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范文(精选19篇)

为保证事情或工作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开展,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一份方案,方案具有可操作性和可行性的特点。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会冬季送温暖方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县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根据中共大同市委办公室、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农村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重点任务

(三)保障县城集中供热用煤和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燃煤充足。对接晋能控股煤炭运销公司,签订清洁煤购买合同,保障燃煤供应;开通绿色通道,帮助未实施清洁取暖改造户购置清洁煤;加强集中供热的协调、监督、管理,督促供热公司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对日常发现的设备、管网故障及时维修,对群众反映的各类诉求及时回应解决。(责任单位:住建局、广厦热力有限公司)

(四)建立健全煤炭供应网络。积极与上级能源部门对接,争取政策性保障用煤,合理布局销售网点;各乡镇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布局洁净煤销售网点,方便农村群众就近购煤;各乡镇、村委会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保障煤。(责任单位:能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保障生物质取暖户燃料供应充足。对11362户已实施生物质取暖用户的燃料需求进行精准测算,加大生物质燃料的调运、储备力度,拿出专项补贴,确保生物质取暖用户燃料充足、正常使用。(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尽心尽情尽力做好农村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工作。县财政拿出专项资金采购买“爱心煤”,保障特殊困难群众取暖用煤需求。继续保持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优良作风,采取临时救助、党员结对、社会帮扶等多种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农村鳏寡孤独、易返贫边缘人员、低收入家庭等特殊群体的温暖过冬工作。(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驻村帮扶单位)

(八)做好冬季取暖隐患排查和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冬季取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帮助群众解决用电用煤等方面安全隐患;加大用煤用电及防寒知识宣传,防止发生一氧化碳中毒、冻伤等事故发生,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引导群众储备一定数量木质燃料、秸秆等清洁煤替代品,以应对极端寒冷天气取暖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阳高县做好冬季取暖工作确保群众温暖过冬工作专班,县委副书记、县长谢云任组长,副县长兰学欣、冀雪俊、钟志刚、马斌、孟永泉、任雪峰任副组长,发改、能源、住建、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国家电网阳高分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全面协调推进群众温暖过冬保障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四套班领导包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干部包村、村(居委会)干部包户的“三包”机制,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全部群众温暖过冬;建立“日报告、周研判、月推进”调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群众过冬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建立专项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深入乡镇、村、户,对冬季取暖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整改不重视、工作不细致、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村和单位,严肃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三)凝聚社会合力。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阵地,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村冬季取暖保障工作,献爱心、送温暖,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寒冬季节即将来临之际,为维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有效救助服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二、工作目标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专项巡查救助小组。

组长:刘直(市民政局机关党委书记)

副组长:陈建忠(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

魏功强(市救助管理站站长)

成员:宋盈吟、王武江、杨维清、魏江、刘寅

1、街面巡查组

负责人:王武江

成员:刘寅、王芳、成长远、孙琳

主要职责:负责开展主动巡查对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火车站、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巡查、劝导救助,遇冰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全天候开展集中巡查救助,积极劝导、引导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接受救助,对不愿接受入站救助的,发放棉衣、棉被、水等物资。

2、后勤保障组

负责人:杨维清

成员:冯明亮、徐学清、张少俞

主要职责:

1、负责后勤保障物资的采购、保管、发放等工作;

2、保障站内受助人员饮食充足供应、水电及保暖设施设备等的正常运转;

3、做好“寒冬送温暖”期间使用物资和经费统计工作。

3、安全保卫组

负责人:魏江

成员:罗异文、杨荣霞、车稚新

1、安保人员具体负责站内安全巡查、监控视频监视、求助人员安全登记检查、物品保管及护送受助人员到教助区域接受教助工作;

2、值班人员具体负责各自救助区域内受助人员站内管理登记及看护安全巡查;

3、驾驶员具体做好车辆保养、安全行驶及出行保障工作;

4、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期间车辆运转使用统计汇总工作。

4、宣传报道组

负责人:刘寅

成员:沈俊、桂琦、王美丽

2、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形成“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简报;

3、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教助行动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街头救助巡查范围

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在建工地、城乡结合部、城市主干道、车站、机场、广场、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通道、公园、三星级以上宾馆周边、繁华街道以及风景旅游区、重要公共和涉外活动场所、交通要道、窗口等地段进行巡查、劝导、搜救。

(二)实施救助内容

1、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成年人主要以劝导为主,宣传梳导为辅,引导其进站接受救助。

2、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主要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救助站接受救助。

3、对已基本丧失生活自理的流浪乞讨者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市救助站接受救助。

4、对街头露宿的农民工以解决临时寄宿为主,坚持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农民工,可发放棉衣、棉被和干粮,确保露宿街头的农民工不受冻、不挨饿。

5、做好流浪乞讨人员返乡护送工作,对无法查清其本人或亲属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住所地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供养或安置。

(三)积极引导,创新救助机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区(市、县)民政局联合乡镇(社区)、村(居)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者团队参与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广泛发动社区信息员、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大新闻媒体宣传力度

