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主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主要承保海上风险(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货物损失。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1.基本险责任范围。《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规定了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基本险别,并根据保险单上订明的承保险别的条款规定在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负责赔偿。
(2)水渍险。水渍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包括被保险货物由于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3)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上述平安险和水渍险的各项责任外,还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基本险除外责任。保险公司对于由下列原因所造成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在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迟延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5)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战争险条款和货物运输罢工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5.基本险索赔期限。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最多不超过2年。
二、附加险。
它是基本险的扩大和补充,因此,不能单独投保,只能在投保了某项基本险的基础上加保。加保的附加险可以是一种或几种,由被保险人根据需要选择确定。由于附加险所承保的是外来原因所致的损失,而外来原因又有一般外来原因与特殊外来原因之分,所以附加险有一般附加险与特殊附加险两类。一般附加险主要包括以下险种;(1)偷窃,提货不着险;(2)淡水雨淋险;(3)短量险;(4)混杂,玷污险;(5)渗漏险;(6)碰损,破碎险;(7)串味险;[page](8)受潮受热险;(9)钩损险;(10)锈损险;(11)包装破裂险。
特殊附加险包括以下险种;
(1)交货不到险;(2)进口关税险;(3)船面险:(4)拒受险;(5)战争险;(6)黄曲酶素险;(7)罢工险;
总之,在海运货物保险中,基本险是可以独立投保的险别,它所承保的是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附加险是不能独立的险别,承保的是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