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664个合同案件的司法观点法官法律最高院民事纠纷案件

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实务中,寻找权威而确定的法律依据,是一切司法活动的基础,也是每个法律人的永恒功课。

然而,历年来,这些司法观点以各种形式、发布于多种文件中,分散、无序,缺乏总结提炼,新旧文件阐述也不完全一致,给法官和其他实务工作者的正确理解和统一适用,造成了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2017年,麦读策划出版了《新编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因为作者团队权威、收集全面、总结精准,这套书成为了一代法律人书架上的“定海神针”。

然而,7年来,最高院发布的新文件大量增加,部分领域的法条与司法解释也有重大更新,司法实践不断向前发展,这套书的内容逐渐滞后。为此,我们联合作者团队,从3年前开始启动了修订工作。

最高院裁判文书↑数量逐年上涨

经过三年的努力,在刑事卷、行政卷之后,合同卷也已完成,也就是今天要向大家推荐的这套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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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专家权威提纯

3册210万字

一卷通览664个合同案件司法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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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内容更新

100%现行有效

今天首发的合同卷中,664个司法观点,来自近50个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答复,近100个最高人民法院审判业务意见、专业法官会议纪要,100余个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300余个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参考案例、裁判案例,近200条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著述。

所有这些材料,都根据民法典以及后续的新司法解释等材料全面更新,更新内容占到全书的80%以上。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合同卷》的特点

一、对合同法领域最新司法观点全覆盖

2020年《民法典》颁布前后,最高人民法院在合同领域的主要司法观点,在司法解释、纪要方面,有全新的《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民法典会议纪要》《九民纪要》,也有对旧的司法解释修改后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等;在审判业务意见方面,有最高人民法院各庭的专业法官会议纪要和法答网;在案例方面,有人民法院案例库、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这些现行有效的依据浩如烟海,本书进行了全面收集梳理,精挑细选,筛选出具有实践意义的内容,精准提炼其中的司法观点,部分内容结合《民法典》具体法条加以编者说明。

二、实现体系化编排

本书则致力于解决学者指出的编排不成体系的问题,不仅按照《民法典》的章节体系编排,而且进一步分层次细化,按照逻辑体系有效地将司法观点串连起来,帮助实务工作者快速定位,准确理解。例如,在“合同的订立”部分,设“一般规定”“预约合同”“格式条款”“缔约过失责任”4个部分;在“合同的效力”部分,设“一般规定”“经批准生效的合同效力”“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效力”“合同效力瑕疵”“民刑交叉与合同效力”5个部分;在“合同的履行”部分,设“一般规定”“以物抵债”“合同履行抗辩权”“情势变更”4个部分;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部分,设“债权债务终止”“债的清偿抵充顺序”“合同解除”“抵销”4个部分;在“违约责任”部分,设“一般规定”“违约损害赔偿的计算”“违约金”“定金”4个部分。在各个典型合同部分,同样进行了分层次细分,体系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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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点突出,帮助读者快速掌握最新最重要的司法观点

本书对《民法典》实施之前的司法观点选入较少,力图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领域最新最重要的司法观点一网打尽。例如,结合“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典型案例,逐条对《合同编通则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入解读。再如,“建设工程合同”一章,设“一般规定”“施工合同效力”“合同解除”“工程价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鉴定”“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际施工人”等10个部分达40万字,既有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的逐条解读,又收入了5个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20个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和15个专业法官会议纪要,并将散见的众多司法观点进行体系化归类,极大的方便了读者查找和理解。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本书未设“保证合同”一章,该部分内容收入即将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物权担保卷》;《民法典》总则编中的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民事责任、诉讼时效,也与合同编的适用关系密切,该部分内容参见即将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民法总则卷》。

新增“人民法院案例库”

“最高院专业法官会议纪要”栏目

在合同卷中,我们新增了两个特色栏目。

一是【人民法院案例库参考案例】。人民法院案例库是由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建设的案例资源库。在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工作规程》中提到:

第十九条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应当检索人民法院案例库,严格依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参考入库类似案例作出裁判。

