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12页)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作者:张晋藩(笔记)

第一章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1、礼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在其发展中不断的改造旧习俗,适应新秩序,因而是

一个充满新旧斗争的过程,也是一个文化渐进、因袭变革的过程。

2、周公制礼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尊尊”和“亲亲”,尊尊为忠,亲亲为孝,前者旨在维护军

权,所谓“国无二君”;后者旨在维护父权,所谓“家无二尊”,这种政治与伦理相统一的理

论,就是新形势下礼的思想基础。

3、礼由体现原始社会习俗的带有宗教性质的仪式,发展成为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由法律

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是氏族原始民主制解题、阶级社会形成的产物,它反映了人类社会文

明的进步。另一方面,礼的产生又是和父权的一夫一妻智家庭的建立攸关的。

4、关于礼的作用,综括古人的论述与历史的实际,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人与禽兽,文明与野蛮的分异点

(2)别贵贱,序尊卑

(3)经国家,定社稷

(4)规范行为的指南,评判是非的准绳

5、礼是区分贵贱、尊卑、亲疏的标准,它是以因人而异的等差性,或特权性为特征的,它

的作用就是论证等差的秩序和结构的合理性,并使之固定化、永久化,于是礼的政治哲学的

色彩更加浓厚了。不仅如此,源于宗法伦理关系的礼,又存进了新的伦理道德观念的形成和

新的父子、夫妻关系的建立。礼所肯定的伦理纲常,体现了中华民族的心理状态与思维方式,

成为中国古代一种理想的价值取向。但也不可避免地禁锢了人们的自然本性,以致会心甘情

愿的为礼而牺牲。

6、礼的长期统治造成了中华民族崇古尚祖的保守心态,使得礼制文化成为巨大的历史惰性,

严重障碍了社会改革,即使是勇敢地有作为的改革家,也被迫借祖宗先王之名,以减少改革

的阻力,康有为便借托古改制为变法维新作掩护。

7、引礼入法

第一,从儒法对立到儒法合流

经过战国,秦至两汉,作为差别性行为规范的礼,逐渐与公允性行为规则的法交融渗

透,以致河流。礼法河流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1)封建大统一国家的需要;(2)经过一千

多年的统治,使统治者有可能立足现实,认真总结历史的经验,“外儒内法”就是汉初统治

者综合儒法两家之长的精彩概括。外儒佯宽,内法实猛,外儒内法就是宽猛相济的一种表现

形式;(4)儒法两家学说不仅同源,在为现存政权服务的政治目的上也是相通的。

第二,引礼入法的途径。

(1)总结秦亡的教训为引礼入法制造舆论

(2)通过参与立法和注释现行法律,输入礼的精神

8、唐律无论结构、内容均已蔚为大观,礼与法的结合也臻于成熟和定型。可以说一整套体

现封建宗法等级思想与制度的礼,基本上法律化了,以致“一准乎礼”成为后世对唐律的基

本评价。

9、综括唐律所表现的立法关系概述如下:

(1)礼指导着法律的制定

(2)礼典、礼文直接入律

(3)定罪量刑“于礼以为出入”

(4)礼法互补,共同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其具体表现为:第一,礼侧重于

预防犯罪,即导民向善,所谓“紧于将然之前”;法侧重于惩罚犯罪,即禁人为非,所谓“禁

于已然之后”。第二,以礼的规范弥补法律条文的不足。第三,礼主刑辅,综合为治。

10、礼的等差性与法的特权性是一致的,礼法互补,以礼为主导,以法为准绳;以礼为内涵,

以法为外貌;以礼引民心于隐微,以法彰善恶于明显;以礼夸张恤民的仁政,以法渲染治世

的公平;以礼为法减少推行法律的阻力,以法明礼使礼具有凛人的权威;以礼入法,使法律

道德化,法由止恶而兼劝善;以法附礼使道德法律化,出礼而入刑。凡此种种,都说明了礼

法互补可以推动国家机器有效地运转,是中国古代法律最主要的传统,也是中华法系最鲜明

的特征。

第二章以人为本明德慎行

1、先秦时代的重民思想,经过儒家的提炼和升华,终于演绎成以人为本的价值理论,其成

熟的形态和标志就是儒家思想体系中“仁学”的创立,它是中国传统文化由神本位向人本位

过度的里程碑,也是中华民族性格早熟的重要表征。

2、过程:

(1)以人为中心,重视人的价值和尊严、

(3)在天人合一的关系中,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

3、在儒家的思想中仁义礼智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人生的目的就在于实

现人之所以为人的道德标准,人生奋斗的主要过程就是通过自我修养成为社会的道德楷模,

然后推己及人,达到“泛爱众”、“天下归仁”的理想境界。

THE END
1.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书刊主持编纂《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十卷本)、《中华大典·法律典》(六卷本)等三项法律史学国家大型科研项目;著作等身,出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宪法史》等30余部著作,其中不少被译成英、日、韩等文字。http://www.mzyfz.com/html/1452/2024-12-06/content-1637900.html
2.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此外,还可以从法律与道德的密切关系入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相关工作。总之,在当代法治建设中,更加重视发掘中华传统文明的法治基因,并将其贯彻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动态流程中,就能够更好地让当代中国法治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地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林。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3.张晋藩:让中国法制史的参天大树根深叶茂除了《中国法制通史》,张晋藩牵头历时23年编辑出版《中华大典·法律典》,耗时16年出版《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发表新中国涉及古代民法第一篇论文,撰写《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史》等享誉学界的著作60余部,主编《中国司法制度史》《中国民法史》等30余部专著和20余部教材,发表专业论文430余篇,其https://lxyz.henetc.edu.cn/info/1793/3697.htm
4.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邢万里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着中国法律的传统进行分析,思考了中国法律的传统理念和内容,进而研究了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问题,希望能够为今后的中国法律的研究带来参考。 【关键词】法律;传统;转型 【中图分类号】D9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3-0294-01https://www.fx361.com/page/2018/0507/3501052.shtml
5.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查看机读格式 张晋藩著 ISBN/ISSN:7-5036-2072-2 价格:$22.00 出版: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702 载体形态:475页 ;20cm 中图分类号:D929.5 评分: 加入暂存架 豆瓣内容简介: 豆瓣作者简介: 馆藏信息 课程参考书 其他电子资源 附件信息 分馆名馆藏部门图书条码索书号登录号卷期状态 http://opac.peihua.cn/bookInfo_01a0022265.html
6.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研究中国法律传统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认识法律如何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自己,以及它在社会的进步当中所处的位置和价值,从而把握法律发展,借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主动性。传统决不意味着腐朽、保守;民族性也决不是劣根性。传统是历史和文化的积淀,只能更新,不能 除,失去传统就丧失了民族文化的特点,就失去了前进的历史与https://www.dushu.com/book/10159071/
7.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从多角度研究和剖析了中国法律的悠久传统,极大地丰富了对中华法系的认识,并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读者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 本书将法律制度与文化和历史人物的活动与重大事件叠现,探讨法律传统特征,具有强烈的历史真实感和可读性。 http://www.queshu.com/book/11157190/
8.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pdf百度云网盘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pdf 信息来源:网络 分享网友:4045129993 文件大小:17.6 MB 分享时间:2013-11-28声明&链接 请认真阅读以下说明,您只有在了解并同意该说明后,才可继续访问本站。1. 本站唯一网址为( pansoso.com ),除此之外其他一切网站、公众号、App、小程序、交流群等均与本站无关。2. 全站链接通过https://pansoso.com/b/729367/
9.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的笔记(7)2016-09-19 17:50:34 笔记是你写在书页留白边上的内容;是你阅读中的批注、摘抄及随感。 笔记必须是自己所写,不欢迎转载。摘抄原文的部分应该进行特殊标明。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324413/annotation
10.《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读后——也谈中国法律的近代化《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自首次出版至今已经第三版了,此书是张晋藩先生的一大力作,张先生从多角度研究和剖析了中国法律的悠久传统,并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我们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深深的被张先生的学养和见识所折服,常读常新,受益匪浅,理清了自己之前许多杂乱的思绪和认识。在此https://m.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journal-karamay_thesis/0201234827064.html
11.公序良俗原则在中国近代民法转型中的价值近代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广泛适用,不仅为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方面的疑难案件找到了一条重要的解决途径,还直接促使中国传统的民事习惯向近代民法转型。 【全文】 古代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Celsus)说:“法律者,善良公平之艺术也(Jus est ars boni etaequi)。”[1]1804年法国在制定民法典时,首次使用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62674
12.社会转型期(1)按材料的观点,中国春秋战国时期、18—19世纪的欧美各国、中国近代百年的变迁都属于社会转型期。请从各个时期经济、政治、思想方面的变化归纳导致以上社会转型的共同因素。(6分) (2)近代百年,中国的仁人志士为实现中国社会的转型,做出了不懈努力。其中在政治与文化思想领域对中国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具有里程碑http://m.fz18z.cn/nd.jsp?id=271&id=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