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中南财大考研专业课初试真题深度剖析及复习启示(法学篇)

简述习近平“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法治思想的内涵

简述法的对人效力原则

简述法律关系的特征

简述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区别

为什么说权利和义务是法学的核心概念

论述题

结合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试述平等作为法的价值的内容以及实现方式

结合实际,论述法的自由价值及其实现方式

考试题型变化对比

题型:无变化,依旧是名词解释、简答、论述。

题量:简答题由3道降低为2道。

分值:论述题由25分降低到20分。

考点对比(近两年未出现过的考点)

名词解释:实体法、法律事件

简答:简述法的对人效力原则

论述:结合实际,论述法的自由价值及其实现方式

试卷整体情况分析

法理部分仍然是常规考点,全部在大纲知识点范围和中南录讲义中,且没有冷门考点。尽管有些知识点不曾考察过,但仍在所掌握的知识体系范围之内,如“实体法”对应的“程序法”曾多次考察,论述题连续三年考到法的基本价值。

唯一有难度的“法律事件”的名词解释,这也暗示了近几年法理部分的出题会向更细节方面发展。

复习启示

1.重者恒重。法理历年出题都没有超出大纲知识点,很多内容更是被反复考察,因此仍需紧扣大纲知识点复习,详细掌握历年真题。

2.注意细节。有些重点知识点已经反复考察过了,所以有必要将目光转移到大纲中更细小的知识点,因此在背诵的过程中,任何细节都不要放过。

616法学基础(法治思想部分)

616法治思想部分真题对比

简答

简述法治思想“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

论述

结合中国实际,论述习近平同志关于如何正确处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关系的理解?

题型:属于新增板块,分为简答和论述。

分值:新增分值为30分。

法治思想属于今年616法学基础考试的新增板块,以前多以热点的形式出题,如22年简述“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法治思想的内涵,现在成为独立板块。

法治思想部分首次考察,难度偏低,仍侧重基础知识方面。

616法学基础(宪法部分)

616宪法部分真题对比

行政区划

民主集中制原则

选区

宪法性法律

国籍

特别行政区制度

宪法效力

宪法监督

我国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内容

简述物质帮助权与社会保障权的异同

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的性质

简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内容

我国的国家机构组织活动原则

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利的内容及意义

如何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含义及特色?

有关部门为调查交通事故,直接查阅公民的通话记录,是否符合宪法?为什么?

结合我国宪法的规定,有哪些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关的制度和原则?

结合地方性法规的审查,说明宪法监督与备案审查制度的关系

新时代怎样继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简述物质帮助权与社会保障权的异同、简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的内容、全过程人民民主。

宪法部分的名词解释中规中矩,没有超纲或冷门考点,都是过去以名词解释或简答考察过的老题目。两道简答偏难,尤其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即属于非常冷门的考点,又属于偏细节的考点。

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论述题的出题方向偏热点和时政,但第二、第三小问可以调动其他有关人民、民主的宪法知识回答。

而且,近几年的宪法论述都是以材料+三小问的形式出现,第一小问多以概念、特点、内容等问题呈现,因此考生仍需注重对基础知识的掌握。

811民商法

811民商法真题对比

名词辨析

情势变更与不可抗力

隐私与个人信息

居住权与租赁权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

自助行为与紧急避险

抗辩与抗辩权

形成权与抗辩权

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

附随义务与从给付义务

一般人格权的主要内容与功能

预告登记

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格式条款的限制

意定监护的含义以及特征

土地承经营权的性质和取得方式

非基于法律行为发生物权变动的主要类型与变动规则

继承权的放弃

无意思联络的数人侵权

法条分析

《民法典》第552条

《民法典》第524条

《民法典》第406条

论占有的保护规则

意思表示瑕疵的类型

论涉他合同的履行

占有的保护

履行迟延及法律效果

2023年811的考试题型相较于2022年的题型并没有变化,依旧是在初试阶段仅考察名词辨析、简答题、法条分析和论述题,初试阶段不考察案例分析。

考点对比

2020年

2021年

民法总论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无权代理

意思表示生效规则

意定监护的含义与特征

形成权

《民法典》中意思表示中虚假行为的适用情形和法律效果

重大误解(案例分析)

