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学专家徐岱教授

徐岱教授是我国刑法学领域的资深专家,长期致力于刑法学研究,具有非常深厚的理论素养。一直以来,徐岱教授秉承刑法解释学的研究方法,立足于刑法学的中国问题,紧随热点问题和前沿问题,在中国刑法学、刑法解释学、刑法史等研究领域具有深入的学术见解,尤其是在人权、被害人权利保护、死刑限制、犯罪本质、刑法体系等问题上建树颇多,对我国刑法学理论体系的完善和理论研究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徐岱,1967年10月生,吉林扶余人,法学博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当代法学》副主编。曾任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美国杜克大学访问学者,香港大学法律学院访问学者。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任理事;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暨中国分会理事;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吉林省委专家库成员,吉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荣获吉林第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徐岱教授在刑法学的教学和科研中苦心孤诣,形成了一批匠心独运、特色鲜明、见解深远的学术成果。出版学术专著2部:《中国刑法近代化论纲》、《刑法解释学基础理论构建》,参编学术著作数部。《中国刑法近代化论纲》一书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金资助;《刑法解释学基础理论构建》一书获吉林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精品项目资助,入选国家重点学科吉林大学刑法学科系列文库。在《法学》、《社会科学战线》、《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等学术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多篇论文被《复印报刊资料(刑事法学)》、《人大复印报刊资料》等刊物转载,在刑法学界产生了深远影响。

在刑法史方面,徐岱教授对清末刑法改革与我国刑法近代化的历程进行了深入的梳理和分析,使得当代刑法学者能够更加深刻地认识和理解现行的刑法制度。徐岱教授认为清末刑法改制在内容合理性方面存在重大欠缺,认为人们对法律应当信仰,并只有将法律作为一种理念、一种信仰、一种终极关怀方可记住历史,反思历史,以便更好地对待现实的刑法问题。

在刑法解释学方面,徐岱教授认为刑法解释学属于广义刑法学,并且是具有独立学科品格的一个核心分支学科。为实现刑法学的学科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二重结合,追求刑法学的立法公正正义理念与具体案件事实相契合,达成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和合目的性的终极目标的实现,就应当坚持刑法解释学的独立品格,不断推进刑法学学科的向前发展。

此外,徐岱教授还主张刑法学应当坚持中国立场。互联网的发展促使刑法功能的前置化并呈显性,但刑法作为保护法需要恪守本土化的刑法立场,即法益实害为主,兼顾法益侵害危险为辅,以便恰当、适时地引导刑法的前置,从而引导犯罪论体系的理性调整,引导刑法解释更加具有科学性和适用性,引导量刑进一步规范化。

本文刊登于《法治吉林建设研究》2018年第4期专家学者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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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大法学学术论坛·法学家大讲坛(第55期)——刑法问题的多维透视兼任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法学会犯罪预防研究会会长,吉林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吉林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法学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yNTY4NjEwMw==&mid=2247524351&idx=1&sn=8921c9852096561ee8b0cf3ebc5a0dd4&chksm=e94fb283c6a3418f4c77f082615a4e4bc8d105fc0b41b57dea8c50fb64e5769dec99660a6cde&scene=27
2.的理论视角与经验总结刑法律师陈瑞华刑事诉讼法陈瑞华(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兼任中国刑事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获中国法学会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与谈人 彭逸轩(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炜衡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市律师协会刑法专业委员会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I7QRM7052182I6.html
3.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推荐人选公示公告按照中国法学会2013年4月26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中国法学会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评选办法》的要求,现将第七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候选人推荐人选(共78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4年1月14日至1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信函或https://ielaw.uibe.edu.cn/yjkzc/5294.htm
4.中国法学界十大名家“北高南马”是对中国刑法学界两位泰斗——高铭暄与马克昌的尊称。 高铭暄,浙江台州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新中国刑法学专业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导师,新中国刑法学的主要奠基者和开拓者,新中国刑事立法活动唯一的自始、全程参加的学者。获“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最美奋斗者”称号。 https://www.meipian.cn/55cw98re
5.当代中国法学名家及其毕业院校简析李曙光(华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经济法学 陈甦(辽宁大学、社科院)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 民商法学 陈小君(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民商法学 张军(吉大、人大)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博士 刑法学 张中秋(华政、法大)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法学理论 https://zhuanlan.zhihu.com/p/125789173
6.莫纪宏主要研究方向是宪法学、立法学、行政法学、国际人权法学。2004年被评为“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代表作有个人专著《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为立法辩护》以及《国际人权公约与中国》,学术论文《依宪立法原则与合宪性审查》《论宪法原则》等https://baike.sogou.com/v73825619.htm
7.韩非子韩非(约公元前280年—公元前233年),战国时期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人,法家代表人物,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韩王之子,荀子学生,李斯同门师兄。韩非子创立的法家学说,为中国第一个统一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的诞生提供了理论依据。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https://www.maigoo.com/citiao/217229.html
8.刑法学学习笔记(个人向)Part.1刑法学笔记整理1. 刑法学的知识体系 刑法 总则 分则 犯罪论 刑事责任 刑罚论 十大类罪 总则简称为罪、责、刑。 犯罪的主体是人,刑罚的主体是国家(公刑而不是私刑)。故,罪与罚背后的关系是人和国家的关系。 刑事责任是犯罪与刑罚之间的桥梁,将国家和人联系在一起。只有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犯罪才能够被刑罚。从理论上讲,犯罪成https://blog.csdn.net/ozawacai/article/details/141072795
9.中国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导师介绍:于志刚4.《CyberVariants of Traditional Crimes and Criminal Law Responses》,载《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11年第1期。 5.《Abolition or retention: rethinking the death penalty in China》,载《中国社会科学(英文版)》2009年第2期。 6.《前科株连效应的刑法学思考》,载《法学研究》2011年第1期。 https://yz.kaoyan.com/cupl/daoshi/55b0a7ca9eb86.html
10.赵秉志一位法律学人的雄关漫道——中国青年网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的赵秉志是新中国成立将近40年才出现的首位刑法学博士,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1年开始担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前不久更作为专家学者应邀多次参与刑法修正案(八)草案的立法研拟工作。 https://t.m.youth.cn/transfer/index/url/elite.youth.cn/mj/201010/t20101025_1379652.htm
11.中国法学期刊网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发表成果文件 中国法治国际论坛(2019)主席声明 2019年国际调解高峰论坛在重庆开幕 “民法典合同编分则草案立法研讨会”在北京召开 中国犯罪学学会第28届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 “2019年全国刑法学术年会”在芜湖举行 “智慧司法与法律文书改革论坛暨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学研究会2019年学术年会”在南阳https://zgfx.chinajournal.ne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