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涉黑涉恶线索!江西一地警方发布通告

关于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鼓励单位和个人踊跃举报有组织犯罪。现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如下20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残害百姓、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

3.破坏农村治安秩序,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渗透农村基层组织、垄断农村经济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6.引诱、胁迫、威逼在校学生(未成人)参加违法犯罪活动或对在校学生(未成人)实施犯罪的黑恶势力;

7.盘踞在商贸集市、农副产品批发、小商品零售、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暴力收取保护费、看场费、进场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的“市霸”“行霸”类黑恶势力;

8.在建筑工地、居民小区强行供应砂石、建材,强装强卸、随意殴打、威胁商户及业主的“砂霸”“水泥霸”类黑恶势力;

9.在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的“路霸”“货霸”类黑恶势力;

10.寄生在医疗机构、车站码头、旅游景点等场所强买强卖、敲诈勒索的黑恶势力;

11.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非法占地、滥开滥采、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的黑恶势力;

12.以网上网下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13.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各类纠纷,采取“摆队形”“占场子”威胁恐吓、跟踪滋扰等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讨债公司”“调查公司”“职业医闹”“地下出警队”等黑恶势力;

14.操纵、经营网上网下“黄赌毒”,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15.组织、操纵非法上访、闹访,利用网络实施“裸聊”敲诈、舆情敲诈、恶意索赔的黑恶势力;

16.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存储、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的黑恶势力;

17.网上网下各种暴力催债、传销、“退保”,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强行拉人入伙、劫掠敲诈钱财的黑恶势力;

18.与境外有组织犯罪团伙相互勾连,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赌博并在放贷后非法拘禁参赌人员,在边境口岸敲诈勒索出入境商户的黑恶势力;

19.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0.有关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

二、举报奖励及法律责任

三、举报要求及举报人保护

2.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举报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泄漏情况造成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从重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举报方式

共青城市公安局扫黑办

联系民警:王警官15707925897

来信来访地址:共青城市九仙大道66号共青城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32020

THE END
1.黑帮的法律治理以法社会学为角度(二)恶势力团伙的概念 1、恶势力团伙是黑帮组织的初级形态。 关于恶势力团伙,法律并无明文规定。恶势力团伙只是一个社会评价,多见诸于公安、检察、法院等政法机关的内部文件和专家学者的研究文章。其内涵和外延都比较模糊,目前学界和业界很难达成共识。但事实上,恶势力团伙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在司法实践中,恶势力http://data.110.com/a959637.html
2.试论我国新闻舆论监督的制度建设与规范管理4.缺乏相应的专门规范和法律保护 一些单位和个人之所以可以随意拒绝媒体采访,可以任意阻止和封杀舆论监督稿件,可以对实施舆论监督的人进行打击和报复;而一些媒体和记者在上述情况面前之所以无力维护自己的权益和尊严,无力按新闻规律开展正常的舆论监督,无力使舆论监督达到应有的效果,都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新闻舆论监督还缺乏相应http://sass.cn/109002/22259.aspx
3.给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给予什么处分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构成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五条 利用宗族或者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者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https://china.findlaw.cn/ask/question_jx_831708.html
4.举报人保护制度14篇(全文)二是因被举报人大多数是有权有势的在职领导干部,并且往往和黑恶势力有勾结,相关职能部门对打击报复行为进行查处时,要么无法可依,要么受到当权腐败官员的干扰,要么因为调查难度大而无法进一步查实,总之,难于实现对信访举报人合法权利的保护。三是受理机关由于注重对举报线索的利用,导致在利用举报线索查处案https://www.99xueshu.com/w/file7zwyx8do.html
5.新法速递《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全文法治动态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有组织犯罪,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以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恶势力组织实施的犯罪。 http://www.tasifa.com/index.php?c=show&id=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