物权编

异议登记

无权处分

居住权

定限物权

质物保全《民法典》第433条(法条分析)

动产物权交付的类型

动产物权变动中的交付

《民法典》第406条(法条分析)

抵押的效力(案例分析)

占有的保护规则

合同编(债法)

清偿抵充

加害给付与瑕疵给付(涉及侵权)

论债法上的义务体系

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价

租赁权

《合同法》第80条(法条分析)

违约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996条(法条分析)(涉及侵权)

债务加入(《民法典》第552条(法条分析)

《民法典》第524条(法条分析)

涉他合同的履行

侵权责任编

替代责任

竞合的因果关系与择一的因果关系

连带责任

婚姻继承编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清偿

无效婚姻事由与法律效果

人格权编

试题整体情况分析

①出题情况:

总体而言,就题型而言,题型均在预测范围之内,即811民商法初试阶段仅考察上述提及的四种题型。

就题目的难度和范围而言,90%的题目均属于常规重点题目。仅有个别题目,如简答题中的「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和取得方式」,属于考的相对较细致,但亦是相对简单且在大纲范围之内的题目。

且近年来811民商法的考题亦出现了反复考的情况,如论述题中「占有的保护」亦是2022年811民商法论述题的考题,而名词辨析中的「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是2021年811民商法考试的真题。

②重点情况:

2023年的试题所反馈的情况更加证明了真题的重要性,即811和616一样出现了真题反复考的情况,如「占有的保护」、「负担行为与处分行为」等题目均出现了重复考察的情况,故而提示考生对往年真题要重视且需着重把握。

③出题总结:

题目的考点的大部分依旧集中在三座大山:民法总论、物权编、合同编中,而侵权责任编、人格权编和婚姻继承编均考察一题,需要注意的是自2022年以后,真题亦注重了人格权编的考察,故而复习的时候不可以忽略这部分。

①重者恒重:

民法总论、物权编、合同编依旧是复习的重点,是复习首先要把握的重点章节,对于其中的基础理论亦要把握透彻,便于应对考试题目的变化。

②真题指引:

811近年来也出现了真题反复的考的情况,故而对于考生来说,真题所指引的重点是必须要掌握的,尤其要注意近五年来考察的真题,有可能在考场上会遇见原题哦。

③基础知识要扎实且牢固:

就个别题目的考察来看,对于民法基础理论加重了考察,且有偏向德系的倾向,故而在前期复习时,一定要把基础打扎实,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④教科书的运用:

⑤练习写字速度:

⑥笔记的重要性:

808法理学

808法理学真题对比

司法体制

司法解释(运行论)

违宪责任

法的预测作用(本体论)

立法程序

法律继承(国家论)

法律论证

领导型政党(国家论)

中国当代规范体系

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衔接与协调(国家论)

法的效力与实效关系

法的效力冲突解决原则(本体论)

法律关系主体类型

以法律规则的内容为标准,简述法律规则的具体分类(本体论)

中国法律监督体系

法律关系形成和变动的依据和起因(本体论)

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立场

我国横向国家权力的构造(国家论)

论述国家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关系

资本主义两大法系演进和发展趋势(国家论)

结合立法法的规定,论述法的效力冲突解决方式

从社会治理方式方面,论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社会论)

材料分析题

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法理的内涵(导论)

结合法条,分析法律规则的构成要素

三大法学派体现的法理(本体论)

结合材料,说明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别

法理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运行论)

考试题型对比

23年考研相较于22年考研题型和分值没有任何变化,为4道名词解释,每道5分;5道简答,每道10分;两道论述,每道25分;1道材料分析题,分三问,每问10分。

考点对比(近两年未出现的考点)

