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毕业证:宪法是传统与现代的根本区别法治法律宪制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二周年。回首百年中国,宪治之路可谓曲折又漫长。一百多年困扰中国人的许多问题,其实都可归结为一个问题:宪法何以中国?

一句话,有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决定传统与现代、文明与野蛮的根本标志。能不能真正搞清楚宪法,决定了我们的思维停留在哪一个阶段。

而另一方面,在有关中国社会转型的作品中,以“宪治”“法治”为切入点的书十分少,而从司法视角串联“现代化进程”的,就更少了。为此,我们诚荐“中国百年宪治转型”三书,重新认识“法治”视角下的中国:

《1840年以来的中国》

法学家视角下的中国近现代史

184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常的一年——把中国卷入“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本书从“大变局”开始反思,以宪法为线索,探究中国近现代史上一系列真问题,一直讲到1982年。可以说抓牛就抓牛鼻子,而且写得在同类型书中是少有的扎实。

为何中国的宪法之路异常坎坷?为什么说是焦躁的心态,让中国近代法治之路变得痛苦而曲折?本书从法学视角,再看普遍价值与特殊价值的冲突与融合。宪法问题,并非单纯的法学问题,其背后交织的,是现代国家、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

西方的普遍价值如理性、自由、平等、法治、权利,在一系列“法治”实践后究竟通过何种方式渗透进中国人的意识中,并被逐步接受?是外在的宣传灌输?还是基于内心的诚服?最后,现代文明的普遍价值又是如何在中国特殊的文化土壤里生根发芽?它们又是如何不断塑造新的“法治时刻”?

以上问题,是《1840年以来的中国》贯穿的另一条线索。通过对“法治演化”背后的中西观念冲突的分析,王人博老师将中国近代史的历史叙述,上升到了历史哲学的高度。书友感叹:“每读几页,总能受启发”。

《宪法学讲义》

被誉为“宪法学教学参考书的典范”

一谈到法治,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民众守法”;稍高一点的,能想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不受限制的权力,从来都是文明的最大障碍。

所以亚里士多德说:与其让公民中的一员来统治,不如让法律来统治;即便是法律的捍卫者,也必须遵守法律。

因此,法治的第一要义,是人人守法,国王也不例外。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被迫签署《大宪章》,承认“法律高于王权,国王不得越过法律任意征税”。《大宪章》的历史,奠定了法治的内涵和前提:法律至高无上,人人都要守法;权力有边界,受法律约束。

正如林来梵在《宪法学讲义》中的总结:在一个典型的法治国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神圣规则,凌驾于一切个人或组织之上;一切公权行为,都必须受到公开的、清晰的、事前规定的规则约束。

本书源自于作者讲授大学本科“宪法学”(国家精品课程)的全套课堂实录,全书力图从“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出发,对宪法学的学科内容做了全面体系化的阐释,既秉持“宪法学中国化”的立场,又兼具一种堪称“人文主义宪法学”的品味。书中不时展现与“马工程”《宪法学》教材的学术对话,并引导读者针对一些学说做批判性的思考,更就许多有争议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独立的学术观点。全书在较大程度上保留了课堂讲授的原有风貌,由浅入深,寓庄于谐,理趣并蓄,颇有“临场感”。

《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

探百年难题“宪法何以中国”

优秀的公法学研究一定要有深厚的政治理论作为支撑。本书从司法概念规则体系的提炼转向现代国家的法理建构。

本书作者翟志勇认为:“中国宪制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看似截然的断裂,实则有内在的关联;未来中国的宪制更不可能抛弃与这笔“遗产”的历史联系,甚至可以说,只能从这笔“遗产”中生发出来。”

“整个中国宪法史本身呈现为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但尚未形成一种演进机制,因此,宪法史研究要通过描述演进过程,来探讨演进机制,最终实现人民的自我立宪。”

本书系统梳理中国宪法的曲折历程,不仅有对49年之后的宪法文本及宪法序言的详细考察,还对看似“失败的遗产”的中国宪法史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借此透视现代中国的宪法建构路径。透过文本的变化,观察出我们与世界的距离。

本书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作者对于宪法文本(包括宪法序言)进行了手术刀似的精确剖析。这不仅是一本适合法律研究者的必备参考书,也适合每一关心中国法治和前途命运的人去阅读。本书含翟志勇老师亲笔签名版,数量有限,十分难得。

宪法像一个国家的毕业证,它记载了学业的结果。一个民族有了一部健全、完善、并得到尊重和执行的符合现代文明的宪法,那这个民族就毕业了。

如果把一个国家比作一台计算机,那么“法治”就是它的操作系统。“法治”如果混乱,这台机器不可能正常地运行。而一个国家不仅由政府组成,更由每个人组成,因此让“法治”这套系统正常运行不能仅靠政府的自觉,人们知法、懂法、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监督权力,才是“法治”慢慢走向成熟的标志。

