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罪名不由公安机关管,这下全说清了!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一、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司法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实施的刑事案件

主要包括:

1.非法拘禁罪(刑法二百三十八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2.非法搜查罪(刑法二百四十五条)(非司法工作人员除外);

3.刑讯逼供罪(刑法二百四十七条);

4.暴力取证罪(刑法二百四十七条);

5.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二百四十八条);

6.滥用职权罪(刑法三百九十七条)(非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7.玩忽职守罪(刑法三百九十七条)(非司法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情形除外);

8.徇私枉法罪(刑法三百九十九条款);

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刑法三百九十九条二款);

10.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刑法三百九十九条三款);

11.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刑法三百九十九条三款);

12.私放在押人员罪(刑法四百条款);

13.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刑法四百条二款);

14.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刑法四百零条)。

以及,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

同时,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本规定所列犯罪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委员会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委员会沟通,一般应当由监察委员会为主调查,人民检察院予以协助。经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委员会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撤销案件,将案件和相应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委员会;认为由监察委员会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察委员会管辖的相应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监察委员会,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犯罪案件继续侦查。

二、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的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以下自诉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但是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2.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3.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4.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5.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对上列八项案件,因证据不足驳回起诉,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机关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机关控告的,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三、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的职务犯罪刑事案件

(一)贪污贿赂犯罪:

1.贪污罪

2.挪用公款罪

3.受贿罪

4.单位受贿罪

5.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6.行贿罪

7.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8.对单位行贿罪

9.介绍贿赂罪

10.单位行贿罪

12.隐瞒境外存款罪

13.私分国有资产罪

14.私分罚没财物罪

15.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16.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17.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二)滥用职权犯罪:

18.滥用职权罪

19.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20.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21.食品监管渎职罪

22.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23.报复陷害罪

24.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25.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26.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27.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28.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29.挪用特定款物罪

30.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31.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32.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33.非法拘禁罪

34.非法搜查罪

35.刑讯逼供罪

36.暴力取证罪

37.虐待被监管人罪

38.徇私枉法罪

39.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40.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41.私放在押人员罪

(三)玩忽职守犯罪:

42.玩忽职守罪

43.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44.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6.环境监管失职罪

47.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48.商检失职罪

49.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50.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51.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52.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53.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54.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四)徇私舞弊犯罪:

55.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56.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57.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58.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59.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60.枉法仲裁罪

61.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62.商检徇私舞弊罪

63.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64.放纵走私罪

65.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66.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67.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68.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69.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70.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五)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重大责任事故犯罪:

71.重大责任事故罪

72.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73.消防责任事故罪

74.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75.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76.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77.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78.重大飞行事故罪

79.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80.危险物品肇事罪

8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六)公职人员在行使公权力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犯罪:

82.破坏选举罪

83.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84.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85.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86.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87.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88.违法运用资金罪

89.违法发放贷款罪

90.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91.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92.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9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94.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95.职务侵占罪

96.挪用资金罪

97.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98.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99.披露、报道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

100.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监察机关对下列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监察:

(一)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四)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五)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六)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四、国家安全机关管辖的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危害国家安全罪(12)

1.背叛国家罪(刑法第102条);

2.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1款);

3.煽动分裂国家罪(刑法第103条第2款);

4.武装叛乱、暴乱罪(刑法第104条);

5.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1款);

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法第105条第2款);

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刑法第107条);

8.投敌叛变罪(刑法第108条);

9.叛逃罪(刑法第109条);

10.间谍罪(刑法第110条);

11.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刑法第111条);

12.资敌罪(刑法第112条)。

五、军队保卫部门管辖的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

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一)军人违反职责罪(31):

1.战时违抗命令罪(刑法第421条);

2.隐瞒、谎报军情罪(刑法第422条);

3.拒传、假传军令罪(刑法第422条);

4.投降罪(刑法第423条);

5.战时临阵脱逃罪(刑法第424条);

6.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刑法第425条);

7.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刑法第426条);

8.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刑法第427条);

9.违令作战消极罪(刑法第428条);

10.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刑法第429条);

11.军人叛逃罪(刑法第430条);

12.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1款);

13.为境外窃取、剌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1条第2款);

14.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

15.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刑法第432条);

16.战时造谣惑众罪(刑法第433条);

17.战时自伤罪(刑法第434条);

18.逃离部队罪(刑法第435条);

19.武器装备肇事罪(刑法第436条);

20.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刑法第437条);

21.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刑法第438条);

22.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39条);

23.遗弃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0条);

24.遗失武器装备罪(刑法第441条);

25.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刑法第442条);

26.虐待部属罪(刑法第443条);

27.遗弃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4条);

28.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刑法第445条);

29.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刑法第446条);

30.私放俘虏罪(刑法第447条);

31.虐待俘虏罪(刑法第448条)。

(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六、监狱管辖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由监狱进行侦查。

七、中国海警局管辖的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百零八条的规定,中国海警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对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八、海关管辖的走私犯罪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2017修正)第四条的规定,国家在海关总署设立专门侦查走私犯罪的公安机构,配备专职缉私警察,负责对其管辖的走私犯罪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

走私罪(10)

