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自考中国法制史知识点总结三

宋代建隆四年(公元963年),《宋刑统》经太祖批准“模印颁行”,成为历史上第一部雕版印行的封建法典,并且是宋代综合性的成文法典。

(二)编敕活动

“编敕”,是对皇帝临时发布的敕令加以汇编,使之成为带有普遍性的法律。宋代自太祖制定四卷本《建隆新编敕》后,凡新帝继位或每次改元都有编敕。

编敕的特点表现为:宋仁宗以前是敕律并行;宋神宗以后敕的地位提高,甚至达到破律的地步;敕主要是关于犯罪与刑罚的规定。

「敕的本意是尊长对卑幼的一种训诫,南北朝以后成为皇帝昭令的一种。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者事所作的命令。」

二、宋元主要法制内容

(一)契约

宋代的商品经济关系有所发展,民商事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

1、规定印契(红契)制度及税契制度。即用官府加盖红印的契据确认土地所有权,以收取契印税的形式保护土地交易的合法性。宋时,所有权已划分为动产所有权(宋称物主权)与不动产所有权(宋称业主权)。《宋刑统》对动产如宿藏物(埋藏物)、阑遗物(遗失物)、漂流物、无主物、生产蕃息等所有权都作了明确规定。同时对不动产(田宅)所有权的转移,包括租佃、典、押等形式,都规定要书面立契并取得官府承认。

2、宋代买卖契约分为绝卖、活卖与赊卖三种。绝卖为一般买卖形式,活卖为附条件的买卖,当所附条件完成,买卖才算最终成立。赊卖采取类似商业信用或预付方式,而后收取物的价值。

3、宋时对房宅的租赁称为“租”、“赁”或“借”,对人畜车马的租赁称为庸、雇。宋代典卖又称“活卖”,即通过让渡物的使用权收取部分利益而保留回赎权的一种交易方式。

4、宋代法律因袭唐制,对借与贷作了区分。借指使用借贷,而贷则指消费借贷。当时把不付息的使用借贷称为负债,把付息的消费借贷称为出举。

(二)禁婚规定

宋代法律规定男15岁、女13岁以上可以结婚,但是禁止五服内亲属结婚,禁止州县官人与管内百姓以及部属交婚。

(三)户绝、立继与命继

宋代法律在继承关系上,除沿袭以往遗产兄弟均分制外,允许在室女享受部分财产继承权。同时承认遗腹子与亲生子享有同样的继承权。至南宋又规定了绝户财产继承的办法。绝户立继承人有两种方式,凡“夫亡而妻在”,立继从妻,称“立继”。凡“夫妻俱亡”,立继从其尊长亲属,称为“命继”。继子与绝户之女均享有继承权。

(四)四等人

元初把境内居民分为高下四等:蒙古族为一等,色目人(西夏、回回、西域人)为二等,汉人(原来金国统治下的汉人和契丹、女真人)为三等,南人(南宋统治下的汉人与西南各族人民)为四等。并规定国家机构主要职务必须由蒙古人或色目人充当。

三、刑罚变革

(一)折杖法

宋太祖建隆四年颁布折杖法,即把笞杖刑折为臀仗,徒刑折为脊杖,杖后即释放;流刑脊杖后于本地配役一年;加役流刑,脊杖二十,就地配役三年。从而使“流罪得免远徙,徒罪得免役年,笞杖得减决数”。但也不无弊端,即“良民偶有抵冒,致伤肢体,为终身之辱;愚顽之徒,虽一时创痛,而终无愧耻”。

(二)刺配刑

宋代初期,为了代替死刑,规定了“刺配刑”。“即杖其脊,又配役其人,且刺其面,是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也。”

(三)凌迟

宋代仁宗时在法定绞、斩死刑外,增凌迟刑,用以惩治荆湖地区以妖术杀人祭鬼的犯罪。凌迟刑又称鱼网刑。

四、宋代司法制度

(一)审刑院

宋太祖建隆年间为加强对中央司法机关的控制,另立审刑院,使“狱讼之事,随(审刑院)官吏决劾”。从而使大理寺降为慎刑机关,地方上报案件必先送审刑院备案,后移送大理寺、刑部复审,再经审刑院详议,交由皇帝裁决。神宗变法后,裁撤审刑院,恢复刑部与大理寺的原有职能。

