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3年度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公告共设置52个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类。A类为中小学教师岗位,B类为幼儿园教师岗位,C类为财务、校医、图书管理员等教辅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应聘A类、C类岗位的考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82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应聘B类岗位的考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30日及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条件。
时限要求: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在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5月31日及以前取得。
7.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书须于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8月)。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9.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10.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报考者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1.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
考生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考生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
3.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4.查询初审结果
5.网上缴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2023年6月2日12:00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6.取消、核减计划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式。A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B类、C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A类岗位考试方式
1.初试
2.面试
体育教师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3.现场资格审查
4.笔试
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二)B类、C类岗位考试方式
1.笔试
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2.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不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排名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上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3.面试
B类岗位为技能岗位,面试采取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答辩的方式进行。C类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岗位匹配度等方面的能力。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计算,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四、考察、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弃权等原因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必要时可到考生所在学校,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等形式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选是否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在校学习成绩及综合表现、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以及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档案审核。
考察体检工作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写出书面考察意见,报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三)体检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聘用人员材料报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并办理各项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等正式手续和社保缴费情况为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1.淄博第一中学0533-4261600
2.淄博第五中学0533-7990290
3.淄博第六中学0533-6235006
4.淄博第十一中学0533-30662320533-3066212
5.淄博中学0533-3989997
6.淄博齐盛高级中学0533-3180566
7.淄博柳泉中学0533-2279909
8.淄博稷下实验学校0533-7985211
9.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0533-7868339
10.淄博市实验幼儿园0533-2181969
11.淄博市齐盛幼儿园0533-3182248
12.淄博市柳泉幼儿园0533-2270900
13.淄博市汇英幼儿园0533-3158095
14.淄博市齐星幼儿园0533-2186389
15.淄博市齐丰幼儿园0533-2165235
16.淄博市齐文幼儿园0533-2772081
17.淄博市博文幼儿园0533-2089350
淄博市教育局0533-3180471
0533-2793183
附件:2023年淄博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