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考27416广告法律法规复习资料

本大纲在考核目标中,按照识记、领会、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四个层次规定其应达到的能力层次要求。四个能力层次是递进关系,各能力层次的含义是:

领会(Ⅱ):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课程中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并能根据考核的不同要求对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的内容,做出正确的解释和说明,这是是中等层次的要求。

简单应用(Ⅲ):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课程中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中的一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综合应用(Ⅳ):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人员素质测评理论与方法课程中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中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Ⅲ课程内容与考核要求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二、课程内容(考试内容)

1.真实合法原则

2.精神文明原则

4.行为规范原则

三、考核知识点与考核要求

领会:①真实合法原则

②行为规范原则

四、本章关键问题

本章中的关键问题有:

2.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1.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

2.人格权的主要内容

④权重的含义

识记:①代理的概念与特征

简单应用:①代理权行使的原则

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

识记:①人格权的主要内容

领会:①人格权的特征

3、法律责任

三、考核知识与考核要求

2法律责任

领会:1法律责任

2店堂管理者下义务

一、学习目的与要求:

1、了解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2、掌握著作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3、掌握商标法律制度、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一)只是产权法律制度概述

1、知识产权的概念和特征

2、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1、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2、著作权的主体

3、著作权的客体

4、著作权人的权利及其限制

1、商标权的概述

2、商标权的主体

3、商标权的客体

4、注册商标权的内容及对未注册商标正当权益的保护

1、专利权的概念

2、专利权主体

3、专利权客体

4、专利权人的权利及保护

(一)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概述(重点)

识记:1知识产权的概念

2知识产权的特征

领会:1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

识记:1著作权的概念和特征

2著作权的取得

领会:1著作权的主体

2著作权的客体

3著作权人的权利及其限制

识记:1商标权的概念

2商标权的保护期限

简单应用:1注册商标权的内容及对未注册商标正当权益的保护

识记:1专利权的概念

领会:1专利权的主体

2专利权的客体

简单应用:1专利权人的权利及保护

(1)知识产权的概念、特征

(2)著作权法律的基本内容

(3)著作权的主、客体

(6)商标法律制度和专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

(7)商标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5、了解新闻舆论监督的概念、特点,掌握新闻舆论监督的形式

(三)消费者组织的监督管理

1、消费者组织概念

(四)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

1、新闻舆论监督概述

2、新闻舆论监督的特点和作用

(三)消费者组织的监督管理(次重点)

识记:1消费者组织的概念

2消费者组织的特征

领会:1我国各级消费者协会的职能

2消费者组织的权利限制

(四)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次重点)

识记:1新闻舆论监督的概念

2新闻舆论监督的内涵

3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

领会:1新闻舆论监督的特点和作用

(8)消费者组织的概念及特征

(9)新闻舆论监督的概念与内涵

(10)新闻舆论监督的特点和作用

一、学习目标和要求

二、课程内容

本章中关键的问题有:

Ⅳ关于大纲的说明与考核实施要求

一、自学考试大纲的目的和作用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是根据专业自学考试计划的要求,结合自学考试的特点而确定。其目的是对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课程考试命题进行指导和规定。

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明确了课程学习的内容以及深广度,规定了课程自学考试的范围和标准。因此,它是编写自学考试教材和辅导书的依据,是社会助学组织进行自学辅导的依据,是自学者学习教材、掌握课程内容知识范围和程度的依据,也是进行自学考试命题的依据。

二、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与教材的关系

本大纲与教材所体现的课程内容完全一致;大纲里面的课程内容和考核知识点,在教材里都可以找到。

三、关于自学教材

四、关于自学要求和自学方法的指导

1、在学习本课程前,应仔细阅读课程大纲的第一部分,了解课程的性质、地位和任务,熟知课程的基本要以及本课程与有关课程的联系,使以后的学习能紧紧围绕课程的基本要求。

2、在阅读某一章教材内容前,考生应先认真阅读大纲中关于该章的考核知识点、自学要求和考核要求,注意对各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阅读教材时,考生应根据大纲要求,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基本原理必须牢固掌握,在阅读中遇到个别细节问题不清楚,在不影响继续学习的前提下,可暂时搁置。

4、学完教材的每一章内容后,考生应认真完成教材中每一章后的思考题,这一过程可帮助应考者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增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五、应考指导

1.如何学习

2.如何考试

卷面整洁非常重要。书写工整,段落与间距合理,卷面赏心悦目有助于教师评分,教师只能为他能看懂的内容打分。回答所提出的问题。要回答所问的问题,而不是回答你自己乐意回答的问题,避免超过问题的范围。

3.如何处理紧张情绪

正确处理对失败的惧怕,要正面思考。如果可能,请教已经通过该科目考试的人,问他们一些问题。做深呼吸放松,这有助于使头脑清醒,缓解紧张情绪。考试前合理膳食,保持旺盛精力,保持冷静。

4.如何克服心理障碍

六、对社会助学的要求

1.考生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所提出的总的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考生应掌握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层次,并深刻理解各知识点的考核要求。

3.社会助学机构在对应考者进行辅导时,应以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以考试大纲为依据,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考试大纲脱节。

4.社会助学机构在进行课程辅导时,应对应考者进行学习方法的指导,提倡应考者“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提出问题,依靠自己学懂”的学习方法。

5.社会助学机构在进行课程辅导时,要注意基础、突出重点,要帮助应考者对课程内容建立一个整体的概念,对应考者提出的问题,应以启发引导为主。

6.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应考者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和解决问题。

7.要使应考者了解试题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都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七、对考核内容的说明