灵活性考点:法理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

分析:之前法理的真题都是直接背写即可的内容,不需要过多思考和整理,而今年法理最后一问考验了大家对知识点的灵活运用能力,这道题可以结合书本知识从价值判断、正当民意、裁判程序及法律论证等多方面来分析。

1.出题情况:

从整体难度分析,23考研相较于22年考研难度维稳,难度没有大幅度提升/降低,考题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没有超纲题,所以复习一定要以大纲为主。

2.重点情况:

首先,808部分一直都是重点恒重,几乎没有出过超纲题。其次,从考察的知识点分析,各章节的考察并没有太多变化。主要考察部分为本体论、运行论、国家论。

其中法理学导论占了10分,本体论占了45分,运行论占了40分,国家论占了55分。最后,考题更注重了对考生知识体系化、细节化的考察,例如分析题的“法理的内涵”是在第二章第一节“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中的内容,容易被大家忽视。

3.出题总结:

首先,考题都在考试大纲的范围内,没有超纲题,所以复习一定要以大纲为主。

其次,陈柏峰《法理学》已经成为法理出题的重点,大家在背诵资料的同时一定要参透陈柏峰《法理学》,有不懂的知识点就回到课本,陈书中的大多数知识点都有案例辅助理解。最后,808今年开始采取的法理学、社会治理法学、纪检监察和党内法规4个专业同用一张试卷,因此并没有明显的专业倾向,还是以陈柏峰《法理学》为主要的出题方向。

1、基础打牢。808历年出题都没有超出大纲知识点,很多基础性内容更是被反复考察,因此紧扣大纲知识点复习就不会出错。

2、重者恒重。本体论、运行论、国家论一直都是出题的大方向,考生复习的重点。在往年的考题中,本体论和运行论一直都是法理的重点,像“法的要素”这个点更是每年都考。22年更改了参考书目后,陈书不同于张书的特色章节“国家论、社会论”也成了考试的重点。

3、注重背诵。法理其实考的就是背写,不管同学们怎么进行知识的理解,最要紧的还是背诵的过程,背诵时并不是简单背个大概,而是需要一字一句的背诵。

4、对知识点的体系化掌握。近几年题目所呈现的方向是对考生体系化思维考察,今年的分析题第三问“法理在司法裁判中的作用”尤为凸显。

若考生的知识框架没有搭建,无法调动整本书中关于司法裁判的知识点,则可能无法全面地答出题目。因此大家在复习前期可借助思维导图等工具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对知识点的上、下位概念及运行程序等了如指掌,而不能把知识点当做单个要点来学习。

809法制史

809法制史真题对比

大扎撒

重大信条十九条

登闻鼓

雅典宪法

唐六典

伊纳留斯

六法全书

魏玛宪法

波恩基本法

张杜律

十二表法

五五宪草

万民法

用益制

瓦克夫制度

申明亭

以英国的宪法性法律为例,说明英国宪法的历史延续性

德国民法典五编制体例与法国民法典三编制的区别及特点

简述中世纪教会法的法律渊源

唐代六赃制度

简述魏晋南北朝的刑罚制度变革

清末审判制度和诉讼制度变革的主要内容

简述美国限权政府的具体表现

材料分析

沛郡有富家公,资二千余万。小妇子年才数岁,顷失其母,又无亲近。其女不贤。公病困,思念恐争其财,儿必不全。因呼族人,为遗令书,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云:“儿年十五,以还付之。”其后又不肯与。儿诣郡自言求剑。谨案时太守大司空何武也。得其辞,因蕡女及婿。省其手书,顾谓掾吏曰:“女性强梁,婿复贪鄙。畏贼害其儿,又计小儿正得此则不能全护。故且俾与女,内实寄之耳,不当以剑与之乎!夫剑者,亦所以决断;限年十五者,智力足以自居。度此女、婿,必不复还其剑。当问县官,县官或能证察,得见伸展。此凡庸何能用虑强远如是哉!”悉夺其财,以与子,曰:“弊女恶婿,温饱十岁,亦已幸矣!”于是论者乃服。——《太平御览》卷六三九引《风俗通》

