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组织学论文(共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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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组织学论文

【摘要】

现代公共行政强调对公正和社会公平的追求,认为实现正义和社会公平恰恰是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结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理论有着更为重要的社会现实价值。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改革和执政能力的建设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

新公共行政社会公平政府启示

一、浅析对于社会公平的理解

从学科定义的角度看,社会公平是指按照一定的社会标准(法律、道德、政策等)正当的秩序合理地待人处事,是制度、系统、重要活动的重要道德品质。公平包含公民参与经济、政治和社会其他生活的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分配公平。公平是维护社会群体团结的黏合剂,不公平感会加剧社会的不信任,可以预料,不公平会导致政体合法性的下降。公共行政的“公共性”决定了它的公正性和正义性。现代社会要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是要使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的协调,使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在公共行政中发扬公平正义的精神。

二、“新公共行政”之社会公平理论解读

他们的基本思想是,要以社会公平作为核心的价值,建构一种入世的、改革的、具有广泛民主的新公共行政学,其主要观点是:

1、社会公平和社会正义是公共行政的核心价值。新公共行政学认为,传统的公共行政学注重公共服务管理的效率、经济和协调性,它的焦点在于高层管理和重要职能部门的管理,以至于有效的、经济的和协调性经常以社会公平为代价,而实现社会公平恰恰是新公共行政的基本目标,因此要在公共行政学的经典目标和理论基础中增加社会公平一项,并以此为核心重塑现代公共行政的价值体系。总之,倡导公共行政的社会公平是要推动政治权力以及经济福利转向社会中那些缺乏政治、经济资源支持,处于劣势境地的人们。”据此,新公共行政学提出自己的目标:现代公共行政必须考察政府提供的服务是否促进社会公平,效率必须以公平的社会服务为前提、为代价。

2、以社会公平为核心,致力于突破传统公共行政学以政治与行政两分法为基础的思维框架。新公共行政学拒绝“政治中立”的观点,认为行政系统游离于政策制定之外的状况根本不存在。行政人员既从事行政执行,也从事政策制定,“行政管理者不是中性的。应责成他们承担责任,把出色的管理和社会公平作为社会准则、需要完成的事情或者基本原理。”

对行政人员的决策地位的认识采取积极态度,有助于提高行政机关及其人员的自觉意识,即除在执行政策中尽职尽责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使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3、主张民主行政。新公共行政学认为,民主行政的核心在于尊重人民主权和意愿,实现社会正义和社会公平,反对滥用权力和行政无能。民主行政要求公众需要是行政系统运转的轴心,即公众的权利或利益应高于政府自身的利益扩张和利益满足。他们期待着公共行政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的领域,即建立民主行政的模型,并主张通过行政改革使民主行政得以实现。

三、当代中国社会公平现状分析

从当代中国现状来看,由于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不公平、不公正现象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在逐步扩大。有学者认为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城乡差距已经成为中国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最大的体制性障碍。尽管农民人口最多,但却是最大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其他阶层的`歧视,突出表现为机会不均等,待遇不公正,社会地位低下。其次,由于原有基础和主客观条件不同,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也在逐年扩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区发展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是“一个中国,四个世界”,不仅表现为人均收入或人均GDP差异大,而且还表现为其他经济、社会指标差异甚大。从各地区看,第一世界是上海、北京,占总人口的2.17%,相当于世界的高收入国家;第二世界是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江苏、辽宁,占总人口的21.8%,相当于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第三世界像山东等地区,相当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占总人口的21.76%;第四世界大部分是中西部地区,占总人口的50.57%。还有,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不公正现象,等等。尽管改革开放不到三十年,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由此现状来看,我们的政府还任重而道远。

四、社会公平理论对改善我国现状的启示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必将促进社会公

平的全面实现。然而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其中各级政府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具有公共行政职能,公共行政占有且支配各类社会资源,代表社会公正,公平和正义,主导社会发展的方向,不可替代的作用。

我国政府的行政改革应该以法治为契机,针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实现面向社会公平的公共行政改革。具体说来,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进行:首先,政府在管理过程中要树立以人为本的行政理念,强调尊重人,解放人,依靠人和为了人,时刻把人民的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牢固树立人民主人观和权力服务观,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服好务,建立一个高效廉洁的政府,实现“阳光”行政。其次,建立和健全服务型政府的职能体系。树立服务理念,充实和强化社会服务职能,加强诸如基础设施、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保险等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只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公平和稳定。再次,逐步完善以社会公平为取向的公共政策。社会公平的实现需要政府通过制定公共政策来保证,否则,社会公平的实现将没有现实的依托,只能是一句空洞的口号。最后,政府部门要不断建立和完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从根本上给人民群众的生活给与制度上的保障,消除人们的后顾之忧,才能从根本上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也才是真正的社会公平。

总之,社会的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永恒主题,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政权的合法性,是各国政府公共行政中都应重视和坚持的加值标准。通过对新公共行政中关于社会公平理论的学习和研究对于我们更深刻的理解公共行政的精神以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有着深刻的社会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1]詹姆斯Q威尔逊.官僚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乔治弗雷德里克森.公共行政的精神[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俞可平.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N].光明日报,-3

[4]景天魁等.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行政组织学的论文

论新公共行政中的社会公平理论对我国政府管理的启示

【摘要】现代公共行政强调对公正和社会公平的追求,认为实现正义和社会公平恰恰是公共行政的根本目的。结合我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现实需要,新公共行政学的社会公平理论有着更为重要的社会现实价值。对我国政府管理的改革和执政能力的建设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

【关键词】新公共行政社会公平政府启示

首先,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差距在逐步扩大。有学者认为现代中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城乡居民之间的二元经济结构矛盾,城乡差距已经成为中国发展面临的'一大挑战,也是中国进一步发展生产力和促进社会进步的最大的体制性障碍。尽管农民人口最多,但却是最大的弱势群体,受到社会其他阶层的歧视,突出表现为机会不均等,待遇不公正,社会地位低下。其次,由于原有基础和主客观条件不同,我国地区发展差距也在逐年扩大。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地区发展差距最大的国家之一,是“一个中国,四个世界”,不仅表现为人均收入或人均GDP差异大,而且还表现为其他经济、社会指标差异甚大。从各地区看,第一世界是上海、北京,占总人口的2.17%,相当于世界的高收入国家;第二世界是天津、浙江、广东、福建、江苏、辽宁,占总人口的21.8%,相当于世界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第三世界像山东等地区,相当于世界下中等收入国家水平,占总人口的21.76%;第四世界大部分是中西部地区,占总人口的50.57%。还有,我国当前的社会保障制度也不健全,在许多方面存在着不公正现象,等等。尽管改革开放不到三十年,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但由此现状来看,我们的政府还任重而道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法治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许多新思想,采取了许多新举措,取得了法治建设新成效。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反映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必将促进社会公

