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与有限合伙企业的对比,2022年中级经济法必考点中级会计师

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人为着共同目的,相互约定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自愿联合。

可以设立合伙企业的有: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普通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项目

普通合伙人/企业

有限合伙人/企业

人数

2≤合伙人

2≤合伙人≤50,至少普、限各一人

劳务出资

×

国企、公司、社团等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人数在2人及以上,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在2-50人,且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有限合伙人。

2、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可以以劳务出资。

3、国企、公司、社团等不可以成立普通合伙企业,但是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

与本企业交易

约定→一致同意→×

约定→√

与本企业同业竞争

1、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在与本企业交易时,看约定,没有约定的需所有合伙人一致同意,未达成一致同意则不能与本企业交易;有限合伙企业有约定看约定,没有约定则可以与本企业交易。

2、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不能从事与本企业有同业竞争的工作;有限合伙企业有约定看约定,没有约定则可以从事与本企业有同业竞争的工作。

出质

一致同意

对外转让

约定→一致同意(优购)

约定/提前30天通知

继承

自己愿意、完全民行、资格(约定/一致同意)

依法继承

新入伙

入伙前债务无限连带

入伙前债务有限责任

退伙

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基于退伙前原因发生的债务以退伙取回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性质转变

普→有,前无限,后有限

有→普,前后均无限

人数不够

有限合伙仅剩普通人,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解散

丧失偿债能力是否当然退伙

丧失民事能力是否当然退伙

一致同意转有限人

执行事务

×有理由相信,则该笔无限连带责任

利润分配

绝对不得分给部分

有约定可分给部分→没有约定不得分配给部分

合伙人个人债务清偿

不抵销不代行,可申请强制执行

1、(单选题)某普通合伙企业举行合伙人会议表决对外投资事项,但合伙协议对该事项的表决办法未作约定。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事项表决办法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须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B、须持有过半数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

C、须过半数合伙人同意

D、须2/3以上合伙人同意

参考解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做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多选题)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ABC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为有限合伙人,乙丙丁为普通合伙人,现甲欲将其在ABC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如果合伙协议未作约定,甲可以直接出质

B、甲必须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出质

C、如果合伙协议约定。经过全体合伙人2/3以上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那么经过乙、丙同意,甲就可以出质

D、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那么甲不可以出质

参考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企业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合伙协议未作约定,甲可以直接出质,A正确;如果合伙协议约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那么甲不可以出质,D正确;

如果合伙协议约定,经过全体合伙人2/3以上同意,有限合伙人可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那么经过甲乙丙丁中的三人同意,甲就可以出质,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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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1.每日财税分享出资额合伙企业法有限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这里的无限责任是对于合伙企业的来说的。也就是限普通合伙人的责任不受其认缴主出资额的限制。而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是对于该公司出资https://www.163.com/dy/article/JIE3PBJ1053853FE.html
2.讲义·《经济法》5.2普通合伙企业文/南城以南hong PS:讲义来源于我所购买的中华考试网《经济法》讲师孙林老师的课程,侵删。 第二节普通合伙企业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 1、设立条件 (1)有两个以上合伙https://www.jianshu.com/p/7c0dab3cf20e
3.最高法:普通合伙人仅为合伙企业合伙债务的第二顺序债务承担人因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人不享受有限责任的保护,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全体普通合伙人应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因而,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所谓的“连带”责任,是指合伙人在第二顺序的责任承担中相互之间所负的连带责任,而非合伙人与合伙企业之间的连带责任。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570729533276522
4.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 根据《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普通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债务责任的方式是( )。 A.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按份责任 B.对内对外均承担连带责任 C.对内对外均承担按份责任 D.对内承担连带责任,对外承担按份责任 【参考答案】Ahttps://m.ha.huatu.com/2022/0403/2728545.html
5.有限合伙企业担任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分析捷讯资讯《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http://www.cqjiexun.com/jxzx/jxdt/979.html
6.「普通合伙人」什么是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企业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吗 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出资。 https://www.dongao.com/wdzt/zjzcgl_putonghehuoren_940972/
7.普通合伙人有哪些类型律师普法5、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是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https://www.110ask.com/tuwen/9821434689594502624.html
8.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的区别有限合伙人(LP)和普通合伙人(GP)的区别,普通合伙人(GP)是基金的出资人与运营人,与基金之间是一种所有权关系,并同时具有对基金的管理权限。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https://www.cnjrp.com/faq/paizhaowenti/20240418/2773.aspx
9.债权人起诉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裁判规则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该条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人不享受有限责任的保护,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全体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未能清偿的债务部分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二是在债务的清偿顺序上http://www.wlawyers.com.cn/wlawyers/vip_doc/27264493.html
10.关于律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相关问题探究这一制度主要是为了解决各类专业人士执业特点与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之间的矛盾及传统合伙的“人合性”与专业组织规模化经营的矛盾等等。我国此前的企业制度形式设置中未包括此项制度,随着2006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修订之后,特殊的普通合伙制度被初步确立。2007年10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再次https://wap.beijinglawyers.org.cn/qtmodel/detail.html?flag=8&rid=1576655246359
11.法治声音合伙做生意?先了解清楚民法典关于合伙合同的规定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简而言之,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011/19/c4318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