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卷二》模拟试题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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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单项选择题】2014年10月25日,甲向乙借款10万元当日,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抵押乙,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同年11月3日,甲又分别向丙、丁借款10万元,甲同样以该汽车抵押,并分别于H月7日、8日先后与丙、丁办理了抵押登记同年11月15日,甲再向戊借款10万元,也用该汽车抵押,但没有办理登记次年4月1日,甲的各项借款均已到期,但甲无力偿还乙、丙、丁、戊均欲对该汽车主张抵押权,关于该汽车上各抵押权实现的先后顺序,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

①乙、

②丙、

③丁、

④戊B.

①丙、

②丁、

③戊、

④乙C.

①丁、

②戊、

③丙、

④乙D.

③乙和戊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403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本案中,甲以同一辆汽车作为标的物进行了4次抵押,虽然有的进行了登记,有的没有进行登记,但是登记与否都不影响抵押权本身的成立《民法典》第41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本案中,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都没有办理登记,而丙的抵押权和丁的抵押权办理了登记,因此丙的抵押权和丁的抵押权优于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又因为丙的抵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登记,所以丙的抵押权最先实现,其次是丁的抵押权,至于乙的抵押权和戊的抵押权,因为都没有办理登记,所以按照债权比例处于同一顺序清偿因此,A项、B项、C项均错误,不当选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选D

①侵权行为;

②损害结果;

③因果关系;

22.【单项选择题】傅某与黄某因一台电脑的权属发生纠纷,傅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靳某提出电脑归他所有,并参加诉讼在法庭辩论终结后、判决宣告前,傅某申请撤诉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如果傅某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撤诉或不按撤诉处理B.如果黄某不同意傅某撤诉,则法院可以不准许傅某撤诉C.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傅某撤诉,则靳某作为另案原告,傅某、黄某作为另案被告,诉讼另行进行D.如果人民法院准许傅某撤诉,则诉讼程序终结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37条规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在准许原告撤诉后,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另案原告,原案原告、被告作为另案被告,诉讼继续进行据此,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38条规定,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因此A选项、B选项正确故本题应选D选项

27.【单项选择题】2013年2月,顾某向唐某借款2万元,约定1年后还本付息债务到期后顾某并未归还,唐某碍于情面也未催其还款2017年9月,唐某突然因病过世,2018年5月,唐某的独生子小唐向法院起诉,要求顾某归还借款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项说法是错误的?()A.法院应当依法受理该案B.顾某可以原告诉请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提起反诉C.小唐应为本案的适格原告D.原告应承担顾某借款事实的证明责任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19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据此,本案虽已过诉讼时效,小唐起诉法院应当受理A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反驳是指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从实体上和程序上、从事实上和法律上予以否定或部分否定反驳与反诉最大的区别在于反驳并非向原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诉请超过诉讼时效属于时效抗辩,这属于反驳而非反诉B选项说法错误,当选适格当事人是指对于具体的诉讼,有作为本案当事人起诉或应诉的资格适格当事人必须具有诉讼权利能力,唐某因病死亡,死者因欠缺诉讼权利能力自然不能成为适格当事人基于法定继承权小唐有权继承唐某的遗产,其当然属于适格当事人C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民事诉讼法解释》第91条第

(一)项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本案中原告小唐主张顾某向其父亲借款,应对借款事实承担证明责任D选项说法正确,不当选

(二)》第22条第1款规定“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及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均视为到期,故B选项不当选出资不实是指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股东承担补足差价的责任并不会导致股东资格的丧失,故D选项当选本题答案为D

31.【单项选择题】2017年9月,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英姿服饰有限公司甲用一套房屋作价1000万元出资,用作公司厂房经评估,公司发现其价值实际应为700万元乙把租赁的油罐车用于出资,公司对此不知情丙用600万元现金作为出资,后经查明发现该笔资金系丙贪污所得2018年3月,郑某新加入英姿服饰有限公司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甲需要补足300万元差价B.油罐车所有人无权追回该车辆C.丙出资无效D.郑某不对甲欠缴出资承担连带责任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根据《公司法》第30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故A项正确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属于出资不实,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郑某属于后加入股东,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故D项正确根据《公司法解释

