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税收征管法》纳税主体重构的影响与启示

一、纳税主体在现行税收法律体系中的理论阐释与不足

(一)遵循“谁管理、谁承担”的原则对“受托纳税主体”予以合理推定

(二)依照“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对“承继纳税主体”作出规定

(三)依照“公平对等”原则确定允许合法抵扣(列支)的纳税主体

(四)依照“诚信原则”确定“后纳税义务”的“连带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是由自然人、法人组织等民事主体所构成,在纳税主体尚未确认真正灭失前,税务机关代表国家所主张的税收利益仍然存在着理论上的实现可能。而在纳税主体依照正常程序注销或死亡(包括实质失联)之后,税务机关追征税款能够运用的手段与方法则颇为有限,税收流失相对严重。事实上,民法中所谓“刺破公司面纱”与税法所主张的“实质课税”有异曲同工之妙,但实质课税原则在行政执法中可能导致执法部门自由裁量权的不当扩大,并未得到普遍认可。无论是在民法还是在刑法领域,均保留着对于法人代表滥用公司权利、行使损害公司或国家利益的活动应当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的“穿透追责制”。但是,随着公司准入门槛的降低,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身份进行注册,然后虚开发票和隐匿现金收入获取非法收益后进行注销、走逃的现象屡见不鲜,日常征管手段仅限于将显名法人代表等列入“黑名单”或核查法定代表人账户,但对于“冒名者”“隐名者”则手段甚少。即使是正常办理的清算注销工作,税务部门也难以全面核实企业的实有财产和分配情况,待发现法人存续期间隐匿收入或其他违法情形再进行追缴时,已经失去了取证和执行的最佳时机,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税收流失。

(一)明确对税法框架下纳税主体的界定和分类分级的管理导向

THE END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己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共7编、1260条, 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https://www.yiyang.gov.cn/yyshjbhj/34746/content_1984295.html
2.《民法典》的88个重要变化(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民法典》第一条规定:"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民法典》。" (二)确立了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则;将绿色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https://www.jxuas.edu.cn/hzjlc/info/1104/2979.htm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文)第五百二十条 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前条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 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 部分连带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0MDgyMDM0OA==&mid=2247491660&idx=2&sn=f27d1f2dfa6535a7c3bd3cbe1c08105c&chksm=fa3758d66158b904f4cc0ba931ae134bae14a16d75c682941470bb97404c2589b102bc38bc9f&scene=27
4.《民法典》注释3: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的基本原理与司法适用在我国,对民事权利的司法保护尽管有宪法渊源,但只能依据《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作为直接依据,而不能直接援引宪法规定。因为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其对民事权益保障的宣示只是一种价值宣示和原则保护,无法形成裁判规范。宪法中关于民事权益保护的相关规则不能完全替代民法的相关保护制度;相反,这些规定必须要通过民法的确认http://www.cicjc.com.cn/info/1041/13860.htm
5.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目前我委重点围绕加快推进《条例》修订开展工作,委员关注的诸多问题都在《条例》修订中有所体现。经过反复调研讨论,《条例》修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条例》拟更名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条例》,进一步凸显器官捐献的重要性,强化对器官捐献的褒扬和引导,坚持自愿、无偿原则,依据《民法典》完善器官捐献的条件和程序。目前https://zhuanlan.zhihu.com/p/571078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