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印章如何管理?会遇到哪些风险?

每个企业都会有印章,会计每天都会用到,但是你了解印章的管理吗?使用时有什么风险?今天就以施工企业为例给大家讲讲。

对于大型建筑企业来说,由于生产方式的特殊性,印章管理更加复杂。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型施工企业印章管理现状的分析,对如何改进印章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印章的作用与分类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六十五条规定:“借用介绍信、合同专用章、盖章的空白合同或者银行账户的,出借单位和借款人是共同诉讼人。”

从这些规定中可以看出,我国法律确立了公章代表公司和单位的原则,公章的效力可以独立于法定代表人而存在,独立生效。

由于行业特点和跨地区经营的需要,大型施工企业日常生活中使用的印章按其性质和用途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1、行政公章类,指企业、单位、机构及其部门等行使企业职权的法定名称章。

主要包括:经公安部门批准并刻制备案的法人单位名称印章,俗称“行政公章”;内部职能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名称印章,加盖单位名称;项目部公章,加盖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以及为实施特定管理活动或完成特定任务而设立的特定组织的名称印章等。

2、业务专用章类,指冠以企业单位法定名称,用于业务管理活动并明确专门用途的印章,主要包括: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资料专用章、预(结)算专用章等。

一般业务专用章可以在印章对应的业务范围内以企业名义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

二。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印章使用管理的现状

1、印章使用的特点

(1)印章种类多、数量大

大型建筑企业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一般会设立多级法人或分支机构,这些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及其职能部门都需要刻制相应的印章来实施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由于大型企业规模大,工程项目多,以及工程项目完成后的竣工结算、质量保修等因素,工程印章不会及时销毁,直接导致一些企业的工程印章数量庞大。此外,大型建筑企业开展跨区域经营活动时,需要设立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和应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设立的窗口单位(含各分公司、子公司)。

这些单位除了各种行政公章外,在合同签订、财务管理、工程建设、工程结算等各个环节也需要刻制相应的印章。这些因素导致了大型建筑企业印章的种类和数量多种多样。

(2)印章使用频率高、周期长

建筑产品生产周期长,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印章使用的问题较多。各业务管理条线项目部的部门章、专用章、公章使用频率较高,尤其是项目部的公章,

而大型建筑企业施工项目较多,涉及印章的使用频率远高于一般企业。同时,大型施工企业承接的一些大型地标项目,建设周期可能长达5、6年,印章使用数量远超普通项目。

(3)异地用印成本高、协调难

根据公安部(《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法人只能有一个注册的法定名称印章,即行政公章。大型建筑企业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异地招投标、签订合同、办理各种手续等情况,且大多需要使用企业公章。比如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印章需要经常使用。一旦几个地区同时进行招投标活动,如何安排使用公章就成了难题。

2、印章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用印手续审核不严

目前,许多大型施工企业建立了严格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但在具体执行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审批把关不严、随意使用印章等现象。主要表现为:

第二,擅自使用印刷。印章使用范围超出核准范围,可以使用使用业务专用章的单位公章,但不能使用业务专用章却逃避审核,擅自加盖业务专用章;如果超范围使用项目章,用于未经批准的经济合同或证明文件,构成表见代理,存在重大经济风险隐患。此类行为引发的法律纠纷在建筑行业屡见不鲜。

(2)用印监管松懈乏力

大型施工企业的公章使用范围广、使用频率高,在工程招投标、资质申请、银行开户、对外联络等过程中,经常会打印大量的信息。这就要求印章保管人有很强的风险识别能力和责任心。部分施工企业存在印章保管人员职责不清、风险意识淡薄、法律意识淡薄等现象。不主动学习本单位印章管理规定和业务要求,责任心差。印章由印刷员工自己盖章,企业非员工乱动印章,印刷主管离场的情况时有发生。同时,目前大部分施工企业缺乏对盖章区域的定点管理和技防监控设施,为企业公章被盗、私自盖章和“白盖章”埋下了隐患。

(3)表见代理风险大

印章的效力可以独立于法定代表人而独立存在,独立生效,印章的效力为o

2)一些工程章被随意用在分包工作量签证单、订单、对账单、债务确认单等单据上,势必增加工程成本,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甚至引起法律纠纷;

3)部分项目章用于签署结算、贷款、担保文件或承诺函,严重违反企业决策程序,存在重大隐患。

4)更有甚者,少数项目经理内外勾结,故意在损害企业利益的书面资料上加盖项目部公章甚至技术资料章,最终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4)异地打印难以监管。

