害侵权责任类型,医疗损害责任的豁免

第二十三章卫生诉讼法律制度

本章介绍的主要内容是卫生权利受到侵权时的救济制度以及犯罪行为的追究制度,即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民事诉讼及卫生刑事诉讼等问题。

熟悉卫生权利纠纷的解决途径及违法行为的追究制度,掌握卫生行政复议制度以及卫生行政诉讼、卫生民事诉讼及卫生刑事诉讼等诉讼制度的基本内容。

卫生行政复议、卫生行政诉讼、卫生民事诉讼、卫生刑事诉讼的概念,卫生刑事诉讼的程序和种类。

卫生行政复议的范围和管辖,卫生行政复议程序,卫生行政诉讼范围和管辖,卫生行政诉讼程序,卫生民事诉讼的管辖,卫生民事诉讼的审判程序和种类。

第二十四章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法律问题

三、我国器官移植立法

现代医学科学发展对法律的挑战基本情况,现代生殖技术产生的法律问题,基因工程引起的法律问题,器官移植产生的法律问题,死亡标准的法学探求,脑死亡的法律问题,安乐死的法律问题

生殖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及立法思考,我国基因工程及其立法,我国器官移植立法

三、有关说明和实施要求

(一)关于“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中有关提法的说明

在大纲的考核要求中,提出了“领会”、“掌握”、“熟练掌握”等三个能力层次,它们之间是递进等级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的基础上,他们的含义是:

领会:要求自学应考者能够记忆本课程中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主要内容,并能够领会和理解本课程中规定的有关知识点的内涵与外延,熟悉其内容要点和他们之间的区别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做出正确的解释、说明和阐述。

掌握:要求自学应考者应该掌握的课程中的知识点。如解释一些重要的卫生法学概念等。

熟练掌握:要求自学应考者必须掌握并深入理解的课程中的知识点,能够进行案例分析及深度阐释。如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及对医疗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的判断等。

(二)自学方法的指导

1、在学习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知课程的基本要求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能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应首先认真阅读大纲中关于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阅读教材时,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

4、学完教材的每一章内容后,应注意思考和融会贯通。

(三)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当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对自学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自学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自学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辅导时应注意基础知识、突出重点知识,要帮助自学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自学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自学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自学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自学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四)关于命题和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考核要求中,各条细目都是考试的内容,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章节,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密度。

2、试卷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试题所占的比例大致是:“领会”为0%;“掌握”为50%;“熟练掌握”为30%。

3、实体难易程度合理,可分为四档:易、较易、较难、难,这四档在试卷中所占的比例约为2:3:3:2

4、本课程考试可能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及案例分析题等题型。

四、考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

A、卫生行政部门B、工商行政管理局C、医疗机构D、人民政府

(二)名词解释

如:卫生法律责任

(三)简答题

如:个体行医的法律规定

(四)论述题

如:论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对患者权利保护。

(五)案例分析

如:被医院手术摘除双侧卵巢,造成终身不能生育的宁夏吴忠市女青年赵某,经过近一年的艰难诉讼,日前,终于拿到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被告吴忠市红十字医院一次性赔偿原告赵某人民币264780.02元。

1995年10月28日,吴忠市未婚女青年赵某因左下腹剧痛被家人送到吴忠市红十字医院就诊。院方医生经询问病史,进行了血常规检查后,收住其入院。之后,施行剖腹探查术,将其右侧卵巢囊肿切除,在探查左侧卵巢时,怀疑囊腺瘤恶变,在未履行手术签字手续的情况下,将赵某双侧卵巢切除。术后,赵某时常感到下腹疼痛,身体潮热,月经停止。当得知自己从此将不能生育,赵某痛不欲生。赵某及其父母遂向吴忠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1997年11月,吴忠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并认定此手术为二级甲等责任事故。吴忠市检察院司法鉴定赵某的损伤属四级伤残。问:

THE END
1.民法典的体系构建全面解析法律规范体系民法典的体系构建全面解析法律规范体系 一、总则 民法典作为中国的主要民事法律,通过明确规定了各项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则,为后续具体规定提供了基础。这些原则包括公平性、合理性、保护人权与自由以及促进社会和谐等,它们对整个民法典的实施具有指导作用。在实践中,这些原则可以帮助解决在不同情况下可能出现的问题,如合同https://www.3svb9bc3.cn/xue-shu-huo-dong/325621.html
2.纲领与细则民法典的法律体系构建在中国法律体系中,民法典作为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的补充,是规范平等主体之间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它包括了多部相关的法律内容,以确保社会公正、保护人权和维护经济秩序。 二、合同法:民事交往中的基础规则 合同是实现各方利益并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民法典中的合同法部分,为所有参与合同行为的人提供了一个标准化的https://www.nwifujzth.cn/nong-ye-zi-xun/211404.html
3.民法典目录解读全面理解新时代民事法律体系的基石在新的时代背景下,中国出台了《民法典》,这部法律是对现有民法相关规定进行整合和完善的重要成果。它不仅是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一种适应,也是推动社会进步、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深入探讨《民法典》的内涵和意义。 法律体系的统一与规范 https://www.1lhyh3ij.cn/tu-pian-zi-xun/397820.html
4.什么是民事法律规范什么是民事法律规范: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通过意思表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行为。民事法律行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属于合法https://mip.66law.cn/question/answer/3896364.html
5.国家司法考试《国际私法》讲义:国际私法名词解释一国法律在制定者管辖领土以外尚能发生的效力,它常常体现为国家的属人优越权。 3、国际私法的定义 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并以解决法律冲突为中心任务,以冲突规范为最基本规范,同时包括规定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规范、避免或消除法律冲突的统一实体规范以及国际民事诉讼与仲裁程序规范在内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858839.html
6.国际私法名词解释(八)指当事人滥用冲突规范,故意变更连接点,以避开本应适用的法律,从而适用自己希望的对自己有利的准据法。 3、连接点 是指把各类特定的法律关系和一定国家的法律连系起来的媒介或纽带。 4、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是指一国法院根据缔结或参加国际条约和国内法的规定,对特定的涉外民事案件行使审判权的资格。 https://www.jianshu.com/p/2bff771938f2
7.浙江大学法学专业基次(701)真题一、名词解释(20分) 1、法律部门 2、立法体制 3、目的解释4、4、法律职业 二、简答题(30分) 1、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区别。 2、法治的体制性要求。 三、论述题(25分) 1、伯尔曼认为,“我们的基本法律概念和法律制度,是在一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获得其主要意蕴的,而宗教在此进程中一直起着举足轻重的https://www.360wenmi.com/f/fileem2jfnj8.html
8.国际私法考试题及答案旅游景点三、名词解释(每题5分汽车票查询网,共20分) 1、胡伯三原则 2、准据法 3、外国法人的认许 4、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 四、论述题(每题10分上海国美,共20分) 1、试述我国国际私法的正式渊源主要有哪些? 2、试评述我国关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的法律规定 https://www.loghao.com/lvyou/xinxi/79/13008.html
9.公证与律师制度自考题7学历提升学历教育成人自考本科三、{{B}}名词解释题{{/B}}(总题数:4,分数:12.00) 31.公证利害关系人 (分数:3.00) ___ 正确答案:(公证利害关系人是指与公证事项有法律或者事实上的利害关系,因公证机构向其核实有关情况而参与公证程序,享有一定权利和负有一定义务的主体。) 解析: 32.公证机构执业的例外规定 (分数:3.00) ___http://xueli.en369.cn/zikao/1686950199107198.html
10.证据学作业答案8篇(全文)一、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8题 1.证据学 答:证据学,是研究在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过大程中,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和其他法律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范的学科。、2.火审 答:火审是一种主要流行于中世纪欧洲的证明方式和审判程序,但却长期被冠以愚昧、野蛮非理性之名。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7s1xsd6y.html
11.法律法规试题* 5.在法律上,学校与学生的关系是属于() 【多选题】 A.干预与服从 B.责任与义务 C.教育与被教育 D.管理与被管理 E.监护与被监护 三、名词解释 * 1.法律责任 广义上的法律责任既包括法律规范所规定的不必强制履行的各种应尽的义务,同时还包括由于实际违反了法律规定而应当具体承担的强制履行的义务。 狭https://www.wjx.cn/jq/86362210.aspx
12.《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本课程实践性较强,所以在教学中要注重理论与实际的联系,注重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操作能力、分析能力。教学中要列举大量的实例,根据实例分析幼儿园中常出现的行政法律问题和行政法律纠纷;对幼儿园中常出现的民事法律问题和民事法律纠纷进行分析;分析幼儿园中常出现的一些刑事案件等。 https://xqjy.snsy.edu.cn/info/2202/428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