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讼11:田律师带你实操(中篇)——如何理解“事实”?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一句话,概括了法律适用的全部。
似乎很简单?其实不简单。
事实与法律,二者相比较,法律是相对确定的,事实反而是高度不确定的。
什么是“事实”?在法庭上,我见过很多人,不仅是当事人,甚至一些律师,并不懂什么叫事实,经常把事实和观点混为一谈,以致引起法庭上的争吵。
能把事实和观点分开,本身就是一种水平。
“事实”,至少有四个层面:1、客观事实客观事实,是站在上帝视角看到的,涵盖时空的、甚至包含了唯心与唯物交融结合的全景。它是普遍联系的,是发展变化的。除了所谓的上帝,没有任何人能完整的看到客观事实。
以电视剧《天道》为例:
只有观众,可以看到客观事实的全景。任何一个人,包括布局者丁元英,都看不到所有的客观事实。
在现实世界里,没有人是上帝,也就没有人能看到客观事实的全景。
谁能掌握更主流的信息,掌握客观事实的主要部分,谁就有能力把握主要矛盾。
例如丁元英,虽然他也看不到所有的客观事实,但是他已经是所有人里掌握最主要信息的人,进而有能力把握主要矛盾,实施更对症的措施,对于人而言,这已经近乎于神了。
2、心理事实
心理事实,是参与人主观勾勒的事实。
推定的准确率,取决于你收集客观事实的能力和分析它的能力。
收集事实的能力,就是你能努力摸到大象的耳朵、四肢、尾巴乃至全身,同时要防止被关于鼻子、牙齿的传言带偏,要确保收集到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由于收集事实和分析事实的能力不同,每个人的心理事实,可能靠近客观事实,也可能远离客观事实。
仍然以《天道》为例:
心理事实很重要,人在客观事实没有明朗前,会依据心理事实,产生情绪、观点、并实施下一步行为。哪怕这个心理事实是偏离客观事实的,也仍然会无中生有的推动后续行为的实施。
甚至,某种程度上,世界并不完全是由客观事实推进的,部分也是由心理事实推进的,即所谓:相信相信的力量。文学作品,多次阐释了这个规律;现实世界,也在天天上演这个规律。
功夫熊猫,讲的就是乌龟大师先给老鼠师傅灌输了一个心理事实,继而推动了客观事实出现的过程。
先看见一个场景,然后用PPT讲故事,融资,继而打造出这个场景,现实社会是不是也在多次上演这个规律?
推测、臆想?理想、幻想?
都是心理事实,二者定性的区别,是客观事实与心理事实的偏离程度,以结果论英雄。
3、证据事实:
证据事实,指收集的客观信息中,可以通过可视化予以呈现的事实。
所有的客观事实,有的可能留痕,有的可能无痕。如果焦点事实有痕,而且你还有能力把焦点事实收集到并呈现出来,让它可视化,作为呈堂证供,那么它就成为了证据事实;如果焦点事实无痕,那么它就在这个世界蒸发了,没有了,没有了也就没有了。
证据事实如果充分,就会尽可能的还原出客观事实,无限接近客观事实,终究,事实胜于雄辩。
偶尔,不同时空的证据,拼在一起,也可能重组出另一个事实,无中生有,虚构一个新的证据事实,上演罗生门。
我安排诉讼,大多时候,要求自己做到走一步看三步,把战线布到第3道,也就是把客观事实准备到三步以外,先胜而后求战:
收集证据,相当于征兵的工作,你问一句,我可能会回问你十句,索要10个证据材料,这相当于我征到十个士兵;整理组合证据,相当于练兵,排兵布阵。干好这些苦活、累活,依靠证据事实,而不是依靠你的心理事实,上战场,心里才有底。
当无兵可带时,我会建议当事人和解,当然,迫于形势,偶尔也会见招拆招,借偶然因素先战而后求胜。
当代科技发展,数据化浪潮席卷天下,“天空没有留下翅膀的痕迹,但鸟已经飞过”正在成为过往,“雁过留痕”将成为常态。
司法区块链的应用已经在路上,证据事实,正在越来越容易的被呈现,帮助人们还原客观事实,进而让诚信的人得利。
当然,你得有收集数据的能力,比如你可以咨询我们律师团队,帮助你解决取证难题。
4、认定事实认定事实,就是司法或行政机关,在各方的证据事实里,截取真实的、有直接关联的一部分,断章取义的还原某一段客观事实,或者重新构建一个事实,这个事实称为“认定事实”。(注意,这里的断章取义是个中性词,所有的审理,都必须是断章取义,孤立静止片面的截取一段裁决方认为重要的部分来处理)。
事物的确是普遍联系的,太平洋彼岸的一只蝴蝶扇扇翅膀,可能是这边形成暴风雨的原因之一,继而造成的后果是阳台上的花盆掉落,砸坏了楼下的车窗。但是,如果真的按照这个因果关系追责,那车主和司法机关哭死累死也实现不了。
事物的确是发展的,从初露端倪到预期实现,是以终为始,强调心理事实?还是逢山开路遇水搭桥,强调客观事实?不同的阶段,当然有不同的价值,但是,如果按心理事实判定现实问题,势必缺乏可信度和公信力。
所以,落实到司法实务中,就得用一定程度的关联性,用形而上学、用断章取义、用孤立静止的方法,截取一段证据事实(而不是心理事实,哪怕表见代理,哪怕欺诈,也必须是基于表见或是欺诈,以至于唯心与唯物交融结合的证据事实)来处理。你用大的,我用小的,你用小的,我用大的。
在司法层面,按法律关系截取不同的长度,专攻一个片断,不查全部真相,不遵从普遍联系,虽然有时难免造成因果逻辑的颠覆,但这只是方法论的限制。
世界其实很玄幻。人生短暂而荒谬。
有缘者,我们在花园相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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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的个人简介,我姓田名莉,字一力,律师/花园园主/修真者,是我的理想人生定位,不多解释。
作者简介
田莉律师,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拥有16年执业经验,具有法律和财经双重专业背景,擅长诉讼,专业方向:公司法、合同法、担保法。
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5年,是总部位于上海的大型法律服务机构,在北京、深圳、长沙、郑州、昆明、成都、济南、哈尔滨、南京、武汉、银川、西安、重庆、常州、乌鲁木齐、洛杉矶、西雅图等地设有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