(二)继续加强信息工作

做好救助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报送,各区(市、县)民政局确保每周一上午12:00前将上周救助工作情况以电子档形式报送贵阳市“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救助小组。

(三)严明工作纪律

一、活动目的

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保障。各村(社区)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解决困难群众生活问题的责任意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区的工作要求上来,统一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工作部署上来,认真把送温暖活动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把党工委、办事处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

二、活动安排

(一)资金的组织安排

本次活动共安排慰问经费29.32万元。市、区财政安排6.5万元,按每户200-600元标准,慰问155户;区民政局安排救灾救济资金6.28万元,按每户200-400元的标准,慰问156户;“雷锋慈善会”安排2.7万元,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慰问24户。区委组织部安排离退村干部及党员慰问资金2.76万元,按每户200-800的标准,慰问68户;区残联安排慰问资金1万元,按每户400-600的标准,慰问21户。街道另行安排慰问金10.08万元,按每户200-600元的标准,慰问327户。其中征拆慰问对象按每户400元的物资进行慰问。慰问资金专款专用,慰问物资到人,由街道民政办、财政所、征拆办管理调度,负责统一配发资金、物资到各村(社区),各村(社区)应配套安排相应的慰问经费。

(二)慰问对象的确定

慰问对象包括一般慰问对象、特定慰问对象和重点慰问对象三大类。

一般慰问对象主要为全街道范围内困难的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因灾倒房户、因病返贫户、单亲家庭、困难优抚对象和复退军人、空巢老人、困境儿童、计生困难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200-600元/户执行。征拆慰问对象按400元/户的物资进行慰问。

特定慰问对象为城乡基层工作的老同志、老党员、老劳模、学雷锋先进代表、道德模范中的困难户,离任困难村干部。慰问标准原则上按400-800元/户执行。

重点慰问对象为上述对象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

1.患重病住院治疗且自付比例超5万元的;

2.一户多残家庭且有一人需常年护理的;

3.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除涉及民事赔偿外)等因素导致家庭成员重病、死亡,或者家庭财产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

4.各村(社区)和街道认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加大救助的对象。慰问标准原则上按600-1000元/户执行。

(三)慰问活动安排

三、明确工作要求

(二)解决实际问题。春节慰问活动要力戒形式主义,不走过场,避免重复慰问。在核实对象上要了解困难群众“难”在何处,“忧”从何来,“盼”为何事;在救助帮扶上要着力解决冬令期间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住房、就医等现实问题,确保特困群体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20xx年春节将至,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生活困难群众、优抚对象的关心,确保全区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经研究决定:重点对低保特困户;困难低保边缘户;特困“四老”对象;享受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和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共建部队;全区百岁老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残疾儿童、社会孤儿、贫困精神病人;敬老院老人等进行走访慰问,确保他们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走访慰问对象、慰问形式、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和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发放慰问补助金标准及慰问形式

1、关于低保特困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全面开展低保特困户慰问活动,重点组织好区四套班子领导及有关职能部门领导到镇(街道)走访慰问活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每户补助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2、关于困难低保边缘户慰问。以镇(街道)为单位对困难低保边缘户家庭进行全面走访。每户困难低保边缘户补助10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3、关于特困“四老”对象慰问。特困“四老”对象是指收入低于低保水平的八十年代前的老村支部书记、老队长;建国前的`老党员;地方革命老同志。慰问金每人1700元。

4、关于共建部队慰问。切实做好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工作。深入共建部队走访慰问,军民共建工作在节前掀起新的高潮。

5、关于优抚对象慰问。切实做好涉军对象特殊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享受定期抚恤金的三属(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两参”人员、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办理定补的带病退伍军人每人发春节慰问金700元;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每人发慰问金700元;军休干部遗属每人发慰问金700元;一级残疾军人(全区共1名)慰问金8000元;特困重点优抚对象(全区共100名)每户1700元。在乡“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抗美援朝本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1000元慰问金,抗美援朝外地企业退休人员每人发3100元慰问金。以上经费由区承担。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每人发参战慰问金216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6、关于60周岁以上退伍军人慰问。全区年满60周岁的.退伍军人每人发放慰问金2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

7、关于百岁老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慰问。全面展开走访慰问百岁老人活动,每位百岁老人发放慰问金1500元(包含慰问品)。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和省百佳孝星,每人发放慰问金1000元。

8、关于敬老院老人慰问。全面走访各镇(街道)敬老院。慰问金共计12万元。

9、关于社会孤儿、残疾儿童、贫困精神病人慰问。展开走访慰问社会孤儿、特殊教育学校和精神病医院的惠山籍人员的活动。社会孤儿慰问金每人1700元,经费由区、镇(街道)各半负担;贫困精神病人、残疾儿童慰问金每人500元。

10、关于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慰问。展开走访慰问六十年代精减退老职工活动,每人发慰问金500元。

11、关于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慰问。展开走访少数民族贫困对象活动,每人发慰问金1700元。