1.本课程要求考生学习和掌握的知识点内容都作为考核的内容。课程中各章的内容均由若干知识点组成,在自学考试中成为考核知识点。因此,课程自学考试大纲中所规定的考试内容是以分解为考核知识点的方式给出的。由于各知识点在课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知识自身的特点不同,自学考试将对各知识点分别按四个认知(或叫能力)层次确定其考核要求。

2.按照重要性程度不同,考核内容分为重点内容、次重点内容、一般内容,在本课程试卷中对不同考核内容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重点内容占60%,次重点内容占30%,一般内容占10%。

八、关于考试命题的若干规定

2.本大纲各章所规定的基本要求、知识点及知识点下的知识细目,都属于考核的内容。考试命题既要覆盖到章,又要避免面面俱到。要注意突出课程的重点、章节重点,加大重点内容的覆盖度。

3.命题不应有超出大纲中考核知识点范围的题,考核目标不得高于大纲中所规定的相应的最高能力层次要求。命题应着重考核自学者对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是否了解或掌握,对基本方法是否会用或熟练。不应出与基本要求不符的偏题或怪题。

4.本课程在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要求的分数比例大致为:识记占20%,领会占30%,简单应用占30%,综合应用占20%。

5.要合理安排试题的难易程度,试题的难度可分为:易、较易、较难和难四个等级。每份试卷中不同难度试题的分数比例一般为:2:3:3:2。

必须注意试题的难易程度与能力层次有一定的联系,但二者不是等同的概念。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对于不同的考生都存在着不同的难度。在大纲中要特别强调这个问题,应告诫考生切勿混淆。

6.本课程考试命题的主要题型一般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填空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等题型。

在命题工作中必须按照本课程大纲中所规定的题型命制,考试试卷使用的题型可以略少,但不能超出本课程对题型规定。

附录:题型举例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5分)在下列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字母标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

A.公平原则B.效率原则

C.守法原则D.诚信原则

二、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三、简答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四、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五、案例分析(每小题6分,共24分)

以上就是本文的全部内容了,重庆自考网还为各位考生提供【重庆自考自考题库】【重庆自考自考真题下载】【自考题库app下载】三大刷题工具,有需要的考生也可点击查看。

THE END
1.民事诉讼领域7个重点问题解析适格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推送民事诉讼法领域相关热点问题及解答,供读者参https://www.163.com/dy/article/JGAPSVUL0514QH2U.html
2.程序法篇:民事诉讼法26处修改汇总(2024)解读:该条是关于审判组织的规定。本次修订调整人民陪审员在法律另有规定情况下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义务。 修订2: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修订前修订后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https://zhuanlan.zhihu.com/p/653855842
3.浅析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范围和性质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通过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来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均存在这种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特别是在二战后,随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迅速发展,其所涉及的范围急剧扩大,此时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59957.html
4.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公司预算表明,销售当季度收回货款60%,次季度收回35%,第三季度收回5%,预计年度期初应收账款金额为2200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第三季度销售的应收账款4000元,第四季度销售的应收账款18000元。则本年第一季度可以收回的期初应收账款为()元。https://www.shuashuati.com/ti/c4d27238c82346c7bfcc7c5c8ee17545.html?fm=bdbds61e8e2050432bc2c7744b22349492baa
5.梁慧星《民法总论》笔记(民法总论)书评的民事立法1.1986《民法通则》 堪称中国的“人权宣言”2.2017.10.1《民法总则》3.继受目标“多元化”第二节民法的法源一、法源的意义1.法源问题:何处去寻求法律规范的问题2.民法的法源:作为私法的普通法的实质意义民法的存在形式二、中国民法的法源(一)法律:《民法通则》、 民事单行法、 行政法律中的民事规范(二)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953/
6.《民法典》逐条解读∣第2条:《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含条文主旨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更确切地讲,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因民法的调整而形成的民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二条的规定,这种民事关系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https://www.360doc.cn/article/70808058_1022851471.html
7.2022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之法理学知识:法的渊源【答案】B【解析】请客吃饭属于好意惠施行为,一般不会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不属于法律规范的调整范围。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项。 2. (单选题)下列哪一项不属于法律行为的外在表现( ) A. 意图 B. 行为 C. 手段 D. 结果 【答案】A【解析】外在表现方面,即法律行为外在地客观表现为行动、手段和效果等https://gs.huatu.com/2022/0318/1628632.html
8.《民法典》49大亮点梳理6.离婚负债多,法律来辨析 根据社会发展需要,民法典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http://www.8888120.cn/editor/display.php?id=42474u3540473s3g
9.立法分析研究论文(精选6篇)调整权力与设定权力、分配权力有相通的一面,但又有独特的意义,尤其表现在取消力方面,因为行政机关一旦享有某种权力很难自动放弃,所以对行政权的调整必须借助于法律手段。 (二)规范管理功能 第一,有利于有关行政组织方面的术语的统一和明确。例如,何谓行政组织、行政机关、行政机構、公务员、行政编制等,都需组织法统一https://www.360wenmi.com/f/file2bhtc25c.html
10.民法典的前世今生北大法律信息网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这部法律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修,形成了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https://www.chinalawinfo.com/Feature/FeatureDisplay1.aspx?featureId=743%20
11.三校名师:2006年司法考试测试卷一及答案35、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属于间接调整的法律规范是:a.我国《民法通则》第144条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https://www.diyifanwen.com/kaoshizhuanti/sifakaoshishitiku/0761713085930716_649.htm
12.第一节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而法律规范则是静态的,一经制定,除非立法机关根据一定程序对法律进行修改,否则在其生效范围内,法律规范是不变的。法对人们的行为及人们之间关系的调整过程正是法律规范作用于社会生活的过程。在法律规范的作用下,社会生活形成规范的法律程序,人们之间形成以权利与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https://www.jianshu.com/p/d26ad8d64f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