[1]詹姆斯Q威尔逊.官僚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3]俞可平.社会公平和善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石[N].光明日报,2005-3

[4]景天魁等.社会公正理论与政策[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革新论文

组织学与病理学都是侧重于形态教学的医学基础课,这两门课基本原理相同,所不同的是:组织学的教学主要要求学生掌握正常组织细胞的显微镜下结构,而病理学的教学则主要要求学生在掌握人体正常组织细胞形态的基础上,了解人体组织细胞在疾病状态下所发生的病理变化,是联系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的纽带,又被称为异常组织学。近年来,组织学与病理学的基础理论研究取得了飞速的进展。

一、理论教学

1、正确处理课程教学中的重难点问题是搞好组织病理学教学的先决条件组织学与病理学教学的侧重点不同,在教学过程中,要着重讲述正常组织与病变组织的区别。在教学实践中,病理变化与临床表现之间的关系就成为组织学与病理学的教学难点。病理学内容涉及临床教学跨度较大,教学内容中所描述的'病理变化与临床症状、体征。

对初学者来说往往觉得既陌生枯燥,又难以理解和记忆,对此,医学院通过临床交流的方法,使授课教师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从而能在讲课过程中将各章节、各系统疾病中主要的病理变化及相对应的临床表现加以总结归纳,使其条理化,用设问的方式将每一个主要的病理变化与相应的临床表现之间的联系,详细阐述,层层展开,并做到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引导学生思考,注意正常和异常之间、各系统疾病之间的比较,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不断结合临床实例讲解说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2、合理的课程设计是组织病理学教学的关键组织学与病理学同属形态学范畴,教学目的是使学生通过正常组织细胞形态的学习掌握在此基础上发生的病理变化,具有很强的教学连续性。长期以来,这两门课的教学始终处于分离状态,虽然我院组织胚胎教研室与病理教研室已合并为组织病理教研室,但是,合并后的教研室在教材、教师、实验、课程安排等方面仍是各自为政。特别是第二学期开设组织学,第四学期开设病理学的课程安排影响到在上病理课时,学生对一年前所学的组织学知识已淡忘。在这种情况下,病理学教师在上课时不得不占用很多课时来复习组织学的主要内容,即便如此,学生对组织学的细节概念仍很模糊。因此,在病理学教学过程中,许多学生对教学内容难以理解。

二、实验教学

组织学与病理学实践性较强,组织病理学理论通过实验得到验证,学生也通过实验课直观地认识组织细胞正常与异常的形态结构,加深对所学理论的理解,实现感性到理性的飞跃。以往的实验教学一直停留在老师简述理论,学生看看标本的旧模式上,学生动手少,兴趣低等弊端逐渐显露,致使实验课流于形式,背离了实验教学的初衷。自20起,我院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对实验教学进行了改革:

2、培养学生独立完成实验的能力。创造性实验新模式,遵循学生动手,教师指导,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实验开始由教师简单介绍实验概况,并做教学演示,然后,由学生从解剖动物、建立动物模型,直到制作标本,独立动手完成实验的全过程。以病理学心血管实验为例,学生自己动手建立高血脂动物模型,在直观高血脂症大中型动脉主要病理变化的同时,加深了对动脉粥样硬化的定义、病因、发生机制及病理变化等基本理论的理解。在此过程中,以建立动物模型为主线,将组织细胞正常与异常形态的理论知识,通过实际演练展现在学生面前。这就锻炼了学生的动手能力,实现了知识认知过程从感性到理性的转变。

3、引导学生提高创新能力。创造性实验教学与过去实验课相比,所不同的是重视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学生在实验单元结束后,不仅要完成教师布置的实验画图,掌握已学的书本知识,还要撰写实验总结,对实验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现象进行思考,谈体会,提看法。教师在实验课教学中,主要对学生起指导和引导作用,使学生逐步了解实验内容,并不断提出问题要求学生解答。

行政论文初稿

行政管理的法律规避问题分析

摘要: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不断的发展。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都出现了很大的变动。出现了法律的一些变动状况。其中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存在着一些规避的现象,这种现象的存在是具有双面性的。它有好的一面,有不好的一面。为了使行政管理方面逐步的走向规则化法制化的道路。对法律规避的一些现象,要去正确的指引,人们要对它也要有一个正确的方向。努力的去克服一些在发展的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努力的去建设法治的社会。

关键词:行政;管理;法律规避

前言

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的现象是普遍存在的,在一些条令颁布以后,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定规避现象就变得更为突出。如果长此以往,会严重地阻碍我国其他方面建设的发展。对于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一些现象,我们要去仔细的针对他进行一定的研究。既要看到它积极的一面,也要看到它消极的一面,采取一定的措施去解决这些负面的东西,推动行政管理走向科学化法治化的发展道路。

一、行政规定的法律规避的表现

二、行政实体法律规避的现象

三、对于行政现象中的一些规避现象的评析

行政管理中法律存在一些法律规避现象,这种现象虽然不能够禁制,但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去进行减少。他出现这种状况有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一些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上,并没有十分科学和先进经验,停留在过去的一些处理方式上。有些法律法规掌握得并不是十分完备,地区差异在此方面表现的十分明显,有些地区接受到一些法律教育要明显的比其他区域较好。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也会使行政的有关部门去作出相应的举措。为了使行政管理方面尽量的去避免一些规避的现象,应该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积极的改进,努力的提高和改进所出现的这些问题,尽量的去减少一些情况的发生。国家也要在此方面进行一定的调控措施,让政府能够真正的为人民去进行服务。

四、结语

对于行政管理中法律规避的问题,我们要针对所出现的这些问题逐一的去进行解决,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之下,遵循着国家的一些规定的道路,并且坚持不懈的走下去,不要因为一点困难就放弃。只有这样,才能够真正的促进我国行政管理法制化的一些发展,如果在这方面发展成功的话,将会有力的促进国家经济的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作出一定的贡献。要将行政管理中的问题变的灵活化和简单化。要有一定的原则性和规则性,努力的发挥各种监察管理机构的一些作用,更好去的建设行政管理方面。

参考文献:

[1]李季.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题[J].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4):92-98.