二、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的有关工作要求

20xx年春节送温暖走访慰问活动将继续以“惠民生、暖民心、促和谐”为主题,在传统节日中体现党和政府的关爱,在走访慰问中了解群众基本需求,努力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在百姓心坎上,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心窝里,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和谐氛围,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为更好地做好本次春节走访慰问,特提出以下工作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我市关于保障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制定《“荧(营)光行”一“寒冬送温暖”专项关爱救助行动工作方案》,主要任务如下。

一、进一步调查摸底

以乡镇(街道)、村(居)为主体,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了解困难群众生活状况。以低保、特困、孤困儿童、困难残疾人、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体为重点,对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全面掌握困难群众用电、用气、供暖等情况。

二、加大关爱帮扶力度

积极引导社工机构、志愿服务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荧(营)光行”关爱机制作用,强化“网格化”管理,及时提供有针对性的帮扶和关爱。加强对无集中供暖条件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群体的帮扶力度,有条件的县区可通过购买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等措施,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也可通过购买清洁取暖设备,发放棉衣、棉被等御寒物资,确保各类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结合疫情防控,加快对各类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的拨付和发放进度,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特困供养、孤困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困难老年人等资金,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我市取暖补贴条件的,及时落实取暖补贴政策。对受疫情等影响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人员及其家庭,符合条件的,通过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临时救助金,纳入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认真落实急难专项救助制度,对存在重大生活困难的,启动“一事一议”等方式加大救助力度。同时,做好低收入家庭认定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数据共享比对,及时监测、精准识别,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帮扶救助。

四、加强特殊群体的照料服务

五、压实服务机构管理服务责任

加强对敬老院、福利院、儿童保护设施等民政服务机构的安全管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极端天气应对低温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工作预案,并强化演练。加强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民政务机构及时消除水、电、燃气、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安全隐患,积极做好生活、应急物资储备和服务对象的防寒防冻工作,特别是对敬老院、幸福院等基础相对薄弱的民政服务机构,实行“一对一”帮包机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做好应对极端恶劣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六、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突出夜间、降温等重要时段,会同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街面巡查力度,盯紧车站、桥梁涵洞、在建工地、废弃厂房等重点地段,增加巡查频次,扩大巡查范围,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对发现的危重病人和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坚持“先救治后救助”,及时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对有返乡意愿的,提供必要饮食、御寒物品,帮助其尽快返乡;对发现的其他人员,送到救助管理机构进行集中庇护救助。

七、认真做好救助值班值守工作

节日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在岗带班、外出请假等制度。要通过多种渠道公布各级社会救助服务热线,严格执行热线值守制度,畅通服务热线渠道。及时受理回应困难群众求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工情、温暖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大对困难职工、农民工,尤其是机关、事业、企业在职特困职工的帮扶力度,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着力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和社会稳定。

慰问方式:集中慰问与走访慰问相结合。

未纳入县工会慰问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名单,由各基层工会自行筹备资金,开展本辖区内的困难职工和困难农民工慰问活动。

三、慰问对象

20xx年“送温暖”活动对象包括四类群体:一是节日坚守岗位的部分单位;二是省级劳动模范;三是困难农民工;四是因大病、子女上学、遭受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困难农民和困难城镇居民不纳入慰问对象。

四、慰问资金安排

根据《云南省劳动模范管理办法》,发放省级劳模慰问金500元/人,困难职工、农民工慰问1000元/人。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预算慰问资金15万元。

五、主要内容

1.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底数。各基层工会要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的要求,以送温暖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基层和职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一是深入到企业、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和困难职工较多的企业,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了解企业的困难状况和原因,与企业共商发展之策;二是深入到困难职工家庭中,详细了解困难职工的致困原因、利益诉求和思想动态,掌握最新的困难职工底数,完善困难职工档案,为开展好送温暖活动和帮扶救助提供重要依据;三是深入到基层和困难企业,全面了解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民生工程的进展情况、职工群众的反映和企盼情况。各基层工会要根据走访情况制定送温暖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好送温暖活动,解决好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2.切实做好两节期间权益维护工作。各基层工会要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督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恶意欠薪企业的工资追讨和查处力度,帮助农民工足额按时拿到工资平安返乡过年;根据年终岁首劳动争议高发的特点,各基层工会要加大劳动争议调解和参与仲裁工作力度,推动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尽快处理,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群众的劳动权益。

4.多措并举,提高帮扶实效。各基层工会要根据困难职工不同的致困原因,积极探索各类困难专项救助措施,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教育、就业、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认真调查,对政府救助政策暂时覆盖不到的低保边缘户、已经覆盖但仍然十分困难的低保户以及因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等三类困难职工家庭进行专项生活救助;对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进行专项医疗救助;对困难职工子女,进行专项教育救助;对于就业困难职工家庭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专项就业援助。

六、具体要求

1.各基层工会要加强对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周密实施,多方筹集资金,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宣传,注重工作实效。

2.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按照党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使用送温暖资金,并认真进行监管。资金只能用于对困难职工(农民工)群体开展扶贫济困维权,并必须坚持“依档帮扶”的原则和“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工作程序,不得随意扩大资金使用范围。