三、李

四、王

五、赵六经协商一致决定设立名为“三里屯”有限合伙企业,四人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拟定一份合伙协议,关于该合伙协议的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货币、实物、劳务、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作价出资B.经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执行部分合伙事务C.合伙人可以约定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而不承担亏损D.可以约定不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而吸收新的合伙人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A选项不当选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其他出资方式和普通合伙人一致B选项不当选参见《合伙企业法》第68条第1款“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本题中,甲乙的赠与合同办理了公证手续,甲不得任意撤销,B不选《民法典》第666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据此,C选《民法典》第663条的规定,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D不选

3.【单项选择题】甲欲将动产A出质给乙,与乙订立动产质押合同,约定即日起,乙即取得物A的质权,但是物A由甲代乙保管关于甲乙间的质押合同,以下说法何者正确?()A.质押合同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效B.质押合同因未交付质物不生效C.质押合同有效,但是质权不成立D.质押合同有效,质权成立,但是该质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甲乙质押合同中“乙取得质权,但由甲保管质物”的约定,意味着甲乙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设立动产质押禁止以占有改定方式设立动产质押,是法律对动产质押设立中的“交付”环节的要求,而非是针对动产质押合同的强制性规定,故质押合同并无违法之处,系属有效,A不选如前所述,不存在民事行为“未生效”的五种情形,民事行为一经成立即生效B不选动产质权的设立,为公示设立类型质押合同具有债权效力,质物交付引起物权变动本题中甲乙以占有改定方式“交付”质物,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交付”无效,故物权不变动,但是并不影响质押合同的债权效力,质押合同仍属有效C选如前所述,物权的对抗是“物权间的对抗”乙并未取得质权,没有对抗可言D不选

4.【单项选择题】甲电脑专卖店与乙订立A型电脑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总价款8000元甲专卖店提供的合同文本以印刷体规定了两项条款

①买受人一旦迟延付款迟延期内每天应向出卖人支付相当于总价款的滞纳金;

②买受人一旦迟延付款出卖人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即告免除以下说法何者正确?()A.“滞纳金条款”与“保修责任免除条款”均无效B.如果甲电脑专卖店不能证明自己对“滞纳金条款”尽到提示注意与说明义务乙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C.如果甲电脑专卖店不能证明自己对“保修责任免除条款”尽到提示注意与说明义务,乙有权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D.如果甲电脑专卖店证明自己对“滞纳金条款”与“保修责任免除条款”尽到提示注意与说明义务,上述条款有效C选项不当选前半句“丙按固定数额分配红利”正确,但后半句”而不承担亏损”错误D选项当选有限合伙人一节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普通合伙人的规则就入伙问题,比照《合伙企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则“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所以允许“合伙协议另有约定”

37.【单项选择题】崔某给儿子买了一份人寿保险,自己是受益人数年后其子因为医疗事故不幸身亡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崔某可以在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同时向医院索赔B.崔某应先向医院索赔,医院无力赔偿时再向保险公司索赔C.保险公司对崔某赔偿后可以向医院进行追偿D.如果保险公司拒绝对崔某给付保险金,则崔某不能用诉讼方式要求保险公司支付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根据《保险法》第38条保险人对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得用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因此D项错误根据该法第46条,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因此A项正确BC项错误

(二)该经营者控制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能力;

(三)该经营者的财力和技术条件;

(四)其他经营者对该经营者在交易上的依赖程度;

(六)与认定该经营者市场支配地位有关的其他因素可知,本题当选C.【单项选择题】甲公司与乙医院签订《产科VIP病房陪护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是为乙医院提供产科VIP病房的唯一合作伙伴;该病房收费项目交易额的15%作为乙医院的项目管理费”此后,乙医院收取费用10万元,扣除

1.5万元后向甲公司转账

8.5万元,并将

1.5万元计入账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未向甲公司开具收取项目管理费的票据甲公司向乙医院开具了