文帝践阼,以柔为治书侍御史,赐爵关内侯。民间数有诽谤妖言,帝疾之,有妖言辄杀,而赏告者。柔上疏曰:“今妖言者必戮,告之者辄赏。既使过误无反善之路,又将开凶狡之群相诬罔之渐,诚非所以息奸省讼,缉熙治道也,臣愚以为宜除妖谤赏告之法,以隆天父养物之仁。”帝不即从,而相诬告者滋甚。帝乃下诏:“敢以诽谤相告者,以所告者罪罪之。”于是遂绝。

①简述材料中所述制度的内涵和意义。

②“纵临时有敕,不许复奏,亦准此复奏”中所包含的法理。

③“若犯恶逆以上及部曲、奴婢杀主,唯一复奏”其中所包含的法理。

论述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中对于死刑慎重精神的体现

罗马法复兴运动对西欧各国的影响

欧洲大陆地区民法典的由来和演变过程

22:名词解释、简答、古文加标点、论述(中法为材料分析型论述题)

23:名词解释、简答、古文加标点、论述(传统论述题)

通过对比发现809题型并未发生较大变化,仍为往年常考的四大题型,论述题出题方式则较灵活,可能为材料分析型也可能是传统论述题问法。

例举:23试卷中出现的非常规考点:

名词解释:伊纳留斯、五五宪草;

简答:中世纪教会法渊源。

整套试卷中并未出现超纲考点。而上述非常规考点也都是大纲及讲义中所包含的内容,只不过出题更加细致了。

例举:23试卷题目:

论述:中国传统司法制度中对待死刑慎刑精神的体现

总体来讲,23年809整套试卷所涉及到的考点依旧是考纲及中南录讲义中的内容并未超纲,且除第二部分所列举的两个名词解释较偏外,其余题目所涉均为常规重点,出题较基础。

根据23年809题目特点分析来看,809仍然保持着考察传统基础知识点且不超纲的特色,但考察更全面细致灵活了因此复习需要紧跟大纲及中南录讲义内容,早早开始,并全面扎实背诵,即可胸有成竹应对考试。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在于:

1.复习中南录讲义时需要注意常规重点的细节,如复习到罗马法复兴中注释法学派时要全面背诵,对该段全部内容扎实掌握,就会知道伊纳留斯这一代表性人物了。

2.复习时要注意一些讲义中的非常规重点,现在考察频率在增加,如果教会法渊源作为简答去考察。

3.复习时一定要注意建立章节框架与体系,并对跨章节内容进行梳理串联,并灵活运用,方能高分回答简答论述题,这点也是809科目复习对大家的更高要求。

81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81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真题对比

考点题型变化

无变化,今年依旧是5道论述题。

考点分析

1.考点重合度低。今年的考点与去年无重合部分,与近10年的考点亦大不相同。因此今年的考生们可能会觉得试卷难度大。(参考所有题)

2.考察财大宪行老师著作和代表作品。这是与往年最大的不同,往年基本未直接考察教授代表观点,今年则不同。(参考第三题)

3.侧重学生理论功底。与往年侧重考察基础性知识点不同,今年较考察考生背诵能力以外的独立思考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以及专业基础扎实程度,要求考生不局限于单一的教材理论知识。(参考第二、四、五题)

今年试卷的难度较大,不过大家都反映较难,因此也不用太担心。

1.以教材及基础知识点为基础复习。难题核心还是基础的知识点,不为了追求难而忽略基础知识。

2.加大对宪法、行政法学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纠正只要背诵即可上岸的心态,学会独立思考。学习材料不局限于财大的教材,可以加以阅读宪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典教材、著作。以学习如“行政裁量权”等基础且重要的理论知识。(以应对第二、五题等)

3.学习近几年宪法、行政法领域新修改的重点法律法规、论文文献等内容,了解和熟悉宪法、行政法知识领域较新进展。(以应对第一、四题等)