冬季即将来临,为切实保障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根据《浙江省民政厅办公室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扎实做好“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通知》(浙民办〔2022〕事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救助管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救助、标本兼治的原则,扎实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有效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和人身安全,力争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基本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

二、行动安排

20xx年11月中旬至20xx年3月15日,原则上各地每周开展3次以上街面巡查,重点做好夜间巡查工作。气象部门发布寒潮预警后,应每天开展街面巡查。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重点区域。各地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日常工作实际,确定巡查重点区域。要以车站码头、繁华街区、桥梁涵洞、地下通道、医院、废弃房屋、城乡结合部等流浪乞讨人员容易集中活动和露宿地段为重点,对流浪乞讨人员可能露宿的区域开展地毯式摸排巡查。

(二)坚持分类救助。对露宿街头的流浪乞讨人员以解决临时寄宿等基本生活保障为主、街头疏导为辅;对于劝导无效、不愿接受救助的,提供必要的棉衣、棉被、食品和防疫物资,留下详细求助方式,并加强后续跟踪劝导。对在街头流浪乞讨的未成年人、街头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群体应以保护性救助为主,带回站内进行救助或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疗救治,做到及时救助、精准救助。

(三)创新救助方式。各地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志愿服务、公益合作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参与街面劝导和站内救助服务。各地要通过救助工作网络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广泛发动环卫工人、公交出租司机、夜间保安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救助服务。

(五)筑牢救助底线。建立健全“极端天气”流浪乞讨人员和临时遇困人员救助工作应急预案,确保救助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健全完善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值班巡查、突发事件处置等内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受助人员在站期间的人身安全、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要加强对托养机构的监管,及时全面掌握送托人员情况。

四、工作机制

(一)坚持部门协同。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我国大部分地区气温较往年偏低,南方地区存在出现低温、冰冻、雨雪灾害的可能性。各地各机构要高度重视,及时传达有关工作要求,会同辖区公安、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合力做好街面巡查工作,及时通报巡查过程中发现且不愿接受救助的露宿人员信息,共同推进“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

(二)抓好疫情防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不动摇,严格落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接待、核酸检测、安检登记、站内防控、卫生防护、封闭式分区域管理、送返安排等防疫工作措施,确保“零感染”。

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应每月报送“寒冬送温暖”开展情况月度报表,并于2023年3月17日前将专项救助行动总结报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市民政局将不定时开展实地督导。

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平安过冬、温暖过年。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党办发〔20xx〕10号)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障流浪乞讨人员生命安全为出发点,不断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得到救助,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二、组织领导

成立花溪区“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分管民政工作)

副组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区民政局局长

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就业局局长

区社会救助局局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常务副主任。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拟订专项救助行动实施方案,推动部门协作联动,督查、检查专项救助行动工作的落实,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工作目标

以民政救助管理机构(站点)为平台,以公安、综合行政执法、各乡(镇、街道)及所属村(社区)为支点,以背街小巷、路桥涵洞、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区域为重点,以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露宿街头务工人员为目标,分时段(极寒恶劣天气时全天候)深入开展集中巡查救助,及时为受困群众排忧解难,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和心理底线的事件发生。

20xx年12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

五、工作任务

(三)强化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一是快速查询身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联合公安部门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协调接送返乡回归家庭。二是妥善安置滞留人员。各乡(镇、街道)对于确实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流浪乞讨人员,会同公安部门及时送往贵阳市救助管理站、贵阳市精神病院等公办福利机构进行救助,落实安置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成立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当地实际和行动内容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任务,压实辖乡(镇、街道)、驻村工作队、村(居)两委、网格员等工作责任,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对本系统“寒冬送温暖”工作的督促指导,实时掌握本系统相应部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开展情况,强化工作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问题,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四)加强信息报送,提升工作成效。自20xx年12月1日起,区公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每周向区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调度表。2022年1月10日、4月1日前区公安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分别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推进情况和工作总结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领导关于送温暖帮扶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参与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推动落实各项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工作格局.通过送温暖活动,继续做好保障困难职工家庭基本生活,加大维权力度,努力满足广大职工多元化需求,团结全县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美好**而奋斗。

二、送温暖资金筹措

通过摸排核查,目前我县有困难职工325户,按照省总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每户给予300元救助,共需资金97500元。资金筹措主渠道:工会自筹,财政配套资金。

三、送温暖对象和标准

按照贵州省总工会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20xx年我县送温暖主要对象是:

1、生活困难的劳动模范;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的困难职工;

3、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困难职工;

4、家庭遭到意外灾害致困的职工;

5、因子女上学家庭负担过重的困难职工等。对确定的送温暖对象,每户救助标准不低于300元。

四、送温暖资金发放及要求

1、送温暖资金发放:12月底以前召开送温暖资金发放会议。

2、送温暖资金发放要求:送温暖资金发放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送温暖资金发放必须填签《困难补助资金发放凭证》,确保送温暖资金用于困难职工。同时,严格按照送温暖资金发放标准、范围进行,不得违规操作。