[2]陈沫.行政管理中的法律规避问题研究[D].外交学院,.

[4]邢秀芬,张玉华.法律规避效力问题研究[J].吉林教育:教科研版,2017(10).'

摘要:频频曝光,背后的权益错综复杂。权力联手暴力在一个个小范围内形成强制力,形成自己的规矩,架空国家的法律,实施违法行为,侵犯人民利益。地方政府可以加强立法,执法,行政各方面的制度建设,制约地方黑恶权势的介入,实施有效的人民监督和明细的惩罚机制,以期解决激化的民众逆反心理。

关键词:地方政府法社会学制度建设

一、问题的提出

每年各地政府都会投入大量的警力、财力整顿脏乱差的进街道。但是现象层出不穷,暴力抗法现象也屡禁不止。前两年电视上有两则报道:一是开种子商店的农民用硫酸泼了工商执法人员;一是,一位残疾青年身泼汽油,抱住主持清理非法运营摩托车的某局长。这样真实的案件时时上演,类似的事件曝光更多。网络上流传一段关于广州某城管中队的执法视频。视频显示,一名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仅踢翻小贩摊位,还涉嫌殴打用手机拍摄视频的路人,甚至语出惊人地对小贩称,“那你去死吧,这么多人,死你一个两个有什么问题?”众所周知,城管形象之不佳,已有时日。甚至有顺口溜这么描摹城管:“一声霹雳一把剑,一群猛兽是城管,抢必狠,打必烂,砸掉摊位再罚款!”这种定义虽有偏颇之处,但城管在坊间有如此恶劣形象,还是值得反思的。

二、我国联合执法机制

联合执法是我国很特殊的一项行政管理机制。一般由政府行政命令再由区城管局组织,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办,派出所,环卫所、以及各社区居委会各部门通力合作的联合执法行为。

虽然名义上执法主体是各个行政机关,但是,大部分联合执法机关都雇佣临时工进行实际执行。雇用临时工的行为在我国学理上属于行政委托行为。但是行政委托的法律要件中包括行政委托对象应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者个人。行政委托对象合法性是指受委托人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则其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以及具有实施行政事务的现实条件等;受委托人如果是个人,则应当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且具备实施行政事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但是由现实状况来看,在拆迁,清场等行为中需要强制执行时,参与执行的临时工大多不具备这种权利能力和素质。甚至由实践可知,参与执法的部分人员是地方组织的人员,在执行过程中,会使用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显然这样的行政委托对象是不适格的。但是,为何有些地方机关会联合这样的不适格社会力量去参与执法。

三、机制滋生的权益

本文也要探析为何事件在全国各地屡屡上演却屡禁不止。首先,被雇佣执法者多是当地地霸,比行政机关更了解每条街的情况,当没有程序限制时,他们可以用各种方式迅速的让这些商贩搬迁,当出现不配合时也可以使用各种方式包括暴力方式,促使他们拆迁,充分显示了效率性。而且一旦发生纠纷,法律责任由这些组织承担,执法机关不需要承担任何行政责任。执法机关认为每次清理完这些违章帐篷或板房就是完成了任务。每次刚刚清理好的街面,不到三天即死灰复燃,到底是谁让人民这么心安理得,踏踏实实的重新拉电,搭帐篷,而且也确确实实的安安稳稳的度过一年又一年不检查的日子呢?这背后的权利屏障让人深思。“地方政府黑化”这一名词折射出一些利益链条的脉络。

(一)首先,小商小贩的生存权必须首要考虑,同时必须兼顾公共安全。

我国小商小贩大多外来务工人员,还包括一些下岗无业人员,数量庞大,根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全国外出农民工总量14533万,总数达2.42亿人,预计会达到2.44亿人左右。这些小商小贩属于农民工的一大部分。他们的的生存权是人权的基本内容,是法律首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我国民生问题的关键。政府不应该让社会管理权与人民的权利发生冲突,而是秉持政府只是人民的守夜人的理念,管理权转变为服务义务。兼顾协调各方利益,统筹规划城市管理,合理优化权力格局。

(二)整合、强化、完善社会控制系统。

结语

随着事件的多次曝光,政府高层也应该对此类事件采取一定的规制措施。从政府内部体制改革做起,逐步建立,高效、完善、便民的司法,执法机制。不仅做到依法执法,也要做到文明执法。只有人民与公正开放的政府相互沟通,理解,共同抵抗社会黑恶势力,才能形成真正的和谐社会。意欲不劳而获的懒惰者,失去贪婪的庇护者,也终将改邪归正或者被正义社会所抛弃。体制不仅要经得起逻辑的检验,更要经得起实践的检验。

[1]刘焯:《法社会学》,北京大学出版社,版。

[2]徐昕著:《私力救济》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版。

[3]姜明安著:《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版。

行政论文范例

摘要:人类社会生活的改变,最终是由社会生产力所决定,当今社会科学技术的第一生产力作用日益凸现,信息科学技术作为现代先进科学技术体系中的前导要素,它所引发的社会信息化则将迅速改变社会的面貌、改变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对社会生活产生巨大影响。

关键词:信息技术公共行政影响

一、信息技术概述

信息技术(InformationTechnology,简称IT),是指利用电子计算机和现代通讯手段获取、传递、存储、处理、显示信息和分配信息的技术。信息技术的学科结构十分复杂,但具体来看,信息技术主要包括以下几门技术:感测与识别技术、信息传递技术、信息处理与再生技术、信息施用技术。

信息技术改变人们的思维方式、行动方式进而改变着人们生活的环境。信息技术的影响渗透到经济增长方式、人类社会时代、思维方式、教育方式、生活方式等等方面。公共行政是信息技术方方面面渗透并影响的一个方面,下面我们将简述信息技术对于公共行政的影响。

