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局10月24日发出通知,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成绩今起查询。
一、客观题考试成绩查询
客观题考试合格成绩在本年度和下一个考试年度内有效。
二、主观题考试
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实行计算机化考试。试题、答题要求和答题界面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应当在计算机答题界面上直接作答。
应试人员因身体、年龄等原因使用计算机考试确有困难的,可在确认报名参加主观题考试时申请使用纸笔答题方式,试题、答题要求均在计算机显示屏上显示,应试人员在答题纸上作答。
主观题考试设置选作题的,应试人员应选择其一作答。
主观题考试由司法行政机关为应试人员统一提供电子法律法规,应试人员在计算机上查阅。
(二)选择考区
在北京考区报名参加2021年客观题考试的成绩合格人员,应当在北京考区参加主观题考试。
2020年客观题考试保留有效成绩人员,确认报名参加2021年主观题考试,可以选择在工作、生活地所在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设置的考区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与交费
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实行网上交费。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收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的复函》(京财综﹝2018﹞1179号)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0﹞1029号)文件规定,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主观题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70元。
(四)主观题考点选择
应试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次考点组,选择后无法查阅和更改选择结果。考点组显示“已满”后无法进行选择,具体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为准,逾期未选者,由系统随机分配。
选择纸笔答题的应试人员不用选择考点组,具体考点考场以准考证显示为准。
如因疫情或其他突发事件,需对已选择考点组的应试人员进行跨组调整的,将不再另行安排应试人员再次选择考点组,由北京市司法局在全市范围内安排,请广大应试人员理解和支持。
(五)打印准考证
三、其他事宜
(一)关于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其他事项及要求,按照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4号)(第8号)和《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公告》执行。
(二)应试人员应当认真遵守《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北京考区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避免考前14天内在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旅行、居住。北京考区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