8.5元的陪护费、服务费发票,并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未将给乙医院的

1.5万元项目管理费计入账目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协议构成纵向垄断协议行为B.甲公司向乙医院支付项目管理费构成商业贿赂行为C.乙医院将收取的费用明示入账,属于正当的佣金行为D.甲公司向乙医院支付项目管理费,并按余下金额入账处理,属于正当的折扣行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反垄断法》第14条规定“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

(一)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二)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三)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本题中甲公司与乙医院之间既不是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之间的关系,又不具有《反垄断法》第14条所列行为,明显不属于纵向垄断协议行为A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

(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就甲公司与病人之间的收费服务,乙医院是对交易有影响力的单位甲公司通过向乙医院给付项目管理费的方式取得交易机会且甲未将该笔管理费入账,而乙未如实入账此行为构成商业贿赂行为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反不正当竞争法》第7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以明示方式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或者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经营者向交易相对方支付折扣、向中间人支付佣金的,应当如实入账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也应当如实入账乙医院将

1.5万元计入账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未给甲公司开具收取项目管理费的票据,不满足如实入账的要求,不构成正当佣金C选项说法错误,不当选甲公司没有将给乙医院的

①自然灾害造成全部损失;

②运输工具意外事故造成货物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④在装卸或转运时由于一件或数件整件货物落海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5.【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将一张定期存单出质给乙公司,用以担保乙公司对甲公司的货款债权该存单现已到期,而甲公司债务的履行期尚未届满以下说法何者正确?()A.乙公司凭存单质权取款后,与甲协商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B.未经甲公司的同意,乙公司不得凭存单质权取款C.乙公司应待甲公司的债务到期后,方可凭存单质权取款D.因尚未发生债务到期不履行的事实,故乙公司不得凭存单质权取款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民法典》第442条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有价证券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故A选,B、C、D不选

6.【单项选择题】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500万元,以其闲置的一处办公用房做担保乙银行正好缺乏办公场所,于是与甲公司商定,由甲公司以此办公用房为乙银行设立担保物权随后,甲公司向乙银行交付了办公用房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未能偿还,乙银行主张对办公用房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抵押权B.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质权C.乙银行有权这样做,因其对标的物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D.乙银行无权这样做,因其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不能设定担保物权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392条的规定,在混合担保中,担保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应先就债务人的物保实现债权,A不选,B选根据《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39条的规定,主债权让与,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担保人应继续承担担保责任,C不选主债务转移,第三人担保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责任消灭(转移部分的债务);债务人担保的,担保责任继续,D选

52.【多项选择题】甲有继承人乙丙甲订立遗嘱,将部分财产处置给乙,部分财产处置给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乙放弃继承,由乙遗嘱继承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B.如果丙为争夺遗产而杀害乙,由丙遗嘱继承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C.如果乙对甲有遗弃行为,由乙遗嘱继承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D.如果丙先于甲死亡,由丙遗嘱继承的部分适用法定继承正确答案ABD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第1项的规定,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相应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A选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解释

(一)》第8条的规定,继承人有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之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效,并确认该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B选根据《民法典》第1125条规定,”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被继承人以遗嘱将遗产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其遗嘱有效,因而不适用法定继承,C不选根据《民法典》第1154条第3项的规定,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相应的遗产适用法定继承,D选

54.【多项选择题】下列诉讼请求中,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有?()A.数驴友经常相互发起、组织探险活动,费用自理一次在攀登某个熟悉的山路过程中,驴友甲不幸坠崖甲的近亲属放弃对其他驴友的索赔,但向此次活动的发起人驴友乙索赔B.素昧平生的乙与甲偶遇于某高铁列车上.相谈甚欢,乙的目的地先到,甲答应在其到站时叫醒,但二人均睡过头,致乙误站,乙请求甲赔偿由此多支出的旅费C.乙搭乘同事的便车赶航班.由于途中在加油站加油排长队.致使乙误机.请求同事赔偿机票款数百元损失D.乙曾宴请好友甲饮高级洋酒,花费数千元,后二人交恶,乙请求甲支付一半的酒资正确答案:ABCD参考解析A项驴友探险系自担风险行为,甲不幸坠崖死亡系意外事件发起人(安保义务人)没有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故A项正确,当选B项火车过站叫醒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乙自行承担误站的损失故B项正确,当选C项搭便车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乙误机的损失自行承担故C项正确,当选D项请客吃饭属于好意施惠关系乙事后不得请求甲支付一半的酒资故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D