二、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影响

公共行政,就是国家行政机构依法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有效活动。而其主要功能有以下几点:提供公共产品、实现社会公平、实施管制、宏观调控。因此,公共行政对于人的生活以及国家的管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在公共行政运行过程中涉及行政管理模式、行政组织与人员、行政公文、行政环境等因素,下面我们将就这些因素分别论述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积极影响以及消极影响。

2.1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推动促进

(一)促使公共行政中管理模式的更新。为迎接信息社会的挑战,推进政府部门办公自动化、网络化、电子化、全面信息共享,从而提高公共行政的效能已成为全球范围追求的新的政府管理模式。目前,西方发达国家为提高国际竞争优势,相继推出基于网络构建的“电子化政府”,作为提升政府效率的重要措施。所谓电子化政府是指政府有效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不同的信息技术服务设施对政府机关、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的公共服务,用以促进政府与社会的双向沟通。它的基本功能包括:传递信息、政府网上办公、开展政府公共关系。

信息技术的这一应用实现了精简政府机构、减少政府开支、提高政府效率以及更好的开展政府公共关系。

(三)更加准确定位行政目标,使行政方法更加便利。从公共行政的概念可以得知,其客体是社会公共事务,因而行政决策的目标必须围绕着社会公共事务来展开,一切应以公共产品的消费者满意为决策。因而决策过程必须民主公开,最大程度的让民众参与决策,集合众力准确把握目标,减少失误。而信息技术的应用为政府于人民提供了更多便利的沟通交流方式,有利于增强处理公共事务的凝聚力,也使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相对提高。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电子化政府”越来越完善,这就促生了新的行政方法。改善现有行政方法的信息基础和信息通讯手段。电子会议、远距离控制,分布式工作等新方式的产生大大便利了行政方法的实施。

2.2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消极影响

(一)增加了政府以及个人信息的不安全因素。信息技术的发展促使大量信息以及文件记录的电子化,网络化。网络中众多不安全因素如病毒,黑客等极可能导致信息的冗余,篡改或是丢失。同时对于行政公文还有诸多不利因素:文件记录的原始性、凭证性受影响。电子文件的可随意复制和编辑使其原始性难以确认:重要的原始文件容易丢失。由于电子文件形成过程中只考虑其现实作用,不具备传统文件的~整套严密的管理流程,这导致大量电子文件流失;由于存储设备状况的未知性也致使许多电子文件的丢失同时由于存储设备的'不断老化和更新致使大量文件的冗余或是不可再用。

(二)公共行政的信息化、公开化在增加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的同时也弱化了行政机构的主权。在社会的注视、舆论的监督和外部干预的影响下,行政机构对于事务做出决定的自主性日益受到削弱。三、小结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必然会使人类的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其影响力渗透各个领域。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公共行政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使行政人员不断审视自身,提高自身素质和综合能力;使政府不断审视自身,提高自身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效率。同时也给公共行政的完善带来更为严峻的挑战。公共行政要紧随时代发展,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谋求更好的发展。

[1]朱志红,信息技术的发展及未来走势浅析[J],计算机与信息技术,

[2]夏书章,行政管理学[M],中山大学出版社,

[3]李传军,信息技术对公共行政的影响[J],中国行政管理,

模块化组织学实验教学的实践和体会论文

实验教学是组织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模块化教学模式中,教育理论与实验教学的统一使实验教学作用凸显,延伸了组织学的学习。在实践中我们对教学进度、教学方法、考核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以适应模块教学的需要和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实践能力人才的需要。

近几年我们学院推行模块教学课程改革,其教学打破了原有学科壁垒,建立以“器官系统”为中心的课程模式,将具有关联的基础学科课程内容整合在一起,各学科围绕一个器官系统讲授,从大体结构、微观结构到生理功能、病理改变、药理作用,形成一个“器官系统”的整体性认识,使学生深刻理解、灵活运用知识,应对现实的综合问题[2,3]。模块化教学体系中的组织学实验教学在教学计划、教学进度、教学方法、考核方法、实验室管理等方面发生相应改变,以适应模块教学的要求。根据近两年模块教学实践,我们概括总结了模块教学体系中组织学实验教学的特点。

一、模块化教学体系促进组织学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更为统一

以往组织学实验课程依附于理论课程,课程安排延后于理论课,是理论教学的'补充与验证。原教学安排以大班为单位讲授理论,小班讲授实验课;教学内容以一系统为一课程;实验课授课方式为先复习理论要点并示教,再进入实验观察。模块课程体系中组织学全部安排小班授课,实验课程融合于理论课之中,理论讲授与实验观察同步进行;教学内容中减少生理功能介绍。理论与实验内容衔接细致到章节内某个器官、组织或细胞;知识点讲授完,直接进入实验观察,把平面知识变成立体图像,加深理论知识的掌握。

二、模块化教学体系实验教学使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多样化

现阶段医学学科发展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创新思维的训练,鼓励在教学中引入以解决问题为核心的探究性实验教学[4]。传统的组织学理论教学虽然引入了多媒体技术,但仍以教师讲授为主;实验教学主要是镜下观察验证理论知识,教学开展灵活,一些改革尝试主要应用于实验教学教学方法、教学技术[5,6]。模块课程体系中实验与理论的同步进行,便于教师采用互动式、启发式、问答式等多手段开展教学,使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教师提出问题,学生通过实验观察自主学习,教师引导学生思考、总结归纳。如在消化系统模块肝脏部分,教师可先由学生显微镜观察肝脏切片,引导学生从肝细胞形态、分布、肝细胞之间、肝小叶之间等方面回答问题,归纳肝小叶的结构,总结肝脏的结构特点,这样由实验教学引入理论教学,再由电镜图片补充微细结构,强化学生理解。模块化教学强调教学过程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训练学生思考、分析,学会学习,享受学习的乐趣和成就感。

三、实验教学贯穿于模块教学始终,促进开放式实验教学实施

开放式实验教学是实验教学改革的另一探索[7,8],模块教学中知识应用时效性促进了开放式实验教学的开展。模块教学体系中各系统生理结构、功能、病理变化、药理作用等按照一定顺序进行,学生在学习组织学形态之后直接进入生理功能学习,结构与功能的对应得以很好的展现,学到的知识得以及时应用。另一方面,学生在学习生理、病理等内容后易返回组织学观察对比正常组织结构,使组织学学习延伸于整个模块中。如在炎症学习时,致炎因子的不同,渗出的白细胞也不同。学生可返回组织学实验中观察白细胞的种类形态,继而记忆葡萄球菌、病毒感染、过敏反应的疾病特点。