五、走访慰问活动安排

1、20xx年1月5日前,分赴特别困难的职工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2、20xx年1月6日至10日,全县各级工会要结合“双走访,三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向困难职工送温暖活动。深入每个困难职工家中噓寒问暖,妥善安顿好他们的“两节”生活,真正让困难职工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六、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各级工会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宣传送温暖工作,让困难职工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爱。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亨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在职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四、送温暖慰问活动内容

“两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2月30日)

1、制定活动方案。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切实将慰问活动同扶贫帮困结合起来,确保送温暖活动顺利进行。

2、开展工作宣传。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以及历年活动的工作经验,呼吁全社会关爱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积极行动起来,开展扶贫帮困送温暖活动。

3、组织调查摸底。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部门确认,困难人员经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取消其次年补助资格。同时,要做好慰问的困难企业、困难人员的摸底公示及申报材料的保存,以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第二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1月1日至2月22日)

1、深入基层慰问。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2月23日至3月10日)

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地区、本部门开展送温暖慰问活动情况、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要及时进行总结,于20xx年3月1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将汇总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使我镇生活困难的家庭过上一个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海门慈善会决定在春节前举行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此次活动内容包含三个方面:

第一、重点关爱、慰问特别贫困家庭150户;

第二、慰问困难家庭500户;

第三、慰问海门敬老院孤寡老人。

整个慰问活动计划资金约100万元。为把这次慰问活动做细做实,把社会热心人士的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实际贫困家庭中。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慰问特别贫困家庭对象

1.需资助的特别贫困家庭到所属村(居),领取《海门慈善会20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特别贫困家庭资助申请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特别是家庭人口结构,成员是否有重大疾病、残、瘫、精神病,且丧失主要劳力等实际情况。

3.请各学校义工队积极参与,慈善会从月25日起将安排工作人员和义工逐户上门调查核实,请各村(居)认真填写申报对象现家庭详实住址及状况。经调查审核不符条件的.,予以删减。

4.每户慰问金额:3000元―60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特别贫困家庭视实际情况决定慰问具体金额。特别贫困指家庭丧失主要劳力,且有重大疾病患者,甚至有2人以上重大疾病患者或精神病人。

二、慰问困难家庭对象

1.由各村(居)根据慈善会安排的名额统一调查,然后填写《海门慈善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困难家庭对象申报明细表》,并于20xx年1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接收申报。

2.每户慰问金额:800元;慰问物资:米2袋、食用油1瓶。

三、慰问海门敬老院

四、特别贫困家庭对象和困难家庭对象,各村(居)请严格按《海门慈善会20xx年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配表》分配名额填报。以往慈善会派员调查时,发现一些对象不知被列为申报对象,请各村(居)申请前对困难家庭先行调查,并与其沟通,做到知情、自愿。

五、此次受关爱慰问对象,特别贫困将逐户上门调查,并经慈善会常务理事会讨论决定资助对象和具体资助金额。慰问对象将在海门有线电视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供遗漏的特困家庭或反映不符合贫困条件的家庭,使这次慰问活动能做到公平公正、扎扎实实,真正把爱心和温暖精准送到困难家庭。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春节期间开展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文件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20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活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党和政府对特困人员的关心,从而密切党群关系,确保全县困难职工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节日,现制定如下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在“两节”期间,结合开展党的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送温暖慰问活动,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送温暖慰问的对象和范围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他困难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职工;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的特困失业人员。

上述特困职工和特困失业人员是指本人及家庭因病、因灾、因家庭成员变故、夫妻双下岗以及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当前生活状况属于本地区、本单位的`特别困难人员(家庭人均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

送温暖慰问活动从年x月x日开始,至20xx年x月x日(元宵节)结束。

“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第一阶段:准备阶段(从发文之日起至11月30日)

1、各企业主管部门、县直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本级、本部门困难人员进行走访摸底,并按照本方案要求,确定拟慰问的企业和人员名单。困难企业经主管局确认,本企业或社区确认并张榜公示后,及时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上报的材料不实,存在擅自扩大慰问对象和范围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各单位和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将送温暖活动作为开展“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活动的一项重要任务,有针对性地制定20xx年“两节”期间的送温暖慰问活动安排。

(二)第二阶段:宣传阶段(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x月x日)

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送温暖慰问活动的意义,大力宣传送温暖活动中涌现出的感人事例和历年送温暖活动所取得的成效,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帮助困难职工的良好氛围。

(三)第三阶段:慰问阶段(20xx年x月1x日至20xx年x月x日)

1、深入基层慰问。集中人力物力,通过走访慰问、结对帮扶、驻村蹲点等方式,深入了解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生活状况,努力协调解决基层反映比较集中的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劳动关系等问题,防止慰问走过场、流于形式,真正做到送温暖活动进家庭、走企业、访贫困、问冷暖,关心职工疾苦,了解企业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开展慰问方式。一是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针对困难企业和困难人员的不同困难程度、不同致困原因、不同帮扶需求等情况,采取“送政策、送岗位、送培训、送物资、送资金”等多种慰问形式。二是把下基层慰问活动同本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开展维护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权等维权活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切身利益。三是丰富活动内容,促进社会和谐。有条件的单位、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帮助外来务工人员顺利返乡过年,通过组织开展游名胜、看电影、办晚会、吃年饭等系列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让他们在我县度过一个欢乐、温暖、祥和的新春佳节。