55.【多项选择题】A公司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设备作为抵押,向甲借款10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又向乙借款80万元,以该套设备作为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A公司欠丙货款20万元,将该套设备出质给丙丙不小心损坏了该套设备送丁修理,因欠丁5万元修理费,该套设备被丁留置关于甲、乙、丙、丁对该套设备享有的担保物权的清偿顺序.下列哪些排列是错误的?()A.甲、乙、丙、丁B.乙、丙、丁、甲C.丙、丁、甲、乙D.丁、乙、丙、甲正确答案ABC参考解析依《民法典》第402条规定,以本法第395条第1款第1项至第3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本题中的设备抵押即属该条规定的登记对抗的抵押权另依据《民法典》第456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因此,本题中留置权人丁优先受偿,其次是经过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乙,再次是质权人丙,最后是未经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甲故D选项正确,不当选ABC选项错误,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BCo

60.【多项选择题】甲驾驶车在某收费的高速公路行驶,不慎将一包货物失落在高速公路上两个小时后,乙开车发现前方障碍,遂紧急转向,撞向路桩车辆毁损,并且与前方的丙车追尾下列关于本案说法不正确的是?A.乙对丙的损失应当承担无过错责任B.乙、丙可以要求甲承担赔偿责任C.乙、丙可以要求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高速公路管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甲追偿正确答案AD参考解析《民法典》第182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乙为紧急避险,因此不承担责任,故A选项错误《民法典》第1256条的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示警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因此行为人甲应承担侵权责任,货物倾撒在道路上已有两个小时,高速公路管理公司并未尽到清理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且该责任是其自己的过错所致,不能向甲追偿故BC正确,D项错误

61.【多项选择题】甲将建设工程承包给乙,乙经过甲的同意,将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丙后整个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甲向乙支付了部分工程款,乙未向丙支付工程款下列哪些表述是错误的?A.乙、丙之间分包合同有效B.甲可以撤销与乙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C.丙可以乙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D.丙可以甲为被告诉请支付工程款,但法院应当追加乙为第三人正确答案AB参考解析乙将承包的主体工程分包,根据《民法典》第791条的规定,分包合同无效,A选项错误根据《民法典》第806条的规定,承包人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其与承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非“撤销”,因此B选项错误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故C选项正确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释》第43条第2款的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D选项正确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因此,为他人提供担保在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可以不需要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C选项错误,当选D选项考查普通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问题《合伙企业法》第33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D选项正确,不当选

(四)》第9条规定”公司章程、股东之间的协议等实质性剥夺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九十七条规定查阅或者复制公司文件材料的权利,公司以此为由拒绝股东查阅或者复制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说明公司章程不能实质性剥夺股东的查阅权A选项错误,当选B选项考查股东查阅权原告资格问题《公司法解释

(四)》第7条第2款规定“公司有证据证明前款规定的原告在起诉时不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原告有初步证据证明在持股期间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求依法查阅或者复制其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的除外”甲在起诉时如果已经转让股权,仍可以通过证明在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损而申请查阅持股期间的公司特定文件材料B选项错误,当选C选项考查不正当目的的解读《公司法解释

(四)》第8条第1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有证据证明股东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主营业务有实质性竞争关系业务的,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否则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股东有公司法规定的“不正当目的”C选项正确,不当选D选项考查股东查阅方式《公司法解释

(四)》第10条第1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保险人获得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的情况未通知第三者或者通知到达第三者前,第三者在被保险人已经从保险人处获赔的范围内又向被保险人作出赔偿保险人主张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保险人就相应保险金主张被保险人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选项说法正确,当选《保险法解释