大型建筑企业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需要使用本单位异地公章时,要么将本单位公章寄送到使用公章的地方办理印刷事宜,要么直接将本单位公章交付申请印刷的单位自行办理印刷事宜。但是在异地打印的过程中,办理的层级很多,人也是良莠不齐。而且印章可能在几个地方同时交付使用,很多文字材料往往会在不同地方一次打印盖章。这使得企业的印章主管部门无法对印章的使用进行有效监管,容易出现印刷风险。

5)印章回收、封存、销毁管理不到位

建筑行业的行业习惯和特点决定了建筑企业长期以来“重发印章,轻回收印章”,突出表现在项目部公章何时回收、由谁回收、何时销毁、如何销毁等问题上。因为一个建设项目从竣工验收到竣工结算,再到财务产出,往往需要很长的周期,有的甚至可以长达数年。

6)印章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

目前,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建筑生产要素管理、日常办公等领域越来越多地采用信息化手段。但在印章管理方面,基本上还停留在传统的方式方法上,如印章申请、审批管理等。基本采用书面申请和实物盖章,很少有企业能够系统地开发和使用电子印章和网上印章管理系统。一旦发生印章风险事件,责任不清,无从追查。而且由于缺乏统一的印章管理信息数据库,印章使用状况不清,盗印、超盖、超盖现象层出不穷,引发诸多法律风险事件。

三。对策和建议

对于大型施工企业来说,印章已经成为管理正常运行必不可少的关键要素和资源,必须重视印章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全方位、全员、全过程”的印章管理原则,从风险控制的角度,笔者提出四点建议:

1、建立全面的印章管理体系

首先,要摸清企业印章管理的真实情况,梳理并全面分析企业印章使用管理的特点。

由于大型建筑企业组织结构复杂,下属分子公司和临时组织众多,企业印章管理部门往往不能完全掌握印章管理的实际情况,难以把握实际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因此,有必要彻底调查并定期整理预

第三,要优化印刷工艺设计,兼顾效率和风险管理。

印章管理部门在掌握了企业印章管理的实际情况和关键风险控制点后,要制定一套符合企业自身实际、便于管理的印章操作流程和模式,平衡效率和风险控制的关系。

要通过制度规范对印章使用的监管,明确基本标准和各级印章管理部门、管理岗位的职责。此外,要规范不同类型行政公章的制度设计,统一种类、名称和样式,合理控制企业印章总量,明确各类印章的使用范围、面积和权限。

2、落实全过程印章使用管理要求

围绕印章刻制、开启、接收、保管、使用、登记、回收和销毁的全过程,应严格执行以下管理要求:

(1)印章刻制

(2)密封的打开

(3)印章的领用

申请刻制印章的单位或部门应指定专人办理领取印章手续。领取人应当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登记备案,其他任何人不得领取印章。

(四)印章的保管

应由专人保管,并配备带锁的保险箱等专用保管设备。印章保管人应签订保管责任书,明确保管责任。印章保管人暂时不能行使保管责任的,应当向临时保管人办理印章交接手续。严禁将印章交由非本单位人员保管。

(5)封条的使用

(六)印章登记

申请人应在专用登记簿b中填写印刷项目

印章保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在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的协助下,办理销毁手续。

3、增强全员印章使用风险防范意识

具体来说,要有步骤地对专兼职印章管理人员进行定期指导和专业培训,不断增强印章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其专业技能和工作水平,防范差错风险。

对于一些基层项目部经理,应将全面系统的管理文件提炼为通俗易懂的管理指南,直接张贴在其办公场所,简明提醒其印章管理要求和管理职责;对其他管理人员,要通过内控制度培训、普法教育、专题讲座等方式,广泛开展规范用章、防范风险的宣传活动。以增强全体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严格执行企业印章管理制度的自觉性。

4、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

大型建筑企业印章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印章管理的业务检查和评估,完善分级分类管理的风险报告和监督机制,提高应对印章风险事件的应急能力。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等方式。组织印章使用管理合规性检查,对存在的隐患和漏洞及时落实整改,努力形成印章管理长效机制。

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各级领导的监管责任和印章管理人员的保管责任,做到“专人保管、有人负责、责任可追溯”。对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责任人,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用盖、人在章、人留章”的操作要求,加强印刷过程监管。对伪造和私刻企业各类公章的分包商和供应商,要求其承担因私刻公章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四、施工企业公章风险管控的知识解答

1、印章被盗、抢或丢失了怎么办?