5.培养独立思考、解决问题、文献阅读、写作等习惯和能力。难度大的题目唯有谦虚、踏实、扎实学习理论功底,方能应对。大家加油~~

812诉讼法

812诉讼法真题对比(刑诉部分)

刑事证明标准

刑讯逼供

犯罪封存记录

程序性辩护

量刑建议

形事庭前会议

简述对不起诉的救济和制约途径

当今我国刑事诉讼构造特点

简述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的关系

值班律师制度的内容

简述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原则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

论述侦查中心主义

论述认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构建

812诉讼法真题对比(民诉部分)

非诉纠纷解决机制

民诉证明对象

既判力

诉的理由

辅助型第三人

公示催告程序

简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的特点

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

简述民事诉讼中诚实信用原则

民事诉讼中独任制适用范围

简述职权主义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

当事人主张和当事人陈述异同

论述诉讼标的的功能

论述我国的执行救济制度

考点分析&复习启示

2023年诉讼法中考察比较多的还是最基本的知识点,很多虽然题目都是结合新修法律、教材修改和热点来的,但是很多根据基础知识点可以直接作答。刑事庭前会议、值班律师制度的内容、认罪案件的诉讼程序构建、独任制的适用范围都是近两年的热点,也是新版马工程教材有所变动的地方,或者是法律有修改的地方。

2023年诉讼法的真题没有超纲题,刑诉的论述题看起来难一点,其实大部分内容完全可以根据中南录资料的知识点的内容作答,当然也需要根据一些热点内容对现有制度进行分析。

1.名词解释部分:23年其实是更加简单的,没有比较偏的知识点,只是刑诉部分庭前会议和刑讯逼供书上并没有直接关于概念的表述,需要同学们根据积累表述出来,不过其实都是十分熟悉的知识点。

2.简单题:23年的值班律师制度和独任制都是结合热点而来,但是完全可以根据基础知识作答,所以难度并没有增加。

3.论述部分:民诉依然是比较基础的,刑诉部门看上去好像比22年难度系数大一点,实则不然。

因为22年的刑诉论述需要根据审判中心主义作答,书上并没有太多关于侦查中心主义的直接论述,反观23年的论述题,完全可以根据中南录资料上有关认罪认罚案件各个阶段的总结表格进行大部分内容的作答,只是有关现有规定的反思批判需要有一定的积累,如果平时看过有关论文或者报名辅导班的,应该都会有所了解。

813经济法

813经济法部分真题对比

起征点

经营者集中

社会整体利益

累进税率

消费者受尊重权

小规模纳税人

税收法定主义

商业贿赂

市场支配地位

复式预算

税法构成要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经济法调整对象三元性

经济法与社会法的区别

联合限制竞争

侵犯商业秘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发展平衡性”战略

813商法部分真题对比

可保危险

商号权

商事登记

董事会中心主义

重复保险

独立董事

资本维持原则

外观主义

短期消灭时效主义

危险的承担义务

股东认缴出资加速到期

保险利益与损失填补

保险的定义

累计投票制

现代商法的新特征

题型:无变化

分值:和往年差别不大,名词解释3分,简答10/15分,论述15/20/25分(三个论述题分别的分值)

2023年考题经济法部分较为常规,除了一道名词解释“小规模纳税人”在日常复习中不常见,还有一道论述题是结合2022年4月新出的《意见》出题外,其他题目都是较为重要的知识点,往年也多有考察,其中“税收法定主义”和“市场支配地位”已经连续两年考察(22年和23年)。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总论、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税法的基础概念和理论。

商法部分考察较为灵活,名词解释中“商号权”、“董事会中心主义”均是不常见的知识点,具有一点的难度,考生需灵活作答。而“外观主义”也已经是连续两年考察。

简答题方面,主要是结合重点知识提出新问题,提问方式具有新意,考生可能会不知从何作答。实际上问题中的关键词都是考生平时复习最为常见的知识点,只要发散思维,用已知内容围绕问题作答,也可以得出不错的答案。