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经最高院审核入库的参考案例,在司法实践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这一次更新,我们特别增加了这个栏目,对这些案例予以收录。

二是【最高人民法院专业法官会议纪要】。在这个栏目中,编者团队整理了最高法院的专业法官,在讨论案件的会议中,针对法律适用问题,以及与事实认定高度关联的证据规则适用问题做出的解读,这些解读对于司法审判实务,同样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价值。

调整后,全书包含的栏目有:

难以复制:

权威的作者团队

提炼司法观点这件事,需要作者足够权威,既有资深的审判实务经验,又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才能保证准确。

这套书之所以能经得住检验,7年来在读者中口碑过硬,是因为背后有一个不可复制的作者团队。

总主编杜万华老师,是原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二级大法官,副总主编刘德权老师,是人民法院出版社原副总编。

这样的编者团队,保证了内容的准确、专业与权威。

优化编排体例

编辑的“完美主义”

这一版中,编者对新旧规定的法律对应增加了说明。收录的部分依据,是民法典颁布之前的内容,但不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为使读者尽可能理解新旧规定之间的对应关系,编者一一以注释的形式予以说明。

编排体例上,新版也增加了标题层级,优化了目录检索。并根据内容关联度,调整了栏目顺序。需要查看详细目录的读者,可以添加麦读编辑,领取31页的目录文档PDF。

资深法官推荐

关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基于社会生活的快速多变与法律制定相对滞后之间的紧张关系,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需要法官运用自由裁量权审理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无疑对下级法院审理案件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因此成为身边很多法官必备的工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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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在麦读书店购书的读者,可凭借购书截图加入麦读书友会福利群,我们会在群中组织大家共同交流阅读感受,与来自全国各地的读者探讨法律与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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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图书内容的时效性,这次修订,作者团队决定按照“成熟一部出版一部”的原则,依次推出各卷的第二版。已出的三卷之外,商事卷、民诉卷、知产卷也在修订中。