模块教学使学生及时应用前面学习的知识,而后续学习涉及到形态结构的,一可以利用开放实验室温故、加深理解;二发现问题及时在实验室得到指导与解决。同时系统化、一体化的知识体系使组织学实验与其他学科实验联系紧密,渗透到到其他学科的设计性实验,教师在组织学实验方面给学生指导,制定完善的实验方法,分析实验结果,培养严谨的科学思维。

四、模块教学促进组织学实验教学考核方式多样化

近两年,我们在模块教学改革中对实验考试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加大平时实验课考核力度,进行平时考核与最终考核相结合原则。考核方式包括两部分:

第一,平时考核:利用数码显微镜的拍摄功能,学生对实验课显微镜观察的视野拍照存于电脑,上传至教师电脑,根据其观察结构层次与标识,考核其理解程度及显微镜操作。

此外,鉴于模块课程体系按系统分阶段授课,各模块组织学实验统一期末考核,考核内容的整合有助于学生全面的了解人体结构特点,整合组织学的知识点。

五、总结与展望

种植体骨磨片组织学效果对比论文

目前,对种植体周围骨愈合和骨结合的研究方法主要采用骨形态计量学分析方法。而种植体与其周围骨组织的结合状态、成骨效果以及骨细胞学研究可通过组织学方法观察、研究和分析。不脱钙种植体骨磨片能完整显示种植体与骨结合的界面和矿化结构,不同磨片染色后,骨组织细微结构显示不同。本实验通过3种不同特殊染色方法进行种植体骨磨片染色,对组织显示效果进行比较分析,探讨种植体骨组织形态学的研究方法,为种植体骨形态计量参数的研究提供依据。

1材料和方法

1.1种植体骨组织取材与预处理

在Beagle犬胫骨植入12枚BLB纯钛圆柱状种植体(北京莱顿生物材料有限公司),8周后处死动物,制取种植体骨组织标本,将其固定于甲醛溶液48h,酒精逐级脱水,氯仿透明,甲基丙烯酸甲酯与邻苯二甲酸二丁酯混合液浸润、包埋[1]。

1.2种植体骨磨片的制作

将修整好的包埋块固定于EXAKT300CP切片机(Leica公司,德国)切取200~300μm厚的切片,然后用EXAKT400CS磨片机(Leica公司,德国),分别以粒径18μm(800目)、11.5μm(1200目)、5.2μm(2500目)水砂纸将切片磨至10~15μm厚,最后以粒径3.2μm(4000目)水砂纸抛光切片组织表面至完全无磨痕。每个标本制作3张磨片,分别采用3种不同染色方法进行染色。

1.3配制染色液

1.3.1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液[2]亚甲基蓝染液包括溶液A和溶液B。溶液A:亚甲基蓝1g,蒸馏水75mL;溶液B:高锰酸钾1.5g,蒸馏水75mL。将溶液A、B混合,100℃水浴至沉淀溶解后冷却至室温过滤。苦味酸酸性品红染液:冰醋酸0.5mL,酸性品红0.25g,甘油10mL,蒸馏水90mL,加苦味酸至饱和。

1.3.2Goldner’s三色染色液[3]①Weigert’s铁苏木素液由溶液A和溶液B混合而成。溶液A:1g苏木素溶于100mL95%乙醇溶液;溶液B:1.16g三氯化铁、100mL蒸馏水、1mL盐酸混合。②丽春红-酸性品红液:0.4g丽春红、0.1g酸性品红、0.6mL冰醋酸与300mL蒸馏水混合。③磷钨酸-橙黄G液:15g磷钨酸与300mL蒸馏水混合后,加入6g橙黄G混匀。④亮绿液:0.9g亮绿、0.6mL冰醋酸、300mL蒸馏水混合。

1.3.3甲苯胺蓝染色液①柠檬酸(枸椽酸)磷酸缓冲液由溶液A、B混合而成。溶液A:0.1mol/L柠檬酸溶液,由柠檬酸20.01g加蒸馏水至1000mL配制而成;溶液B:0.2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由十二水磷酸氢二钠71.6g加蒸馏水至100mL配制而成;取溶液A32.3mL、溶液B17.7mL,混合即成pH值为3.8的缓冲液。②甲苯胺蓝液:甲苯胺蓝2.0g溶于100mL缓冲液,溶解后过滤,用1mol/LNaOH调pH值至3.8。

1.4磨片染色

1.4.1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4]将磨片置于亚甲基蓝染液染色,60℃水浴15min,滤纸吸干染液;60℃蒸溜水漂洗,干燥;酸性品红染液染色5min,滤纸吸干染液;95%、100%乙醇脱水,二甲苯透明,树脂封片。

1.4.2Goldner’s三色法[4]将磨片脱塑至水,Weigert’s铁苏木素液15min,蒸溜水漂洗1次,流水冲洗15min,蒸馏水漂洗1次,丽春红-酸性品红液15min,1%醋酸液漂洗2次,磷钨酸-桔黄G液8min,1%醋酸液漂洗2次,亮绿液15min,1%醋酸液漂洗2次,70%乙醇漂洗1次,100%乙醇漂洗2次,二甲苯透明,树脂封片。

1.4.3甲苯胺蓝染色法将磨片脱塑至水,甲苯胺蓝染色液10min,柠檬酸(枸椽酸)磷酸缓冲液冲洗2次,1min/次,吸干磨片水分,乙醇脱水2次,1min/次,二甲苯透明2次,1min/次,树脂封片。

1.5组织学观察

将3种特殊染色法染色后的磨片置于倒置相差显微镜下,观察并采集图像。

2结果

2.1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

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后种植体骨结合界面清晰,种植体表面羟基磷灰石(hydroxyapatite,HA)涂层为紫红色,成骨细胞及细胞核、类骨质显示清晰,成骨细胞核染成深蓝色,细胞基质染成淡蓝色,类骨质为紫灰色。新骨组织为深红色,与种植体骨界面分界清晰,原矿化骨组织为红色,与新生骨分界较模糊(图1A)。