总的来说,经济法部分考察较为常规,只有一道论述考察到了热点;商法部分也没有超纲内容,只是名词解释部分考的比较偏,其他部分提问方式较为灵活,考生不能照搬照抄,需稍作思考,灵活作答。

出题情况:总体来说,较为常规

重点情况:重者恒重,存在同一知识点换个题型连续考察两年的情况。经济法部分均为平时强调的重点内容,商法部分虽没有那么常见,但除个别名词解释外,其他知识点在背诵讲义中均有所体现,属于考生理应掌握的知识点。

出题总结:结合2022年出题情况看,经济法基础知识的考察一直较为常规,出题重点在论述题上,会让考生结合时政问题作答;商法基础知识的考察均较为灵活,名词或者简答部分出题会比较“刁钻”,而论述题相较比较常规。

经济法一直是一个注重热点的专业,但近年来,热点考察的频率降低,考察的热点也不如我们设想的那样与法律紧密关联,而是会结合一些市场政策出题。这就导致范围过大,考生很难抓到到相应的热点知识。

814环境法

814环境法真题对比

环境基本法的特征

风险预防原则的贯彻

公民环境权的本质特征

环境标准的分类

源头控制制度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制度

自然资源开发禁限的范围

预防为主原则

环境法的目的

环境侵权惩罚赔偿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法条分析题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土壤污染,是指因人为因素导致某种物质进入陆地表层土壤,引起土壤化学、物理、生物等方面特性的改变,影响土壤功能和有效利用,危害公众健康或者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不确定,是关于噪声标准的法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的内容如下: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试分析上述法条。

国务院颁布条例,要建成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试分析环境刑事责任和环境行政执法的衔接。

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检察院发现,要求环境局惩罚,环境局拒绝惩罚,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八批指导性案例之行政公益诉讼案)

案例分析题

分析由于LED照射灯所造成的光污染进而形成的环境侵权责任。

无变化,题型仍旧是简答、论述、法条分析和案例分析。但是题量又增加了一道简答,今年是四道简答题。

考点对比(近两年未出现考点)

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主要制度;自然资源开发禁限的范围;环境刑事责任和环境行政执法的衔接。

1.出题情况

今年除了极个别两道题有不常规之嫌,其他的考点仍旧算是中规中矩,难度不算非常大,24的备考应当围绕考纲进行全面复习,一些边边角角或者热点知识点同时需要涉猎。

2.重点情况

今年真题的重点无疑是环境法律责任,作为拿分大头的案例分析、法条分析都围绕着环境法律责任进行展开和延伸,需要同学们的备考的时候注意环境法的重点转向,环境法的基础知识和诉讼板块同样需要烂熟于心,同时诉讼板块的知识点也要学会运用,极有可能出分析大题。

3.出题总结

1.稳打稳扎。环境法的基础知识仍旧是重中之重,拿下基础题才能够具备上岸的最重要构成要件。

815国际法

2023年真题

815国际法2023年真题

国际公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庇护

直接调整方法

卖方的瑕疵担保

普遍管辖权

公平互利原则

国际组织及其种类

外国法的查明以及我国外国法查明的方法

国际经济法的渊源

国家的基本权利

冲突规范的特点

国际经济组织的表决制度

国际法主体的历史发展

论述物权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及我国立法规定

即便大纲进行了修改,但题型仍然为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

由于大纲修改之后每个板块分值占比小,所以体量较为固定,即便是明年考察,体量也会维持在每个板块有两道名词解释、两道简答和一道论述。

就考点来看,由于是大纲修改的第一年,各个板块出题更倾向于从总论出题,也考察了考生容易遗漏的一些考点,例如“国际经济组织的表决制度”、“国际法主体的历史发展”。但从总体来看,题目较为简单,试卷中80%的知识点考察较为基础。

