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你了解扫黑除恶专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澎湃号·政务澎湃新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定义解读

《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反有组织犯罪法》

立法目的

1.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

2.加强和规范所有组织犯罪工作。

3.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

4.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立法意义

1.对于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2.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什么是“有组织犯罪”

这次《反有组织犯罪法》明确了有组织犯罪、恶势力组织的概念,对恶势力组织可以适用法律规定的惩治和防范措施,并明确了利用网络实施有组织犯罪、“软暴力”行为的定性,让这些黑恶势力再也无处遁形。

有组织犯罪是指《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恶势力组织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群众,扰乱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还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

“软暴力”是指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或者非法影响,有组织地进行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对他人形成心理强制,足以限制人身自由、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影响正常社会秩序、经济秩序的,可以认定为有组织犯罪的犯罪手段。

《反有组织犯罪法》亮点解读

1.黑恶罪犯一个都别想逃

严格掌握从宽政策

有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要严格掌握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等适用,同时,要充分运用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罚金等刑罚。

区别于普通犯罪的羁押手段

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异地羁押、分别羁押或者单独羁押。

异地执行、慎重减刑

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者、领导者或者恶势力组织的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缓的,应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异地执行,需减刑的,需报经省级监狱管理机关复核,再提请法院裁定,法院审理时,应通知检察机关、执行机关参加审理。

2.深挖“保护伞”确保“连根拔起”

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将被全面调查

组织、领导、参加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为有组织犯罪组织及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的;

包庇有组织犯罪组织、纵容有组织犯罪活动的;

在查办组织犯罪案件工作中失职渎职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

其他涉有组织犯罪的违法犯罪行为。

多部门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

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建立线索移送沟通机制,发现国家工作人员违法犯罪线索的,依法处理或及时移送主管机关处理。

3.严防死守,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

明确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根据办案需要,全面调查涉嫌有组织犯罪的组织及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部分特殊财产经过法定程序,可以依法先行出售、变现或者变卖。

全面调查

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涉案财产进行甄别,提起公诉时,检察机关提出处理意见;法院在审理中对财产性质、权属进行法庭调查、辩论,依法判决。

报告个人财产及动向

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被判处刑罚的人员,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报告个人财产及日常活动,报告期限不超过五年。

4.保障“祖国的花朵”权益不遭侵害

未成年人涉世不深,往往容易被黑恶势力裹挟、利用、侵害,为此,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防范有组织犯罪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发现涉及有组织犯罪行为的,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公安机关。下列情形,依法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发展未成年人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

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依法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5.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

不公开个人信息;

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禁止特定人员接触;

对人身和住宅专门性保护;

变更身份,重新安排住所和工作单位;

其他必要措施。

原标题:《带你了解扫黑除恶专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

THE END
1.黑帮的法律治理以法社会学为角度(二)恶势力团伙的概念 1、恶势力团伙是黑帮组织的初级形态。 关于恶势力团伙,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恶势力团伙只是一个社会评价,多见诸于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的内部文件和专家学者的研究文章。其内涵和外延都比较模糊,目前学界和业界很难达成共识。但事实上,恶势力团伙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在司法实践中,恶势力http://data.110.com/a959637.html
2.试论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4.缺乏相应的专门规范和法律保护 一些单位和个人之所以可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可以任意阻止和封杀舆论监督稿件,可以对实施舆论监督的人进行打击和报复;而一些媒体和记者在上述情况面前之所以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无力按新闻规律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无力使舆论监督达到应有的效果,都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还缺乏相应http://sass.cn/109002/22259.aspx
3.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给予什么处分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31708.html
4.举报人保护制度14篇(全文)二是因被举报人大多数是有权有势的在职领导干部,并且往往和黑恶势力有勾结,相关职能部门对打击报复行为进行查处时,要么无法可依,要么受到当权腐败官员的干扰,要么因为调查难度大而无法进一步查实,总之,难于实现对信访举报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三是受理机关由于注重对举报线索的利用,导致在利用举报线索查处案https://www.99xueshu.com/w/file7zwyx8do.html
5.新法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法治动态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http://www.tasifa.com/index.php?c=show&id=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