74.【多项选择题】A公司由于决策失误陷入经营困境,诸多合同无法履行,对外欠下大量债务,公司资产无法全部清偿,遂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A公司应自行指定管理人B.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A公司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C.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6个月内,A公司对个别债务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原则上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D.本案的诉讼费用可由A公司财产随时清偿正确答案:BCD参考解析A选项考查的是破产清算案件中管理人的任命《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此项规定应与《公司法》中对于清算组组成的规定相区分,《公司法》第183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解散的,除分立合并导致清算的情况,应自行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逾期不成立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成立清算组A选项错误,不当选B选项考查的是破产中的可撤销行为《企业破产法》第3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B选项正确,当选C选项考查的是破产中的可撤销行为《企业破产法》第3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个别清偿一般情况下可撤销,其例外情况为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c选项正确,当选D选项考查的是破产费用的界定与承担《企业破产法》第41条对破产费用作出了界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因此,首先应对诉讼费用定性一一破产费用同时,《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D选项正确,当选.【多项选择题】汪某与苗某签订一份家具买卖合同,向苗某签发了一张金额为20万元的汇票用以支付货款,委托汇丰银行付款苗某拿到汇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马某,同时由牛某承担保证责任牛某在汇票上记载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是苗某替他购买一幅古画,但忘了写保证日期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汪某签发汇票的日期即为保证日期B.牛某要求替他购买一幅古画的记载不影响其承担保证责任C.马某为汇票的基本当事人D.牛某为汇票的基本当事人正确答案AB参考解析A选项考查汇票的保证日期《票据法》第47条第2款规定“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前条第

(一)项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尽管我国认可平行进口,但前提是必须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本题中,尽管乙公司不构成侵权,但因乙公司使用方法专利的行为并未获得过甲公司许可,丁公司进口该产品,以及使用该产品,均属于侵权行为,甲公司有权禁止故C错误,D选项正确

78.【多项选择题】下列哪些行为不属于《反垄断法》禁止的垄断行为?()A.甲海鲜城因为冷藏设备问题造成部分海鲜不能继续储藏,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销售活动B.乙医疗设备厂对其获得专利的医疗技术产品实施独占垄断行为C.丙村农民在玉米销售过程中实施联合固定价格行为D.为保障同欧盟经济合作中我国经营者的正当利益,10家企业统一了钢材出口价格正确答案:ABCD参考解析《反垄断法》第17条规定“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甲海鲜城不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而且其亏本销售的原因是为了避免鲜活产品腐烂,以减少损失,属于正常经营的需要,具有正当理由,故A选项为本题正确选项《反垄断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依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行使知识产权的行为,不适用本法;但是,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适用本法”乙厂独占垄断行为正是专利权的体现,且未滥用,故B选项为本题正确选项《反垄断法》第56条规定“农业生产者及农村经济组织在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运输、储存等经营活动中实施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不适用本法”故C选项为本题正确选项《反垄断法》第15条规定”经营者能够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本法第13条、第14条的规定……

(六)为保障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中的正当利益的……”故D选项为本题正确选项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一)》第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不能通过约定排除适用、无须通过冲突规范指引而直接适用于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法律适用法第四条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一)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

(二)涉及食品或公共卫生安全的;

(三)涉及环境安全的;

(四)涉及外汇管制等金融安全的;

(五)涉及反垄断、反倾销的;

(六)应当认定为强制性规定的其他情形故A、B选项正确当事人意思自治强调尊重当事人的自由意志《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

(一)》第7条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援引尚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效的国际条约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该国际条约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除外故C选项错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解释

③在运输工具已经发生搁浅、触礁、沉没、焚毁等意外事故的情况下货物在此前后又在海上遭受恶劣气候、雷电、海啸等自然灾害所造成的部分损失;

⑤共同海损的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运输途中船舶搁浅,为起浮抛弃了部分货物,说明其是为了船货共同安全,人为的有意选择抛弃一部分货物,构成共同海损,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应当赔偿,故B选项说法正确因恶劣天气造成的货物损失属于部分损失,不在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故C选项说法错误在装运港装货时,一包货物落人海中,属于平安险承保范围中的第