2.2Goldner’s三色法

Goldner’s三色法染色后种植体骨结合界面清晰,种植体表面HA涂层为亮绿色,新生骨为深绿色,原矿化骨为绿色,二者界限清楚,成骨细胞为橘黄色,着色浅,不能分辨细胞核及其基质,类骨质染成橘红色,成骨细胞与类骨质分界模糊(图1B)。

2.3甲苯胺蓝染色法

甲苯胺蓝染色显示种植体骨结合界面较模糊,种植体表面HA涂层为蓝紫色,新生骨为深蓝色,原矿化骨为淡紫色,二者界限清楚;类骨质为浅蓝色,钙化前缘为绛紫色颗粒,成骨细胞呈深蓝色,与新生骨分界模糊,类骨质与新生骨界限不清(图1C)。

3讨论

综上所述,在种植体骨组织改建研究方面,Gold-ner’s三色法及甲苯胺蓝染色法有优势,利于观察新矿化骨与原板层骨,利于骨形态计量学的测量。而在种植体骨结合界面的细胞学研究方面,骨磨片染色宜采用亚甲基蓝-酸性品红染色法。如需对种植体骨结合界面进行全面研究,则须行2种或以上的染色方法以弥补染色显示的不足,获得全面的骨结合与骨愈合及骨改建成熟的参数。本研究仅对HA涂层种植体骨磨片染色进行比较,其他表面种植体骨界面染色效果需进一步研究。

组织学与胚胎学青年教师培养策略论文

1加强师德修养教育

结合学校的统一安排,对新到岗的青年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使青年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理论知识,提高教师职业道德。邀请本学科德高望重的老教授为青年教师传授如何为医学大学生上好组织学与胚胎学课程,如何做一个受学生欢迎的好教师的体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引导青年教师爱岗敬业,投身医学教育事业。向青年教师讲解学院及本学科历史沿革、发展状况、取得的成绩、未来发展目标等,指导他们把个人成才与学科建设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使其树立崇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增强青年教师从事组织学与胚胎学教学工作的自豪感。

2实行导师负责制

对青年教师的成长来说,导师指导可以使其少走弯路,迅速提高教学水平。教研室选派教风好、敬业爱岗、师德高尚、教学经验丰富、科研水平高、教学效果优秀的教授作为青年教师的指导教师,负责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性指导。导师的主要职责是:帮助青年教师树立良好的教风、学风,培养青年教师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爱岗敬业的道德品质;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背景,给青年教师制定学习计划、必读及选读参考书目,检查读书笔记,提高专业知识水平;指导青年教师做好备课、书写教案、试讲、答疑、批改作业、实验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鼓励青年教师大胆进行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帮助青年教师确定科研方向,让青年教师加入自己的科研团队,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工作,提高科研水平;督促青年教师制定中长期学习、进修计划,加强继续学习,为青年教师的长远发展提供指导。

3系统学习组织学与胚胎学的理论知识及实验技能

4严格执行试讲和双边听课制度

5为青年教师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教研室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青年教师提供多渠道再学习的机会。一是实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计划,选派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到国外知名院校进修深造,以拓展学术视野,提高学术水平。他们回国后均在课程建设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已成为本学科的教学和科研骨干。二是积极组织青年教师参加郑州大学、河南省及全国的各种教学基本功大赛,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教研室给予表扬和奖励。近年来共获得全国高等医学院校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三等奖、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一等奖、郑州大学中青年教师讲课大赛一等奖、二等奖、河南省教学标兵、郑州市优秀教师等奖励或荣誉8人次。三是年终考核优秀指标及“三育人”先进个人评选向青年教师倾斜,增强青年教师胜任教学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豪感。

6提高科研工作能力,以科研促教学

教研室十分注重对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的培养,引导青年教师树立科研与教学并重的理念。结合导师的科研方向和自己的科研兴趣,要求青年教师检索文献,定时举行青年教师阅读英文文献报告会,积极参与导师组的科研课题,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术论文。指导青年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科研课题和教学课题。近年来,本学科青年教师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河南省科技厅基础与前沿项目、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河南省及郑州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10余项,获河南省科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通过科研能力的培养,不仅提高了青年教师自身的学术水平,而且在教学过程中将自己的科研成果融入课堂教学,使课堂教学更加生动、鲜活,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作者:邢文英柴玉荣丁一单位:郑州大学基础医学院组织学与胚胎学教研室

我国关于交强险的立法经过了一个漫长而复杂的阶段。笔者试图从对交强险立法经过的分析,指出我国现阶段行政立法权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弊病,并提出可能的解决之道。

从以上整个交强险的立法过程来看,笔者认为至少有以下几点不符合我国现行立法法的规定,更有违行政立法权运行所应遵守的法律理念。

三、下位法违背上位法立法原则,但得不到有效纠正。《道交法》第76条规定交强险赔偿限额内的损害不问加害人的过错直接由保险公司承担,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则根据民法的侵权责任机制予以分散,也就是说是采用的无过失保险模式。而《条例》则将责任限额划分为被保险人有责任和无责任的限额,并赋予了保险公司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时享有不予赔偿的抗辩权利,采用的不是无过失保险模式,而是责任保险模式。保监会批复同意的《条款》则更是大肆修改法律的规定,甚至对法院在审判中如何分配诉讼费负担加以规定。如第十条就规定对于间接损失和仲裁、诉讼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或者垫付。我国《立法法》规定当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时,可以由有关机关予以改变或者撤消,但这种上位法对下位法的监督,主要采取的是一种从上至下的方式,如果从下至上,人大或者下位法的备案机关针对提出来的审查或者建议则可听可不听。况且人不遇到与己有关的事情,何必自寻烦恼,等真正发生了交通事故,再要针对适用的法律法规向有权机关提出审查建议,则为时已晚。

针对上述弊端,笔者简要提出以下几点需要对行政立法权实施控制的地方:

一、人大及其常委在明确或者授予国务院等行政机关某项立法权限时,应当同时另行宣布该立法权限行使的期限,防止行政立法主体长期怠于行使立法职责。

三、赋予案件当事人以个案(不论是行政争议还是民事争议)为诱因而针对某项规章或者法规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权利,也就是畅通从下至上对行政立法权的监督途径。《行政复议法》已经规定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国务院部门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规定、乡、镇人民政府的规定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但同时明确上述规定不含国务院部、委员会规章和地方人民政府规章。规章的审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其实这还是将从下至上对立法所进行的监督软化了。并且《行政复议法》只是规定了人们不服具体行政行为时可以一并提出对抽象性行政行为进行审查,但却未明确人们在其他的争议纠纷(特别是民事纠纷)中对抽象行政行为内容不服时所应享有的权利。行政诉讼法对此则还尚未有任何规定。

自中共十七大提出“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以来,全国各地积极响应,公众立法参与意识有了显着提高,但在实践中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仍然存在诸多难题。本文拟对现阶段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对推进我国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有所裨益。

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意义

公众参与,是指政府及其机构之外的个人或社会组织,通过一系列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直接参与政府公共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从而影响公共决策,维护公共利益的行为。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特指公众直接参与地方权力机构、地方行政机关创制、修改、废止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和制度,是与公民选举代表参与立法相对应的公民参与方式之一。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具有确立地方法规正当性、地方法规适应性和地方法规权威性的价值。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以人为本”,加强公民的主体意识

公民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他们有权管理国家,有权参与立法。但以往在“全能政府”的条件下,公民的立法参与权得不到有效行使,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放弃了自己的参与权,导致其主体意识逐渐淡薄,对地方立法表现得极为冷淡。因此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有利于唤醒公民主体意识,增强公民责任感,提高公民管理国家、管理社会、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立

(三)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

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

(一)公众参与积极性不高

(二)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方式比较单一

现阶段让公众直接参与地方立法最主要的途径是开展立法听证会,但在实践中这一方式大都过于注重形式,搞排场,导致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成本高,收效少。座谈会、论证会、协商会等也是目前实践中大力推广的,但就目前观察而言这些参与方式所针对的只能是很少一部分人,广大公众要想全员参与很不现实。网络征求民众意见最近也很受推崇,但它是否能够征求到各个年龄层次、各个职业、各个地区、各个民族的意见,以及征求来的意见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有利于地方立法活动的展开,都还值得探讨。

(三)公众参与缺少平等对话机制

(四)公众参与地方立法没有一个统一健全的法律保障

三、对推进和完善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建议

公众参与地方立法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补充和完善,如何更好地发挥这一制度的作用,笔者将结合上述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提高公众参与意识

公众缺乏参与地方立法的热情与积极性,那就需要地方立法部门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地方立法部门可通过电视节目、新闻媒体、广播等形式定期向群众通报地方立法的内容、范围、技术指标要求等,给民众提供一个了解地方立法的机会。同时要多邀请公民参加地方立法座谈会、听证会;聘请公民担任地方立法监督员。此外,要主动到社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地方立法专题讲座,发动机关干部、青年学生、知识分子,应用他们的聪明才智参与地方立法,借此提高全体公众参与地方立法的主动性及积极性。另外,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多以个体形式出现,处于无序状态,因此需要地方立法机关适当加以引导,尤其要引导个体公众所在的不同利益团体参与地方立法,鼓励各类利益阶层团体对地方立法发表各自意见,以利益团体名义参与地方立法则公众意见较为集中,易于提高其参与地方立法的影响力和主动性。

(二)建立多元化公众参与途径

(三)搭建公众参与的“支持平台”,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

(四)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

由于我国不存在统一的《行政程序法》,所以在公众参与问题上,完全凭借各个单行法的零散规定,而即便是这些零散的规定,也仅仅是“提到”公众参与,对公众参与具体形式往往并未做细致的程序性规定,相应配套制度的缺失阻碍了公众参与的实际运作。要防止公众参与立法徒于形式,保证立法的民主化,就应当建立一套较为完备的公众参与立法制度,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建立完善的公众参与制度。比如:通告制度,所有立法环节都应当进行通告,否则无效;反馈制度,立法机关必须认真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就是否采纳作出解释与说明,同时还须向公众提供法规咨询,答复公众提出的问题;听证制度,听证是公民直接参与立法的重要形式,什么情况下应该组织听证、有谁来决定举行听证、如何确定听证的主体和内容等都要明确。立法过程中只要公众要求听证,立法机关就必须召开听证会;监督制度,公民、社会组织和其他政府机构若对某部法规的制定过程提出异议,可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定是否有效。这样一来就能够避免地方立法中可操作性与程序性不强的缺陷,以防止立法者的随意性,通过制度约束建立长效机制。

总之,公众参与地方立法尚处于起步阶段,在今后的工作中还会面临更多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的立法工作者们端正对公众参与的认识,不盲目追求形式上的全民参与、普遍参与,而是实事求是地追求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最优化、效率化,科学地认识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作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规律性,创造公众参与立法活动的新机制、新制度,以更好地发挥人民群众的重要作用。

总结:行政法论文:浅谈地方立法的公众参与到这里就全部结束了。

关键词: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会计控制

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是单位为保护资产,加强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性,提高经营效益,贯彻执行所制定的各项管理政策,促进单位经济健康成长而在单位内部所采取的组织规则和一系列调节方法与措施。长期以来,由于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经济业务核算较企业来说相对简单,涉及环节较少,内控度认识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财务收支无法控制、会计信息失真等问题。如何通过建立符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充分发挥内部会计控制对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的促进作用,达到防止财务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严格财经纪律的目的有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目前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现状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20xx年6月财政部颁发《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2003年2月财政部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销售与收款》。上述关于内部控制规范适用范围包括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在内,但主要在企业单位实行,却没有关于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度详细解释,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控制的理论研究也比较少。

(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存在的问题

1.内控意识不足,内控制度弱化。有的单位认为建立控制制度需要耗费人力、物力,而这种人力、物力的耗费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又难于确定,因此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缺乏积极性、主动性。

2.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目前,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很少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很大一部分人是“半路出家”,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有的单位会计人员是一岗多职,岗位之间没有起到相互牵制、相互监督的作用。

3.监督考核机制不到位。目前,内审机构大多与会计部门平行,依附于执行机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在审计内容上对单位内各组织机构执行指定职能的效率评价涉及不多,无法起到监督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毕业设计论文总结,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忽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与考核挂钩的监督机制,形成了重考核,轻内部会计控制的现象。