1.走私武器、弹药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

2.走私核材料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

3.走私假币罪(刑法第151条第1款);

4.走私文物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

5.走私贵重金属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

6.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刑法第151条第2款);

7.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刑法第151条第3款);

THE END
1.汉书新注卷二十三刑法志第三汉书全文翻译原文,译文,注释汉书新注卷二十三 刑法志第三 【说明】本志是班氏新创制,专讲刑法史。首先提到“作刑以明威”,“因天讨而作五刑”,说明刑法乃统治工具。重点是讲历代刑法,讲汉代刑法尤详,其言汉初约法省刑,有“然其大辟,尚有夷三族之令”的话,言文帝除肉刑,说“是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人”,都能揭露实质;写武帝http://ewenyan.com/articles/hs/26.html
2.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原文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第23条规定原文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将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需要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核实,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一次性转作经营的资产,其价值量数额较大的,须报https://m.66law.cn/question/answer/12898178.html
3.《刑法典》第185条侵入限制公众进入之地方罪.PDF《刑法典》第185条侵入限制公众进入之地方罪.PDF,案件編號:869/2012 合議庭裁判書日期 :2013 年12月 16日 (刑事上訴案) 主題: 《刑法典》第185條 侵入限制公眾進入之地方罪 醫院診室 判案依據互相矛盾 醫生診治行為 醫院內部調查的結論 《澳門公共行政工作人員通則》第https://max.book118.com/html/2018/0504/164559148.shtm
4.银符考试题库在线练习模拟541. 应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的是 A.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B.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C.所标明的适应证或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贻误诊治的 D.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须的有效成分的 E.缺乏所标明的有效成分的 A B C D E 42. 委托生产申报资料项目有http://www.cquc.net:8089/YFB12/examTab_getExam.action?su_Id=14&ex_Id=7570
5.《明心宝鉴》注解版(选段)继善篇第一 凡四十五条 1、原文子曰:'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不善者,天报之以祸。'译文孔子说:'行善的人,上天降福给他;行不善的人,上天降祸给他。' 2、原文《尚书》云:'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译文《尚书》上说:'为善,上天将送给他各种祥瑞;为不善,上天将送给他各种灾殃。' 3、原文徐https://www.360doc.cn/article/503199_1119800976.html
6.中国文物追讨纪实!2020年12月6日,国家文物局、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圆明园正觉寺举行“圆明园马首铜像划拨入藏仪式”,历经160年漂泊的圆明园马首铜像回归“故里”,成为第一件回归圆明园的流失海外重要文物。图|新华社 国家文物局发布的数据显示,过去五年,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取得突破性进展,英国、美国、意大利、日本、埃及等国共计向我国返还https://www.meipian.cn/3dilkwgv
7.中国银行招聘笔试综合知识练习题12篇(全文)四篇短文,每篇5题,就是托业的阅读理解题型,可以在原文找到答案的那种 四、性格测试 20分钟 中国银行招聘笔试综合知识练习题 第9篇 2014年天津银行校园招聘考试:笔试专项练习二答 案 1、B 《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lnv9iynu.html
8.www.camra.org.cn/aplstart32494.html欧美巨乳第一页 国产无码暴c 368.92MB 657好评 性别隐偷窥Tube中国 神马影视午夜 一起草www17c.c|ai 163.13MB 86好评 国产大黄网站 亚洲大陆地理中心 国产一级真人 365.64MB 576好评 国产精品资源网在线观看 japanese日本户外撒尿 哥也搞中文在线视频搞 http://www.camra.org.cn/aplstart32494.html
9.《支诺皋上》文言文练习及答案(2015重庆卷第10题) 译文:用尽他们的钱财,耗尽他们的精力,最终不见效,将要死了,反而相互指责说,,而找巫师太晚了。 29.有华生者,世家江北,备谙村落者也。(2013江西) 译文:有个叫华生的人,世代家居江北,。 30.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2006重庆) 译文:已经用刑法处罚了他们,还把他们https://www.360wenmi.com/f/filerh7uwxma.html
10.心理诊疗室:那些隐藏在热点事件背后的心理动因她们都忽视了丈夫的第一次家暴到底意味着什么。她们本来可以在第一次家暴时,选择彻底离开。 她们原本都有一次改写命运的机会。 02第一次家暴之后,她们为什么都选择留下? 刘女士的第一次家暴,是在小孩4个月的时候,丈夫窦某某赌博输了50多万,俩人争吵,窦某某就打了刘女士。这个时候其实刘女士已经打算离婚了,东西都https://story.hao.360.cn/topic/LNrZQkrnNHC7Qw
11.23条基本法内容律师普法23条基本法内容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通过,《基本法》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确保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得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二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https://www.110ask.com/tuwen/4571457719158531212.html
12.发明实审部分C.引证外国专利或非专利文件的,应当以所引证文件公布或发表时的原文所使用的文字写明引证文件的出处及相关信息,必要时给出中文译文,并将译文放置在括号内。D.满足引证文件要求的引证文件的内容被认为是本申请说明书中记载的内容,其中可以包括用于判断本申请是否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要求的内容。 27.权利要求书https://www.wjx.cn/xz/278974875.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