(四)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日—x月x日)

四、资金筹集

县人社局将尽快与当地财政部门协调,提前落实慰问资金。各单位和企业在送温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财务制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五、具体要求

根据10月13日贵州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安排部署,结合州乞讨救助办〔20xx〕1号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切实做好严寒天气下县域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从即日起至2022年3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冬季低温天气较往年来得早,将给因离家在外、身处困境、自身无力解决食宿而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流浪乞讨人员生活带来较大影响,各县(市、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细抓实“寒冬送温暖”行动,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安全过冬、温暖过冬。

二、目标任务

“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结合县域“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主动上街劝说、引导、护送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不愿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街头生活无着人员,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救助服务。力争实现城乡主次干道和重点区域无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工作目标,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发生。

三、组织领导

在“贞丰县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各部门协调联动,压实责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使“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救助管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救助管理工作机构全面排查在工作机制、安全设施、食品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按照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做好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佩戴口罩、应急演练等措施,储备疫情防控物资,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准备,加强与上级救助管理机构沟通,密切联系,确保跨省救助工作顺畅有序。

(二)加强街面巡查力度

牵头部门和乡(镇、街道)统筹协调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协警)、城市管理部门加强街面巡查,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当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对突发疾病人员,要按照“先救治、后救助,谁送谁结算”的原则,应当立即通知急救机构或直接护送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等部门协调联动,制定街面巡查方案,细化巡查内容、巡查措施、巡查责任,强化巡查衔接,增强巡查合力,紧盯夜间低温时段,紧盯桥洞、车站等重点区域,全面深入开展街面巡查,确保无遗漏。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四)强化宣传引导

(五)加强身份查询和寻亲,及时安置滞留人员

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进行人脸识别、体貌特征和指纹比对,快速查询身份。对于通过快速查询确认身份的受助人员,及时联系其亲属或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协调接送返乡工作。对暂时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滞留人员,要妥善进行安置,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及时为安置人员办理户口。对已安置并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社会救助政策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其办理社会保险。

五、压实责任,强化值班值守

为切实保障生活无着流浪乞讨等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其安全过冬,根据省市民政部门的通知精神,经区民政局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xx年3月15日,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寒冬救助工作

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发挥救助工作兜底保障作用,要把“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作为一项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组织动员和安排部署,形成政府统一领导支持,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配合,确保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以及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及时得到救助服务,让他们在寒冬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社会的关爱。

二、强化协调配合

巩固“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救助管理工作格局,依托区政府牵头的救助管理工作机制,实现统筹规划、整体部署、统一调度。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加强与公安、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协作,联合组织人员在辖区开展全面巡查,细化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和协作程序,充分发挥110指挥中心、数字城市管理平台、24小时求助热线的发现报告和应急处置作用,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和快速响应机制。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强化救助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在乡镇、街道、园区、村(居)设立救助服务站所、救助咨询点等方式,加强区、乡镇、街道、园区、村(居)四级联动救助,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要求,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线索及时进行响应,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就近求助提供便利,确保“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无盲区,坚决杜绝因失职渎职而导致流浪乞讨人员冻死冻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三、组织开展街面集中救助行动

四、持续抓好救助管理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五、开展救助和托养机构隐患排查工作

六、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要通过提供服务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动员引导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和志愿团队参与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主动救助。要健全救助服务网络,通过覆盖城乡的乡镇、街道、园区、社区(村居)救助服务站点做好主动报告、引导护送和应急救助工作。要建立救助信息员队伍,广泛发动环卫职工、公交出租司机、夜间安保人员等热心群众和志愿者提供流浪乞讨人员求助线索,鼓励其做好报告、引导和应急服务。

七、强化宣传引导

各乡镇、街道、园区社会事务办(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具体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做到责任清、情况明、作风实,遇到重大情况和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高质量地完成寒冬救助工作任务。

为确保特困劳模、特困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根据省、通化市工会的统一要求和市委的总体部署,市总工会就做好20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制定以下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为做好20xx年工会集中送温暖活动,市总工会按照“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的原则,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目前已经完成了活动的前期各项准备工作,送温暖活动方案。

1、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集中送温暖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集安市总工会20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主席刘太平担任,副组长金鑫、于志强,成员李正姬、孙玉春、高奎娟。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集中送温暖工作,保证了集中送温暖活动的顺利开展。

2、调查摸底。20xx年11月,市总工会转发了《通化市总工会关于转发<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在全省开展职工生活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安排全市各基层工会对职工生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对摸底情况进行了核实汇总,共确定困难职工447户。