就重点内容来看,曾经的重点仍然是大纲修改之后的重点,例如“国际组织”、“国际经济法原则”、国私的“物权”和学说史部分,合卷前几年的真题仍然具有借鉴意义。

今年大纲进行了修改,由原来的分专业方向单独考察(分为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转变为今年每个方向都进行考察,即报考国际法的同学(无论是国际公法、国际经济法或国际私法)在初试中考相同的试卷,且三个方向的内容均占50分。但复试仍然分开进行复试,即掌握报名的那一专业的内容即可。

虽然进行了合卷处理,大纲也给出了明确的知识点范围。起初,大纲仅罗列了50分的具体知识点范围,剩下100分则为参考教材的所有部分。如今,虽然参考教材增加了,但每本书中需要掌握的内容减少了。

总体来看,大纲修改之后的备考难度实际上比大纲修改前的备考难度略低,大纲修改之后更便于考生掌握具体的知识点。

重点掌握大纲罗列的知识点。得大纲者得天下,在未来的国际法考研中,考生应当根据大纲开展复习,重点掌握大纲所罗列的知识点。尤其是在今年的国际私法部分,大纲所罗列的知识点基本上就是真题的题目。

对于国际经济法部分的大纲,由于大纲中包含“等”字,在复习该板块的时候,建议考生优先掌握明确于大纲上的知识点,然后在此基础上对包含“等”字的知识点进行扩展背诵。

前期可对照大纲看参考教材,理解教材中的基础概念与内容。由于大纲的知识点较为分散,背诵阶段可直接拿着按照大纲整理的中南录讲义进行背诵,同时,讲义中也增加了超纲的知识点,便于考生在应对出乎意料的超纲题时有话可答。

吃透近5年真题。虽然大纲进行了修改,考察内容进行了删减,但在过去成为重点的知识点,在大纲修改之后仍然作为考察的重点。中南录也收集了历年真题,便于考生在备考中抓大放小,提升复习效率,掌握考察的重难点。

但分析的主要目的在于确定高频考点,切忌单一的背诵真题答案,真题的知识点虽然是确定的,但其表述或是侧重点是不同的,直接背诵真题答案反而会让考生在考试中偏题失分。

816刑法

816刑法学真题对比

必要共同犯罪的内容和类型

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

一般累犯的成立条件

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的区别和不能犯未遂的认定标准

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

缓刑的适用条件

中断的因果关系

我国刑法关于老年人的特殊处遇规定

盗窃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客观

案例题

国家工作人员四人共同投资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四人的行为定性。

甲乙私拉电网捕猎野猪,后不小心致人死亡,二者是否共同犯罪以及行为定性。

甲乙互相斗殴,分别造成不同伤害,二人的行为定性。

贺某与石某共同搭建虚假平台进行交易,后石某退出,艾某是公司工作人员虽认识到公司有问题,但是依旧工作到案发,三人的行为定性。

816的考试题型无变化,题型依旧是简答题、案例题。刑法的题目考查形式一直很稳定,没有发生过变化,所以如今年无特殊情况,依旧可以按照该题型进行备考。

1.23年考察的题目可以看出,一部分题目并非是我们常规的复习重点。一直以来刑法在犯罪论中的考察较多,例如今年的考题:简述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的区别和不能犯未遂的认定标准,就是标准的重点考察。对于罪名的考察也是重点所在,这些都是能够把握的重点知识点。

2.还有一部分题目多都出自于刑罚论中,对于刑罚论中的知识点考察,近年来考试题目较少,关于简答题中简述刑法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这道题考生都知道这个原则的含义,但是无法将其进行整合,很难将知识点进行完整作答。