答:印章被盗(抢)的,企业对因使用印章产生的纠纷不承担责任。

首先,由于公章已经在公安机关备案,丢失后第一步应该是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所辖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答: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效力没有区别。印章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意思表示真实,就有效。但由于印章的使用范围不同,人们认为印章的效力也不同。

公章是所有印章中使用范围最广的,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当前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有效的重要标准。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如发票的盖章),公章可以代表法人的意志,签署合同等具有较高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所有以施工企业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书或其他施工企业资料均可使用公章。

2、能否只用公章不用其他印章?

答:是的。

在签订合同和协议时,公章和合同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并列,足以说明公章与合同专用章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同等效力。

3、不同的印章是否有法律效力大小的区别?

答: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此时只盖公章是不行的。

4、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吗?

答:是有效的,除非约定合同需要签字盖章才能生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施工企业以施工企业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时,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能使合同生效。

但是,除非合同明确指明有效条件。

5、公章可以代替法定代表人章吗?

答: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一般都是公认有效的。

合同上加盖的印章虽然不是合同专用章,不符合签订合同的一般原则和规定,但这是施工企业自身管理上的漏洞。施工企业未能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合同中涉及的印章与施工企业无关或者是他人私刻的,可以认定施工企业认可合同的效力。

另一方面,《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采用合同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一方在签字或者盖章前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的,合同成立。”因此,如果对方已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主要义务,施工企业接受,则该合同无需签字或盖章即可生效。

6、合同上没有加盖合法有效的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否有效?

7、合同所盖印章并非合同专用章,而是采购专用章、项目部专用章等,合同是否有效?

答:施工企业章程可以规定印章的使用规则,但由于章程只对内部具有约束力,如果相对人是善意的,那么即使印章的使用违反了章程,合同也是有效的。但是,那些违反章程和使用公章损害利益的施工企业需要

8、公章外借他人使用,他人私下签订的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答:施工企业印章的常见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他人使用假印章的;

(2)他人使用扫描打印印章的;

(3)对方使用无记录、无资质的内部部门印章;

(4)使用带有数字符号的印章(建筑企业为满足其流动性需要,可刻制具有特殊含义的印章);

由于上述风险发生率较高,施工企业在交易时应提高警惕,做好审查工作。比如,可以通过要求对方提供施工企业的刻章许可证或委托律师调查对方印章的记录来检查印章的真伪,仔细查看正常使用中是否有油印等公章的印痕,拒绝对方不规范使用印章。

9、建筑施工企业章程可以约定印章的使用规则吗,违反章程使用印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答:有效。企业名称变更不影响变更后的建筑业企业承担原建筑业企业的债务,加盖原企业名称印章的文件对变更后的建筑业企业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企业名称印章原件应妥善保管,明确责任人,并及时上缴工商部门封存或销毁登记,减少日后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10、合同上加盖建筑施工企业分公司的印章是否有效?

答:(1)看字体。按照前述规定,印章必须使用宋体。如果对方盖的章不是宋体,应该是假章。

(2)看颜色。由于材料的质量和强度,真正的公章颜色往往不均匀,而电脑制作的印章颜色一致,更鲜艳。

(3)看形状,包括字的形状和周围圆圈的形状。首先,无论是圆形还是椭圆形的印章,虽然文字不是横的也不是竖的,但是单看每个字都是一个端正的长方形,不可能扭曲,或者说是上肥下瘦的看起来是梯形。其次,看印章周围的圆圈形状。这个圆有一定的宽度,仔细看边缘(包括印章上文字的边缘),不可能很光滑。经常会有一些小缝隙,小棱角,或者小缝隙。这也是在蘸墨和封口的过程中,油墨的密度和封口的强度不一致造成的。电脑直接做出来的印章就没有这些问题,完美只能用假来形容。

(4)看角度。虽然绝大多数人都想把印章立起来,但总会有一点偏差,尤其是圆形印章更难把握。但是电脑做印章的时候,默认必须100%肯定。

(5)看位置。看公章是盖在协议的空白处还是正文上。一般来说,真章是盖在施工企业的名字上,而粗制的假章是盖在空白处,因为假章是电脑制作的,如果盖在字上,会挡住下面的字。但为了看起来更正宗,制作水平更高的假印章也会盖在字上。这时候你就需要仔细看了。印章上的字与印在纸上的字重合的地方,即使是真的印章,下面的字仍然可以通过墨水显示出来;电脑做的假印章会把下面的文字完全挡住。

(6)向有关部门调查核实,或委托律师核实真伪。

11、建筑施工企业经营过程中在印章方面会遇到哪些风险?