④种情形,保险公司要予以赔偿,故D选项说法正确.【不定项选择题】甲和乙系再婚夫妻2014年3月,甲将乙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同年4月,在法院调解下双方和好同年11月,甲再次将乙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经查甲名下有存款40万元,其中有30万元属于婚前个人房屋在婚后拆迁所得的拆迁款;乙名下有夫妻共同存款25万元,在离婚期间乙将其中的20万元转移至其兄名下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若乙在法院调解和好后的6个月内又起诉离婚,则法院不予受理,除非有新情况、新理由B.甲的30万元房屋拆迁款系婚后取得,故该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C.在分割乙名下的存款时对乙可以少分D.若甲在离婚后才发现乙转移财产的行为,则其再次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

(1)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7条第7项规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本案中,甲是“原告”、乙是“被告”,故乙再次起诉不受前述限制因此,A选项错误⑵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本案中,虽然甲30万元的房屋拆迁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但是该30万元是由甲婚前个人房屋转化而来的.在甲和乙没有约定该3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该30万元属于甲的个人财产因此,B选项错误⑶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一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本案中,因乙在离婚期问将夫妻共同财产中的20万元转移至其兄名下,故在分割乙名下的存款时,对乙可以少分因此,C选项正确⑷根据《民法典》第1092条规定,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行为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另外,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1)赵某和钱某对打斗事件经过的陈述;

(2)某市法医活体检验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书;

(3)日化厂保安李某的妻子陈述的曾听李某说起的赵某和钱某打斗的证人证言;

(4)钱某的儿子孙某某关于日化厂门前打斗经过的证人证言;

(5)赵某出示的于案发后所拍摄的钱某打人用的砖头的照片;

10.【单项选择题】于慧承包了一片樱桃园,在樱桃收获季节外出谈生意不幸遭遇车祸变成植物人好友向真因联系不上于慧家人,便主动为于慧办理住院事宜和照看樱桃园,并将樱桃卖出,获益10万元其中,为于慧交医药费花费3万元、摘卖樱桃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共5000元向真认为自己应得劳务费5000元关于向真的行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10万元属于不当得利B.应向于慧家人给付6万元C.应向于慧家人给付7万元D.应向于慧家人给付

6.5万元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根据《民法典》第121条的规定,没有法定的或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据此可知,无因管理共三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①没有法定或约定的义务;

②主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

③客观上具有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本题中,向真在没有法定和约定义务的情况下,为了避免于慧的利益受损,主动为于慧办理住院事宜并对其樱桃园进行管理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而非不当得利故A选项错误向真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即于慧的家人偿付其因管理行为而支付的必要费用该必要费用包括向真为于慧交医疗费花费3万元、摘卖樱桃雇工费以及其他必要费用5000元,共

3.5万元,不包括向真要求的劳务费因此,向真应从获益的10万元中扣除

3.5万元的必要费用向于慧家人给付

6.5万元故B、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单项选择题】汪大夫妇系小汪的生父母2010年6月,小汪被汪二夫妇(汪二系汪大的同胞哥哥)收养后汪二经常虐待小汪,在多方劝阻后,汪二仍不知收敛2014年4月马某通过其新浪微博发文(配8张脸部经“马赛克”处理的女童受伤照片)某夫妇收养一六岁女童,虐待行为在去年被发现,现女童伤情日渐严重,恳请媒体和大家的协助该博文被广泛转发后,汪大夫妇认为马某侵犯了小汪的肖像权和隐私权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若汪大夫妇有抚养小汪的能力,则其不能将小汪送养给汪二夫妇B.若汪大夫妇因汪二虐待小汪而要求解除收养关系,则汪二夫妇可要求适当补偿其已支出的抚养费C.马某并未侵犯小汪的肖像权D.马某侵犯了小汪的隐私权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本题属于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故D选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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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pdf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2005 年 10 月 27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根据 2013 年 12 月 28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七 部法律的决定》https://keke.chddh.cn/archives/mk0e97j2kwj792br5d3x.html
12.民法总则(2024)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章 自然人 第一节 民事权利实力和民事行为实力 第十三条 自然人从诞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实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担当民事义务。 第十四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实力一律同等。 第十五条 自然人的诞生时间https://www.mayiwenku.com/p-505528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