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私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国际私法的规范包括统一实体规范,统一实体规范采用直接调整的方法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下列条约中不属于统一实体规范的是哪一项()

A.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B.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C.《ICC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D.《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UCP600都具体规定了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属于统一实体规范,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是对各国冲突规范的协调,属于统一冲突规范,不属于统一实体规范。

2.下列哪项规定属于间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

A.涉外民事诉讼的被告对人民法院管辖不提出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承认该人民法院为有管辖权的法院

B.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C.多式联运人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

D.民用航空器所有权的取得、转让和消灭,适用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国法律

刑法习题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试题国际私法习题经济法练习题国际法练习题

正确答案:D解题思路:A选项是民事诉讼中的程序规范,其调整的是诉讼程序关系,而非涉外民商事实体关系B项是国际公约的规定,也不是冲突规范C选项是合同法中的实体规范,特点是直接调整民商事关系D选项正确,冲突规范的特点之一是间接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

3.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内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

A.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动产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B.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我国《民事诉讼法》第5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我国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D.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间接调整方法又叫冲突法调整方法,是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类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受何种法律调整和支配,而不直接规定当事人之间的实体权利和义务B和D同属于直接规定当事****利义务的实体法律规范,属于直接调整的方法;C是规定外国人民商事法律地位的规范。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外国法人的认可,即内国对外国法人的法律人格的认许。关于外国法人认可制度,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概括认可制采用内国对属于某一外国之特定的法人概括地加以认可

B.特别认可采用内国对外国法人通过特别登记或批准程序加以认可

C.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一般认可制

D.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属于特别认可制

正确答案:ABD解题思路:我国对外国法人的'认可采用"申请一个,认可一个"的方式,属于特别认可制因此,ABD正确

2.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是国际私法理论中不能回避的问题,下列在国家及其财产豁免问题上的表述正确的是哪几项()

A.当一国放弃司法管辖豁免时,并不等于同时放弃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

B.一国在某一案件放弃了管辖的豁免,并不意味着在以后的案件均放弃其管辖的豁免

C.只要我国代表在外国法院出现,即代表我国接受了该外国的管辖权

D.国家及其财产享受豁免待遇,即意味着国家亦被豁免了依一般国际法应承担的国际责任

正确答案:AB解题思路:国家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放弃管辖豁免时,并不意味着同时放弃了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A正确B正确,在放弃豁免上不能推定我国派代表到外国法院特别出庭抗辩该外国法院的管辖权,不得视为接受该外国法院的管辖国家参加国际民商事活动时享有他国给予的豁免,并非表明国家在从事国际民商事活动时可以不受法律约束,也并非实质上消灭国家在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应承担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国家仍应履行其民商事法律义务和承担其民商事法律责任,CD错误

3.我国1980年参加的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第11条第2款规定,缔约国就油污损害赔偿案件放弃对油污损害所在缔约国法院的管辖豁免。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司法考试卷一真题解析卷二真题解析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真题解析模考估分

A.司法管辖豁免是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的核心内容,是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的前提条件

B.对司法管辖豁免的放弃并不意味着对诉讼程序豁免和强制执行豁免的放弃

C.中国可以不遵守该公约的规定,因为它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权

4.A某是甲国人,同时具有乙国国籍,其住处在甲国,其惯常居所在乙国。后因在丙国为票据行为所引起的票据纠纷在我国涉诉。为了确定A某之票据行为的效力,我国法院首先要确定他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按照我国《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同时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我国法院应如何确定其本国法()

A.以A某有住所的甲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B.以票据行为地丙国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C.以A某有惯常居所的乙国法律为其本国法

D.以与A某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

正确答案:AD解题思路: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82条的规定,有双重或者多重国籍的外国人,以其有住所或者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本案涉及票据债务人A某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依《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适用其本国法,A某具有甲国国籍和乙国国籍,司法解释采用了依有多重国籍的外国人的住所地法或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的原则,AD正确

A.里奥人格权的内容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律

B.里奥与夏某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甲国法律

C.涉及里奥信托基金的争议应适用乙国法律

D.里奥与夏某之间的民事关系适用中国法律

正确答案:ACD解题思路: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的规定:"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A正确依该法第16条,代理适用代理行为地法律,但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民事关系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律,B错D对,里奥和夏某之间的民事关系应适用代理关系发生地法,两者的代理关系发生在上海,因此,应适用中国法依第17条,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信托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信托财产所在地法律或者信托关系发生地法律从该条规定可以看出,意思自治是优先的,当事人没选择的,采取财产所在地法或信托关系发生地法的选择性冲突规范本题的信托当事人适用适用乙国法,因此,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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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项选择题