3、筹措资金。组织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多方筹措资金,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保证今年集中送温暖资金额度在往年基础上有一定的提高。目前,已筹措送温暖资金91,500元。其中:各级工会组织筹措20,000元;财政拨付送温暖资金20,000元;民政部门专项支持20,000元;总工会经费安排31,500元。

4、确定标准。市总工会于20xx年1月4日召开了主席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布署了20xx年集中送温暖活动。在去年一袋米、一袋面基础上,确定今年每户增加一桶油,金额达到200元。

此次集中送温暖活动分集中走访困难企业、集中走访特困职工两阶段。

(一)集中走访困难企业

动员大会后,集中走访东方机械有限公司、正大养护公司、利源金矿和得利硼业等8户企业,为这些企业送去慰问金,帮助企业解决筹集送温暖资金困难,加大企业扶持困难职工力度,由企业按照每户200元标准发放送温暖物资,保证企业集中送温暖活动的开展。

(二)集中走访特困职工

1、召开动员大会。1月10日上午9时,召开由各有关系统工会主席参加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动员和具体布署,并向各系统工会统一发放米、面、油送温暖物资。

2、市总工会与市主管领导一起走访困难职工。请市委副书记李永杰、市政府副市长刘永福一起走访2户困难职工。每户标准500元(300元现金、一袋米、一袋面、一桶油),比上年增加100元。

3、各系统工会组织走访困难职工。会后,各系统工会组织按活动方案要求,立即组织开展集中送温暖活动。

三、几点要求

1、各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集中送温暖活动,主席要亲自抓,亲自走访慰问困难劳模和特困职工的走访,倾听困难职工的诉求,帮助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使困难职工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

3、各工会组织要加大送温暖活动宣传力度。要通过电台、电视台、简报、板报等各种途径广泛宣传,使全社会了解和支持工会开展的集中送温暖活动,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会议精神,切实帮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千家万户,让困难企业和困难职工切实亨受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停产半年以上或已进入关闭破产程序的国有、集体困难企业及其剥离出来的困难劳服企业等经济实体;

(二)企业特困在职职工;

五、慰问活动的资金筹集

(一)送温暖资金筹措。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20xx年“两节”慰问金按照“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可从20本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各人社部门要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对送温暖活动财力和物力支持,积极筹集资金,动员社会参与,确保慰问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资金管理。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筹集、管理使用送温暖资金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的原则,规范程序、严格手续、加强监督、专款专用,确保送温暖资金真正用于困难企业和特困人员。

联系人:市局劳动关系监察科游英雄李登国

随着严寒天气的到来,舞阳县救助管理站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从11月起开展为期90天的“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旨在帮助街头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临时遇困人员安全度过严寒冬季。

一、健全机制,部门协作。

为更快的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我县社会救助管理站主动加强与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紧密协作,加大街面巡查力度,做好夜间和重点区域巡视,发现一个及时救助一个,同时也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引导、劝离等工作。

二、主动出击,积极救助。

三、防范疫情,筑牢思想。

专项行动期间,新冠肺炎疫情多点散发,县救助管理站强化站内管理,从严从紧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人员信息排查,所有进站人员严格执行“亮码扫码、测温、戴口罩”规定,联动核查行程卡,对照中高风险区域表进行14天内行踪轨迹排查,确保无异常后方可进站。与此同时,县救助管理站完善救助流程和制度,开展健康宣教,严格落实站内通风、消毒,规范设置临时观察区,对不同受助对象进行分类管理,严防交叉感染。加强对全站职工及服务人员的管理,落实每日健康监测、定期核酸筛查等制度,并推进第三针加强针疫苗接种,进一步筑牢免疫屏障。

四、提前部署,加大物资储备。

县救助站在活动开展前进行充分动员,召开行动部署会议,制订20xx年“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方案,储备救助及疫情防控物资。厘清“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程序,加强组织协调,细化工作内容,确定各队员工作职责。自开展专项活动以来,我站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人,街面巡查次数59次,出动人次113次,出动车次59次,发放物资数量13套(棉衣、棉被、大衣、棉鞋、袜子)。

通过积极主动的救助行动,确保陷入困境、居无定所、流落街头的生活无着人员和临时遇困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确保我县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人员,确保站内外受助人员安全过冬,增强特殊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冬季安全生产及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和减轻因冰冻灾害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及时、有效、迅速地处理由于冰冻造成的人身伤害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人身、保生产、保设备”为原则,以“强责任、严措施”为主要手段。

二、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全厂防寒防冻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特成立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游剑飞

副组长:涂昌位、黄金友、张广平

成员:公司高管和各车间、部门负责人

防寒防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在安全保卫部,周忠兼任办公室主任,彭均武、贺斌、陈新明、曹学武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防寒防冻预警小组:向华军任组长。

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周子斌任组长。

三、防寒防冻应急反应程序

1、各车间、部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在入冻前要根据防寒防冻检查要求对各自分管的各类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并将坚持情况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防寒防冻应急抢修小组做好随时防冻抢险的准备工作。