THE END
1.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书刊主持编纂《中国法制通史》(十卷本)、《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十卷本)、《中华大典·法律典》(六卷本)等三项法律史学国家大型科研项目;著作等身,出版《中国法制史》《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宪法史》等30余部著作,其中不少被译成英、日、韩等文字。http://www.mzyfz.com/html/1452/2024-12-06/content-1637900.html
2.建构自主中国法学知识体系中的中华文明法治蕴含此外,还可以从法律与道德的密切关系入手,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相关工作。总之,在当代法治建设中,更加重视发掘中华传统文明的法治基因,并将其贯彻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过程动态流程中,就能够更好地让当代中国法治独树一帜、特色鲜明地屹立于世界法治文明之林。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096.shtml
3.张晋藩:让中国法制史的参天大树根深叶茂除了《中国法制通史》,张晋藩牵头历时23年编辑出版《中华大典·法律典》,耗时16年出版《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发表新中国涉及古代民法第一篇论文,撰写《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华法制文明史》等享誉学界的著作60余部,主编《中国司法制度史》《中国民法史》等30余部专著和20余部教材,发表专业论文430余篇,其https://lxyz.henetc.edu.cn/info/1793/3697.htm
4.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邢万里 【摘要】本文主要围绕着中国法律的传统进行分析,思考了中国法律的传统理念和内容,进而研究了中国法律的近代转型问题,希望能够为今后的中国法律的研究带来参考。 【关键词】法律;传统;转型 【中图分类号】D909.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3089(2017)33-0294-01https://www.fx361.com/page/2018/0507/3501052.shtml
5.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查看机读格式 张晋藩著 ISBN/ISSN:7-5036-2072-2 价格:$22.00 出版:北京 法律出版社 ,199702 载体形态:475页 ;20cm 中图分类号:D929.5 评分: 加入暂存架 豆瓣内容简介: 豆瓣作者简介: 馆藏信息 课程参考书 其他电子资源 附件信息 分馆名馆藏部门图书条码索书号登录号卷期状态 http://opac.peihua.cn/bookInfo_01a0022265.html
6.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研究中国法律传统的目的,是为了正确认识法律如何在发展中不断完善自己,以及它在社会的进步当中所处的位置和价值,从而把握法律发展,借以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制的主动性。传统决不意味着腐朽、保守;民族性也决不是劣根性。传统是历史和文化的积淀,只能更新,不能 除,失去传统就丧失了民族文化的特点,就失去了前进的历史与https://www.dushu.com/book/10159071/
7.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张晋藩著《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从多角度研究和剖析了中国法律的悠久传统,极大地丰富了对中华法系的认识,并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读者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 本书将法律制度与文化和历史人物的活动与重大事件叠现,探讨法律传统特征,具有强烈的历史真实感和可读性。 http://www.queshu.com/book/11157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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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的笔记(7)2016-09-19 17:50:34 笔记是你写在书页留白边上的内容;是你阅读中的批注、摘抄及随感。 笔记必须是自己所写,不欢迎转载。摘抄原文的部分应该进行特殊标明。 >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1324413/annotation
10.《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读后——也谈中国法律的近代化《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自首次出版至今已经第三版了,此书是张晋藩先生的一大力作,张先生从多角度研究和剖析了中国法律的悠久传统,并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我们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阅读此书的过程中。深深的被张先生的学养和见识所折服,常读常新,受益匪浅,理清了自己之前许多杂乱的思绪和认识。在此https://m.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journal-karamay_thesis/0201234827064.html
11.公序良俗原则在中国近代民法转型中的价值近代民法公序良俗原则的广泛适用,不仅为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方面的疑难案件找到了一条重要的解决途径,还直接促使中国传统的民事习惯向近代民法转型。 【全文】 古代罗马法学家塞尔苏斯(Celsus)说:“法律者,善良公平之艺术也(Jus est ars boni etaequi)。”[1]1804年法国在制定民法典时,首次使用了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62674
12.社会转型期(1)按材料的观点,中国春秋战国时期、18—19世纪的欧美各国、中国近代百年的变迁都属于社会转型期。请从各个时期经济、政治、思想方面的变化归纳导致以上社会转型的共同因素。(6分) (2)近代百年,中国的仁人志士为实现中国社会的转型,做出了不懈努力。其中在政治与文化思想领域对中国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转型具有里程碑http://m.fz18z.cn/nd.jsp?id=271&id=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