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第11号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现将2021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一)首次报名人员报名
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宽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将被用于准考证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期结束后不得更换照片。
(二)非首次报名人员报名
(三)交费
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3元。
4.考试费发票:报名人员应正确填写开票信息,支付成功后,可自行下载电子发票。
(四)报名完成
1.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网报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及报名信息表。
2.报名完成后,报名期内,如有必要,报名人员可修改个人信息,也可更改考试城市、增加或调换报考科目,过期不再受理。
3.报名完成后,报考科目不能减,报名费不予退还。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填写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编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报名期:2021年5月10日9:00至6月28日18:00。
补报名期:2021年7月26日9:00至8月1日18:00。
(三)申请程序
(2)已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大纲
《2021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
(三)考试用书
根据《2021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下旬公开发行。
考生可通过中国税务出版社微店、各地新华书店、京东自营店、当当自营店等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万能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2021年11月13日:
9:00—11:30税法(一)
13:00—15:30税法(二)
2021年11月14日:
9:00—11:30财务与会计
14:00—16:30涉税服务实务
(三)考试城市
2021年全国共设考点城市181个,其中新增安徽省宿州市、江西景德镇等地级城市考点9个,具体考点城市信息详见附件二,或在“网报系统”中查询。
(一)准考证打印
注:考试中不认可电子准考证、电子身份证。
(二)考试成绩认定
1.考试成绩合格标准经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认定,报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
2.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考生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4.根据有关文件,凡报名2020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生,成绩管理周期延长一年。
(三)资格证书申领
2.经审核,符合领证要求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1.香港、澳门地区居民可以自愿选择在内地城市或在香港考试。
2.选择在内地考区考试的人员,考试报名程序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3.选择在香港地区考试的人员须按以下程序报名:
(1)2021年6月21日17:00前将填写好的报名信息表电邮香港税务学会审核(报名信息表见附件)。联系方式:
(2)报名人员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事项委托香港税务学会承办。
(3)每科考试费¥900元。报名人员现场审核报名资格时直接交香港税务学会。
(4)报名人员可在公告统一规定的日期内通过“网报系统”打印准考证。
(5)考生凭核发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在香港考区指定考场应试。
(6)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地区居民,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经审核通过者,可免试该科目,考试成绩管理为四年有效滚动。
台湾地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人员按照本公告执行(第八条第一项除外)。
(一)报名人员应阅读《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须知》和《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遵守有关规定。
(四)考试问题咨询
1.考生可在“网报系统”首页“问题解答”栏,查询问题解答。
2.考生可在“网报系统”首页询问“在线客服”咨询。
3.热线咨询:021-61651875、4000033955。
(五)考生投诉
(六)特别提醒
2.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生切勿轻信虚假宣传,谨慎选择社会培训,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或被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