(二)提点刑狱司

从太宗时起为加强地方司法监督,在州县之上设立提点刑狱司,作为中央在地方各路的司法派出机构。

(三)翻异别勘

宋代法律规定,在诉讼中,人犯否认口供(称“翻异”),事关重大案情的,由另一法官或其他司法机关重审,称“别勘”。

(四)《洗冤集录》

两宋时期重视现场勘验,南宋地方司法机关制有专门的“检验格目”,并产生了《洗冤集录》这一世界上最早的法医学著作。

THE END
1.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书刊主持编纂《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十卷本)、《中华大典·法律典》(六卷本)等三项法律史学国家大型科研项目;著作等身,出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宪法史》等30余部著作,其中不少被译成英、日、韩等文字。http://www.mzyfz.com/html/1452/2024-12-06/content-1637900.html
2.司法卷一:中国法制史必看题库知识点(强化练习)考试题库题库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司法卷一》题库 手机用户可保存上方二维码到手机中,在微信扫一扫中右上角选择“从相册选取二维码”即可。题库试看结束后微信扫下方二维码即可打包下载完整版《司法卷一:中国法制史》题库,分栏、分答案解析..http://www.91exam.org/exam/87-4536/4536343.html
3.法制史学习笔记(个人向)Part.1法制史知识点总结文章浏览阅读1.5k次,点赞24次,收藏23次。关于中国法制史的内容,本文主要是先秦时期的法律情况,有很多出乎意料的内容。_法制史知识点总结https://blog.csdn.net/ozawacai/article/details/140022166
4.中国法律史第114章思考练习及答案.pdf中国法律史第1章思考练习及答案 亲爱的同学: 本栏目为不计分任务,您可以反复练习 以下是思考练习时间。试题包括填空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问答题。其 中: 填空题5道;单项选择题5道;多项选择题5题;问答题2道。 你可以选择每小题做完后提交,客观题会有回答正误判断和知识点提示,主观题 则会提示参考https://max.book118.com/html/2022/0509/8037077004004100.shtm
5.国开2024年《中国法律史》平时作业13答案.docx国开2024年中国法律史平时作业13答案第一次平时作业15章的知识点1.原始社会经历了原始群和氏族公社两个阶段。2.原始社会部落首领通过禅让产生。3.夏朝的第一个帝王是启4.左传襄公四年记载:芒芒禹迹,画为九州,经启九道。5.法的起源经历了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34758447.html
6.中国法制史课程作业(精选6篇)从制定大清现行刑律开始,清政府分别制定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商律草案等实体法,又制定了刑事民事诉讼律草案等程序法以及宪法大纲等法律文件,随着修律过程中这些新的法典法规的出现,中国封建法律制度的传统格局开始被打破,延续几千年的中华法系开始解体。传统的中华法系发生了重大变化,法典的“诸法合体,以刑https://www.360wenmi.com/f/filea27z4kyn.html
7.2018级降管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本专业主要面向医疗服务机构及健康体检中心、健康管理公司等,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心理健康,掌握健康管理、健康保险、临床医学及社区管理等必备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具备能从事健康监测、分析、评估、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指导和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基本技能和初步能力,具备健康管理师的https://jwc.wfhlxy.com/info/1023/1356.htm
8.宪法考试复习提纲6篇(全文)⑴公布法律:无权要求重新审议,也无权搁置; ⑵命令发布权: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⑶人事任免权:根据全国人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8.中国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应对措施: https://www.99xueshu.com/w/file6g2qfkg4.html
9.全国法硕联考历年真题解析(6)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法的渊源的含义和我国法的渊源的内容范围。 【考点分析】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包括宪法;法律,在法的渊源中的法律采用狭义的法律概念。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法律效力仅仅次于宪法。分类:(1)基本法。(2)基本法以外的法律。前者由全国人大制定和http://www.yuloo.com/news/219146.shtml
10.2018年9月教学基本文件检查情况反馈意见26、《视听语言》《中国传统文化》(王志艳)增补已授课内容的教案(视同语言),增补教学日历(中国传统文化)。 27、《中外新闻史话》(高山)教学大纲没有按要求写作,建议重新规范。教案课后记还没上课就已填写。教学日历归于简单,应与教学大纲对应。 28、《媒体经营与管理》《兵团新闻史》教学大纲不规范,按照要求重新修https://jxpgzx.shzu.edu.cn/2018/1002/c11062a183733/page.htm
11.头条文章在完整地走完精讲阶段后,正常的状态应该是对知识比较熟悉,所谓熟悉是指在听课时老师说到某一个知识点,你就能联想起来接下来老师大概要说什么,比如老师说到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就能想到有成立上的从属性、内容与范围上的从属性等等,如果不能达到熟悉的状态,就更要认真听课,不通的知识有必要时回头看看精讲书。 https://weibo.com/ttarticle/x/m/show/id/2309404625083170947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