尤其是简述我国刑法关于老年人的特殊处遇规定这个题目,虽然考生备考都复习过,但是并没有成体系化进行背诵,答题还需要再整合,这就使得一些考生不可避免在此稍显不足。

23年的刑法考试可以说是相对较偏,所涉及概念不是常规的犯罪论重点,但是刑罚论的考点也是我们重点说明的考点,只是近几年一直不进行考察。

3.案例题分析能力一定要在备考过程中着重加强练习,不能只会背分则的罪名,而不会进行分析运用。

4.最后还需注意一点,考生在备考过程中,对于一些常用法言法语一定要有所了解,一些刑法基本原则知识点要尽可能知道基本概念。

817侦查学

817侦查学真题对比

侦查决策

同一认定

追击堵截

破案

刑事技术鉴定人

侦查外在价值

从人到案的侦查途径

侦查制度

简述七何要素

紧急性侦查措施

侦查技术应用的基本原则

侦查技术的任务和作用

侦查情势的构成

侦查学和法医学的关系

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侦查难点

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

现场勘查的任务和要求

静态案件的构成

立案

侦查策略、侦查措施和侦查技术的关系

侦查途径选择的基本原则

侦查的发展动力和趋势

目前来看,2023届817的真题依旧保持着4个名词解释、3个简答和4个论述的传统,在题型上没有太大的变化,因此考生在后续的模拟中也可以按照这个模式练习。

2023届出题偏常规,可以说整张试卷没有难题,都是用心复习过就会的题,都属于大纲范围内的题,没有超纲题,以往都会有5-10分的超纲题,但是今年没有。

目前看来,2023届的考卷上的题目基本上都是近十年的高频考点,例如同一认定、侦查的外在价值、侦查的发展动力和趋势都属于已经考烂了的知识点。因此在24届的复习上仍然可以遵循一个重者恒重的原则。

1.重者恒重

按照2023届考卷来看,反复考的高频考点依旧是我们需要重点掌握的内容,特别是复习的晚的同学,来不及横扫大纲就需要把这些近十年反复考(指十年内考了3次及以上的知识点)的内容重点掌握,把这些内容掌握了之后学有余力再去扫荡其他冷门知识点(例如哲学板块)

2.心态放平

817不得不说还是性价比比较高的专业,在出题上并不会太过于灵活导致无从下手,或者题目开放性太强不好拿捏,只要是认真复习,反复记忆的,基本上都不会考的很差,或者说会取得不错的高分。

833知识产权法

833知识产权法真题对比

专利权的新颖性

注册商标的续展

复制权

专利的许诺销售权

注册商标无效宣告

著作权合理使用的三步检验法

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

作者推定和认定原则

商标限制中的正当使用

职务作品及其权利归属

民法典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

商标注册的诚实信用原则

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实质条件

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基本原则

专利的行政保护

著作权法中关于作品的规定

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法中的适用

23年真题与22年真题题型、数量及分值分布完全一致,即四道名词解释(每道5分)、八道判断(每道5分)、三道简答(每道10分)、两道论述(每道20分)以及一道案例分析题目(20分)。法条分析近三年均未再次考察。

考点对比(近两年未过出现的考点)

知产近几年的真题减少了对于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较小客体类型知识点的考察,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一样多以判断题形式简单考察。

23年真题从整体上看,考察较为基础,大部分题目所考知识点均可在教材中找到,但也出现了考察细节知识点如合理使用三步检验法、商标续展的倾向,并注重考察知产与其他法律的关系,如专利的行政保护以及民法典与知识产权的关系(该题系21年论述原题)。

题目内容分布也较为均匀,如名词解释总论、著作、专利、商标各出一个,简答也是三大主要法律各出一个,案例分析则在三法中轮流出题一般不会与上一年度重合。

稍难的题目为论述第二题关于诚实信用原则在商标法中的适用,该题实际是19年商标法修改的热点问题,在书上论述篇幅较少,可结合商标法修改目的以及其他条款进行分析。

全面复习基础知识永远是最重要的。从历年真题均可看出基础知识分值较高,且略微超纲的题目也可结合基础知识进行分析解答,所以先夯实基础,在有余力的情况下再阅读论文。

细节知识点也要抓住,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知识产权的保护章节内容较繁琐、容易弄混且往年考察较少,今年则以分值最高的论述进行考察。

重视历年真题,考过的知识点仍然会重复考察。如知识产权的特征几乎每年都会考察,民法与知产的关系作为长期的热点问题在初试与复试中多次出现,因此,通过历年真题了解考试重点、答题思路也非常关键。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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