THE END
1.北京大学法学院施瓦布认为,无论此时对主请求应否做出部分判决(他本人认为应当),法官都需要在一个诉讼程序中,对同一诉的声明做出主文相反的两个裁判,即比如对于原告提出的五千万的给付请求,在先位之诉中驳回诉讼请求,在备位之诉支持诉讼请求。此时也不能对主请求做出诉讼判决,因为法官不能由于主请求中诉无理由就认定诉不合法,https://www.law.pku.edu.cn/xwzx/pl/141856.htm
2.英美法系民事诉因制度在英美法系不同历史时期,诉因制度一直发挥着界定英美法系民事诉讼标的的作用。以美国民事诉讼为例,在美国法律研究院1942年发布《第一次判决重述》及其之前的时间里,诉因制度一直被用于界定民事审判的范围,其对美国民事诉讼中各类诉讼合并及请求排除规则产生了深刻影响。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05/id/7944026.shtml
3.司法裁判依据之源的法理分析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天府智库理论研究在法理论视角下,“法的渊源”范畴有其独特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在法理论层面上,“法的渊源”的确切意义,指的是司法裁判过程中裁判依据的来源,在法律论证中发挥着权威理由的角色。可以说,正是法的渊源赋予了裁判活动以“司法”的属性。 在目前众多法的渊源学说中,大体上可以区分出两大类研究视角:本体论的视角与http://www.sass.cn/109000/64729.aspx
4.论我国国际私法重视司法判例的必然性’论我国国际私法重视司法判例的必然性 (一)我国国际私法中判例的地位 对于两大法系国家而言,判例总是客观存在的,只是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下其法律地位有所不同而已。在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地位是相当的稳固,都把司法判例作为了法律的渊源。在大陆法系国家中的作用只能是起到约束作用,并不能作为审理案件的根据。下面从我国https://biyelunwen.yjbys.com/fanwen/falv/401992.html
5.民事法律论文(精选6篇)第五条 再审申请人或申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再审申请书或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请再审或申诉的事实与理由;(二)原一、二审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或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7krw6481.html
6.论菲律宾南海仲裁请求中关于权利来源部分的管辖权从本质上讲,这种更多的管辖权也应当属于历史性权利。就历史性权利而言,菲律宾提请仲裁的主要理由应该是它认为中国主张的历史性权利在内容上超过了《公约》允许的实体范围,并且因为违背《公约》而归于无效。 由此可见,在权利来源部分,菲律宾仲裁请求所提出的三种权利主要有两个焦点:第一,海洋地形的法律地位,包括低潮高地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50201
7.《法学方法论》概要与思考立法者采取这种立法方式的理由可能是:如果将所有限制性特征都吸纳到肯定性适用规定的构成要件中,句子可能变得过于滞拙不堪、全无美感,或者变得完全不可理解。 三、指示参照性法条 被参照物与参照物构成要件,按照其功能以及其在构成要件意义脉络中的地位,它们应当被同等看待,即赋予相同的法律后果。 https://m.douban.com/note/819863335/
8.如何认定期货居间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性质因此,期货居间人的法律地位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性质,不同于代理人及代理法律关系的性质。一审判决参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七条等有关代理法律制度的规定认定陶某及A期货公司的法律责任,属于适用法律有误,应予纠正。 第二,一审判决认定本案为期货经营机构及期货经营机构居间人在向期货投资者提供http://edu.cfachina.org/wqbh/aqjx/202211/t20221111_31778.html
9.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与法律责任的再思考——以《海商法》修改为现行有效的《海商法》中未出现港口经营人的概念,其在海上货物运输下的法律地位均处于立法不确定状态,这一立法的模糊也导致了学术理论和司法实践中对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争议。《海商法 ( 修改稿 )》中明确了无论对港口经营人主张侵权还是违约之诉,港口经营人均可享受承运人的抗辩理由和限制赔偿责任,却仍未解决港口https://www.xindemarinenews.com/topic/haishanghaifa/2022/0715/40160.html
10.法学论文田立文:认罪认罚案件量刑的四个核心问题中国应用在广受关注的余某某交通肇事案中,法院拒绝采纳检察院量刑建议的理由,就在于法院认为不构成自首、不符合缓刑条件,而检察院建议缓刑。胡云腾大法官认为,量刑建议明显不当情形包括“明显违反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类案同判、法律适用统一,背离司法公正或人民群众公平正义观念,违背一般司法认知等”。还有学者认为,量刑建议“https://lawyers.66law.cn/s2b26f5974475e_i1359974.aspx
11.中国民事诉讼基本理论之构成(下)诉权的实体内涵,是指保护具体民事权益或解决具体民事纠纷的请求,亦即原告获得实体(法)上的具体法律地位或具体法律效果的主张。比如,原告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价款义务的请求,确认某个借贷契约不存在的请求,离婚的请求。诉权的具体实体(法)内容是由诉权主体(原告)具体确定的,在特定诉讼中则转化为原告具体诉讼请求(或诉讼标的https://china.findlaw.cn/info/hy/hunyinfalunwen/368611_6.html
12.王飞从“规则主导”到“政策主导”的历史性转变——英国Patelv英国最高法院9位法官的一致意见,是维持上诉法院的判决,支持原告要求返还620000英镑的诉请。图尔森法官代表多数法官(5位)给出主导判决意见,纽伯格等少数法官(4位)从判决结果上同意维持上诉法院的判决,但他们的理由与多数法官有所不同。 图尔森法官的主导判决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英国法律委员会《报告》在非法性问题上https://www.jfdaily.com/sgh/detail?id=1297441
13.自然法律与社会:新兴权利证成的三种法哲学路径——兼驳新兴权利从学理上说,基于人的自然属性或自然需要这样的外部理由而提出并证成新兴权利,可以归入权利证成的地位论。“地位论(Status theories)认为,人类具有的特性使得将特定权利赋予他们是适当的,并且使得尊重这些权利是合宜的。”地位论证成权利始于权利拥有者的本质,进而直接证成特定权利的存在。按照地位论的模式论证权利,带有http://www.pacilution.com/ShowArticle.asp?ArticleID=1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