(2)印章刻制不在公安部门指定的单位进行,也不在公安机关备案。找个单位刻上去就行了

(6)个别施工企业为追求利润,允许无资质企业挂靠施工。在某些情况下,甚至允许附属单位使用建筑企业的印章。一旦挂靠单位出现问题,企业将承担相应责任。

(7)个别施工企业不重视项目部印章的管理,没有认识到项目部印章对企业的重要性,没有规范项目部印章的管理,没有限定项目部印章的使用范围和审批程序,没有建立项目部印章使用台账,形成了项目部印章管理的空白,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法律风险。

(8)个别施工企业印章被假冒后,未能采取正确措施,放任风险发生,给企业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9)个别施工企业下属单位、部门、项目部被撤销、关闭后,未能及时收回、销毁这些单位的印章,造成印章丢失,形成潜在的法律风险。

(10)无印章管理制度,或有制度但不落实,无专人负责,无交接制度和记录随意使用,甚至人员变动时无印章交接和监督。小项目负责人随身携带公章等。

12、建筑施工企业更改名称后已使用新印章,盖有原印章的合同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仍有效力?

答:首先是建立日常保管制度:

(1)施工企业的印章应分级保管,各种印章应由各岗位专人按其职权收集保管。

(2)印章必须由专门保管人妥善保管,不得擅自委托他人保管,并在其岗位职责中明确规定。

(3)公章应妥善保管,注意安全,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防止损坏、丢失和被盗。

二是明确托管人的责任:

(1)印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管印章,不得丢失。如有遗失,必须及时向施工企业办公室报告;

(2)印章必须严格按照施工企业有关印章使用的规定使用,未经规定程序不得使用;

(3)使用时,保管人应审核文件和印章的签署,同意的盖章,拒绝的退回;

(4)检查印章的使用是否与被盖章文件的内容一致,如不一致,则不予盖章;

(5)违规使用印章,给施工企业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应对违规者进行处罚,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司法部门处理。

最后,不定期检查问题,及时纠正。

13、如何识别印章的真假?

答:专人管理是指施工企业安排专属部门或专职人员对公章的使用、印制、登记进行管理。这种情况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内部制度来改善

目前,小型建筑企业的公章一般由法定代表人控制。如果法定代表人是施工企业的股东,一般比较安全。虽然法定代表人和施工企业本身并不一样,但是由于施工企业和股东在风险防控方面的利益原则上的一致性,法定代表人在外部加盖公章时会更加谨慎。公章没有专人使用,便于追溯施工企业内部责任。同时,公章负责人建议,应限定在行政职能部门或行政人员,避免公章管理人员与负责对外销售或采购的人员身份不符,因为后者的对外经营活动往往会使权利的行使不透明,很难监督其印章的合法性或合理性。

14、建筑施工企业在印章管理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有哪些?

答:(1)企业应当建立岗位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印章管理岗位人员应当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印章管理岗位的法律风险防控责任;同时,要加强对印章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防范教育,使其认识到印章对企业管理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印章管理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2)企业要制定印章管理规定,指定印章所属的管理部门,明确企业各部门的印章管理职责,明确印章刻制和使用的业务流程,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可循。

(3)企业新注册单位取得营业执照后,应直接到行政服务中心公安机关刻制印章并备案。企业的临时印章刻制,包括项目部的印章,必须由印章管理部门提出,经法律部和专业部门审核,报施工企业主要领导批准。经批准后,印章管理部门将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单位刻制、记录。印章管理部门应在印章交付使用前出具印章启用文件,未启用的印章不得使用。

(6)禁止在空白介绍信、空白纸、空白单据等空白单据上加盖公章。如遇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公章使用人应在《合同法》上注明文件编号。文件内容实施后,应重新核准登记。公章使用人因故不再使用事先加盖印章的空白文书资料时,应将文书资料交回行政科(或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在预印空白文件和资料的使用过程中,公章使用人应承担相应的工作

(9)企业下属部门变更或撤销后,统一印章管理部门必须收集部门印章和印章记录;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注销后,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建筑业企业分支机构的所有印章和印鉴记录,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姓名等。必须收藏;项目取消后,项目部的印章和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对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印章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归档。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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