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学辉中国法律咨询中心

华中师范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中师范大学建校110周年百名杰出校友、第二届“首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获得者。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多次被评为北京市优秀律师、北京市优秀律师党员。被多所大学聘为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兼职教授。李学辉被多所大学聘为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兼职教授),现为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会员、中国法学会律师法学研究会特邀研究员。

科研及专业成果

一、学术论文类(11篇):

1、《我国应制定知识产权基本法》,载于《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报》2005年第4期;

2、《知识产权上诉法院:借鉴与启示》,载于《台声》2005年第4期;

3、《正确实施软件反盗版技术措施》,载于《当代经理人》2005第6期;

4、《夫妻一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之思考》载于“第二届北京律师协会论坛论文集(优秀论文奖)并代表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做会议发言,2010年11月,北京大学出版社;

5、《艺人合约纠纷之浅析》入选第九届中国律师论坛“民商法律师实务”之民事律师实务(第5辑),法制出版社2011年10月;

6、《应建立统一知识产权上诉法院》,载于《中国信息报》2012年12月12日;

7、《浅析被特许人任意解除权问题》,载于2013年7月31日《法制日报》“法学院版”(中文核心期刊);

8、《论专利无效诉讼的理论基础》,载于《湖南社会科学》(中文核心期刊)2014年第5期(10月份版);

9、【合同强制履行之比较研究:对比英国法与《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载于《中国经贸》2014年第12期;

10、《中国大陆违约损害赔偿“过失相抵规则”之辨析》,载于《法界天平》(台湾专业法学杂志、中文核心期刊)2015年第1期;

11、《惩罚性赔偿在违约损害赔偿中的影响及启示》,载于《两岸经贸发展与司法互助第一届学术论文集(上册)》(2015年)。

二、著作类(2部):

1、《中国网络法律规则的完善思路民商法卷》,担任第一副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2016年1月出版,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国家最高级)“信息时代网络法律体系整体建构”研究成果,丛书主编为于志刚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第六届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2、《法定违约损失赔偿限制规则研究》(专著),法律出版社,2016年8月出版。

学术及实务活动

1、多次应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等高校邀请,就合同法专业理论与实务、国家法治建设现状与律师担当等举行专业培训和法治报告,受到广泛欢迎,被多所大学聘为法律硕士兼职导师(兼职教授),连续2年作为校外答辩委员参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

2、2016年3月10日,作为点评嘉宾参加由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消费者保护法研究中心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主办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通报会暨第五届中国消费者保护法论坛”并就“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阐述个人观点。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马强先生,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女士等近100名专家学者参加论坛。

1、《谨慎认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载于《方圆廉政》2015年第8期;

2、《选拔优秀青年律师任法官应常态化》,载于《中华儿女》2016年第3期总第418期;

3、《对待严重性侵,“化学阉割”不能缺位!》,发表于新浪网法院频道2015年5月25日;

4、《庭审网络直播,想说爱你不容易》发表于新浪网法院频道2016年5月27日;

5、《隐瞒结婚事实侵犯性权利,或构成重婚罪》发表于新浪网法院频道2016年6月8日;

7、《超过年利率36%的利息不应折抵本金》,发表于新浪网法院频道2016年10月21日;

8、《民间借贷无序警惕暴力逼债》,发表于新浪网法院频道2017年3月29日。

THE END
1.李小辉律师简介华中科技大学民商法学硕士,中共党员,2013年毕业后在外企短暂从事法务工作(3个月),2013年9月1日开始从事律师职业(从业近六年,执业四年多),已承办案件几百件,涉及民事(诉讼和非讼)和刑事各个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对婚姻家庭(继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案件最是擅长。执业过程中本着认真负责、热情https://www.lawtime.cn/lawyer/int128132270128137364
2.文书全文二、本裁判文书库提供的信息仅供查询人参考,内容以正式文本为准。非法使用裁判文书库信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裁判文书库信息查询免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利用本裁判文书库信息牟取非法利益。 四、未经允许,任何商业性网站不得建立本裁判文书库的镜像(包括全部和局部https://wenshu.court.gov.cn/website/wenshu/181107ANFZ0BXSK5/index.html?docId=6CvtfkzasvlODM4rZyn04+YnxfSB3StN+cx2cU8zV/cvCZObVvVActGpzdPfHzBE/ap6Oad3CW8Be6iBr1CCMG2hRUJpF7f/8VMCvp5t3Sdr0MfmRwDXVQ==
3.李学辉法院判决法律文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本书收录了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评选出的多篇优秀裁判文书,涉及刑事、民事、行政领域,并对每篇裁判文书提炼裁判要旨和推选意见,目的是 刑法学(第六版)(上下册) 刑法法的理论教材中国 【电子书购买/阅读指南:方式1.下载有章阅读APP;方式2.登录有章官网(https://www.ilawhttps://www.ilawpress.com/author/detail?id=990387628454971909
4.李晓辉盗窃刑罚变更刑事裁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对罪犯李晓辉准予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至2020年6月16日止)。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张玉厚 审判员 薛维红 审判员 蒲娜娜 二〇一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杨坤 书记员 胡晓东http://law.qdxin.cn/2017/10/227895.html
5.原审被告人陈聪伟陈晓旻黄永亮钱超秦双全李小辉冯宣判后,被告人陈聪伟、钱超、李小辉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陈聪伟、钱超、李小辉申请撤回上诉。 本院认为,上诉人陈聪伟、钱超、李小辉愿意服从一审法院判决,决定撤回上诉的理由,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三十九条、http://www.law-lib.com/cpws/cpws_view.asp?id=200401500220
6.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综上,明珠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能证明其主张,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九十一条第(一)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https://www.hshfy.sh.cn/shfy/web/flws_view.jsp?pa=adGFoPaOoMjAxOaOpu6YwMcPx1tU5NDU4usUmd3N4aD0xMDMxMTI1z
7.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获奖名单一等奖(10篇) 1.北京互联网法院(2021)京0491民初16731号民事判决书(审判人员:姜颖 孙铭溪 经雯洁) 2.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2021)陕0113民初4212号民事判决书(审判人员:郑彤) 3.杭州互联网法院(2022)浙0192民保令1号民事裁定书(审判人员:官家辉 肖芄 赵溪) 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05/id/7963540.shtml
8.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法律文书法律诉讼裁定书文书正文 原告观点 原告阿尔山农商银行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二被告返还借款本金100000.00元,利息37240.41元(利息按阿尔山农商银行计息系统计算,计算至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事实和理由,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1月10日签订”阿社2015年个借字32004字第30号”《个人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00.00元,利率为https://m.tianyancha.com/susong/31dc36653ff311e8b0207cd30ae00c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