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起,《合同法》等民事单行法律将被替代并废止。《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合同法》废止后,《民法典》将对政府采购有何影响?本期《中国政府采购报》特邀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于安教授亲自撰文对此问题进行分析。此外,本报记者对《合同法》总则部分和《民法典》(合同编)通则部分进行了梳理对比,并将对政府采购产生影响的条款进行了注释,供读者参考。
《民法典》的实施对政采的影响有限
■于安
(作者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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