3、在检查中发现有存在冻害可能的设备设施,要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安全隐患和设备缺陷,要立即上报防寒防冻应急小组,由防寒防冻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4、各车间部门的检查重点应为:关键设备、重点部位、物料管线、水管路、水表、保温设施、通信线路、电线电缆、仪表等,尤其是苯系物的设备。

5、各车间、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防寒防冻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实施防寒防冻应急救援工作。

6、发生冻害事故后,各车间、部门负责人要准确判断事故性质,利用一切通信手段向防寒防冻办公室汇报,准确讲清人员受伤或设备受损实际情况。

8、若是设备受到侵害,领导小组应通知检修人员准备抢修材料,迅速到达现场抢修。

四、防冻预警系统

预警小组每天两次查看电视天气预报和网上天气预报,必要时联络常德市气象局,每天将天气预报结果以OA邮件方式下发通知,在温度降至0℃及以下和天气预报有寒流或温度急剧下降时,立即启动防冻预警系统,各车间、部门进入防冻措施预防实施阶段。

五、防冻措施

1、各车间、部门要做好防寒防冻物资储备,落实设备设施的防寒防冻工作,避免发生冻害。

2、各车间、部门在雪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各紧急出口进行清扫,以免影响员工正常通行及紧急逃生。

3、生产现场产生积水、积冰时应立即清除,避免积水结冰后人员行走时发生滑跌等伤害事故。

4、加强设备及各种取暖设备、设施的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5、当管道、设备因寒冷结冰发生故障时,不得使用明火烘烤解冻,应使用蒸汽解冻,避免使用不当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6、各车间能排空的管道、设备内积水要排空,不能排空的水阀应打开一小半长流水,让其管道内水为流动状态,避免管道受到低温引起凝冻结冰,影响正常生产。

7、各车间、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的钢结构棚等进行巡查,如积雪过后,需进行处理,防止垮塌。

六、防滑措施

1、各车间、部门在巡检设备、设施时行走时需做到稳走,慢行,上、下楼梯时,必须用手抓住防护栏,必要时在容易结冰部位铺麻袋、撒盐等,防止发生滑倒摔伤等。

2、公司公务车辆、上下班车必须提前做好添加防冻液、配备防滑链等防冻防滑措施,公司员工上下班使用的交通工具如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等,需采取好防冻防滑措施,建议尽量不要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防止危险发生。

七、防寒防冻应急救援抢险联络

按照市慈善总会今年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在20xx年元旦春节期间,对市区低保和低收入特困家庭实施“慈善温暖行动”,给予一次性慈善资金救助,现将实施方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镇江市区(含京口、润州、丹徒、镇江新区和南山联合社区)户籍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本次救助:

1、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家庭成员患癌症、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肾衰竭肾透析、心脑血管病等严重疾病手术或住院治疗,在各类医疗保险结算和慈善助医后,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仍在5000元以上,给家庭经济造成严重困难的;

2、20xx年12月1日以后至今,遭受火灾、车祸等意外突发事件,家庭实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影响基本生活的;

(二)具有镇江市区户籍(同上)的市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1080元以下),出现第(一)条所列重大困难情形,个人实际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也可申请本次救助;

本年度已接受过市、区慈善机构一次性慈善救助,其中低保对象受助2000元,低收入对象受助1000元以上的人员,不再重复申请。

青少年儿童白血病、儿童大病慈善救助金额高于本次行动,仍按《镇江市青少年儿童白血病救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镇江市慈善总会儿童大病医疗慈善救助资金管理和实施办法》执行,不列入本次救助范围。

二、申报程序和审批

2、街道民政办(或慈善分会)对上报的申请救助对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在申请人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7日无异疑后,发放《20xx年“慈善温暖行动”特困人员救助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申请人填写,居委会(村)街道签署意见后,送区慈善总会。

3、区慈善总会进行复核调查,提出审核意见和救助金额建议后报市慈善总会。

4、市慈善总会对各区慈善总会上报名单进行汇总审查,研究确定拟救助对象的名单和救助金额后,在《镇江市慈善总会网站》上将救助名单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无异疑后正式确定为本次“慈善温暖行动”救助对象名单。

三、救助标准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视困难程度分别给予1000至3000元一次性救助。具体为:

1、低保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3000元。

2、低收入对象: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个人自付医药费或意外事件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

四、资金安排

本次救助行动所需慈善资金,由市、区两级慈善总会按照6:4比例承担。

各辖区慈善总会接本通知后,要及时商请各街道办事处采取切实有效形式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进行摸底调查,12月10日前各辖区慈善总会完成救助对象的审核和上报工作。市总会12月15日左右公示确定救助名单。

20xx年元旦后,市和市慈善总会领导将上门向重点救助对象进行慰问,并发放救助金。其余救助金将委托区慈善总会有组织地发放到每位救助对象家庭。

4、本次救助行动救助金发放确认反馈程序,将实行“一人一单”,务必由受助者本人签名或盖章领取确认,并将救助金领取确认反馈单及时反馈市慈善总会入账入档。代领代签一律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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