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023年10月,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简称“爱国主义教育法”),标志着我国爱国主义教育进入了以法治方式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新阶段,为新时代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明确了方向任务、提供了法治保障。学校作为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阵地,要以爱国主义教育法为依据,紧紧围绕引导青少年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凝聚爱国主义教育合力,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法,不断提升爱国主义教育的质量和成效。
一、以法为教: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
“以法为教”(《韩非子·五蠹》)是中国古代法治建设的鲜明特色,其要义在于将国家政策法令转化为教育内容,依法贯彻落实国家意志,确保教育实践行稳致远。爱国主义教育法明确规定了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九项重点内容,包括党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推进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应结合新的时代特征和实践要求,继承发展以法为教的中华法治传统,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主要内容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体系,透过历史与现实、中国与世界、规范与事实多重维度,不断赋予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以新的理论意涵和实践形态。
在中国与世界对话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爱国主义凝结着中华儿女的共同价值追求和情感寄托,同时新时代的中国正前所未有地步入世界舞台中央,中国与世界的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由此,新时代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应坚持立足中国又面向世界,把爱国主义教育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有机融合起来,以更加开阔的心态、更加包容的胸怀丰富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坚持立足中国,关键在于坚守爱国主义教育的中国立场,筑牢爱国主义教育内容的民族底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根本任务,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通过深切体认中华文明突出特性、深刻理解“两个结合”重大意义,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面向世界,关键在于引导学生深化对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规律性认识,以学习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为支撑,不断增强平视世界的自信和底气,自觉涵养积极进取、开放包容、理性平和的大国心态。
在规范与事实交融中丰富爱国主义教育内容。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体系。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同时也意味着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已然从“柔性”的道德要求上升为“刚性”的法治规范。要充分发挥法律的规范约束作用,将贯彻落实爱国主义教育法规定的内容作为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和责任,引导广大师生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同时,要紧密结合不同学段、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类型、不同教育对象的具体实际,将爱国主义教育法的原则性规定转化为富有针对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教学内容,以国家课程为主体,以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为重要拓展和有益补充,探索构建主题鲜明、主线贯穿、灵活多样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体系。
二、凝心聚力:壮大爱国主义教育合力
筑牢学校教育之“本”。学校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立德之关键在于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爱国主义是贯穿大德、公德、私德的一条价值红线,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是学生终其一生都要学习践履的“必修课”,也是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需要将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体现在学科体系、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管理体系各方面,使各级各类学校真正成为培养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报国之行的坚强阵地。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统筹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促进爱国主义教育与知识体系教育的深度融合。同时,要紧密结合不同学段学生特点和教育任务,分类推动爱国主义教育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切实将爱国主义教育有效融入中小学语文、道德与法治、历史等学科教材编写和教育教学之中,引导学生学以修身、德以成人。
三、德法共济:创新爱国主义教育方法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依法保障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需要坚持德法并举、情理交融的方法论原则,将道德“软要求”与法律“硬规范”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用好德治与法治两种资源,通过丰富多样的教育载体和渠道,不断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知行合一: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实效
依法推进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最终要落实到教育质量和成效提升上,体现在帮助学生将爱国之情、强国之志转化为报国之行的实践中。要做到在“知”和“行”两方面同时发力,既要以“知”促“行”,又要以“行”促“知”,[5]通过知识学习与实践锻炼、情感熏陶与道理体认的有效融合,引导学生逐步实现从尊法守法向德行养成的整体跃升。
情感熏陶与道理体认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每一个中国人来说,爱国是本分,也是职责,是心之所系、情之所归。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来说,热爱祖国是立身之本、成才之基。”[6]依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要正确处理情与理的辩证关系,以朴素、纯粹的爱国热忱强化学生成长成才的理想信念,以清晰、明辨的道理哲理支撑爱国之情的持久和稳固。一方面,要将情感培育作为学校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方式,引导学生“把自己的理想同祖国的前途、把自己的人生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7]不断加深对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的情感认同,不断增强坚定理想信念、矢志报效祖国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要建好用好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着重讲清爱国主义的道理、学理、哲理和法理,帮助学生牢牢把握依法爱国、理性爱国的底线和红线,自觉抵制爱国主义教育法所禁止的行为,旗帜鲜明地同损害党的领导、国家利益和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行作斗争,不断提高学生在法律框架下理性爱国的实践能力。
尊法守法与德行养成相结合。法立于上,教弘于下。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要充分发挥法律的底线规范作用,提升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治素养,同时要牢牢把握道德的高线引领方向,着力增强学生弘扬爱国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一方面,注重法治教育,通过加强中小学法治校长制度建设,完善高校依法治校的规章制度,强化法人治理和法治教育的体系化建设,引导学生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思维,自觉做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另一方面,紧紧围绕促进爱国主义德行养成,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方参与的爱国主义道德引领机制,厚植学生的爱国情怀,端正学生的价值取向,引导学生将个体价值与社会价值有机统一起来,在体悟法治力量、遵守法定责任和义务过程中,锤炼品德修为,提高思想道德素养,使学生不仅能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更能够将爱国主义转化为自觉的价值追求。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基于人工智能深度融合的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研究”(21BKS05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520.
[2]任志锋.把爱国主义教育这门“大思政课”讲深、讲透、讲活[J].人民教育,2022(18).
[3][6][7]习近平.论党的青年工作[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2:86、210、147-148.
[4]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1卷)[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141.
[5]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习近平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选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53-54.
(任志锋、孙晓琳作者任志锋系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孙晓琳系东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中心讲师)
《人民教育》2024年第2期,原题为《依法保障学校爱国主义教育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