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分析

内部控制机制的主体是内部控制结构,有了合理的结构就能有比较理想的机制。其内部控制结构包括:控制项目及环境、财务会计系统、控制流程。其中控制项目指内控制度的基本单位。控制环境是指对建立或实施某项政策发生影响的各种因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控制环境不能无限扩大,应该控制在单位可控范围之内,否则内控制度就很难操作。第二,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环境受其上级部门影响比较大。财务会计系统指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业务活动方法程序。财务会计系统有很强的.内控作用,但有一定的局限性,主要表现在事前控制作用差,所以不能简单的由财务会计制度替代内控制度。控制流程指管理者单位制定的方针政策、程序,用以保证达到内控目的,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流程通常较少考虑成本效率制约而把严密性、政策性放在首位。以上三者相辅相成构成了内控结构,为合理建立内控机制奠定了基础。

三、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措施和对策

内部控制包括会计控制、管理控制、业务控制和法规执行控制。会计控制作为首要控制方式具有很强的控制力度。为加强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采取多层次、多方位的会计控制方法,来达到内部控制目标。

(一)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会计的基本职能是反映和监督,监督和控制在本质上是一致的,而会计系统采取了一系列特定程序,从而成为强有力的内控手段。

l.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相互牵制。无论会计岗位如何设置,都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是会计岗位设置应当与单位内部管理和会计业务相适应;二是各会计岗位都必须有明确的职责并能够进行考核;三是各会计岗位之间分工明确,业务往来应当有记录,以分清责任;四是实行职务分离,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兼管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如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五是对各个岗位进行定期考核。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相容机构和岗位之间全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2.会计核算按程序办理。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会计核算业务流程控制,主要是会计核算的程序、方法等应当符合会计法规政策的要求。二是会计核算具体业务的控制,是指在办理具体会计核算业务时应当贯彻有关内部控制的要求,以保证会计核算的质量,对会计业务的控制,由于核算业务不同而各异,如对现金的核算,应当体现职务分离,相互核算,权限控制的要求,现金收支人员应当及时与会计人员进行核对并定期盘点。

(三)预算制度

(四)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和考核

社会行政事业单位要提高内部审计机构层次,强化其权威性和独立性。对内部单位定期进行各项审计,并对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效果及其实施的有效程度作出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财务制度健全、会计核算合规。内部审计人员要提高政治素质、审计业务素质、审计法规素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跟踪落实审计决定、审计意见,真正做到通过内部审计加强内部会计控制,提高单位各项管理水平。

为了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能有效地发挥作用,必须定期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考核,检查内部会计制度是否得以有效遵循,执行中还存在什么问题,原因如何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同时对于严格执行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对于违规违章的,坚决给予社会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只有做到压力与动力相结合,才能是最终达到内部控制的目的,使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综上所述,社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中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需要利用机制、系统的观点来对其进行探讨、研究和实践。如何设计出一套符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实际,科学、有效的会计控制制度,对社会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发展是非常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尹款梅。加强社会行政单位内部控制初探[J].当代经济(下半月),2006,(6)。

[2]韦道龙。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探讨[J].科技与经济,2005,(4)。

[3]杨雄胜。内部控制理论面临的困境及其出路[J].会计研究,2006,(2)。

[4]韩小玲。谈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中国农业会计,2005,(12)。

[5]季娟。建立健全社会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几点思考[J].中国西部科技,2005,(11)。

THE END
1.瞿同祖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历史的考察历史学家,曾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法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究竟占什么地位,起什么使用?我想从以下三方面来进行讨论:一、统治者心目中的法律;二、法律与人民生活;三、法律职业。 一、统治者心目中的法律 统治者心目中的法律指的是关于法律的概念、法律的地位、法律的功能。各时期不同,历史上的变化表现http://www.360doc.com/content/24/1201/16/36905198_1140883809.shtml
2.《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法学基础理论LAWS120001.02 瞿同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读书笔记 施嘉恒11300740008 《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写于1939年瞿同祖在云南大学执教期间。这本书运用社会学的方法与范畴来研究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开创了中国法律社会学研究之先河。该书详细介绍了中国社会的家族、婚姻、阶级、巫术宗教以及儒家和法家思想,并籍此分析了https://www.360wenmi.com/f/file692mzvvr.html
3.《乡土中国》读书笔记在没有外来非乡土社会的意识形态的冲击与影响,乡土社会的稳定性得到了长久的自我强化与延续,在乡土中国两千年农耕社会凝练出的思想,在现今的中国社会中仍有很多思想融入在中华民族的骨血中。针对此部分的描述费老先生在《乡土中国》全文都进行了体现。 乡村的绝大多数制度、知识、习惯都是由“习俗”二字涵盖,惯常http://www.legaldaily.com.cn/newzt/content/2024-05/17/content_8997894.html
4.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法律与革命是哈佛大学教授哈罗德·J·伯尔曼集40年心血写成的一部力作,讲述西方文明发展出了独特的“法律的”制度、价值和概念。接下来小编搜集了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仅供大家参考。 篇一:法律与革命读书笔记 哈罗德。j。鲍尔曼认为:教皇革命是欧洲历史的断裂,至少从法律发展史的角度分析,1050——1150间的教皇革命成https://www.unjs.com/z/259731.html
5.丘澎生:明清中国的经济与法律教学大纲与参考书目李中清、王丰,2000,《人类的四分之一:马尔萨斯的神话与中国的现实,1700-2000》(三联书店),陈卫、姚远译,史建云校订,页3-36。 岸本美绪,1998(1990),〈伦理经济论(moral economy)与中国社会研究〉,王亚新译,收入《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北京:法律出版社),页327-349。 http://iolaw.cssn.cn/sxlm/smty/200405/t20040513_4590428.shtml
6.《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读书笔记然而作者并未止步于此,而是通过《秋菊的困惑和山杠爷的悲剧》、《法律的规避和法律多元》以及《再论法律规避》进一步探讨分析了法律多元化的现象、法律规避的原因,从而揭示了法律规避的实质是“中国社会传统法律——现在更多表现为民间法律——和现代国家制定法之间的冲突问题”,是一种文化的阻隔。作者提出:中国法学家要http://www.xsfy.gov.cn/view.php?aid=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