1.一个住所在甲国的19岁甲国人,未取得父母同意,在乙国与一位住所在乙国的妇女结婚。后来,丈夫以未取得父母同意为由认为他没有结婚能力并经甲国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因此,妻又在乙国与一在乙国有住所的乙国人结婚。在本案中,原告(乙国男子)以他与该妇女结婚时,该妇女尚有合法婚姻存在而请求乙国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解决本案的前提是要确定该妇女前一婚姻的有效性;而这又取决于对该甲国男子未满25岁且未获得其父母同意就结婚这一事实作出定性。那么,关于判断父母同意是甲国男子婚姻有效性的形式要件还是婚姻能力问题,在国际私法上被称为:

A.法律冲突

B.识别

C.准据法的选择

D.外国法的查明

2.甲公司在中国签发一张以德国乙公司为受益人、以德国丙银行为付款人的支票,如果乙公司在德国将该支票背书转让给西班牙丁公司,双方约定该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付款地法,丁公司在向丙银行要求付款时被拒绝。依照我国《票据法》,关于此案的法律适用,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公司是否有签发该票据的能力应依德国法

B.该支票的背书争议应当适用德国法

C.该支票出票时的记载事项适用中国法

D.丙银行拒绝付款后,该支票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德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

1.甲是A国驻B国大使,其妻子乙是B国国民,其女儿丙具有A国国籍。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哪几项?

A.乙在B国驾车违章,可以免除行政制裁

B.丙在B国参与一起谋杀案件,但B国不能对其进行刑事审判

c.甲离任后回国,则其在A国所享有的豁免权应在离境时终止

D.若甲在A国死亡,丙在离境前可继续享受与甲同样的豁免权

2.中国人海某1998年在柏林留学毕业后,在柏林购买房产并定居于此。2000年,海某取得德国国籍。2002年春节海某回国探亲期间因交通事故丧生,未留遗嘱。海某在柏林留有房产一套及若干股票,在上海留有10万元存款及一处房产,其居留于上海的父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承请求。则根据国际私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A.全案适用德国法律

B.全案适用中国法律

c.股票的继承适用德国法律,存款的继承适用中国法律

D.在德国的财产适用德国法律,在中国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

3.下列有关船舶碰撞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法律规定,表述正确的有:

A.俄罗斯的两艘船舶于公海上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B.俄罗斯的两艘船舶于公海上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俄罗斯法律进行审理

c.中国船舶和美国船舶于公海上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D.中国船舶和美国船舶于中国海域内相碰撞,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律进行审理

4.下列哪些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

A.美国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的合作生产电脑配件的合同,厂址建在北京

B.我国某公司与非洲某国公司签订的合作勘探开发该国自然资源的合同

c.中国人李某与法国人王某签订了服务提供合同,但并未选择合同适用的法律

D.我国某企业与德国某企业签订合同,共同投资在南京设立食品生产厂

三、不定项选择题

1.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下列关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分割论和单一论对不同性质的合同如何确定准据法的分歧在于:单一论主张不分类型统一确定准据法,分割论主张适用不同的法律

B.不得排除强制法的适用往往成为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

c.英国学者提出的合同自体法理论完成了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分割论与单一论的协调与结合

D.雇佣合同中受雇人提供劳务的履行行为属于雇佣合同的特征性履行

2.法国某法院在审理一涉及我国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则以下可能适用的法律中,哪些是国际私法上所说的准据法

A.法国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强制性规定

B.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某国际条约

c.经法国冲突规范指引的与该民事关系有关的我国法律

D.法国冲突规范指向的我国法律,但法国法院在此民事关系上接受反致

3.在意大利拥有住所的英国公民查某未留遗嘱死亡,之后其独子向英国法院要求继承查某在英国留下的动产。按照英国冲突规范,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而根据意大利冲突规范,动产继承应当适用被继承人本国法。如果英国法院最终决定适用英国法,则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适用了国际私法中的哪项制度

A.直接反致B.转致

C.间接反致D.双重反致

4.在国际私法中,应当适用于某一合同的实体法被称为该合同的准据法。下列哪些行为属于特征性履行

A.代理合同中,代理人履行代理义务的行为

B.加工承揽合同中,加工承揽人对材料进行加工的行为

c.工程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行为

D.仓储保管合同中,仓储保管人对货物进行保管的行为

5.2006年3月,墨西哥人卡洛斯与中国星美公司订立了货物买卖合同,后来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发生争议,星美公司在广州起诉。而卡洛斯提出抗辩,理由是依据墨西哥法律,他是无行为能力人,合同无效。但如果依中国法律,卡洛斯是完全行为能力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A.应认定卡洛斯为无行为能力人

B.应认定卡洛斯为完全行为能力人

c.双方合同无效

D.双方合同有效

6.我国G公司与荷兰H公司正就签订一项商务合同进行谈判。针对该合同可能产生的争议,H公司提出,如发生争议应尽量协商调解解决,不成再提请仲裁或进行诉讼。在决定如何回应此方案之前,G公司向其律师请教。下列关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方式的调解的表述错误的是:

A.民间调解的调解人只能是个人,不能由组织来担任

B.在国际上,有一些专职的国际民商事争议调解机构,如中国的“北京调解中心”和美国的“纽约调解中心”

c.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将调解纳入仲裁程序,由仲裁庭主持,调解成功后即结案,调解不成时则继续仲裁

D.法院调解也必须遵守当事人自愿原则,依法院调解达成的协议而制作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国际私法练习题答案

1.【答案及解析】B。父母同意是甲国男子婚姻有效性的形式要件还是婚姻能力问题是国际私法上的识别问题,故B项正确。

2.【答案及解析】B。参见《票据法》第97、98条规定。

1.【答案及解析】BCD。首先,除使馆馆长及外交人员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外,与外交人员构成同一户口的家属,如系非接受国国民,亦享有与外交人员相同的特权与豁免。A项错误。丙属于与甲同一户口的家属,且其国籍为A国,因而可以-g受与甲相同的刑事管辖豁免,B项正确。其次,如遇使馆人员死亡,其家属应继续享有其应享有的特权与豁免,直到给予其离境的合理期间结束时为止。据此,CD均正确。

2.【答案及解析】ABCD。股票及存款的继承应当适用德国法律,在柏林的房产适用德国法律,在上海的房产适用中国法律。

3.【答案及解析】BCD。船舶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船舶在公海上发生碰撞的损害赔偿,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同一国籍的船舶,不论碰撞发生于何地,碰撞船舶之间的损害赔偿适用船旗国法律。

4.【答案及解析】AD。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44条。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必须适用中国法律,因此AD是当选项。B项中的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不在我国境内履行,C项中,当事人未约定服务提供合同适用的法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应当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

1.【答案及解析】ABD。合同自体法理论是由英国学者提出的,它完成了合同法律适用问题上的主观论与客观论的协调与结合,有利于维护当事人和有关国家的利益。所以,合同自体法理论实现的是主观论与客观论的统一,而不是分割论和单一论的协调与结合。C项表述不正确。

2.【答案及解析】Bc。首先准据法必须是经冲突规范的指引而援用的法律,因此A选项不是准据法;其次准据法是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因此在法国法院接受反致时,指向我国的法律是我国的冲突规范,因此D选项也不是准据法。

3.【答案及解析】A。双重反致即当英国法院在处理案件过程中根据英国冲突规范应该适用外国法律时,如果该外国的冲突法又指向适用英国法,此时英国法院就应该站在该外国法院的立场上决定哪个国家的实体法为准据法。

THE END
1.民事诉讼领域7个重点问题解析适格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是规范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规则。2023年9月1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今日推送民事诉讼法领域相关热点问题及解答,供读者参https://www.163.com/dy/article/JGAPSVUL0514QH2U.html
2.程序法篇:民事诉讼法26处修改汇总(2024)解读:该条是关于审判组织的规定。本次修订调整人民陪审员在法律另有规定情况下参加审判活动的权利义务。 修订2:第四十七条第四款 修订前修订后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https://zhuanlan.zhihu.com/p/653855842
3.浅析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范围和性质所谓直接调整方法,就是通过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的“实体规范”来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一种方法。国内法、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中均存在这种直接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规范。从19世纪末期到20世纪,特别是在二战后,随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的迅速发展,其所涉及的范围急剧扩大,此时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959957.html
4.在下列国际私法范围的规范中,哪一项属于间接调整方法的法律规范?()公司预算表明,销售当季度收回货款60%,次季度收回35%,第三季度收回5%,预计年度期初应收账款金额为22000元,其中包括上年度第三季度销售的应收账款4000元,第四季度销售的应收账款18000元。则本年第一季度可以收回的期初应收账款为()元。https://www.shuashuati.com/ti/c4d27238c82346c7bfcc7c5c8ee17545.html?fm=bdbds61e8e2050432bc2c7744b22349492baa
5.梁慧星《民法总论》笔记(民法总论)书评的民事立法1.1986《民法通则》 堪称中国的“人权宣言”2.2017.10.1《民法总则》3.继受目标“多元化”第二节民法的法源一、法源的意义1.法源问题:何处去寻求法律规范的问题2.民法的法源:作为私法的普通法的实质意义民法的存在形式二、中国民法的法源(一)法律:《民法通则》、 民事单行法、 行政法律中的民事规范(二)https://book.douban.com/review/9773953/
6.《民法典》逐条解读∣第2条:《民法典》的调整对象(含条文主旨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民法规范所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更确切地讲,民法的调整对象就是因民法的调整而形成的民事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二条的规定,这种民事关系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人身关系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https://www.360doc.cn/article/70808058_1022851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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